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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对策研究
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毕业论文
题目反倾销对策研究—以温州鞋业为例
姓名
学号
专业
学习形式函授
层次专科升本科
站名
(院系)
完成日期
摘要
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出口的产品遭受别国反倾销次数越来越多。
我国鞋类产品出口比重较大,并成为了反倾销的目标。
在我国的鞋产品中,属温州对外出口量最多。
温州约有4500家制鞋企业,从业人员40万人,每年制鞋10多亿双,鞋类生产总量占全国25%左右,占世界的1/8。
2006年3月,欧盟正式公布对原产自中国和越南的鞋类出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金额高达6.7亿美元,成为中国与欧盟贸易史上最大的一宗反倾销案。
这无疑对我国高度依赖低成本出口的鞋业制造商和出口商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温州鞋业集群在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的过程中,开创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积累了部分集群升级的成功经验,但同时也经历着国际市场上损兵折将的惨痛教训和频繁的反倾封锁。
本文分析了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并对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
通过对欧盟反倾销诉讼程序的分析,探讨温州鞋企应对之策。
以达到合法保护我国的鞋类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
温州鞋业;反倾销;倾销;应诉
目录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理论概述1
(一)倾销概述1
(二)反倾销概述2
(三)反倾销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2
二、温州鞋业的发展和遭受反倾销的现状3
(一)温州鞋业的发展现状3
(二)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现状4
三、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5
(一)直接原因分析5
(二)间接原因分析9
四、温州鞋业应对反倾销的策略分析10
(一)政府方面的对策分析10
(二)协会组织的对策分析11
(三)温州鞋业自身方面的对策分析11
总结13
参考文献15
反倾销对策研究
——以温州鞋业为例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理论概述
(一)倾销概述
1.倾销的概念
所谓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
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2.倾销的表现特征
(1)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
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2)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3)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4)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带来毁灭性打击。
3.倾销的三个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通常是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该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市场销售价格。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
这里的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是指对进口国相同产品的整个产业所造成的损害,而不是指对进口国的某个或几个厂商的不利影响。
(3)损害与低价销售直接存在因果关系。
现实中影响进口国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因素是很多方面的,而倾销的法律定义则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强调低价销售与进口国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低价销售行为,才是法律上所指的倾销行为,才能够依据反倾销法采取反倾销措施。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法律意义的倾销是指给进口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低价销售行为,而不是一般的低价销售或经济学上的倾销。
(二)反倾销概述
所谓反倾销也被称为反倾销措施,是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依法对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当今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制定了旨在保护本国场、本国产业的反倾销法,我们国家也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了《反倾销和反贴补条例》。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反倾销国内规范主要指个国家或地区针对并使用进口产品倾销行为而制定的有关反倾销法律规范。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对出口贸易中的倾销行为进行抵制。
(三)反倾销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反倾销给我国外贸带来了很大危害。
首先,遭受反倾销后最直接的损失就是对投诉国的出口急剧下降,甚至丢掉该国市场,遭到反倾销指控的国家的出口产品容易遭到国外的反倾销,有可能造成出口的全面萎缩。
反倾销虽然并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只是一种补偿措施,但是实际的效果却不是补偿结果如何,而是他的社会影响力。
