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万达广场项目玻璃幕墙施工质量验收办法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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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万达广场项目
幕墙、装饰装修
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协议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阜阳市优质工程,创阜阳市“颍州杯”,酒店部分创安徽省“黄山杯”。
为了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对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是优质,提倡一次成活,一次成优,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实现“过程精品”,确保最终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因此,总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转换思想,更新观念,树立高度的质量创优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将自身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目标与整体工程的质量目标相统一,通过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协调运作,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施工全过程,严格控制每一道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整体目标的实现。
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
本工程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安徽省境内现行的一切最新版设计及施工有关法定要求。
所有法规都应以最新现行版本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规范1.1条之内容。
1.1适用规范、标准、图集
1.1.1同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它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规范、标准。
1.1.2本工程施工所需之标准及规范由分包人自行购买准备。
1.2合同签订后,分包应制定图纸深化设计计划,明确需完成的深化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1.3施工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6套经原设计单位签字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
1.4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4.1幕墙、装饰装修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7个工作日内,向总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总包方对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监理、业主、设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4.2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细部做法、节点处理清楚详细,图文并茂,与设计图纸吻合。
1.4.3每一处的每种做法要事先放大样,绘制大样图,大样图中要详细反映该部位节点做法,要做到排版美观,功能合理。
大样图要报总包审核。
1.4.4质量策划方案应单独编写。
1.5分包方收到总包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应立即组织学习,并细化分解,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编制方案交底、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并制定工艺流程图。
1.6分包方在人员配备、方案编制、技术交底、问题反馈等方面均应认真完成,对总包负责。
1.7特殊工艺和重要部位,分包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内报总包方评审。
1.8分包单位应在进场7个工作日内,对分包范围内工程编制材料试验计划书,材料进场计划书,报总包方技术部,便于总包宏观控制。
1.9各分包每周按时将施工中发现的设计、施工问题上报总包,要求分包的技术负责人及提出问题者,准时参会。
1.10分包方施工时应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认可的正式施工设计图纸,无正式施工图纸的,不得施工。
对施工图纸中不合理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设计方沟通,并办理变更,洽商。
无变更洽商者,不许私自改变设计。
办理好的图纸、变更、洽商应报总包技术部一份。
1.11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精度的检验和试验设备,对于进入工地的所有的检验、试验设备必须贴上标识,注名有效期,禁止未鉴定和鉴定不合格的设备使用。
1.12检验和试验设备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定期对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的检验、试验设备,建立使用台帐。
总包计量员进行定期检查。
1.13分包方分部工程验收前15日应向总包方提交一份技术总结和一篇论文或工法。
不提交技术总结和论文的,总包方不参与分包方工程验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迟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1.14分包方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应建立完整的试验计划和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施工影响的由分包方自负。
1.15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1.16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有效版本规范及标准,指导施工。
1.17奖罚
1.17.1未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未经总包评审并经监理审批通过的即进行施工,分包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结果外,罚款5000元。
1.17.2未经总包同意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内容的,罚款2000元。
1.17.3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组织施工的,罚款1000元。
1.17.4未有正式施工图纸即进行施工的,分包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结果外,罚款5000元。
1.17.5分包方的计量工作应符合总包的要求,要有专人负责,所有检测工具应符合相关要求,有记录台帐,否则不得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次。
2、工程图纸审核及深化设计责任
2.1工程图纸审核
2.1.1分包方对总包方发出的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负有审核的义务,
须保证此等图纸满足技术标规定、国家规范、地方和政府标准以及功能使用和现场条件的要求,确保施工图纸的正确衔接。
2.1.2在相关部位施工前14天开始,所有因为分包方审图的疏漏而引起的施工错误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修改等额外费用,一概由分包方承担。
2.2分包方深化设计图纸责任
