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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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2007年度含山县新城区市政道路监理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2007年度含山县新城区市政道路监理
1.2 建设地点含山县新城区
1.3 工程建设规模:
农机厂路、望梅路三期0.556Km、玉龙公园入口道路工程。
1.4 工程开竣工日期:
2007年4月26日计划开工,2008年1月28日施工总工期278日历天。
1.5 工程概算:
总投资约1000万元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7 投资单位:
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8 质量要求:
合格
2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
3.1.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2.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3.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3.4.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3.5.审查和确认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3.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3.7.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3.8.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3.9.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3.10.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11.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3.1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3.14.组织对工程初验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4监理工作目标:
4.1.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2.进度控制目标
工期控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
农机厂路工期2007-4-26——2007-8-20;
望梅路三期工期2007-4-26——2007-9-26;
玉龙公园入口道路工程工期2007-4-26——2007-8-26。
4.3.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投资控制在约定的合同价款之内:
农机厂路价款200万元;
望梅路三期价款230万元;
玉龙公园入口道路工程价款150万元。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
5.2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有关工程建设文件;
5.3安徽省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地方法规、规章;
5.4该工程的所有工程建设合同;
5.5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5.6其他。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针对该项工程,我单位采用直线式组织机构:
工程监理员
7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
7.1总监理工程师:
胡长昆(执业资格号:
0043651,注册号:
040481)
7.2监理工程师:
李福才(安徽省监理师,主要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
金芳(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投资控制)
7.3监理员:
袁厚忠、蒋莉、陶明、谢章翠。
7.4现场旁站人员:
望梅路三期:
袁厚忠、陶明
玉龙公园入口道路:
袁厚忠、谢章翠
农机厂路:
袁厚忠、蒋莉、陶明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8.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8.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8.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8.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8.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监理员岗位职责:
8.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8.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3.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3.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3.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3.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9、监理工作程序:
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1.施工监理工作总程序
合同对比分析、并与设计文件、施工
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文件进行比较
2.分析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不合格
纠正
4.工序、部位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5.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有缺陷
6.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的基本程序:
不同意
7.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承包单位提交工
期索赔意向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
料详细记录过程
延期事件发生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延长工期申报表》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提交《延长工期申报表》
8.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注:
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9.月工程计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三方协商
10.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不一致
11.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双方
满意
12.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
违约事件发生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13.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提交工程
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工程造价部门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结算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
单位付款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工程保修阶段结束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保修阶段结束时进行
工程款最终结算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0.1.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0.1.2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10.1.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0.1.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0.1.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10.1.6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0.1.7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10.1.8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0.1.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0.1.10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0.1.1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0.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0.2.1质量事前控制
A.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B.施工场地质量检验验收;
C.施工队伍的资质;
D.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E.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F.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10.2.2质量事中控制
A.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1)承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由监理审批。
(2)监理工作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质量控制重点和控制手段,编制监理细则。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4)监理单位对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报总监批准,批准后发相关的施工单位。
B.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将自检资料提交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字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记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D.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
凡是列为关键工序控制点的质量控制对象,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施工实施监督。
该工程关键工序控制点:
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
关键工序控制点的控制对象,要求必须在规定的近期控制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方派员对控制点实施监控,如果监理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停止进行该关键工序控制点的下道工序施工,并按合同规定等待监理方,未经认可不能越过该关键工序控制点继续施工。
它通常是针对“特殊过程”或“特殊工序”而言,如某些重要部位土方回填,桥梁、涵洞等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安装后,混凝土浇注之前;道路、桥梁、涵洞等定位放线后;道路、桥梁、涵洞等“隐蔽工程”。
”
E.正确处理工程变更。
F.行驶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擅自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G.严把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H.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监理人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并要及时落实纪要内容。
(3)定期向业主及总监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人员每月向总监及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10.2.3质量事后控制
A.单位、部位工程竣工验收。
凡单位、部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合格监理人员签署中间验收凭证。
B.项目竣工验收。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工程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签署工程验收意见。
C.审核竣工图及其经技术文件资料。
D.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10.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0.3.1进度事前控制
进度的事前控制,即为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A.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的审核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B.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操性、合理性。
D.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E.业主供应材料、设备。
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供应计划。
10.3.2进度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
其工作内容有:
A.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
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暴雨、大风、现场停水、现场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B.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审核的要点是:
(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5)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6)组织现场协调会。
10.3.3进度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要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A.对策与措施
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有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其它配套措施;
B.补救措施
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C.调整施工计划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协调和平衡。
10.3.4工程进度控制计划
A、望梅路三期工期2007-4-26——2007-9-26;
土基施工2007-4-26——2007-6-26;
管道施工2007-5-26——2007-9-26;
石灰土基层施工2007-6-26——2007-7-26;
水泥稳定碎石施工2007-7-20——2007-8-16;
水泥混凝土面层2007-8-16——2007-9-16;
人行道结构层施工2007-7-26——2007-9-26;
B、玉龙公园入口道路工程工期2007-4-26——2007-8-26。
土基施工2007-4-26——2007-6-16;
管道施工2007-5-26——2007-8-26;
石灰土基层施工2007-6-16——2007-8-26;
水泥稳定碎石施工2007-6-16——2007-7-6;
水泥混凝土面层2007-7-6——2007-8-6;
人行道结构层施工2007-6-26——2007-8-26;
C、农机厂路工期2007-4-26——2007-8-20;
无工程设计文件,不能编制进度控制计划。
10.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所谓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0.4.1.投资控制具体措施
10.4.1.1.投资控制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投资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由金芳同志担任(注册造价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投资控制),施工现场计量有3名监理员担任(袁厚忠、荣治军、蒯亚虎)。
10.4.1.2.投资控制技术措施
在工程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组织施工合理化。
10.4.1.3.投资控制经济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分析比较。
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10.4.1.4.投资控制合同措施
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支付。
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日常工作注意资料收集,正确处理索赔事宜等。
通过以上的控制措施,我们将认真做好计量支付工作,严格计量、支付制度,以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
10.4.2.拟定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具体内容
10.4.2.1、工程量清单
(1)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详细地理解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仅作为计量的依据,而不作为监理工程师最终计量的数量;按合同有关规定,经业主(业主代表)批准需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数量或单价上的变动、调整。
(3)监理工程师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办理计量支付事宜。
若工程量的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时,应按合同标明的单价予以计量支付;若其增减幅度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应按合同有关具体规定办理。
10.4.2.2、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件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8)其他有关文件
10.4.2.3、计量原则
(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只有符合合同文件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3)根据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对每一项支付建立总额计量控制红线,并依据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随时修订计量控制红线,各项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10.4.2.4、工程计量方式
(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数额或时间时,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计算图表,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
现场计量工作由承包人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
10.4.2.5、工程计量记录与分析
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量清单每一章节的划分,建立详细的计量台帐,对每期已计量的工程量和尚未计量的工程量予以注明、记录并按每一细目的计量控制红线予以总量控制。
若实际工程量与计量控制红线有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纠正偏差。
10.4.2.6、工程支付
(1)前期支付
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2)中期支付
a)承包人提出中期支付申请;
b)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查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款项计算是否正确;支付金额是否大于合同规定的限额;暂定金额的动用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材料预付款的申请是否满足各项规定要求;工程变更、索赔是否已获批准等作全面、仔细的审定;
c〕审定无误后,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送业主,副本抄送承包人。
(3)最终支付
a)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c)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
无误后,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送业主,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10.5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10.5.1安全管理依据
10.5.1.1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10.5.1.2根据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
10.5.2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10.5.2.1 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 (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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