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教授谈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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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教授谈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
吴汉东教授谈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
(199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得主吴汉东教授,获奖论文是《论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
作为一个法科的研究生,论文的撰写既是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种基本技能,也是研究生专业学习、研究综合能力的体现。
所以一般攻读学位特别是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的撰写及其完成是三年学习的一个标志性成就。
昨天我也谈到了,通过论文的撰写要使自己感觉到在长学问、在长本领,而且我认为不论是从事法学研究还是从事法律实务,这种要求是相通的。
所以,撰写学术论文、写法律意见书或者司法官写法律判决,它们对文字的要求和对观点的描述、对事情的分析要求是一样的。
这是我就论文写作整体谈的一点体会。
首先谈谈选题问题。
坦率地说,现在研究生人数很多、规模很大,所以我接触的同学中都有这样的苦恼,就是大家感觉到没什么好写的,而且选题一不小心就撞车。
曾经有一段时间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问题,就有三四个同学同时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所以最后不得不要求在校学生对近三年已经做过的选题不能重复选择,虽然这只是一种行政性的规定,但是如何激发学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并且把问题来作为自己的选题,确实是很大的考验。
根据我的体会,为什么说“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呢?
因为确定研究对象是比较难的,我觉得首先就是要有专业兴趣,讲自己所喜欢的、所熟悉的问题作为自己的选题。
前者讲的是专业兴趣,也就是说你喜欢在这个领域做出深入的研究;后者讲的是熟悉度,指的就是你对某一领域内的研究现状、未来发展趋势有一种比较好的把握。
在这两者的基础上,即专业兴趣加上专业熟悉程度的基础上来做好选题。
我觉得两种选题是值得肯定的,一个是“零起点”的选题。
很多大学问家做的就是原创性的研究。
但是做这方面的研究是相当有难度的,在某个方面从来没有人做过,就像“哥德巴赫猜想”一样很难。
第二个我觉得创新性的选题,也可以作为我们毕业生做学位论文的一种选择。
这种创新性选题有时会是一种史料的发现,有的会是一种对旧说的批判,有时会是一种交叉性的研究,都可能构成创新性选题。
从类型上来说,有三种类型的题目属于创新性的选题。
第一个是“小题大作”:
譬如说我们对某种法律规范、制度的研究,最后揭示出法律应该有的法价值、法理念,或是对这种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概括和提炼,也就是由小见大,我觉得这种选题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个是“旧题新作”:
题目大家都写过,但是你视角不同、方法不同,当然你所得出的结论也会有所不同,用一句唐诗来说就是“劝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就是说曲牌还是这个曲牌,但是内容是不一样的。
这倒不是说旧瓶装新酒,而是对过去已有的选题进行新的挖掘,进行新的研究,这种选题也是具有创新性的。
第三个我称之为“难题巧作”:
就是说有些非常宏大或者复杂的少有人问津的一些难题,公认在这个领域最艰深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独特的方法,从一个侧面、从一个断层、从一个视角来研究其中某一个问题,来得出自己的结论。
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尝试。
就我曾研究的“合理使用”问题来说,“合理使用”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规则。
中国人当时在这方面的研究只有四五篇文章、几千字。
后来查阅外国文献一看,才知道美日专家称之为“世界性难题”。
我怎么来做研究呢?
