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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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附件4
2015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
由于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容器、工具制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209.1-2010《食品用塑料容器》、CCGF209.2-2010《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CCGF209.3-2010《食品用塑料工具》已于2015年6月1日作废,故根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管理规定〉的通知》(质检监函〔2014〕71号)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粤质监〔2014〕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主要依据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1-19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5204-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卫生标准》、GB13113-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17030-2008《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GB16332-1996《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4942-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6-199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7-199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90-2009《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GB4806.1-1994《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GB4806.2-1994《橡胶奶嘴卫生标准》、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SN/T2037-2007《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成型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迁移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T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01-2003《食品容器用包装用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锑的测定》、GB/T5009.67-2003《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1-1988、《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22-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及成型品中残留1,1-二氯乙烷的测定》、GB/T5009.125-2003《尼龙6树脂及成型品中己内酰胺的测定》、GB/T5009.119-2003《复合食品包装袋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GB/T5009.99-200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52-2003《食品包装用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和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残留丙烯腈单体的测定》、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GB/T5009.61-2003《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64-2003《食品用橡胶垫片(圈)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23296.15-2009《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物中2,4,6-三氨基-1,3,5-三嗪(三聚氰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6040-2002《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B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T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3508-2011《聚乙烯吹塑容器》、GB/T15267-1994《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16719-2008《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GB/T16958-200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17876-2010《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21928-2008《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QB1231-1991《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QB2197-1996《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QB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QB/T1125-2000《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QB/T1128-1991《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T1870-1993《塑料菜板》、QB/T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QB/T1956-1994《聚丙烯吹塑薄膜》、QB/T2471-2000《聚丙烯(PP)挤出片材》、QB/T2665-2004《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BB/T0002-2008《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BB/T0013-2011《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0014-2011《夹链自封袋》、BB/T0030-2004《包装用镀铝薄膜》等相关标准和抽查工作要求制定。
2抽样
2.1抽样牌号、规格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
2.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随机抽取样品。
抽取的样品为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的2倍。
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
样本单元获取方法:
对抽查批以包装箱/件为抽样单元从1开始顺序编号,按产生的随机数获得3个样本单元号,从3个样本单元中平均抽取不低于抽样总量的样品。
具体抽样量如下:
表1塑料包装材料抽样数量
抽样量
产品
总量
检测
留样
空心制品
小空心制品(容积小于200mL的制品)
24只(4.8L以上)
16只(3.2L以上)
8只(1.6L以上)
大空心制品(容积大于等于200mL的制品,小于3L的制品)
18只
12只
6只
扁平制品
面积大于等于200cm2/只
24只(总面积不少于4800cm2)
16只(总面积不少于3200cm2)
8只(总面积不少于1600cm2)
面积小于200cm2/只
48只(总面积不少于4800cm2)
32只(总面积不少于3200cm2)
16只(总面积不少于1600cm2)
贮存容器(容积大于3L的制品)
12只
8只
4只
包装袋
面积大于200cm2/只
30只(总面积不少于4800cm2)
20只(总面积不少于3200cm2)
10只(总面积不少于1600cm2)
面积小于200cm2/只
48只(总面积不少于4800cm2)
32只(总面积不少于3200cm2)
16只(总面积不少于1600cm2)
薄膜
6卷(面积10000cm2/卷)
4卷(面积10000cm2/卷)
2卷(面积10000cm2/卷)
吸管
300支
200支
100支
其它不规则、无法计算面积类食品接触材料
30只(450g以上)
20只(300g以上)
10只(150g以上)
2.3样品处置
抽查样品应贴封条和防拆封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
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要求,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
样品由抽样人负责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接收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样单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应分别封样,并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