分包方除在本合同范围内按合同相关条款完成专业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外,应配备足够的深化设计人员,按经审核同意的深化设计计划完成深化设计工作,分包方应充分考虑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确认时间以及施工进度的变化状况,以保证此等深化设计能够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应能明确表达出所涉及的内容及做法,力求准确、完整。
2.3奖罚
2.3.1未按深化设计计划完成深化设计图纸及报批工作,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未按期完成,罚款2000元/次。
2.3.2深化设计图纸未考虑各专业交圈问题,造成施工错误,追究违约责任,罚款2000元/次。
2.3.3未发现明显的图纸错误,造成返工,罚款2000元/次。
3、工程资料管理
3.1施工资料应达到安徽省资料管理规定要求,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必须符合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DB34/T918.1~4-2009的要求。
3.2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检查内容描述应详细、清楚。
工程部位名称应分层
按照流水段划分填写,资料的同一部位名称要一致,资料的编制要及时,编号连续,资料要交圈。
3.3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设专人负责,并由总包方资料员统一领导,接受总
包方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报总包方复查。
3.4资料及竣工图套数:
总包一套(原件)、建设单位10套(3套原件、七套复印
件)、监理一套(过程留存)。
各方保存内容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DB34/T918.1~4-2009中附录A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总包按施工单位留存。
3.5分包方的工程资料统一由总包方向业主、监理报验报审,总包方仅负责资料的
传递过程,分包方应将报验资料打印整理并签字齐全后交总包方,业主、监理签字后由总包方转交分包方归档。
3.6分包方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7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上报
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交总包方评审,评审通过后报业主、监理、设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3.8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3个工作日将签字完整的技术交底上报总包审查。
3.9分包方施工前应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向总包提供一份
及相应电子版。
3.10分包方在办理洽商、设计变更时,应先交由总包技术审查,通过后方可走签字程序,办理正式洽商。
3.11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应与所进场材料相符,需复试的材料必须复试合格后
才能进行报验,材料报验通过监理签字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12施工资料应保留至少6份原件,若有些文件(如材料检验报告等)无法提供原
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13隐蔽工程隐蔽验收时,分包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照片留
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
拍摄的照片插入隐蔽记录的附页中,应填写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并把检验批的编号写上。
3.14所有检验批执行标准填写为国标即: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5若工程使用的材料有复试,应在检验批中材料质量一栏填写材料名称、复试报
告编号、是否合格等,其它项均画“√”或“/”。
3.16分包方应对样板及每道工序施工进行照相,每个样板、每道工序照片不得少于
2张,并注明施工部位、日期、施工形象部位名称等。
3.17资料及竣工图应在所承包工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向总包移交,移交的资料内容
应完整、签字齐全、目录清晰,并按规定编好页号及装订成册。
3.18需编制、收集、整理的资料详见附件,未按时上报及移交资料将按《总分包技
术及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19奖罚
3.19.1分包方资料收集不符合要求,在总包发出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限后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出现3次不符合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方相关责任人清退出现场,并对分包方罚款2000元。
3.19.2分包方向总包方不提供样板及每道工序施工照片资料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3.19.3经总包方检查,分包方工程资料不与工程同步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3.19.4工程竣工后分包方未按总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总包的,罚款2000元;限期移交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
4.质量管理
4.1质量目标
分包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要求的合格标准,满足总包创阜阳市“颍州杯”,酒店部分创安徽省“黄山杯”的质量目标要求。
4.2组织机构
4.2.1分包方在进场前,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质量负责人中间控制,专职质量员检查的三级管理系统。
分包方在正式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技术职称,上岗证,及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总包方备案。
4.2.2分包方应根据施工任务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并应定期培训。
4.2.3分包方应设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总包方之间实行对口管理。
4.3质量验收程序
编制方案→方案审批→技术交底→分包自检→总包复检→监理、业主认可
4.4材料控制
4.4.1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且必须是绿色环保产品,有绿色环保标志、标识。
4.4.2对按规范规定进场后应做复试的材料,应有专人负责材料试验,见证取样试验。
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过试配。
见证取样应有监理和总包共同见证。
4.4.3分包方物资进场后,由分包方质检员开箱检验,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报总包方质量检查员,总包质量检查员接到分包方报验后,组织总包有关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合格后由分包方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由总包方向监理、业主报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4.5分包单位在工序施工前,工长要进行技术交底,加工完的半成品要由质量技术人员对加工质量进行验证。
施工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技术交底交总包技术、质检各一份。
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要进行自检,填写《检验批质量自检(交接检)表》,同时分包工长要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质量检查员签署验收结论,上报总包工长,核验资料无误后,组织总包项目质量检查员、技术及分包相关人员进行核验,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4.6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班组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分包质量检查员核实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形成隐蔽、预检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报总包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总包等相关单位进行正式验收。