我就用自己所擅长的一些分析工具来构筑自己的理论框架进行研究,我把这称之为“难题巧作”。
我觉得这三种题目都是创新性研究,以上谈的就是选题问题。
第二个谈谈资料的收集问题。
资料的搜集与选题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我觉得不存在先后次序之分的问题,不可能说是先确定选题,再去搜集资料。
比如想写个网络版权或不正当竞争之类的,只能说是确定方向,不能说是确定选题。
确定选题和搜集资料、阅读文献几乎是同时起步的。
搜集资料是做好论文、确定选题的前期工作,只有在熟悉和掌握了大量文献资料后,发现这其中的确有文章可作的才能确定选题,但是选题确定之后也要继续搜集资料。
我的意思即是说,搜集和阅读文献资料是在选题之前和之后都要进行的,确定选题之后还要继续消化、分析资料,拟定写作大纲。
所以说,搜集资料对于确定选题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进一步的说是贯穿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在不停的写作研究过程中不断地查找、搜集资料。
现在的信息是海量信息,你们现在搜集信息的最佳途径可能是上网。
这当然是一个很讨巧、很简便的方法,但是严格来讲还是要读一些经典文献,而不仅仅是一些应景文章,这两方面都要兼顾一下。
譬如说我要写一个民法问题,经典著述就要读啊,法哲学的黑格尔、哈耶克这些人的作品要读读,罗马私法、法国民法、德国民法有关的著述也要读读。
这些著述倒不是为了写论文而读,三年研究生学习期间肯定要读,要完成导师给你们开出的书籍阅读任务。
无论是学民法还是学知识产权法,一定要完成阅读书目,广泛涉猎经典文献。
具体来讲,就是要注意搜集一些相关问题的资料,跟选题相关的最新的研究成果,我昨天提到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来进行研究,所以有些同学在写论文的时候,应该读的书没有读完,甚至最新的资料都没有涉及到,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比如我们去年论文答辩,有些学生提前把论文写好,然后实习找工作去了,结果《侵权责任法》颁布,他写的避风港原则,基本没看《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这个研究就滞后了。
当然现在我们的学生也是很辛苦的,海量的信息,不像我们当年,可读之书甚少,现在是读也读不完,看都看不尽。
我告诉我的学生,读书要注意方法,有些书要反复的读,那就是经典著作;有些东西有选择的读,这么厚一本书,真正的来讲,我不会把它读完,也没有时间读完,而是有选择的读我所需;还有一些东西要有鉴别的读,并不是写在书上,印在纸上的东西都是真理,所以你还须以一种批判的眼光来进行筛选、进行鉴别,所以我就是三句话:
有些书是反复的读,有些是有选择的读,有些是有鉴别的读。
所以我认为资料的搜集、阅读和辨析,应该采取这三种方法。
第三,谈谈提纲。
布局谋篇、建构论文的骨架,是很重要的,我觉得这要有三个功力:
专业的功力,逻辑思维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
不要小看这个布局谋篇的提纲,第一个来讲,它反映了你研究的对象,要重点突出;然后你这个大纲的骨架,要层次分明;第三还要做到一定的形式美,我觉得这三条很重要。
我们通过对大纲的设计,一看你这个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就知道写什么、表达什么,所以最后论文的题目和大纲是一个非常严密的逻辑体系,通过这样一个大纲的设计能够看出你的选题是什么,研究的重点是什么,这点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
接着来讲,我刚谈到了要注重文章大纲或者提纲的形式美问题,我对我的学生论文是这样要求的。
首先,你这篇文章叫什么名字很重要。
我特别注重好的文章会有好的题名。
有些书的名字平实无华,但是令人印象深刻;有些名字使人耳目一新、眼睛一亮,这都是很讨巧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论文的篇名、各个二级标题、一级标题的设计很重要。
坦率的说,我对学生的论文标题的要求是逐字推敲,甚至相同的文字不要在提纲当中重复出现。
第一章叫某某问题的分析,第二章就会讲某某问题的探讨,第三章叫某某问题的研究,诸如此类的。
我不喜欢用简单的重复的文字,基本来讲,我觉得这不仅是文字表述能力的显现,而且是你撰写学术论文的一个功力,水平的一种表现。
从这个方面来讲,尽可能做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统一。
现在的指导老师、论文的评阅专家,有时候很难对你的文章从头到尾都读一遍,还要写评语,有时候就是走马观花,看大纲,看题目。
以前有一个学生写了一篇非常好的论文,他对基因技术专利保护进行了分析,选题很好,论证也好。
确实在这么多年来,我还没看见有类似的选题、有类似的研究视角和独到的观点,但是后来在答辩当中很多老师提出批评,要求他再改。
后来他给我看了一下,问题就在文章的标题当中,后面几章没有涉及到法律,没有用知识产权术语加以表述,写得像伦理学的论文,其内容完全可以再重新概括和提炼,再采用具有法学品味的标题。
所以为什么我看重提纲、二级和三级标题,它们反映了对你研究的问题的抽象概括能力,而不仅是文字表达的水平,所以建议你们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第四、谈谈论证,你们叫做研究方法。
我觉得方法问题,不用说刻意去表明这一章是经济学分析,那一章是管理学分析。
特别是我在90年代博士论文获奖以后,很多学生都仿效多种研究方法。
比如说,三万多字的硕士论文,这个问题是经济学分析,第二章民法学分析,第三章法哲学分析,就有点东施效颦。
硕士论文不必把所有研究方法都塞到一起,你是根据研究的需要来采用这些方法。
我觉得做得比较成功的,就是彭学龙老师写的《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他获得了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距离优秀博士论文就一步之遥,非常遗憾。
他的论文写得很好,在《法学研究》都发了两篇了,也标志着他的学术水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好在哪里呢?
