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汇总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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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汇总doc
2017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汇总
2017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1-3课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国家性质:
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
P4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
---P5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
---P6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包含人民,人民公民的一部分。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P6-7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最终得以实现。
(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是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P7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P9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结合具体案例分析)---P10-11
⑴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⑵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⑷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受法律限制的。
)P11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P14-15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P16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P14、P16
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P17相关连接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中学生如何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
6、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能具体判断哪些属于法律鼓励的,哪些属于法律所要求的,哪些属于法律所禁止的。
)(P18-21三点内容)
⑴对法律所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不做不违法)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⑵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不做违法)
⑶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做了违法)
7、什么是违法行为:
(P21页第一段)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5页)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
(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25页)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P25页)(含义、意义)
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格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⑵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⑶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
(26页第2段)
⑷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6、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28页)
7、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P29)
8、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P31)
2017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4-6课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P35页)
(1)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
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
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
P38页
(2)良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P36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应如何行使公民的名誉权?
(P38第一段末)
4、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P38末-39)
5、肖像的含义及其表现:
P40
6、肖像权的内容。
公民行使肖像权的方式有哪些?
P41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7、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P41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8、如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P42
9、姓名的含义?
P43
10、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P43-44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P46)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具体包括:
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或:
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P47-48)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
(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
(P48二段末)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P48-50)
(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
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
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
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
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8、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
P52末
9、我们应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
P54-55
1完善法律法规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3增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隐私上把锁
10、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P54(也可用我们的三步走思路)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1、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P55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终身收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
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59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
(对知识改变命运是如何理解的?
)P62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
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
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
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
P60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
(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
)P61一段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
P61末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统一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杂费。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P63一段末(也可用我们的三步走思路)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8、为什么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P64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P64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P65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11、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P65末
12、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P66(最后一句)
初二下册政治重点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一、教育:
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地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二、为什么说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1、一方面,教育是每一个人生活的准备,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
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的度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
他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以及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
2、另一方面,它能够唤起人的潜能,不断地提高和革新自己,逐步走向成功,从而开辟人性的发展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在当今社会,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
三、与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相关的一些知识点:
1、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依据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受教育权:
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义务教育:
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四、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1、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2、具有普及性,所有适龄俄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具有免费性,对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的步骤根据国情分步实施。
五、怎样维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
1、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发展的基础。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3、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六、我们应该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学习。
我们国家不发达,普及义务教育不容易,父母的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不容易。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义务教育,最主要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退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学习的过程中,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
4、在当代,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进入终身学习的时代。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一、社会财产按归属分类:
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二、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三、财产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
四、在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
1、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运用(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2、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环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3、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五、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首先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他各种保护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
当所有权发生争议时,我们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2、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拘捕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3、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环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出现违法现象,如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松,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六、和财产继承权有关的一些知识点的:
1、被继承人: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2、遗产:
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
3、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4、继承人: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权:
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5、继承法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确立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他们享有继承权。
七、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八、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
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我国现阶段,多数采用这种方式。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原则是,第一一般情况,均等分配;第二特殊情况,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2、遗嘱继承: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合法,形式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3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法律允许的。
这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嘱人依据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财产。
受遗赠人获得的遗赠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九、继承权发生争议时的解决:
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1、在遗产继承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拚弃那种不顾别人,自己多占的心理,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注重信义,互让互谅等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加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十、无形财产权的一些相关知识点:
1、智力成果:
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
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3、给予创新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最有效的鼓励。
十一、如何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1、保护治理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利成果的事。
2、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受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课消费者权利
一、关于消费者的一些相关知识:
1、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就成了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顾客就是上帝。
2、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商品繁多,消费者难以在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消费者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运动应运而生,并形成世界潮流,引起联合国的高度重视,于1985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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