在该国遭受反倾销的商品将不受欢迎,进口商将很少或不去向遭受反倾销的出口国进口这类商品,而且,在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关税以后,我国的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就会失去竞争力,这样将会使我国对这种商品的出口量减少,使我国的出口产品缩小了在进口国的市场或退出该国市场。
倾销这种行为是被各国所痛恨的。
实践证明,凡是经常遭到反倾销的产品,即使对其他国家不存在倾销或没有产生危害,也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反感,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
所以,如果我国有的企业不顾后果的对外进行倾销,那么,这不仅使它会丧失海外市场,也会连累到其他企业的产品,这将削弱我国产品的整体出口水平。
其次,欧美对华反倾销具有示范效应,也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出口量减少,有面临着丧失全部海外市场的危险。
欧盟有15个成员国,只要有一种商品在其中一个国家被征收反倾销税,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其效力范围遍及欧盟15个国家。
而且,欧美国家是经济强国,所以他的反倾销举动具有示范效应,将引起各国关注。
第三,面对欧美带有歧视性的反倾销指控,中国应诉企业胜诉率低,严重打击了中国应诉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也间接的挫伤了外国企业对中国投资的积极性。
根据反倾销委员会统计,在过去的1987年到1997年间,各成员国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共有247起,158起裁定倾销成立,裁定率高达64%,列各国之首。
胜诉率低,不仅打击了企业应诉积极性,而且严重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出口市场多元化方略的实施,对我国产品出口和国内经济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
同时,因为中国的产品屡遭反倾销,不少国外投资者不得不抽回或重新考虑对中国的投资,从而也挫伤了国外企业对中国投资的积极性。
此外,由于大量新兴电子产品刚刚开始出口就遭到反倾销,使得中国新兴工业的发展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反倾销的重要性。
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政府应该指导协调国内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使其适应WTO规则,遵守并运作WTO规则,利用WTO规则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权利,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纠纷的应诉,并反诉它国对我国某类产业或产品倾销而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二、温州鞋业的发展和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一)温州鞋业的发展现状
温州素来就有“中国鞋都”之称,截止2005年底,温州民营企业的数量已经占到该市企业数量的90%以上,实现工业产值约2000亿元,占该市工业总产值比的85%。
但是据温州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温州市累计出口鞋5.28亿双,比上年(下同)下降1.4%,价值26.78亿美元,同比增长14.4%,出现量跌价扬。
据温州海关分析,2008年出口鞋平均单价比去年同期增长16%,呈现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良好势头,但与国外名牌皮鞋几十甚至上百美元一双的价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鞋类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仍主要靠低价策略。
2007年7月1日起,国家将鞋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两个百分点,对利润率已很低的制鞋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进一步压缩企业利润,加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导致出口意愿下降。
此外,人民币的持续升值,新《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温州制鞋业成本优势逐步丧失,企业利润空间被挤压,这对本来就是靠薄利多销的制鞋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目前,为帮助包括鞋类企业的众多中小企业抵御金融危机,国家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将鞋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12月份温州市鞋出口量也出现回升,但该政策的刺激作用能否长期持续,仍然需要长期关注。
鞋革行业是浙江省的一大支柱产业,温州是浙江最主要的鞋革生产基地。
目前温州鞋出口由于成本上涨、贸易壁垒等因素,可谓内忧外患、今年形势不容乐观。
欧盟反倾销措施变相延长将影响今后出口。
欧盟于2006年10月起对中国的皮鞋实行了为期两年的反倾销措施,该措施本应于2008年10月到期,但08年10月4日欧盟对中国皮鞋启动了“日落复审”(即期满复审,指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调查机关应利害关系方申请发起或调查机关主动发起的复审程序)。
这就意味着欧盟从中国进口的皮鞋等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16.5%反倾销税将再延长12至15个月,这使得反倾销措施得以变相延长,对温州皮鞋出口企业继续不利影响。
“中国制造”声誉受损,影响廉价鞋出口。
在连续发生从中国进口“毒”鞋造成消费者过敏案件后,法国12月6日宣布,从12月7日起将禁止进口含有二甲基甲酰胺的中国产的鞋类。
这一禁令将严重影响中国鞋对法国的出口,并且一旦法国这一禁令被其他国家效仿,将进一步恶化中国鞋类产品的出口环境。
“环保壁垒”依然困扰温州鞋出口。
当前,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凭借其自身的技术和经济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由,不断制定苛刻的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对我国鞋产品出口进行限制。
