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福海县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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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福海县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福海县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调研报告
一、福海县基本情况
福海县位于新疆西北部,地处阿勒泰地区地理中心位置,距地区行署驻地阿勒泰市100公里,辖区南北长350公里,东西宽25—150公里,总面积3.24万平方公里,辖3乡3镇1场、62个行政村、7个社区,有兵团十师182团、福海监狱和福海教育矫治局(戒毒所)3个驻县单位,全县人口6.67万人,以哈萨克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52.7%。
农牧渔业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耕地面积120万亩、草场面积2300万亩,有“全国十大内陆淡水湖”之一的乌伦古湖,水域面积1035平方公里,养殖水面占全疆的六分之一,是新疆重要的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基地,2019年7月数据显示水面高程483.24米,湖水容积124.27亿立方米。
福海均等辐射地区四个口岸,最北端与蒙古国接壤,有对蒙古国季节性开放的国家一类陆路口岸——红山嘴口岸。
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有国家4a级乌伦古湖海滨景区及阿拉善温泉等20余处可开发利用的旅游景观,探明天然气储量1053亿方、石油储量1100万吨以上,是阿勒泰地区油气资源较为集中丰富的县。
二、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县”和“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向前发展的进程中,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铁心保护、铁腕治理、铁面问责,推动了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及时成立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委员会,建立了“5+1”工作机制。
坚持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牵头领导主导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5个专项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福海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福海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福海县“洁净福海”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成立了乌伦古湖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类项目稽查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完成了《福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度和项目效应进行监督检查,出台《福海县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严肃追责。
制定下发了《福海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总体要求,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
在全县整体超编的情况下,为环保系统争取编制7个,达到18个,并安排公益岗位4个;2019—2019年县财政安排各项环保经费1000余万元,确保了“有人干事、有钱干事”。
投资730万元完成了3128平方米的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等主题日为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方位、深层次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开展环保“六进”等活动,注重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激发,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湿地湖泊修复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构。
成立乌伦古湖湿地公园管理局,完善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与协调机制;启动实施乌伦古湖和湿地生态保护区确权划界及鸟类救助繁育站、生态监测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积极争取,目前已纳入自治区项目库。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
编制完成《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将乌伦古河沿岸划分为红线保护区、黄线缓冲区、蓝线优化区进行修复治理,为有序推进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渔业生态保护。
加大禁渔执法和增殖放流力度,将湖区划分为常年禁渔区和季节性禁渔区,改善乌伦古湖土著鱼种群结构,恢复种群规模,维护乌伦古湖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年均投放大规格鱼苗1000吨、土著鱼水花1.6亿尾以上。
四是严守水利“三条红线”。
坚持以水定地、定额灌溉,及时做好水利工程维护和水库蓄水,并探索小麦、苜蓿混播模式,新增苜蓿全部实行滴灌。
五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乌伦古湖成功纳入自治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五年来累计投入1.75亿元,实施了生态补水、赫勒渔村垃圾处理、截污提升改造、阿尔达入湖污水截流、乌伦古湖下游断流河道生态修复、布伦托海东部湖水水质生态净化等21个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草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一是加大保护和修复力度。
坚持自繁自育为主、引进为辅的舍饲圈养发展路子,每年核减牲畜留存农区圈养,减少草原载畜压力。
2019年以来,累计核减标准畜26.5万羊单位。
控制鼠害495万亩、治蝗80万亩,高寒草甸、温性草原和温性荒漠化草原植被综合覆盖率分别达82%、55%和45%,天然草场载畜压力得到缓解,草场自我更新修复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严格落实奖补机制。
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三项基本制度,制定了《福海县草原禁牧管理办法(试行)》《福海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试行)》《福海县加强草原保护与管理实施意见》《福海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设立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专账,2019年以来,累计兑现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牧草良种补贴2.66亿元,实施草原禁牧460万亩、草畜平衡1700万亩。
结合定居兴牧工程,加快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进一步减轻了天然草场压力,五年来实施草原围栏395.4万亩,新建饲草料地9.7万亩、棚圈2019座。
三是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行为。
坚持重拳出击、顶格处理,采取联合执法巡查、蹲点驻守排查、从严从重处罚等措施,扎实开展打击非法开垦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有效遏制了非法破坏草原的行为。
2019年以来,先后查处乱开滥垦等破坏草原案件51起、入刑4人。
(三)林地保护与修复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强化林地管护。
