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党对微小企业的领导V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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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党对微小企业的领导V4
试论党对微小企业的领导
领导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通常也可以认为,领导就是领导者或领导层率领群众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党的领导即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
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的微小企业(micro-enterprises)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
全国共计6000万左右的微小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提供了75%左右的就业和新增90%的就业机会,并且直接或间接创造了50%左右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1]。
他们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
中国要在未来保持健康高速的经济增长,需要微小企业有更快的发展。
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宏伟目标,必须认真研究并不断加强党对这一重要的群众对象----微小企业的领导。
一、微小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目前公众媒介上、政府文件上对企业分类比较流行的说法常用“中小企业”这一定义,本文认为,中、小企业综合属性相差甚远,研究党对微小企业的领导,必须首先对这一被领导对象的属性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
2005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曾下发《关于开展“三年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加快成长型微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的学者也曾发表《发展微小企业的宏微观经济效应》一文。
在互联网上仅仅XX搜索引擎就查到230多万个相关“微小企业”的网页。
可见关于微小企业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一定程度上的重视。
(一)微小企业的概念
1、微小企业的定义
准确的描述就是定义,是学科的基石,十分重要。
成熟的学科的定义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学科继续发展所必要的,也是界定内涵和外延所必要的。
定义需要扼要,言简意赅。
制订微小企业的定义,应该把握定义的规则,即共性、通用性、不变性,即要兼顾私企国企、工商注册规模性质、城乡地区差异、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差异。
目前常见的以经济规模划分企业的方式越来越显现出一些问题,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起点也不一样,有些企业只有几个人,但是年营业额能达到上千万;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如物业管理、包工队)有数百人以上,但是年产值却较少。
从政治角度来讲,构成问题对象的主要因素是人不是物,本文认为以组织规模即员工人数多少划分微小企业更为科学。
本文提出微小企业的定义是:
微小企业是一个人或少数人(十人以下)的群体,为进行商品生产交换服务,以谋求利润而组织起来的合法的社会经济组织。
这些微小型企业包括雇员人数在10人以内的各类注册公司、中心、研究所,也包括那些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的未进行工商注册小摊贩、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这类微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这种员工数量规模的微小型企业基本上涵盖了技术服务性行业、装配型制造行业、手工作坊和小型种植、养殖业,还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小饭桌、小商品零售、搬家、钟点工、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和理发、地摊商贩、街头游商等。
这些靠自身一技之长进行的特色服务、微利项目一般建立在社区、街道和工矿区里,多为失业和下岗人员所采纳经营。
这种员工数量规模的微小型企业还包括代表最活跃的新经济、最先进的生产力的SOHO一族。
SOHO族职业包括音乐创作、产品网上销售、平面设计室、广告设计制作、服装设计、商务代理、炒基金期货股票、网上信息咨询服务等;特别适合SOHO的还有那些基于信息的制造、加工、传播类的工作,如编辑记者、自由撰稿人、软件设计人员、网络操作、网络软件管理、网站设计、美术、音乐等艺术工作者、财务工作者、广告、咨询等。
2、按经济规模划分微小企业
我国确定企业规模的权威机构是经济统计部门,他们更多关心的是经济指标,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企业的规模特征和结构特征,企业的规模特征主要指企业生产的投入规模和产出规模,前者常用人员规模和资产规模这两个指标来衡量,后者常用产值这个指标来衡量;结构特征主要指企业的结构层次,通常考虑的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性质,如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性,所有者的公有或私有性质,经营者内部结构的水平和垂直层次特点等。
由于统计制度的规定,以浙江省为例,微小企业定义为每户年产品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和个体户。
按照划分,浙江省年主营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4万多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包括个体户)达80多万家。
队伍在壮大的同时,它们的分量也在逐年加重。
2006年,浙江省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为25.4%,其中企业和个体工业分别为9.7%和15.7%[2]。
民营经济非常发达的浙江,滋养了一大批活力企业。
除了万向、传化等如雷贯耳的大企业外,还有无数“微小型”工业企业(企业年主营收入低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正茁壮成长。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统计,2006年浙江省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为9693.2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增幅提高4.2个百分点;共实现营业利润和上交税金分别为195.08亿元和179.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2%和18.5%。
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微小型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十大行业。
其中纺织业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和单位数均列第一,分别占“规模以下工业”的16.9%、13.7%和20.5%;其次是通用设备制造业。
此外按总产值排列,依次为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