抽查人员应现场与企业负责人确认产品材质,如无法确认在抽样单中注明。
2.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该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若上一年度没有生产该产品,那么以本年度已实际生产的该产品销售额来统计。
注:
纪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复合膜袋”,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复合膜袋销售总额。
3检验要求
3.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1)复合膜袋
表2复合膜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蒸发残渣(4%乙酸)
GB9683-1988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65%乙醇,仅内层为PE时)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蒸发残渣(正己烷)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4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5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6
甲苯二胺
强制性
GB/T5009.119-2003
●
7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浸泡液、乙醇,仅产品标准有要求时)
GB/T10004-2008或产品执行标准
推荐性
GB/T5009.60-2003
○
8
溶剂残留总量(仅产品标准有要求时)
推荐性
GB/T10004-2008
●
9
苯类溶剂残留量(仅产品标准有要求时)
推荐性
GB/T10004-2008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2)非复合膜袋
表3非复合膜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9687-1988(PE)、GB9688-1988(PP)、GB9689-1988(PS)、GB13113-1991(PET)、GB16332-1996(尼龙)、GB9681-1988(PVC)、GB15204-1994(VDC-PVC共聚物)(根据材质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水)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蒸发残渣(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4
蒸发残渣(乙醇,浸泡液浓度根据标准确定)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5
蒸发残渣(正己烷)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6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7
脱色实验(乙醇、冷餐油、浸泡液)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8
锑(以S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101-2003
●
9
氯乙烯单体
强制性
GB/T5009.67-2003
●
10
偏氯乙烯单体
强制性
GB/T5009.122-2003
●
11
己内酰胺(仅尼龙6)
强制性
GB/T5009.125-2003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3)吸管
表4吸管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9687-1988(PE)、GB9688-1988(PP)(根据材质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蒸发残渣(65%乙醇)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4
蒸发残渣(正己烷)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5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6
脱色实验(乙醇、冷餐油、浸泡液)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4)食品用塑料容器(餐盒、保鲜盒、水壶、水杯等)
表5食品用塑料容器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9687-1988(PE)、GB9688-1988(PP)、GB9689-1988(PS)、GB13113-1991(PET)、GB14942-1994(PC)、GB17327-1998(AS)或GB17326-1998(ABS)(根据材质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
(水)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蒸发残渣
(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4
蒸发残渣
(乙醇,浸泡液浓度根据标准确定)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5
蒸发残渣
(正己烷)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6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7
脱色实验(乙醇、冷餐油、浸泡液)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8
锑(以S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101-2003
●
9
游离酚
强制性
GB/T5009.99-2003
●
10
丙烯腈单体
强制性
GB/T5009.152-2003
●
11
乙醛
产品执行标准
强制性或推荐性
产品执行标准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5)密胺餐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餐盘等)
表6密胺餐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9690-2009(密胺)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
(水)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甲醛单体迁移量
强制性
GB/T5009.61-2003
●
4
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
强制性
GB/T23296.15-2009
●
5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6
脱色实验(乙醇、冷餐油、浸泡液)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6)一次性发泡餐具
表7一次性发泡餐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1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9689-1988(PS)或产品执行标准(根据材质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2
蒸发残渣(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3
蒸发残渣(65%乙醇)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4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5
脱色实验(乙醇、冷餐油、浸泡液)
强制性
GB/T5009.60-2003
●
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
●:
指检验项目为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按危害程度分为A类和B类;
○:
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未规定的项目,但根据相关风险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测的检验项目,其危害程度也参照同类产品或类似项目危害程度将分为A类和B类。
注:
1:
仅当样品在抽检过程中现场无法确认材质,则按GB/T6040-2002增加材质分析项目检验。
(材质分析项目不另加检验收费);
2:
食品用塑料容器(餐盒、保鲜盒、水壶、水杯等)只检样品主体,如水杯只检杯身。
3.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3.2.1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检,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3.2.2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4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注:
对涉及产品标注质量等级的项目,产品检验结果按产品标注质量等级判定,未标注质量等级的按产品标准中的最低等级判定。
5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5.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5.2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5.3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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