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联席会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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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联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姚晨奕通讯员吴志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与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第一次信访工作联系会议,这标志着两部门信访工作联系机制正式启动。
这一机制将有助于两部门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方面协调行动,提高效率。
这个机制包括建立两部门涉诉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确定每年召开联系会议4次,每季度1次,其中每半年联系会议由双方分管领导参加。
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案情分析、协调化解和督查督办等。
机制还包括建立两部门信访常态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之间的联系,双方各设立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访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有关信访事项,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为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两部门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对下级法院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组成联合督查督办小组共同督办。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无疑是社会各类矛盾的聚集地和最终处理地。
因此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中重新认识和谋划,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思想和工作方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先进司法理念作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思路和部署,着力强化信访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高效的法院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本文从建立人民法院系统的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着笔,重点分析解决当前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办法,以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
一、建立信访沟通机制的必要性。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贯穿于行政、司法等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过去那种单靠一个职能部门(如政府的信访局)或一个内设机构(如法院的立案庭)单打独斗,或者仅存在层面上的一个信访组织协调机构而无内在的信息沟通机制的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只有充分发挥信访主管部门、机构和各有权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信访工作与职能工作对接、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跟踪问责等长效运行机制,才能确保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在日常的行政、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发挥。
(一)建立沟通机制是涉法信访案件稳控工作“人案分离”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会议纪要》(2007年5月9日)规定“人案分离”的具体职责是:
案发地负责案情的核实、甄别、复查和处理;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负责上访人的教育、帮扶和稳控。
简单地理解,就是办案单位管事,户、住地管人。
实践中存在办案单位对信访人目前思想状况、信访目的甚至居住何处等情况不了解,管人单位对信访人所系的涉法案件真实情况一概不知等现象,这种人、事脱节的现象要求建立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信息沟通机制来加以解决。
(二)建立沟通机制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必然要求。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矛盾就不会处理矛盾,甚至还会制造新的矛盾。
信访人所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可能是涉诉案件本身没有解决的矛盾,也可能是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可能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可能是对事实的认识问题,也可能是对法律的认识问题,可能是与涉诉案件有关联而应由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也可能是制度、政策层面等非个案所能落实解决的问题,还可能是死打滥缠的无理上访问题等等。
解决这些矛盾的前提是要了解矛盾本身,而要了解矛盾,除了直接调查研究之外,从效率和降低行政、司法成本出发,各涉案涉访部门和机构间的信息沟通成为必然。
(三)建立沟通机制是检验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必然要求。
法院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在客观方面,体现在严格依法处理案件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内在统一上。
要求实行“阳光审判”,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
然而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人们法律价值认知取向的不同,加之司法审判工作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一项裁判结果的出台,不要说接受裁判的各方当事人价值认知不同,就是接访的部门或机构,囿于对事实和法律的认识,恐怕评价也是不同的。
因而对待涉法信访案件处理的意见上,口径也不会完全一致。
于是,职业法官依据良法做出的良判逐渐去影响人们对法律形成一般的评判标准,进而变成人们包括处访的部门或机构的自觉行动,涉法信息的沟通就成为一种必需。
从另外一个角度,职业法官对信访部门或机构、涉访地方其他职能部门所处位置掌握的政策走向、信访人因素等信息的反沟通,一如此例。
(四)建立沟通机制是提高法官素质改善法院形象的必然要求。
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主观方面,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和法官群体队伍。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而,这支队伍不能出问题。
信访是反映案件质量和审判作风最直接、最敏感的窗口,通过建立信访信息沟通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提出的期望和建议,法院能够藉此有效加强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
着力解决好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每位法官都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都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
二、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基本构架。
本文以法院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为主要设计,构想建立以中级法院为纽带的省、市、县(区)三级法院信访信息沟通机制,兼及与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涉访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模式的运作探讨。
我们知道,8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基层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中级法院即告终审,接近2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中级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高级法院即告终审。
因而中级法院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高级法院起着几近终局性的裁判作用。
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构建应当与这种现行法律框架内的审判职能模式相适应。
于是中级法院担当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其为纽带,需要建立下述三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制。
(一)建立中级法院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
中级法院要在内部健全信访职能机构,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调控和归口管理,组织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分流,协调处理突发信访案事件,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有效的审查处理。
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
要推行信访流程管理,实行关口前移,理顺信访案件的交办、处理渠道。
层层签订处理信访案件责任状,加强责任监督,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催办督办制度,把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考评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
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级之间要严格遵守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原则,该哪一级法院处理的,哪一级法院就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决不允许将矛盾层层上推或下移。
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建立上下信息沟通机制,设立专门的信访联系渠道,加强联系、沟通;要完善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提高交办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要推行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上访老户的联合听证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疑难案件和上访老户的问题;要做好特殊时期信访工作,将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和信访总量共同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标准之一。
(三)建立法院与各有关部门横向的信息沟通机制。
