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制度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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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制度管理规定
工作纪律制度管理规定
工作纪律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
工作纪律制度为了严正劳作纪律,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
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
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
工作人员天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
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特别状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局长批准。
请假必需填写请假条〔病假必需附医院证实〕,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状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
遇有以下状况〔特别状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
间;
〔2〕遇有天灾、人祸,必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
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实,并经劳作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必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证工作必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检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状况执行不定期抽检制度。
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
并由参加抽检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状况抽检表》。
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布暑,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
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天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
按劳作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
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天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篇二:
工作纪律制度〔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劳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
上午:
8:
00—11:
45,下午2:
30—5:
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必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看法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状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执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天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执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换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保证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
带班领导早上7:
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优良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升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
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储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改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稍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
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为了强化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必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必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请假和事后补假。
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保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
对使命范围内的办
理事项绝不同意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
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优良形象。
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保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
办证、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车辆加油或修理由主要领导批准。
车辆天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需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执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
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检,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检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
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检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作合同并辞退。
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检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顽固不化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通过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作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
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当。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作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
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
关于强化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施行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善〞的问题,为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严正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清廉〞的优良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遵守岗位,认真履行使命。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
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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