加快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农田林网、城乡绿化等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了福海工业园区、黄花沟、齐干吉迭乡、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区域绿化工作。
2019年以来,全县完成人工造林8.4万亩、森林抚育3.5万亩、天然林封育13.5万亩、绿色通道82.5公里。
扎实做好河谷生态林淹灌工作,大力推行刺丝围栏封育,不断加大封育抚育力度,林木自我修复能力不断提高,生态植被得到较好恢复。
五年来,完成中幼林抚育2.5万亩,荒漠林封育5万亩、河谷林封育5000亩,郁闭度在0.4左右。
二是加快生态项目建设。
积极实施重点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项目,分步实施黄沃尔海台地生态恢复工程,扎实做好退耕还林地块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
注重把退耕还林工程与生态建设、发展经济林、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重点荒漠化区绿化程度,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全县森林植被覆盖率已由实施退耕还林初期的2.56%提高到了11.48%(含山区),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方面生态效果日益显现。
三是严格落实管护和执法责任。
制定公益林及防护林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制度办法,建立管护区和管护站,启动航空护林站项目建设,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森林管护实现全覆盖。
完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乱采滥伐、非法侵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
2019年以来,累计查处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等林业行政案件50起,已全部结案,确保了林地面积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
(四)生态环境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城乡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后实施了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供水供热二期、供水增压提升站等项目,城市整体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城镇供水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99%、91%、90%、26%。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洁净福海”建设,重点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农村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28个。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环保实用技术,建立“三同步”残膜综合治理机制。
2019年以来,累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70万亩,覆盖45个村;回收残膜75万亩,回收覆盖率达60%。
扎实开展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设立奖励资金,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族干部群众创卫积极性有效激发,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是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有效。
成立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任务分配方案,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
设定工业园区准入门槛,严把工业项目环评关,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入驻。
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通过技术改造、关停落后生产线、实施污水治理改造等措施,对重点排污企业挂牌整治、限期达标,有效消减了排放总量。
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帮助3家畜禽养殖场完成农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标准化建设。
汽车尾气检测站建成并投入运营。
2019年全县万元gdp能耗2.3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84.1吨、160.2吨、39.2吨和77.3吨。
三是矿山生态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探(采)矿权申报制度和矿山建设审批程序,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多渠道整治矿山生态环境。
2019年以来,累计收缴保证金340万元,争取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550万元。
坚持部门联动、驻点巡查,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
加大联合清山力度,五年来,组织大规模清山近百次,滥采乱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三大行动”有序推进。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出台了《福海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2019年)》,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抓好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位监测数据,2019年空气质量较2019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降低5.6ug/m3(下降10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年均值降低1.6ug/m3(下降13.8百分点);二氧化氮年均值基本持平。
目前,全年Ⅰ-Ⅱ级优良天数占总天数的99%。
二是水污染防治扎实跟进。
严格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辖区内存在水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并挂牌督办。
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和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编制了《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正在争取纳入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地表水1个断面的环境质量保持在Ⅲ类以内。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大力实施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无公害种植基地认证45万亩、绿色种植基地认证3万亩,节水型农业建设全面开展,节水灌溉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71.4%;以建设“洁净福海”为目标,以洁净城市、洁净乡村、洁净田园、洁净草原、洁净水源、洁净湿地为抓手,深入开展洁净“六进”活动,让福海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对24家医疗机构医疗垃圾产生、暂存、处置情况进行问题排查、现场抽查、培训指导,医疗垃圾安全处置率由80%提升至100%。
(六)环境监管网格管理初显成效。
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制定印发了《福海县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设立乡(镇)场二级网格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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