如输欧的劳保鞋要取得欧盟CE安全认证标志,对制鞋用皮的PCP残留量要进行严格测定等。
此外,备受关注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于2008年8月14日正式生效,其中对出口美国的童鞋的技术指标做出硬性规定。
诸多技术壁垒的存在造成温州鞋出口难度不断加大。
(二)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温州鞋业陷入了名目繁多的国际贸易壁垒,尤其是反倾销壁垒的困境。
温州的鞋业多为民营企业所经营,以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为竞争优势,其年出口量庞大,逐渐引起了进口国的排斥。
从2001年开始,温州鞋海外遭抵制的事件年年都有发生: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俄罗斯曾发生过一次查扣事件,温州鞋卷入其中。
那次查扣货物历时最长,整个浙商损失大约3亿元人民币,个别企业损失达千万元以上。
2003年冬,20多家温州鞋企的鞋类产品在意大利罗马被焚烧,损失不祥。
2004年1月8日,尼日利亚政府发布“禁止进口商品名单”,温州鞋名列其中。
2004年2月12日,俄罗斯内务部出动大量警力查抄莫斯科“艾米拉”大市场华商货物,包括温州鞋商在内的中国人此次损失约为3000万美元。
2005年,由于意大利鞋业制造商协会指责中国制鞋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镍及其他有碍健康的有毒化学物质,意大利卫生部近日已针对来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展开调查,部分中国鞋类产品在抽样检测中被测出所含潜在有毒物质超过欧盟设定的标准,在意大利港口被扣押。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温州等地区的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5日,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终裁,否决了绝大多数涉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并从10月7日开始,对包括温州在内的总过皮鞋进口征收16.5%的反倾销税。
近年来,在我国对外贸易进入扩张期的同时,中国开始成为全球贸易争端的最大受害国。
据世贸组织统计,自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成员方反倾销立案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调查占总数的1/7左右。
中国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从长远利益看,中国鞋企眼前的优势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再过若干年,制鞋业可能要由中国转移到更具有竞争优势的国家和地区。
因此,中国要抓住目前的大好机会,努力发展制鞋业。
但同时也要做好一旦制鞋加工业转移后,中国应如何在更高层面发展制鞋业的准备。
目前对中国鞋类企业而言,在遵守国外当地法律法规、融入当地民俗文化的同时,可以采用一些亲和当地民众的做法,如利用当地员工为企业服务,多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事业,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在当地投资办厂,既解决当地民众就业,又增加当地政府的税收。
这样一来,既可减少或避免遭到反倾销申诉的可能性,也不会受到同行的排斥或反对。
三、温州鞋业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主观方面
(1)温州鞋出口价格低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迅速成长起来的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流动资金缺乏,贷款难仍然是其面临的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
银行贷款在其短期资金来源中占重要地位。
然而,中长期贷款只能少量弥补流动资金缺口。
于是扩大在生产成为不少民营企业周转资金的主要来源。
但是,只有产品成功销售出去了,才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
鞋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然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特点是资本有机构成低,劳动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较低,在产品成本中活劳动消耗所占比重较大,供大于求。
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弥补资金不足,企业就必须把资金的产品想方设法的销售出去。
然而在国内市场已经饱和的情况下,不少鞋企把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
然而,民营企业一般创建的时间都比较短,创立品牌的费用高,因此很难有自己的品牌。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位,只能采取低廉的价格策略。
随着时间的增长,温州鞋业的低廉价格很容易遭受到其他国家的嫉妒,成为反倾销的把柄。
从此以后,温州鞋业应对反倾销的过程中费劲不少功夫。
(2)不主动申请市场经济地位
在出口量庞大的温州众多民营鞋企中,几乎没有哪家企业曾向自己产品的进口国主动递交过相关的市场经济地位资格申请。
由于中国在国际上一度被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中,我外向型的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也顺理成章的不被人认可为市场经济企业。
在反倾销案件中,中国的出口企业一直受到非市场经济待遇,根据WTO的相关规定,此时进口国可选择某一替代国也就是第三国的价格作为可比价格,用来证明我企业产品的销售是否存在倾销以及进行倾销幅度的计算。
在认为存在倾销可能的企业不被认为具有市场经济地位资格时,这种赋予进口国自由选择的权利,不可避免的人为的扩大了倾销被证明存在的可能性以及倾销幅度,从而使我们的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
(3)温州鞋业出口过于集中
从温州总体情况看,欧盟是鞋类出口的第一大市场,2004年全市鞋类产品总出口额为11.5亿美元,欧盟市场占1/4。
从2005年的1月1日起,欧盟取消了对我国鞋产品的配额和限制。
在这年的1-2月,温州鞋产品对欧盟的出口量、值分别增长96.85%和121.63%。
从2月1号开始,几乎所有的欧盟国家,突然对我国所有鞋产品进行为期一年的“预先进口监控”。