到2006年底,这些微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697.24万人,比上年增长8.9%,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50.3%,其中企业和个体工业从业人员为275.60万人和421.6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1%和13.0%。
3、按组织规模划分微小企业
欧盟委员会从人员规模上把欧洲的企业分为五类,前二类可归入微小企业这一类别,即第一类是没有雇员的企业;第二类是“非常小企业”,雇员人数为1-9人;第三类为“小企业”,雇员人数为10-49人。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则以员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为微小企业。
目前在美国已有1/4的工作人员是SOHO[3]族,且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着。
日本、韩国和香港也在鼓励个人创办SOHO型公司。
这种SOHO公司是指1-10人的小公司,它们或经营一个小店面或者网络上的虚拟商铺,或加盟某个连锁体系。
这种SOHO规模虽不大,员工们也未必天天见面,但是通过互联网保持着高效的联系,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很大的灵活性。
在大公司无法兼顾到的领域,个人公司如能提供适合的商品和服务,往往会获得成功。
而我国2003年1月出台的中小企业新标准与国外有所不同,如建筑业中人数少于600人,或者企业产值小于3000万或资产规模小于4000万是小型企业[4],而在欧盟大于250人的企业就为大型企业等;而且不同行业的划分标准也不统一,如我国的批发业中人数大于100人的企业往往为中型企业,而在建筑业中则为小型企业等。
据“杭州日报”报道:
浙江80多万家小企业吸收700万人就业,年产值近万亿元,平均每个企业就业人数不到10人;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小企业,平均人数也应该在10人之内。
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企业自办社会的现象了,每一个大单位、大企业周围,都必然被无数的各色微小企业“包围”,由他们为员工、员工的家属、子女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其从业人数累计,往往大于被包围的大企业、大单位的正规在职人数。
统计数据也已经证明他们也是吸纳劳动力的大户。
从统计数据看,6000多万私营企业,解决城市就业人口的70%,也就是说解决了约二亿六千万人就业,平均每一个企业只有4个人,根据统计学里的采样比例2.5倍考虑,我们选择10人以下作为界定微小企业的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微小企业的特征
一个企业员工数量,能决定其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经营决策模式等,在很多方面微小企业和中型企业有质的不同。
1、微小企业的文化特征
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基础上,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历经千辛万苦建设起来,绝大部分地区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大生产阶段,即便是三亿多城镇居民中大多数人三代以前也是农民。
几千年形成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农村,农民希望有自己的房子、地;农民进了城,成为农民工,其中愿意离开农村的人,也希望在城市里开辟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己的小买卖,他们创业意识浓厚,创业不拘规模、不怨天、不忧人、不求人,自主性、积极性很高!
另一方面则表现出合作意识、责任心相对较差,
微小企业在市场上艰难经营,生存问题是首要问题,基本上还顾不考虑企业文化,甚至企业形象。
正规化管理是要增加人员成本和管理费用成本,这对于仅有几个人的微小企业多数是难以承受的。
这些企业也没有能力负担员工培训。
同时由于企业小,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雇佣员工的素质普遍偏低。
微小企业和政府机关联系渠道更少,流动变化大,很难管理,国家政策法规宣传难度也很大。
2、微小企业的组织特征
按照本文的定义,从结构特征上来界定,微小企业资本投入较小,绝大多数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统一,产权私有,组织结构相对简单。
微小企业由于员工数较少,多数成功的微小企业人员构成常常具有家族性,即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这些企业普遍采用相对经济性较好的家族管理模式,不会也不应该采用所谓正规的现代管理方式。
这样的企业很难有精力、人力配合国家的工商、税务、统计等管理工作,常常游离于国家行政管理权力范围之外,甚至为了私利和政府管理行为对抗。
微小企业还普遍具有合伙性,除了个体和独营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合伙经营,他们人数不多,投资者往往也是劳动者,雇用与被雇佣的界限已经不太明确了。
3、微小企业的经济特征
微小企业由于规模不大,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因此都还具有不稳定性,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每天都有大量的微小企业倒闭,但是每天有更多的微小企业诞生。
微小企业的资金运作也具有共性,他们大多都是自筹资金、自谋场地、自选项目,自主创业,不依赖国家扶持,不占用国家资金资源。
企业的商业信用度较低,银行贷款渠道不畅。
发达国家的成功之路证明,随着经济发展,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社会微小企业所占比例也将继续增大。
微小企业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也是一个重要的阶层,是一个社会比例不断增大,有发展前途、不容忽视的阶层。
二、加强党对微小企业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研究、探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已作为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探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党必须主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牢牢把握对这个新的社会阶层的领导权。
微小企业是非公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达到95%以上,并将不断提高,加强对微小企业的领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数量巨大的微小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微小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样,是劳动者相对集中的地方。
重视党对微小企业的领导,在微小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不仅能有效地保证这类组织健康发展,而且是巩固党在各个领域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
(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从党的执政的目的和内涵来看,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微小企业相关人群在城镇居民中比例超过70%,大量农民进城创业、就业,出路主要也在微小企业。
我们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然离不开这个群体!
