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办5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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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委办5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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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委办51号
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通知
南委办〔2007〕51号
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平市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
中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
南平市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闽委办[2007]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市农村妇女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和省、市“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农村妇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平市“十一五”期间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
一、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
目标任务:
为12万名(每年2.4万名)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具体措施:
一是抓好新农村建设“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培训,五年培训人数力争达1.22万人。
(计划完成200名乡村女大学生、1千名女经纪人、1千名女农民技术员、1万名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的培训任务)。
重点是加强对农村妇代会干部、科技致富女能手、专业合作社(协会)社员或会员、女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的女负责人等妇女骨干的培训。
二是做好新型女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五年计划培训女农民10万人。
重点抓好从事农业生产和转移的农村女劳动力和女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平台,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培训。
根据闽北农业产业化的特点,采取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教材,组织专家进村授课,加强科技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快捷地为农村妇女提供各类科技服务。
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对农村妇女进行政策、法律、道德和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
发挥乡(镇)、村有线电视网络的作用,定期播放实用技术短片,开通远程教育网络培训。
依托党校、文技校、妇女学校、巾帼科技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阵地,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形成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网络教育和电化教育相结合,理论讲授和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多渠道、宽口径、广覆盖的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把农村妇女的培训与有关部门的培训项目相结合:
做到农村妇女的培训与组织部的党员教育培训;科技局的星火培训工程和“UNDP”的培训试点;农办的阳光工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农业局的绿证培训、农业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示范、省农业厅的农业科技入户培训示范点;扶贫办的农村实用技能培训项目;科协的农函大培训项目相结合。
各级各部门要将农村妇女的培训纳入相关培训计划,力争农村妇女参与培训的比例达到各部门培训总数的40%以上。
牵头部门:
市妇联
参与部门:
市委组织部、农办,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科协、供销社、老区办、烟草局
(二)建立“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
目标任务:
创建50个市级(其中省级40个)“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
建立50个市级(其中省级40个)“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含“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
具体措施:
一是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化肥、新农药、新机具,参与一村一品和专业村生产,评选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村,挖掘农村妇女的创业潜力,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二是加大对已有的以女性为主的龙头企业、基地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帮助女能手把种养加基地做强做大做优,帮助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牵头部门:
市妇联
参与部门: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供销社、农行、省农村信用社南平办事处、科协、烟草局
(三)培育“妇代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村
目标任务:
培育40个市级(其中省级30个)“妇代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村。
具体措施: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主导产业、主导产品、特色产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妇女领办、联办、参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
二是按照“把农村女能人培养成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女能人”的思路,提升妇代会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女经纪人队伍和农村女专业营销大户。
鼓励支持引导女能人创建“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各种形式选送一批农产品女营销大户、女专业大户参加全国、省上举办的女经纪人培训;每年联合有关部门对女营销大户和女经纪人进行系统培训。
牵头部门:
市委农办,市经贸委、供销社、妇联
参与部门:
市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科协
(四)实施“巾帼扶贫”工程
目标任务:
在10个山区、老区和省定贫困村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扶持千户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具体措施:
一是市委农办要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中安排30%以上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村妇女发展生产。
二是市委农办等相关部门、农业银行要从每年国家下达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计划中,安排一定的扶贫贴息贷款额度用于支持农村妇女的创业项目。
三是农村信用社结合信用乡(镇)、村(社区)评比活动,开展“巾帼诚信创业妇女”评选活动,扩大农村妇女信贷帮扶覆盖面,为农村妇女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牵头部门:
市委农办,市老区办
参与部门:
市财政局、省农村信用社南平办事处、农行、妇联
(五)建立“巾帼文化中心户”
目标任务:
建立50个市级(其中省级40个)“巾帼文化中心户”。
具体措施:
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和“农村文化中心户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大力培植“巾帼文化中心户”。
一是选择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妇代会主任或女能人担任“巾帼文化中心户”户主。
以“巾帼文化中心户”为依托,多形式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是市文化与出版局要结合“农家书屋”的设立,大力支持“巾帼文化中心户”开展农村妇女的读书、学习、培训等活动,提供普及科技、文化、卫生和科学育儿知识书籍、信息等。
三是文化、体育部门要运用各种文化手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四是市委宣传部和市妇联要结合“美德在农家”、“五好文明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宣传树立一批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和美德典型。
牵头部门:
市委宣传部
参与部门:
市文化与出版局、广电局、妇联,市委文明办
(六)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
目标任务:
培训转移13万名(每年2.6万名)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
具体措施:
围绕市委、市政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目标,加大对农村妇女转移培训的力度,增强她们转移就业的能力。
一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市委农办的“阳光工程”、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妇女要占40%以上。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计生户要重点培训,并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
二是各地围绕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完成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
三是各地要围绕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巾帼生态庭院经济,实现就地转移。
牵头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办
参与部门:
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妇联
(七)推动家家户户创平安
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0%。