随后,意大利向欧盟提出对我国部分鞋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诉。
俄罗斯是温州鞋出口的第二大市场。
在2005年,温州鞋对俄罗斯的出口量占总量的12.25%,在此年的3月中旬,温州鞋在俄罗斯再次因“灰色清关”遭受巨大损失,部分鞋企已放弃俄罗斯市场。
制鞋工业成为进口国的夕阳产业,而温州鞋企对于其产品的出口又过于集中在某几个国家,这样必然对进口国的制鞋工业造成冲击,使进口国的失业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提高。
为了保护本国的制鞋工业,即为了降低本国的失业率,稳定本国经济,进口国对温州鞋产品提起反倾销的几率大大增加。
(4)应诉不力,助长反倾销气焰
实践表明,温州很多鞋企缺乏反倾销意识,不愿意花费人力、物力、时间与财力应诉。
反倾销案件的国外国家律师费较高(一般在10万-50万美金之间),涉案企业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经营金额相对较小,加之又不懂得利用行业商会或协会来形成整体的应诉实力,且有些企业抱有“搭便车”的心理。
在这里,应诉就相当于一种公共物品:
一经产生全体社会成员便可无偿共享的物品。
如果应诉成功,自己也受益。
如果应诉失败,也能免了高额的律师费用。
致使在历史众多的反倾销案件中,应诉的企业寥寥无几。
以2005年欧盟对中国鞋业反倾销调查为例,涉案的130多家温州鞋企中,只有25家应诉,而福建鞋企却是选择集体放弃。
很多鞋企表示,更愿意采取将自己的产品转向别的国家出口的方法来应对反倾销。
这其实是种逃避措施,致使进口国的反倾销屡屡成功,导致其他进口国也来纷纷模仿,温州鞋遭受反倾销的次数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多。
2.客观方面
(1)国际因素
①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中落后产业受到冲击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全球资源在国际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国际产业结构不断深化调整,许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劳动力成本高的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但是,发达国家还有一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如制鞋产业,尚未实现产业转移,从而必然会面临来自劳动力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的冲击。
因此,在竞争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他们就会很容易诉诸于反倾销这种贸易救济方式,而不是对自身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产品的挑战,对外来竞争具有一种天然的排斥倾向,从而,支持国内产业提起的反倾销诉讼。
②关税贸易壁垒降低使得反倾销成为理想的政策选择
随着乌拉圭回合的结束和WTO的成立,各国关税进一步被要求给予降低。
经过多轮贸易谈判,WTO已经把世界关税目标总水平从40%降低到6%左右。
其中,发达国家目标税率为3%,发展中国家为10%:
到2000年,所有工业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率,发达国家应当从6.3%降低到12.3%。
现在想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产业已不太可能,而且关税减让要求缔约方相互减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高关税。
而实施反倾销措施是单方面的,进口国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进口关税。
因而,在关税壁垒的保护作用减弱,双边贸易不平衡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以非关税贸易壁垒为特征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不断高涨,反倾销日益成为各国对本国产业实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
③经济增长减缓和国家收支不平衡使得反倾销措施被滥用
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手段,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由于近年来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减缓,世界区域性组织发展过程加快,发倾销被一些国家滥用成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用以保护国内竞争力较低的落后产业和夕阳产业。
在一些国家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更会强化反倾销措施控制进口。
④国外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存在歧视
世界贸易组织将倾销定义为一国产品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这里的“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标准,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是与其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比较,而非市场经济国家则采取替代国或则第三国的产品价格作为标准进行比较。
而且,替代国的选择也充满了随意性。
选择不同的替代国,可以使不存在的倾销的产品存在倾销,也可以使原本倾销幅度底的产品幅度大大提高,这是近年来对中国反倾销数量激增的重要原因之一。
2、国内因素
(1)中国劳动力价格偏低
在我国,劳动力非常廉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首届青年华商峰会上特别强调了中国具有质优价廉的劳动力的优势,“在美国每小时工资约是16美元,在墨西哥约是4美元,在中国约是0.5美元”。
中国劳动力成本不到美国的5%。
鞋类产品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技术性要求不高。
廉价的劳动力价格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出口价格也因此比别国低很多。
2005年1月19号中国服装网上刊登了一篇来源于《都市快报》中的文章提到:
同样款式的皮鞋,欧洲产的要20欧元,而浙江温州出口的仅卖不到10欧元,价格不到进口国的1/2.