对这个问题进行符号学分析,或者心理学分析,当时我提出很重要的一点,我说你进行符号学分析,你必须得出一些重要的创新性结论,同时创新的结论要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指导。
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能为方法而方法,一定要注意问题导向,要解决社会主义法治中的现实问题。
民法和知识产权法作为应用学科,要解决现实问题。
所以昨天易军博士谈到很多法律大家,甚至包括启蒙思想家,但是最终他要从抽象的理论思维回到现实的法律问题分析,而不是纯粹的理论思辨。
我觉得在论证当中,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而采用研究方法,不要纯粹的追求研究方法的创新。
也就是说,把研究方法的创新和观点的创新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多教材甚至有些大学者在写他的著作的时候,都喜欢这样写:
关于违约问题,王利明教授认为,张新宝教授认为,尹田教授认为,某某某认为,我这样认为,然后就完了。
这就不是论证,是观点的罗列。
甲怎么说,乙怎么说,丙怎么说,最后我怎么说。
这样不对,你说的时候要指出前人所说的对的和不足的地方。
为什么形成这样的观点,论证要达到相当的深度,有些是制度比较的东西,有的是学说比较的东西,最终你得出新的结论对我们的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建构有什么作用。
所以论证一定要写,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和比较。
最后我想谈谈写作规范的问题。
首先,就我们学法律的,对规范要求不仅反映了写作的一种技巧,也反映了从事学术研究予以秉持的道德水准和法律要求。
我们引用前人的著述一定要标明出处,也要尊重人家作品的完整性。
这叫学术规范。
如果是援引,要证明你是读过的。
我发现一些在职的研究生引用了某些外文资料,实际上并没有读过,是转引自的。
是你读过的才可以写引自,没有读过的是转引自,但也要注明从哪本书上看到的。
从这一点上讲,我觉得是初学者的一种疏忽,但是对于江湖中人,我觉得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也是写合理使用的,他也是讲了我昨晚给大家讲的那个故事:
一位朝圣者指着前面一座高山询问一位圣人,什么是合理使用。
我一看,这个太熟悉了。
这段故事是我翻译的,这篇文章引用我翻译的中文,注释的时候还好像他看过原著,是他翻译这个故事一样。
说老实话,这就是不规矩。
这样的规矩太多了。
比如我写的一本书引用了帕特森教授的观点,引用了黑格尔的观点,结果有人对这个问题也原封不动地讲了黑格尔,讲了帕特森,显然是从我这里嫁接过去的。
因为我把我引用的资料都标注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标注错了,他也错了,这就表明他没有看原著。
我觉得作为一个严谨的学者,一定要有严谨治学的态度,不要过于讨巧,要规范。
所以,引自和转引自要标准地写明。
同时,我建议你们,文章后面的文献资料凡是读过的,用过的都可以列举其中。
当然有时候也发现有学生拉虎皮做大旗,把一些完全不相干的文章、专著放进他的文章里作为参考文献。
结果老师问他,你这篇文章是不是要用宪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的有关著述啊?
