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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防洪防风预案
盐田区防洪防风预案
为有效防御台风暴雨、水库溃坝等洪涝灾害,保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预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汛[2003]8号)、《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防洪(潮)总体规划》及《深圳市水库防洪调度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区自然特征、台风暴雨等洪涝灾害特点、城市防洪工程现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防风部门实施指挥、决策、调度、抢险提供依据,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地防御台风暴雨等洪涝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工作原则
始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
第二章盐田区防洪防风现状
一、自然特征及洪涝灾害特点
盐田区依山傍海,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受海洋影响较大,雨日多,年平均气温22度,年平均降雨量。
盐田区台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强度等方面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而且由于我区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还具有突发性强、成灾强度大的特点。
二、防洪防风现状及存在问题
盐田区防洪工程体系,主要包括水库、河道、排洪沟、渠等。
较大河流有盐田河,流域面积21平方公里;沙头角河、大水坑沟、大梅沙沟、小梅沙沟等相对较小,其集雨面积多在2.0-4.5平方公里;另有小型水库10座,其集雨面积和库容也都较小。
存在问题:
1.部分防洪工程标准偏低,尚未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
2.部分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较早,缺乏长远及统一规划,受多种因素影响排水能力有所下降或已不能满足现阶段排水需要;
3.水库库容较小,建设标准较低,防洪作用有限。
第三章防洪防风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是我区台风暴雨灾害处置的专业应急机构。
各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分部,负责组织本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一)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区三防指挥部)在区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全区防御台风暴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
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人武部副部长
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区建设局(民防办)、区城管局(执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建筑工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盐田交警大队、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市水务集团盐田分公司、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武警七支队二大队各一名负责人。
(二)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三防办)设在区农林水务局,是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兼任三防办主任,副局长兼任三防办副主任。
区三防办主要职责是:
做好区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维护和管理好三防设施及通讯设备;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接收和传达水情、风情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并做好决策参谋;组织检查各项防汛措施和抢险队伍的落实情况,协调、督促安全隐患的处理、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河道的清障;公布临时避险场地及撤退疏散路线;发布区属重点水库排洪通知;完成区三防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三防办内设抢险前线指挥协调组、信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
1.前线指挥协调组:
由区三防办的水务科、给水排水科及区防洪所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三防指挥分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信息资料组:
由区三防办的办公室及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科人员组成,负责人员调度及收集、上报和发布相关信息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由区三防办的办公室、农林科及区防洪所人员组成,负责协调三防抢险期间抢险车辆、抢险物资等工作。
(三)各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分部
其主要职责是:
接到汛情风情后,加强值班和巡查,及时接收上级传达的台风暴雨消息,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发现险情及时消除;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物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居民防灾避险宣传教育工作。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有关部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区农林水务局:
加强水利、防洪工程的巡查防守,指挥协调水库管理单位做好防洪调度;组织、指导做好易涝点的排涝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负责水利工程抢险及灾后水利设施修复,督促排水管理单位做好排水设施的维护,储备抢险物资;做好渔港的安全工作,通知渔船到岸避风。
3.区建设局(民防办):
全面掌握辖区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划出危险警戒区域;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治理及抢险工作。
负责在本区报建的建筑物及其工地的管理,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消除;加强巡查,在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并组织警戒;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区域的人员、财产;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严格对洪涝灾害及风灾易发区工程项目的审批,使各类建筑设施尽可能避开洪涝灾害及风灾危险区域;协调辖区物业管理公司对社区、小区的房屋、围墙、挡墙、招牌及排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管理,发现险情应及时消除。
4.区城管局(执法局):
对市政设施、广告牌、霓虹灯等进行巡查;在倒塌的广告牌、路树等危险地带划出警界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并组织警戒;组织环卫工人清扫马路,协助排水部门疏通雨篦,督促市政道路管理单位抢修水毁道路,做好安全标志;组织环卫工人及执法人员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5.区教育局:
根据气象预警信号负责安排好学校的停课和复课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根据气象预警信号开放学校作为社会避险场所;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6.区民政局:
核定和报告全区灾情;及时开放社会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疗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派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协助做好灾民疏散、撤退和避险。
7.区卫生局:
组织突击救护队伍,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疫病的传播、蔓延。
8.区人武部:
负责指挥、协调驻盐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民兵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9.区发改局:
负责安排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10.区财政局:
负责区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11.区机关事务局:
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保障工作;协助进行抢险救灾物品的发放。
12.盐田交警大队:
负责疏通道路,指挥车辆安全顺畅通行。
13.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督促公路管理单位抢修毁坏公路,调度抢修救灾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14.盐田公安分局:
负责指挥、做好灾民疏散、撤退和陆地的突击救生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15.市水务集团盐田分公司:
负责有关排水管网正常运行,确保街道排水畅通,并保证给水管道安全运行。
16.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华侨城三洲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防洪防风工作。
17.区建筑工务局:
负责该局承建的在建工程防洪抢险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二、应急响应
(一)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区三防办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值班工作,密切留意雨情、风情动态,做好各项防洪防风应急准备工作。