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的原则前提下,要把信访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认识和对待,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信访主管部门协调和有关涉访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法院在信访工作及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注意主次角色的适时转换。
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配合党委、政府搞好重复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
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和联合接访活动,遇有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他们的支持。
要加强与党委信访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其依法解决重大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挥好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
(一)由各级法院立案庭设专人负责经办,负责本院信访信息的收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传递。
各级法院的立案庭是法院的信访内设职能机构,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
立案庭接访人员对信访人的问询要依法耐心解答,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指导信访人去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又急于解决的纠纷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
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由接访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权限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问题,应说明理由,将来访人介绍到有关部门去反映;凡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调查处理,来访人又提供不出新的情况,原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可以当面答复,并劝说来访人接受处理;对来访人反映明显不合理或根据国家法律、政策不能受理的,应按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劝其停访息诉;对应按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告知其如何提出,向何机关提出。
对法院判决或执行有异议的,告之其法院将尽快核实、解决,并明确答复时间。
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认为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须由审判或执行人员完成的,有权将案件交由相关人员完成,并限定办理时限。
属于上级法院办理的,报告上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下级法院办理的,批转下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办理的,通报同级信访主管部门。
这样,在法院内部形成以立案庭为主,以各个业务庭为辅,上下级法院联动,在外部形成以信访主管部门为综合协调的信访工作网络格局。
(二)信访信息的收集(包括法院系统和党政信访主管部门的信访信息)。
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群众的情况,是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前提。
因此,人民法院和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应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的动态情况,便于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
一是建立涉法上访信息收集机制。
稳控信息原则上由县(区)法院收集,县(区)法院通过与县(区)信访主管部门和负责稳控工作的地方党政部门沟通,定期不定期以书面通报或派员沟通等形式传递信息。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信访案件,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法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
二是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
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应及时与本院其他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
除了定期向上一级法院上报季度分析和工作动态外,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吃不透、拿不准而且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信访案件及时报告、请示上一级法院,共同分析决策,妥善处理疑难、重大信访案件。
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
各部门应当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对于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并及时向政法委和信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使自己掌握的信息能够为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需要定期以文件形式通报就以文件形式通报,需要做出信访信息阶段性分析的就做出书面分析报告,个别案件随时电话通报,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鉴于目前低效率的重复工作较多,可以考虑加大对信访工作的主动投入,实现三级法院间,甚至与党委政法委、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涉访职能部门间的微机联网,使上访人的自然情况、上访事由、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反馈情况一目了然,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源,及时沟通信息,快速反应,逐步实现“网上控访”。
(三)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快涉法信访工作法制化步伐。
当前各涉访部门和机构对信访工作都高度重视,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
但仍有一部分无理缠访缠诉案件难以得到平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
在处理缠访缠诉案件中,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
有的缠访缠诉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和要求,就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在重大节日、会议和敏感时期上访,将此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的手段;有的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因此,解决缠访缠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当务之急。
对此,信访主管部门应协调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制裁;对以上访为借口缠访缠诉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予以必要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加快对信访工作的立法步伐,通过加强信访立法,对上访人主体资格、行为规范、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范,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确有冤屈的群众有处伸冤,无理缠访缠诉人受到惩处,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市场经济呼唤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文基础,实现国家富强、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前提。
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当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沟通机制,加大信息反馈、调查研究和资源共享的力度,切实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过两年的努力,涪陵区人大在本区域内建立起了以区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为龙头,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人大信访网络框架,形成了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人大信访新格局,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人大信访网络“网”民心
在一次带队督查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对涪陵区人大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就该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将经验向全市推广。
5月19日至21日,在全国“三沿”(沿海、沿江、沿边)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20次会议的开幕致辞中,郑洪副主任再次推荐了涪陵人大信访经验。
此次会议的主题亦是“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涪陵经验受到来自黑龙江、山西、江苏、江西、福建、湖北、云南、广西等省、市、自治区的19个城市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工作者的好评,并表示将积极向涪陵借鉴学习。
纵横交错不留空白
每年年初和年终,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大,都有一项固定的工作,人大主席团的成员集中坐在一起,探讨一段时期来的人大信访工作经验,并分析和谋划今后一段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其实这已经形成惯例,是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中的一个“点”。
我们从新妙镇人大网络建设上可以看到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悉,新妙镇人大信访网络建设,自2008年5月全区合乡并镇后就进行了及时调整,将全镇人大信访工作分为三大块:
一是纵向网络,从原来的15个村(居)增加到23个;二是内部网络,这涉及行政内设单位6大块;三是横向网络,包括全部镇属、镇辖企业单位共46个。
同时坚持人大信访受理、登记、阅批、转办、督办、办理结果报告反馈、存档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促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秘书长徐永国谈到,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人大地位与威信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信访这一渠道反映问题,寻求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新形势下群众信访的一种趋势。