(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
微小企业人员相对大型企业不容易集中教育宣传,也不容易政府实现有效监督管理;同时微小企业的相关人群影响巨大,也就成为党的科学发展观普及的死角!
微小企业本身的经营特色决定,必然有部分相关人群生活水平不稳定,处于不断变化调整中,帮助他们处理好有关的问题,可以有助于实现安居乐业、改善民生。
微小企业自身特点和素质决定其中部分企业存在发展短视,较重视眼前利益和个人小集体利益;同时由于微小企业资本投入普遍较小,大多属于小规模甚至作坊式生产,承受风险的能力低,企业主和主要人员更重视企业的生存问题,环保效果差、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数据资料证明,微小企业还是城市就业的主渠道,微小企业发展的好,能大大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创业。
微小企业的从业人群数量巨大,领导好这个群体,显然有助于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四)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微小企业主绝大多数都是从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等劳动者,响应党的号召,积极进行创业自救、创业谋发展,逐步成长起来,他们和其他大中型民营企业等一起形成了“非公经济”,属于新的社会阶层,也同样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以统计数据指出的6400万微小企业计算,企业主和其家人亲友,已经形成一个非常大的群体!
在这些扮演“企业主”角色的劳动者中不乏先进分子,大多数都是积极、肯干、勇于创新的各类人才,做好这个群体的党建工作,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等多个方面来讲都非常重要。
三、当前党对微小企业领导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党对新经济组织、中小企业领导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党对微小企业、新经济阶层领导的具体理论指导尚不系统,在新经济组织、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这项工作总体还比较薄弱。
特别是针对其中的微小企业,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
(一)微小企业群体的政治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微小企业群体特别是微小企业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地位虽然得到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和党章的肯定,具体工作中一些基层党员、党的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改变,造成现实中,微小企业仍然没有得到相应的公平的政治待遇,从而导致目前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中国共产党执政已半个多世纪,但在思维方式上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却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
改革开放前的执政实践,实际上正是这一历程不太自觉的表现。
进入新时期以来,新的实践催生的一次次思想解放,使这一历程越来越自觉地随着一个个观念的更新,逐步地向思维方式变革的深层次推进。
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正是我们党实现由“革命党思维”向“执政党思维”转换的重要标志。
但是现在在有些情况下还存在“革命党思维”的影响,有的党员内心思想上仍未接受企业主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很多企业主其实也是工人阶级、劳动者这一社会现实,总要假想树立一个“剥削阶级”,寻找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势群体”,不利于十七大关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贯彻落实。
(二)现行的部分法律法规不利于微小企业的发展
经济理论研究滞后、创新不足,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部分法律法规,并不利于微小企业的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方式几十年没有大的变革。
例如,街头小商贩即便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也是客观存在的经营性经济组织,也属于微小企业,绝对属于自主创业,能为国家和社会减轻负担,但是却常常被工商、城管等管理部门撵着到处跑。
他们在没有找到更好的生活出路的情况下,只能是不屈不挠,继续“打游击”。
这样类似处于矛盾中的社会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换位思考,他们和城管、工商部门“打游击”,总是好过盗窃、抢劫等其他不劳而获的“谋生”手段,应该设法疏导解决。
还有,我国目前税务部门征税时总是宣传“应收尽收”,甚至还配合政府部门要求,“搭车”收缴某些费用(比如工会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等),不顾及企业的经营状况,交不上杂费就不能报税,不按时报税就罚款。
每月一定要在10号前报税,超期就要罚款,根本不考虑企业资金是否回笼,认为搞企业想当然有钱缴税,这让投资规模小、流动资金紧张的微小企业有时非常尴尬,常见的对抗做法就是普遍少缴税、偷漏税。
税务部门应该根据区域经济状况、企业所属行业、就业贡献率、企业规模等具体因素制定更科学、更高效的税收制度。
在我国部分发达城市其实已经早走了一步。
比如深圳市,实际执行的政策就是对街头小店仅仅管好环保、计划生育控制等,工商注册、税收基本上没有人来管,税务部门也仅仅收取一次房屋租赁税,把主要精力放在大型的、效益好的企业上;同时政府根据纳税多少,给企业提供各种奖励性优惠政策,比如贷款扶持、长期来往港澳通行资格等,企业持税票就可以在政务大厅办理,简便易行、透明高效!
现在国家政策还是倾向于让企业也承担所谓“社会义务”,不区分企业规模,从而给微小企业带来很大麻烦。
有时候企业倒是负担不了多少钱,但是办理相关手续时投入的人力确实相对较高。
很不科学、效率很低!