结果他没用,这样是不好的。
所以,你的参考文献是你在写作过程中看到的、用到的一些资料。
我想这就是注释,文献。
此外,还有文章前面的内容提要和关键字,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你要用一百字左右的篇幅概括地描述你几万字论文的中心思想,对学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初学者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反映你的概括能力。
关键词也是,用四五个词语把文章的主题思想表达出来可以说是很见功力的。
另外,我想再简单谈一点,有的学生说读了三年研究生,还不知道怎么写文章。
我带过一个法硕的学生,原来是学工科的。
他说:
吴老师,我不会写文章,原来没有写过文章。
工科的学生要做毕业设计,然后读了三年的法硕,他不知道怎么写文章。
当然这也是我做老师的失职。
他学了三年的法律,训练不够。
三年的研究生要怎么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觉得有两个方法。
第一,自己动手写。
硕士论文三万字,我指导的学生有写过八万字。
有的要写十万字。
这是非常勤奋的。
一般不可能一下子写出那么长的文章,所以,从小文章开始。
具体来说,你们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民法总论这些学位课程,争取每结束一门课程就动手写一篇小文章。
你可以积少为多,积小为大,通过练笔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经常写的学生,他的动笔能力会很强。
今天上午开会我们表彰了学校的第二届“十大科研新星”青年教师,其中有位法理学的老师陈柏峰,是我们学校的本科生,陈景良教授的硕士生,在华科大读的博士。
他很不错,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上发表文章。
我们很多老师一辈子都无法问鼎这些顶级杂志。
而且还有社会科研基金项目,教育部研究项目,法学会的项目等,确实是一个新星。
他在谈到自己的学术经历的时候,本科阶段就喜欢写文章,大大小小写了不少,靠写文章挣稿费来维持自己的大学生活。
这是非常不简单的。
还有一个学生,他也是在大学阶段撰写过一百多篇文章,不光是学术论文,还包括报上的短论、杂志上的短文,对他后来从事法治新闻记者的生涯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所以我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多动手写文章,从写小文章开始。
第二个就是学习和观摩,看人家怎么写。
现在文章很多,书也不少,坦率的说,我要告诫你们有鉴别地读,有些文章是病句手册,有些文章逻辑结构混乱,所以要有鉴别的读,但是一些美文、范文不妨多读。
看他是怎么来突出研究的重点,来解析研究对象,看他的论文的框架是如何在布局谋篇的,而且他这个问题是如何用文字加以表述的。
所以不妨多读读好文章好书,来间接积累写作的经验,所以说自己动手写一些小文章,和看一些好文章,都是提高自己写作、研究水平的有效途径。
易军副教授谈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
(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得主易军副教授,获奖论文是《法律行为制度研究——以私人自治为中心》)
1、论文选题。
“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那么研究生应该如何发现问题点并选好题?
易军副教授:
是这样,说实在话,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因为我也带了一些研究生,我也知道这样一个情况,很多研究生自己选择题目的很少,很多学生都希望老师给他推荐一个题目。
但是说实在话,找到一个题目非常的难,因为现在从事民法的学者很多,每年要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也很多,几乎民法方面所有常规的题目都被涉猎了。
而研究生论文的选题要讲求创新性,而现在选择一个有创新性的题目空间非常有限。
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选好题,我谈几点:
第一,你要对现有民法各个领域的研究现状要有所了解,比如说表见代理,相关的研究成果太多了,如果你不了解,那么如果你选择这个题目就不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第二,能懂一门以上的外语,特别是大陆法系的语言,这对民法的研究绝对是有好处的。
这样你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论文或者书籍,你可能会发现有些题目,国外有研究,中国没有研究。
当然有些可能是因为国情不同,我们不需要研究这些问题,比如说堕胎的问题,在美国争议很大,在中国这就不是一个争议的问题。
但是有些问题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些问题没有凸显出来;有些问题已经出现了,但我们的学术敏感力还不够,没有发觉。
第三,如果你觉得从题目上很难创新,那么可以从研究方法上来创新。
比如说民事主体中的法人制度,我们可能都会从规范的角度进行分析,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论述历史上的公司是怎么演变的、公司的独立人格的观念是什么时候开始确立的等,这是从历史的视角。
当然还可以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哲学的视角、伦理学的视角等,都是很好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对研究生来说有点难度,因为你需要掌握其他学科的知识,短期内很难做好,但对博士来说,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实现创新,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2、文献的搜集与选择。
论文的选题确定之后最为困扰大家的就是论文资料的搜集尤其是文献的搜集及选择。
请问研究生在写作中如何搜集资料(包括外文资料)?