(2)外贸体制和政策不当
1988年以后,随着外贸经营权的下放,中央和地方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急剧增加,各单位千方百计的扩大出口,竞相压价,压低价格后出口创汇指标出现的缺口则通过出口数量的扩大来弥补,而出口量的增加又导致出口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如此恶性循环。
我国鞋业也是在此体制在出口量日益增加的一个行业。
2005年我国皮革工业及鞋类商品出口增加速度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主要是鞋类产品的拉动。
2005年鞋类产品出口60.1亿双,184.3亿美元,其出口额占皮革工业及鞋类商品出口总额的51%。
增长幅度达26%,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9个百分点。
由于对这一市场的出口增长过快、价格又偏低,被反倾销的风险就会则会增大。
(3)中国仍未被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
目前,只有新西兰、吉尔吉斯斯坦、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国家相继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04年6月28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国一年前提出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初步评估结果。
结论是拒绝给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初步评估报告不是全面评价中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政治声明,而是只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技术性分析。
这就意味着中国出口到外国的产品仍然遭受着同样的待遇。
(二)间接原因分析
主观方面
1、大部分涉案民营企业选择放弃应诉
从大部分反倾销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
大部分涉案企业都放弃了为自己辩驳的权利,反倾销的战争还没有起就举起了白旗。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对话的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企业有1000多家,涉案金额达到6亿美元,涉及地区主要为广东、福建,浙江。
其中温州市出口到欧盟的涉案产品约为4500万美元,涉案企业大概130家。
2005年12月22日,欧盟关于鞋倾销带给欧盟“损害”一事举行听证会上,仅有200家企业应诉,并委派温州的东艺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荣和其他9位代表应诉。
1000多家企业涉案,仅有200家企业应诉,也就是高于80%的企业选择了放弃,默认了对方的指控,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宣告了我们应诉的失败。
2、企业各项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
反倾销的问题不仅非常之多,涉案企业的数量也极为庞大,面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之多。
2005年,在中国鞋遭遇到欧盟发倾销的调查时,刚开始想要积极应对的温州企业很多。
而在反倾销调查中,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对涉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
欧委会规定,要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自古特的企业需要上交各种书面证明资料。
由于许多企业平时并没有做相关的文件管理工作,拿不出证明资料。
可能意识到胜利的把握并不大,因此放弃了为自己争取的机会。
3、企业不懂得利用进口国各方面的力量
一般别国要对我产品进行反倾销,其主要倡议者是进口国的生产商,原因在于我们企业的产品出口到他过的价格很低。
在进口国中,因进口商品价格低廉而受惠的有消费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等。
这是一股不小的支持力量,而我们的企业却不知道如何去好好利用这股力量,不懂得利用他们来进口国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从而增加我们在反倾销诉讼中胜诉的几率。
4、企业不重视行业商会的协调和引导作用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有不少的企业思维仍然定格在计划经济时期,认为我们的政府。
什么时候出了事情,只懂得想政府求助,而忽略了行业商会的作用。
事实上,在反倾销诉讼中,更能对企业有所帮助的是行业商会或协会的力量。
客观方面
1、政府较晚帮助建立和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不少国家在防范反倾销风险方面有成熟的经验,如美国有“扣动扳机机制”,印度有“重点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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