具体措施: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进、妇联牵头、部门配合、层层齐抓、家家参与、互动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七无一好”的创建标准(无暴力、无毒品、无邪教、无黄丑、无赌博、无纠纷、无犯罪、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
一是综治部门继续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状,列入“平安县(市、区)”和“平安乡镇(单位)”、“平安村(社区)”等综治考核,加强指导,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公安部门加大开展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家庭暴力报警的接警力度。
三是司法行政部门加大“五五”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妇女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四是信访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五是民政部门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和谐社区建设总体工作中,同和谐社区建设的其他内容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实施。
六是民政、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与服务工作,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是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强化宣传服务作用,努力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
八是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服务职能,积极牵头协调,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完善会议、检查、表彰、信息交流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总结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新思路新举措。
牵头部门:
市妇联、综治办
参与部门:
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广电局、团市委、教育局、信访局、关工委,市委文明办
(八)开展“城乡牵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目标任务:
110个“巾帼文明岗”、企业妇工委、机关妇委会与110个村结对帮扶。
具体措施:
围绕党委政府开展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联系点的工作要求,组织动员“巾帼文明岗”、企业家、企业妇工委、机关妇委会与农村妇代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城乡妇女统筹发展。
以“工作对接、项目对接、资源对接”和“科技牵手、项目牵手、资金扶持”为内容,开展科技、文化、乡村建设、扶贫济困等帮扶,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树立和表彰一批结对帮扶工作做得好的典型。
负责部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办,市妇联
(九)开展妇女“家园清洁美化活动”
目标任务:
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
具体措施:
一是围绕市建设局、市委农办的工作意见,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加以农村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美化活动”,重点抓好各家各户房前屋后、周围环境的清扫和垃圾清理等。
二是结合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组织动员妇女在房前屋后种植树木,发展生态庭院经济。
三是引导农村妇女发展循环农业、节约农业、参与环境保护与沼气建设,每年扶持一批妇女生态种养沼示范基地。
同时,大力开展沼气知识普及,加大农村妇女沼气实用技术培训。
牵头部门:
市建设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林业局
参与部门:
市妇联、爱卫办
(十)开展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具体措施:
一是把农村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
开展先进乡镇妇联、合格妇代会和先进妇代会创评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到2008年底,合格妇代会要达到70%以上。
到2010年所有妇代会基本达到合格妇代会标准,有30%以上的妇代会成为先进妇代会组织。
二是加强乡镇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优先选拔女选调生担任乡(镇)妇联主席、副主席。
在严格编制管理的前提下,对乡镇妇联干部缺编的给予公开考录女公务员。
对优秀的乡镇妇联主席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闽委发[2005]11号)精神,经考核合格的,在任职期间可享受同级党委委员的相应待遇。
三是加强对乡(镇)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的培训,提高她们的履职能力。
乡镇妇联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在任职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的培训。
广泛开展优秀妇代会主任的创评活动,并对优秀妇代会主任给予奖励。
四是注意发展女党员。
到2010年,农村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鼓励年轻、有文化的女性回乡创业和担任妇女干部。
负责部门:
市委组织部,市妇联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托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推动这项工作。
各级“双学双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重心下移,突出运作,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妇女的所需所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把目标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送目标任务完成的统计数据。
联席会议要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二)精心运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细化工作目标,优化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总结活动经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的性别文化,宣传一批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妇女先进典型,为农村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督查考核。
建立此项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
各级“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牵头工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级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工作落实、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并总结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附件:
1、各县(市、区)五年任务分解表
2、2007年市直部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各县(市、区)五年任务分解表
内容
县市
实用
技术
培训
(人次)
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
(个)
巾帼科
技致富
示范村(个)
妇女合
作经济
组织
(个)
巾帼文
明岗与
村结对(对)
巾帼
文化
中心户
农村妇女
富余劳动
力转移就
业(人)
延平
1.4万
6
6
5
10
6
1.5万
邵武
1.2万
5
5
4
10
5
1.3万
武夷山
1.2万
5
5
4
10
5
1.3万
建瓯
1.4万
6
6
5
10
6
1.5万
建阳
1.2万
5
5
4
10
5
1.3万
顺昌
1.2万
5
5
4
10
5
1.3万
浦城
1.4万
6
6
5
10
6
1.5万
光泽
1万
4
4
3
10
4
1万
松溪
1万
4
4
3
10
4
1万
政和
1万
4
4
3
10
4
1万
合计
12万
50
50
40
100
50
13万
注:
1、以上计划是2006年至2010年的任务数,各县(市、区)可将其逐年分解;
2、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主要是以村为单位开展;
3、“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包含“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
4、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包括就地转移。
附件2:
2007年市直部门任务分解表
内容
市直单位
巾帼科技培训
巾帼科技示范
农村妇女
富余劳动
力转移就
业(人)
城乡结对帮扶(对)
乡村女大学生(名)
女农民
技术员
培训(名)
女经
纪人(名)
女科技致富
带头人(名)
协调指导县市落实技术培训(人/次)
省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个)
省级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个)
省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个)
市
县
市委组织部
50
市直党工委
10
市委农办
100
100
2000
市商贸办
2
市农业局
200
150
150
3000
2
8
15
市科技局
150
150
3000
2
8
市老区办
200
1000
市畜牧
兽医水产局
100
100
3000
2
8
市林业局
100
200
3000
2
8
市供销社
200
4
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
100
1000
2.6万
市科协
100
100
2000
8
市妇联
100
100
4000
8
合计
50
200
200
1000
1000
22000
8
6
8
2.6万
10
注:
1、巾帼科技示范村由市农业局、科技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林业局、科协、妇联共同抓;
2、示范基地、合作经济组织由相关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各级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主题词:
妇女工作农村方案通知
抄送: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印
16
(共印20份)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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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委办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