(三)部分对微小企业的经济工作管理政策不合乎实际需求
目前,关于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的管理理论研究比较多,针对微小企业群体的管理理论研究很少。
虽然有些地方政府认识到微小企业的重要性,但是在如何促进发展上,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能把握好经济规律,拿来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内部分城市的经验,不考虑本地区政治、经济、历史等因素,生搬硬套,一窝蜂盯住“融资”等表面现象问题做工作,偏离了微小企业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实际效果也不佳。
微小企业发展有其内在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应该更多起到管理和扶持的作用。
问题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行为,根源在党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相关理论研究不足。
众所周知,管理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或经济行为,它是一定民族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之后,作为维护封建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已消亡,但那些已溶于民族血液中的伦理道德、思维方式、心理形态有些仍然将长期存在。
由于历史上我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处于统治地位,加上封建社会多年的宗法专制统治,使传统的儒家管理思想至今还深深影响着当代企业的管理意识和行为,反映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实施对微小企业管理的时候也存在“重政治而轻效益、重管理而轻民主、重均同而轻个性、重生产而轻流通、重大型而轻微型、重传统而轻变革”等问题。
(四)工商联等统战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非公经济一直以来都属于我党统战工作管理的范围。
自中共中央第二十次统战工作会议后,各类主要针对非公经济开展工作的组织,如工商联的地位、作用和地位得到肯定和进一步提高,但是目前尚未在人员编制、运作资金等方面得到进一步落实,部分作用难以发挥。
针对微小企业群体的思想宣传工作比较薄弱,除了公众媒体的宣传,专门针对微小企业的宣传、组织工作尚未展开,存在死角。
一些逐步成立的行业商会、协会目前的作用还不明显,没有得到很好的指导、规范、管理、利用。
部分行业协会发展失控,形成行业“帮派”、地区“帮派”等不良势力,出现和工商联下属行业商会分庭对抗的局面,工商联的工作更难以开展。
(五)对微小企业的党建工作改革进展较为缓慢
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非公经济的党建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但是由于微小企业具有的“小而多”的特点,目前工作中很难全面覆盖。
微小企业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入党问题、“口袋党员”的组织管理问题更为普遍。
大批“口袋党员”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无法成立党的基层组织,难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首先是在理论上还没有明确微小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
许多党员、党务干部对发展微小企业与党的奋斗目标之间的关系困惑不解,加上《党章》没有就微小企业等非公经济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做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容易把握党建工作的方向。
其次是微小企业党建工作的思想基础脆弱。
表现为微小企业主和员工对党的观念淡漠,微小企业中的一些党员的理想和信念出现动摇,雇佣思想和拜金主义观念比较严重。
再次是微小企业党组织的建设缺少物质保证,党组织在企业中开展活动方面,对企业主的个人积极性依赖性很大。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微小企业领导应采取的一些措施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
党以自己正确的理论,以自己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自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影响和带领群众贯彻党的主张,从而有效地实现党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
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领导是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以及基层组织构成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
党的领导作用,是党中央、地方党委的领导作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所构成的总和。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进程中,要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必须充分发挥不同层次党组织的作用。
(一)必须加强党对微小企业的政治领导
政治是一个政体通过正义的方式为国家和人民谋取利益的技巧。
毛泽东在延安窑洞前说过,什么是政治?
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我们的敌人搞得少少的。
江泽民同志说过“政治问题就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和与群众的关系问题。
”
党的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
党通过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吸引群众,使群众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党的领导下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1、应充分落实微小企业群体的政治地位
真正落实微小企业群体中企业主的劳动者地位和政治待遇是确保做好党对微小企业政治领导的基础。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理论,重视承认微小企业主的劳动者属性。
加强政治理论创新应用工作,从党的基本理论出发、从现实出发、从发展的目的出发,让所有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享受到公平的政治待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通过政治地位的提高,吸引各方面更多的关注,争取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才能保证党对微小企业政治领导作用的发挥,促进微小企业的发展。
例如,应明确“弱势群体”的概念,防止概念的滥用,防止挫伤劳动者的创业积极性,真正落实微小企业主的劳动者地位;同时对立法工作也能产生正确的影响,减少所谓“保护企业还是保护劳动者”的争论,实现统一思想,放下包袱,团结一致向前进。
2、要切实保障微小企业群体的权益
应该促进通过改进立法等手段保障微小企业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更好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实现党的政治目标。
例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应该进行大胆的创新改革。
每年工商局审验执照都是设法看看哪些东西无权经营,想方设法限制。
更科学的做法应该是想方设法帮助经营者,看看还有什么要增加,尽可能放宽。
改变营业许可范围为营业限制范围。
市场经济的驱动力是巨大的,没有人能对抗得了。
只要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范围,都应该开放。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可以随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更容易生存和发展下去。
还应该改革延长审验周期,通过技术手段,判定对方处于正常经营中(比如正常纳税中),就不要再审验了。
必要的时候抽查企业。
这样可以节省政府和企业双方的时间精力。
例如,关于税收工作,制定税收政策要有利于微小企业发展,改变多少年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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