采访中,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人大工作者,亦或普通市民,他们都认为,人大信访是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是展示人大良好形象的窗口,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要把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另一方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就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深化认识,注重同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人大信访网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
目前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已经形成纵向、横向和机关内部三大纵横交错的网络格局。
纵向网络是指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大信访联系网络;横向网络是指人大信访部门与“一府两院”之间的信访联系网络;人大机关内部网络是指人大信访部门与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信访联系网络。
“通过构建三个网络,以区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为龙头,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了‘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人大信访联系网络框架。
”徐永国说。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考核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华中向记者介绍,为了搞好人大信访工作,他们不仅狠抓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信访网络平台建设,还特别注重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均衡发展。
在网络平台建设上,首先是加强机构、队伍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建立适应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结合实际,相应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
二是村、居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主任(村长)身份的人大代表为组长的信访协调小组。
邀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任信访协调员和信息员。
同时,加强制度平台建设。
把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目前,已经建立了人大信访工作、人大信访干部职责、热点难点排查、信访联席会议、信访信息处理、信访案件办理、来访者须知、转办督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信访接待日等制度。
其次,还注重加强标准化平台建设。
所谓标准化平台建设,就是对人大信访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做到“八有、五上墙”。
“八有”是指:
有信访领导班子,有信访专兼职干部,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有机构牌子,有信访制度,有信访信息员(协调员),有登记处理文件,有信访工作专用经费。
“五上墙”是指:
机构牌子上墙、领导小组名单上墙,主要制度上墙,来信来访登记簿上墙,信访网络图上墙。
再次,加强了信息平台建设。
对群众在信访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将通过人大信访网络进行纵向、横向沟通,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上下联动促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区人大信访办则以《信访简析》、《信访摘报》、《信访简报》等书面形式,将信访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和向相关单位及部门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对区人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在受理信访案件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书面的形式向区人大信访办报送;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区人大交办、督办的重大信访案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处理结果;各乡镇(街道)对一些突发的或者正处于萌芽状态又极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必须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区人大信访办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将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归类汇总每月向区人大信访办报送。
最后,则加强了信访件办理平台建设。
区人大信访办受理的信访件以信访函件、电话等方式转交“一府两院”依法处理。
涉及各乡镇(街道)的信访件,区人大信访办原则上以信访函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转交给各乡镇(街道)依法处理。
对上级人大和区人大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华中介绍,光有平台建设还不够,如果不加强管理,奖勤罚懒,网络建设的发展将难以持续。
为此,区人大常委会特建立起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均衡发展。
一是建立了考核机制。
区委、区政府把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大信访”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并将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目标管理进行统一考核,以考促建。
二是建立了奖惩机制。
区委、区政府除对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网络建设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外,还对搞得好的单位给予重奖,对较差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理。
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在一次涪陵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干部大下访工作汇报会上,涪陵区委书记张鸣就表示,通过大下访活动,“访”回了民心,“访”平了群众的情绪,“访”回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访”回了广大干部为民服务的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他谈到,人大信访工作是我国信访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加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可靠保证。
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如果没有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推动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自觉地把人大信访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以争取同级党委对开展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支持。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通过对涪陵信访工作的实地检查,对涪陵人大信访经验有了更直接的感知,他当即给予了肯定,并称值得在全市推广。
对下一步工作,郑洪指出,应全面推动问题的解决,做到“五到位”,即感情到位、政策到位、宣传到位、对带头闹事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每件事要明确领导和时限,做到工作到位。
要探索建立信访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信访信息沟通工作。
确实,加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是形成合力有效推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
近年来,人大信访案件逐年增多,办理难度越来越大,仅靠人大信访部门唱“独角戏”是难以解决的。
特别是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到多方面、深层次的矛盾,需要多方面沟通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为此,惟有建立健全人大信访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机制,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才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人大信访工作实效。
(张双山)
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红洁在市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4-14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包头市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会议暨首批优秀妇女维权岗、维权卫士命名仪式,对于我们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代表包头市四大班子向默默奉献的全市各级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向受到命名的包头市首批优秀妇女维权岗和维权卫士表示敬意和祝贺!
过去的几年中,在自治区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妇联系统的维权信访工作自觉纳入大局,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切实履行职能,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网络完善,机构健全;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了应有作用,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面,结合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形势,我着重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妇联系统的维权和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密切、最直接、最具体的一项工作。
做好占人口一半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对于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群策群力推动包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对于有效地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不断增强和谐因素、化解不和谐因素、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包头做出积极贡献,具有十分特殊和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推动和谐包头建设作为维权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维权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维护全市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权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精神,积极畅通维权信访渠道,依法规范维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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