分包单位质检员将每道工序分项报验验收,必须向(需白天验收的必须在上午9:
00时以前申报,申报单隔天(失效)重新申报,见附表)总包项目质检部门报验
在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分部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检验合格后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验收程序同上。
4.7工程的隐蔽和预检:
由分包单位的工长组织自己的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先行验收,合格后备齐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报总包工长申请隐、预检的验收。
再由总包工长组织质检部、技术部进行复验,合格后报业主、监理单位验收。
隐、预检的验收应遵从分包先报先验,后报后验的原则。
报验时间要求:
每天下午4点前申报第二天验收内容的自检表,由总包工长和质检员共同确定验收的先后顺序,合理安排验收时间。
4.8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进行“三检”或无自检、交接检记录、不进行提前申请的,总包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施工前,未及时上报技术交底的,总包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一、质量验收制度:
1、分包单位在工序施工前,项目总包工长要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验收规范、工艺标准、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严格要求,并做好幕墙、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对施工过程的各道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与控制。
确保检验批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实体验收合格,优良。
2、分包单位应强化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的质量意识,确立“谁施工谁负责”的质量观点,使每个施工管理人员和每个施工班组人员思想上重视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使每个班组、每个人对其施工工序质量负责,并且责任到人。
3、分包单位应建立相应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责任制,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要求持证上岗。
分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必须每天巡视现场,应做好幕墙工程各分项过程中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和报验工作。
认真落实“三检制”,抓好交底、检查、验收三个环节,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应做好并加强对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和防护工作。
4、样板制度:
分包单位在幕墙、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样板必须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方验收合格,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通过样板的调整和确认,统一操作要求后,便于现场操作工人对比、参照。
5、巡视制度: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工长,质量检查员巡视现场,随时抽查幕墙、装饰装修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查出的工程质量隐患,质检部门要及时发出《不合格品通知单》,并监督分包单位必须整改,直到分包单位整改合格,并经复核合格后,才允许分包单位复工,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质量消项制度: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下发的不合格品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等(包括经总包明确并转发的设计关于施工质量的文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并有书面回执,报总包技术质检部门验收后,组织相关方消项。
若确不能及时,应在回执中注明整改时间及滞后原因等。
分包人在接到总承包人对现场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及时答复,并在总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过总承包人验收。
否则,在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总承包人有权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7.挂牌施工管理制:
本工程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来规定和划分每个管理人员的岗位质量职责;对现场操作人员,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序均采取挂牌施工。
标牌管理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标明小组负责施工区域。
现场管理人员如发现某段施工质量有问题,可以立即根据标牌查找到操作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其二,现场悬挂施工交底标识,直接将施工操作顺序和工艺标准现场交底给工人,让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始终可以方便地对照交底,从而为创阜阳市“颍州杯”,酒店部分创安徽省“黄山杯”创优目标的实现得到有力的保障。
8、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检验批)完成后,分包单位工长要组织班组进行自检、同时工长还要组织上下工序(检验批)班组长进行交接检,合格后填写自检、交接检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包单位质检员将每道工序分项报验提前4小时向总包项目工长报验,核验资料无误后,由项目总包工长组织,质检部、技术部等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总包单位验收通过后,总包单位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申请工程质量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进行“三检”或无自检、交接检记录的,项目质检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9、分包单位在幕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产生内业资料,有分包单位负责填写(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的内业资料等。
报项目总包单位,由项目总包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质量检查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并且在隐蔽工程记录上签字验收。
10、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自觉接受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于总包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做出的指令,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如对指令有异议,可另择时间交流意见,决不可以不执行。