如何选择资料?
如何做好文献综述?
易军副教授:
是这样,选定题目之后,有可能题目不新颖,但研究方法要新颖;有的题目研究的很少,仅从题目内容来讲就可以。
这两种情形下资料搜集方法就会有所不同。
如果是采取研究方法创新的方式,就应该多搜集些研究方法的资料。
比方说研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效力问题,假如从政治哲学角度研究的话,你就不能仅仅只搜集些法学方面的资料。
如果有些题目国内学者研究不多,不需要研究方法创新的话,比如人事保证合同问题,我们大陆合同没有加以规定,但我国台湾地区就有规定。
这就需要做些调查,研究这些问题在大陆存不存在,普不普遍。
虽然国内学者研究的较少,搜集起来有些困难,但还是会有一些资料的。
这样把国内现有的搜集起来,主要的还是要搜集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的规定,学者的一些研究资料。
现在网络很发达,你在网站上输入一个关键词,会出现很多信息,这时候你就要进行一些鉴别,级别比较低的刊物上的文章尽量不要选用。
虽然不能一概认为级别低的刊物文章就差,但就普遍来讲,权威或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权威性较高。
关于文献综述,据我所知:
法学研究不是太注重文献综述,但经济学特别注重文献综述。
但我个人认为,要做好论文创新,必须要做好研究综述,只有对现有的研究成果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否则自己提出的某个观点或写出的一篇论文,别人可能早已研究透了。
另一方面,文献综述也增加了创新的难度,在别人全面研究基础上创新会有难度。
但文献综述这个工作仍然是很重要的,尤其对博士生的论文写作。
3、提纲形成。
提纲是文章的筋骨,支撑文章的主题,掌控文章的布局。
对这一重要的工作,您对研究生有什么建议?
易军副教授:
提纲的话,一种是你对某一个问题长期思考后得出来的,这样的话你文章的框架其实已经建立起来了,接下来就是内容的充实;另一种是边思考边阅读得出,这样其会随着思考和阅读的深入而变化。
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但在定稿之前文章的提纲必须是确定的,是自己比较满意的思考结果。
4、研究方法。
在论文写作中,研究方法是否运用得当对论文写作的成败也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事实上,研究方法的运用在我们论文的写作中并没有得当很好地运用。
您觉得研究方法在论文写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研究生在论文写作中应该如何运用研究方法?
易军副教授:
有些研究方法甚至说得上是文章的生命,有些文章选题不新颖,但是研究视角很独特,方法的运用可以直接影响文章的成败。
比较常规的,比如规范法学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等,细分社会科学方面的方法还有哲学分析、伦理分析、政治学分析等等方法。
运用这些方法的前提是要对这些方法的学科背景和学科知识有所了解,像常规的规范分析法,不能以为对法条的意思进行解释,对制度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解释清楚就万事大吉了。
规范分析法在大陆法系形成了很丰富的理论,这些理论都要掌握,像黄茂荣的《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和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等等,可以通过阅读这些书籍来掌握这些方法的相关理论。
5、论文的修改。
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对论文的修改也是一个人学术功力的体现。
根据您的学术论文写作经验,您觉得应当如何进行修改?