(二)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1.区三防办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值班工作,密切留意雨情,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
2.防洪设施管理单位加强对防洪排涝设施的巡查,水务集团盐田分公司加强对排水设施的巡查;建设局及各街道办加强对危险边坡的巡查;水库管理人员驻库巡查。
3.低洼、易受水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
4.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
(三)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1.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值班领导到岗,并准备应急措施。
2.各街道办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随时投入抢险工作。
3.区教育局负责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儿童。
4.驻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情况。
5.区农林水务局加强对河堤、排洪沟渠、水库、大坝的安全检查,各水库行政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检查水库的安全状况,并组织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器材,确保河道排洪畅通及大坝的稳固安全。
6.区城管局及深水集团盐田分公司按各自职责做好市政管网的清障工作,确保排水畅通。
7.区城管局、区农林水务局、市公路局驻盐田各管理处、盐田道桥管理所、区建设局及各街道办事处按各自职责在可能发生山泥倾泻、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及道路坍塌、广告牌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组织警戒,协同街道三防指挥分部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撤退、转移。
8.区住宅局、区出租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辖区物业管理机构及各街道办牵头组织各社区工作站对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地带发出警戒,并组织其住户疏散、撤退。
9.区民政局、教育局和街道办事处通知开放全部临时避险场所,并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山边及危险地带的居住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盐田公安分局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撤退,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盐田交警大队应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12.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深圳供电局盐田配电所对所有有危险的广告牌、路灯、霓虹灯电源进行切断;各街道办事处协调盐田配电所对有危险的室外配电设施电源进行切断。
13.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设施工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
14.必要时,由区三防指挥部向驻盐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提请援助,以抵抗特大洪水和台风的袭击。
(四)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1.区三防指挥部所有成员到区三防指挥部集中,如指挥部成员不能亲自到达的,应派出其他领导直接参与工作;指挥部成员外出或请假的,须经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批准。
2.全区各抢险队伍全力投入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3.由区三防指挥部向驻地武警部队提请援助,以抵御特大洪水和台风的袭击。
第四章水库防洪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
依照《防洪法》规定,防洪抢险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和技术责任制。
盐田区各水库分别成立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库防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听从区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区三防指挥部负责。
各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结合各水库实际,制定具体实施预案,并于每年4月15日前对其进行修编并报区三防办备案。
其组成如下:
组长:
各街道办负责人
成员:
各街道分管科室和相关科室、公安派出所、驻盐武警部队、社区工作站、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各一名负责人。
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可与街道三防指挥分部同一套人员。
(二)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水库防汛抢险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分析气象、雨情、水情和水库大坝的态势,及时上传下达抗洪抢险指令;组织巡逻观测,提出抗洪意见以及有关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水库抗洪抢险的组织、指挥、后勤、协调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宣传、情况通报和工作总结。
(三)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组
各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构建下列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组:
1.巡逻观测组:
负责水文、雨量的观测,监视主坝、副坝、坝后反滤沟和高边坡等地段的状况,必要时组织日夜巡逻、值班。
2.工程技术组:
随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出现险情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抢险实施方案;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方案的实施完成。
该工作组由区三防指挥部、街道三防指挥分部、水库直接管理单位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3.转移排险组:
负责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财产物资;负责实施水库险情排除方案。
二、应急响应
(一)库区内发生超过设计校核标准的特大洪水时
1.水库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值班工作,做好各项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2.水库防汛抢险巡逻观测组,应加强对库区雨情和入库水情的监测,每2小时向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街道三防指挥分部、区三防办报告一次实时监测信息;当入库的洪水量级超过设计标准或泄洪设施启闭系统及泄洪通道出现故障等造成库水位迅速上涨并有可能引发漫坝等重大险情时,应在30分钟内逐级向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领导小组、街道三防指挥分部、区三防指挥部报告。
(二)水库大坝出现滑塌、裂缝、渗水、管涌等险情迹象时
1.当库大坝出现滑塌、裂缝、渗水、管涌等险情迹象时,水库防汛抢险巡逻观测组应在20分钟逐级内向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街道三防指挥分部)、区三防指挥部报告。
2.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及时前往现场组织指挥,立即调集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投入抢险。
3.水库防汛抢险工程技术组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分析,拟定应急抢护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
4.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值班领导应迅速到岗并根据各自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等,随时投入抢险工作。
(三)水库大坝出现侧墙倒塌、大量漏水浑浊等溃坝迹象时
1.当水库大坝出现严重滑坡、位移、侧墙倒塌、大量漏水浑浊、漫顶等溃坝迹象时,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在征得区三防指挥部的同意后,迅速启动水库应急机制,实行抢险物料统一调用,抢险人员统一调配,停止机关干部正常休假,动员社会各界支援防洪工程抢险;在水库下游设立临时避难标志,开通溃坝淹没危险区域的汛情报警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紧急状态警报信息。
2.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
区三防指挥部要做好参战部队的联系接应、技术交底和后勤保障工作。
3.水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所辖洪水危险区人员的撤离迁安工作,按照各级防洪指挥命令的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将预报洪水威胁区或工程出险可能扩大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有序地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地带。
4.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有关部门包联负责,以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为基本行动单元组织实施撤离。
每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应由相应负责任、熟悉情况、有组织能力的部门包联责任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
第五章附则
一、本预案由盐田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水库防汛抢险技术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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