二、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玻璃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2、玻璃幕墙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
金属材料和零附件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镀锌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处理。
3、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
橡胶条应有成分分析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4、骨架须与原结构连接牢固,无松动,预埋件尺寸、焊缝的长度、高度和焊条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5、主体结构及其预埋件的垂直度、平整度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其误差应在连接件可调范围内。
(一)玻璃: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玻璃,应进行厚度、边长、外观质量、应力和边沿处理情况的检验。
主控项目
检验玻璃厚度应采用:
玻璃安(组)装前,可采用分辨率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被检验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取平均值。
对已安装的玻璃,可采用分辨率为0.1mm的玻璃测厚仪在被检验玻璃上取4点进行检测,取平均值。
玻璃厚度允许偏差(mm)
玻璃
厚度
允许偏差
单片玻璃
中空玻璃
夹层玻璃
5
±0.2
α〉17时,±0.1
α〉17-22时,±1.5
α〉22时,±2.0
厚度偏差不大于玻璃原片允许和中间层感允许偏差之和。
中间层总厚度小于2mm时,允许偏差,±0;中间及总厚度大于或等于2mm时,允许偏差±0.2mm。
6
8
±0.3
10
12
±0.4
15
±0.6
19
±1.0
玻璃边长的检验,应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用分度质为1mm的钢卷尺沿
玻璃周遍测量,取最大值。
详见下表。
单片玻璃边长允许偏差(mm)
单片玻璃
允许偏差
5、6
L≤1000
1000<L≤200
2000<L≤3000
8、10、12
±1
+1,-2
+1,-3
+1,-2
+1,-3
+1,-4
中空玻璃边长允许偏差(mm)
长度
允许偏差
<1000
+0.1,-2.0
1000~2000
+1.0,-2.5
>2000~2500
+1.5,-3.0
夹层玻璃边长允许偏差(mm)
总厚度D
允许偏差
L≤1200
1200<L≤2400
4≤D<6
±1
----
6≤D<11
±1
11≤D<17
±2
±2
11≤D<24
±3
±3
一般项目
玻璃外观检验,应在良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条件下,距玻璃正面的200mm处,观察被检玻璃面。
详见下表。
钢化、半钢化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检验要求
爆边
不允许存在
划伤
每平方米允许6条α≤100mm,b≤0.1mm,
每平方米允许3条α≤100mm,0.1mm<b≤0.5mm,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热反射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检验指标
针眼
距边部75mm内,每平方米允许8处或中部每平方米允许3处1.6mmd<2.5mm
不允许存在d>2.5mm
斑纹
不允许存在
斑点
每平方米允许8处1.6mm<d≤0.5mm,
裂纹、缺角
每平方米允许2条a≤100mm,0.3mm
夹层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检验指标
胶合层气泡
直径300mm圆内允许长度为1~2mm的胶合层气泡2个
胶合层杂质
直径500mm圆内允许长度为3mm的胶合层杂质2个
裂纹
不允许存在
爆边
长度、宽读不得超过玻璃的厚度
划伤、磨伤
不得影响使用
脱胶
不允许存在
玻璃应力的检验,应采用:
用偏振片确定玻璃是否钢化处理。
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测量玻璃表面应力。
幕墙用钢化玻璃及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mPa)
钢化玻璃
半钢化玻璃
δ≥95
24<δ≤69
幕墙玻璃边缘处理包括机械磨边、倒棱、倒角的处理,其检验方法应采用观摩检查和手试的方法,其处理精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资料:
玻璃的产品合格证。
中空玻璃的检验要求。
热反射玻璃的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二)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胶及密封材料: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硅酮结构胶、硅酮耐候胶在使用前,必须到指定检测
中心进行相容性测试和粘结拉伸试验。
主控项目
出厂日期、使用有效期的检验
硅酮结构胶的内聚性破坏检验。
硅酮结构胶的注胶宽度、厚度检验,应采用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测量,实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宽度不得小于7mm,厚度不得小于6mm。
硅酮密封胶的注胶宽度、厚度检验:
应采用分辨率为0.05mm的游标卡尺
测量。
当玻璃幕墙为隐框幕墙时,应检验硅酮结构胶的固化程度。
硅酮结构胶完全固化检验应采用探针检测,注胶面面不同部位的测点不少于3个,观察探针边面结构胶的固化程度,也可以采用切割检查的方法,观察胶的固化程度、饱满度和密实度。
一般项目
硅酮胶质的检验,采用目测法,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或粘稠液体,不应有气泡、结皮和凝胶,颜色与样品无差异。
注胶表面的检验,注胶表面应光滑、无裂缝现象,接口初厚度和颜色应一致。
质量资料
结构硅酮胶剥离实验记录。
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相容性检验报告和粘结拉伸实验报告。
进口商品的商检证。
(三)五金件及其它配件:
主控项目
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和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或制品,
其他钢材应进行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五金件外观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也可以采用磁铁测试材质,有吸附力的为非不锈钢制品。
转接件、连接件、构造尺寸、壁厚的检验,应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
测量构造尺寸,用分辨率为0.05的游标卡尺检测壁厚。
转接件、连接件的开孔长度不应小于开孔宽度40mm,孔边距离不应小于开孔宽度的1.5倍,壁厚不得有负偏差。
一般项目
转接件、连接件外观检查,采用目测方法,其外观应平整、无裂纹、毛刺、凹坑、变形、等缺陷,当采用碳素钢材时,表面应做热镀锌处理。
(四)加工制作质量
1.一般规定:
玻璃幕墙所采用的材料、附件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隐框玻璃幕墙的结构装配组合件应在车间制作,不得在现场进行。
不得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密封胶和耐候硅酮密封胶;
产品出厂时,应附有检验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图和其说明。
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玻璃板块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
结构胶的剥离试验应符合要求。
玻璃板块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5mm,相邻两玻璃之间的连接缝高低差不应低于1mm。
玻璃板块下部设置支玻璃的托板,厚度不应小于2mm。
隐框玻璃拼缝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隐框玻璃拼缝的质量检验
项目
检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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