易军副教授:
论文的修改很重要。
每个人论文写作的方式不一样,有的是字斟句酌,每句话都想的特别透彻后才成文,这样修改起来改动的余地不是很大。
有的是将思想所及的内容表达出来,可能出现错别字或者语法问题,这种情况下修改就显得十分重要。
有的时候是自己写的一篇文章觉得改不动,可能只是要改些错别字或者句式。
我一般采取的方法是把这个文章放下来,如果不是急着拿去发表或是有其他目的,我可能会放几年,之所以几年不修改是因为觉得文章有自己不满意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会阅读到其他资料或是有新的想法,就可以修正文章中的一些观点。
但是对于研究生或是博士生来讲,一定的时间内要提交,但是至少要做到不要出现错别字,语言表述要符合语法,文字尽量简练,还有注意论文的一些其他规范。
这是形式上需要注意的,那么实质上如果希望通过短时间内的修改使文章创新性的观点有很大的提高,这个比较困难。
我遇到过一些同学的论文的语言表述比较罗嗦,用20个字能表达的意思却用到100字、200字或者更多的篇幅来表达,表达不简练,阅读者看着也很头疼。
所以修改文章不是辅助性的工作,我觉得是个很重要的工作,有时还需要改好几遍,字斟句酌。
(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得主高飞副教授,获奖论文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
曹益凤:
高老师:
感谢您接受我们中国私法网的采访,今天采访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研究生论文写作的问题,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些好的建议。
1.话说“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那么研究生应该如何发现问题点并选好题?
高飞副教授:
其实要说选题,它确实有一定难度。
因为选一个比较妥当的题目,可能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所以选题的过程,应该是平时积累的一个结果。
大家在平时的学习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继续研究或者是由于自己的兴趣又会提出一些新的问题。
而这些问题中,可能有一些确实用目前的理论没法解决,或者即使理论中提到了但在实践中并没有按这些理论去运作,这时就产生了理论与实践背离的情况,这种情况就是我们考虑选题的一个点。
我觉得选题本身就是一个研究的过程或者是前期研究的结果,而不是为了写论文硬去选出一个题目,这样后续展开研究也是有难度的。
2.论文的选题确定之后最为困扰大家的就是论文资料的搜集尤其是文献的搜集及选择。
请问研究生在写作中如何搜集资料(包括外文资料)选择资料?
高飞副教授:
刚才也谈到了选题本身就是研究的结果。
在研究的过程中,有些相关的文献必须把它搜集进来。
但这些相关的文献又可能是借助一些其他的文献写出来的,在这些借助的文献中,有一些经典文献与我们的研究直接相关,有一些并非直接相关。
这样看来我们首先要选择可用的文献,然后在这些文献的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文献的搜集范围,使自己搜集文献尽量达到最宽泛的程度。
文献选择之后应该做一个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其实也是跟选题联系在一起的。
文献综述实际上是对搜集的文献进行整理,整理之后就会发现哪些问题得到了研究的共识,哪些问题在研究中争议比较大,还有哪些问题是没有研究的,这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是验证你的选题是否正确;如果通过文献综述之后发现你选择的题目大家已经作出了比较好的解答,没有什么研究的空间,或者说目前很难继续深入研究下去,那么这个选题就必须放弃;但是如果通过文献综述发现这个选题确实很有意义,在实践或理论中存在很多争议,需要通过研究去解决,这就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选题是比较好的。
第二个作用是通过文献的搜集,对后续的写作作出铺垫。
比如在研究方法方面会有很多借鉴,也会看出很多不足;在研究的视野方面也会给我们一些启发。
其实我想说不管是中文资料还是外文资料的搜集,在这个方面大体上应该是相同的。
可能针对不同的问题,搜集外文文献的要求和程度不太一样。
我觉得在文献的搜集过程中,与这个问题不直接相关的文献非常重要,可能比直接研究它的文献更加重要。
3提纲是文章的筋骨,支撑文章的主题,掌控文章的布局。
对这一重要的工作,您对研究生有什么建议?
高飞副教授:
这么多年以来,特别是从做博士论文以来,我可能有意识地运用了一种从解释论到立法论的思路来进行研究。
其实我自己也把这种研究思路进行了归纳,发现跟我们平时研究过程中的一条线路是一样的,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虽然它像一个八股文,但它是有意义的。
提出问题,就是要把问题弄清楚问题在哪里,当然这也要借助文献综述。
有了问题之后,我们就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比如通过对历史的重新解读,研究在历史上为什么存在这样一种制度;或者在历史中存在的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那为什么它又产生了呢?
或者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它当时好像是错误的,错误的东西为什么会产生?
我看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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