甘肃省门窗企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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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门窗企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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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门窗企业管理制度
岗位任职要求
1.目的:
通过对各部门人员任职要求的规定,作为工厂选择、聘任人才的主要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
3.共性要求:
身份合法年龄在法定聘用年龄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积极、稳健具有团队精神、合作能力具有高度组织性、服从分配身体健康
4.个性要求:
职级
学历
专业
经验
职称
其它要求
总经理
本科以上
企管或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八年以上
五年以上
中级以上
1熟悉企业经营运作。
2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及把握能力。
3具有亲和力。
4熟悉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部门
负责人
专科以上
企管或相关性专业
三年以上
中级以上
1熟悉本职工作。
2有一定理解、计划、组织、协调及控制能力。
设计员
中专以上
建筑、建材专业
二年以上
认真、忠诚、踏实、稳重。
职员
中专以上
财务需财会专业,其它不限
二年以上
认真、忠诚、踏实、稳重。
技术工人
高中以上
三年以上
技术等级中级以上
各类人员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1目的
为明确本厂各类人员在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以及相应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各类与质量有关的人员,要求对其所承担的质量任务、从事的质量工作负责。
3各类人员质量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
“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
负责对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颁布组织审查和推行新产品开发、研制、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实施等,并实施监督检查;.
表扬和奖励对产品质量、质量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理重大质量问题,严格贯彻质量责任制;
当本厂的质量方针与国家和上级的质量方针、政策发生矛盾时,总经理有权决定修改和废除本厂所制定的质量方针及政策;
对本厂临时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总经理有权紧急处理。
质检部负责人
参与新产品的方案论证、技术鉴定、各种试验和产品定型鉴定工作,参与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元器件定点单位的审查;
检定员(检验员)
“关键件”要做到件件检验,严格把住进厂质量关,杜绝产品“死后验尸”的做法;
对检查出现的不合格品,要按《成品、废品、返修品管理制度》进行隔离存放并及时上报,检定员(检验员)无权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检定员(检验员)对生产现场负有监控的责任和权限;
承担因错、漏检使产品降级或报废的责任。
生产部负责人
协助总经理组织产品试验与鉴定工作,对试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思想的教育,认真考核本部门职工的工作质量;
技术部负责人
组织新产品的方案论证、技术鉴定、各种试验和产品定型鉴定工作,参与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元器件的合格供方定点单位的审查;
管理部负责人
在工厂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经理负责。
抓好工厂的建章建制、人员档案管理、日常职能人员的考核。
营销部负责人
营销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经理负责,协助经理抓好工厂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工作。
技术(管理)人员
采购员
负责工厂的生产后勤物资采购工作。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杜绝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现象发生。
销售员
技术工人
认真熟悉图纸、工艺规程和有关资料,检查工装、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常,检查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是否经过采购检验合格,确认无误后再操作;
财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工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工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工厂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工厂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工厂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财务部长负责组织本厂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厂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工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工厂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工厂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管理
第七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定的规定。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必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营销部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第十五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由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六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产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工厂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偿。
四、现金管理
第二十条工厂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一条除本规定第二十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二条工厂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工厂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五条工厂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工厂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二十八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营销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复核、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部凭证。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五、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凡是本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三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四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照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六、处罚办法
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工厂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工厂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工厂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工厂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会议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
一般情况下每半月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决定工厂经营发展事项及工厂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二、经理工作会
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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