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司法局各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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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司法局各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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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司法局各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启东市司法局各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化“一评五制”,提升“五型”机关创建水平,根据市效能建设考核文件,结合司法行政实际职能,现对本局各科室工作目标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法:
每季度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点评,年终按得分高低评出等次,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二)奖惩措施:
设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对获得第一、二名的科室给予一定奖励。
二、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内部考核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
各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量化到具体的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实行一票否决。
凡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评为一、二等奖:
1.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的;
2.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司法局形象和工作开展的行为。
三、考核细则(各部门)
2016年办公室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完成好全系统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协调督查督察等相关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做好各类工作性信息的上报工作,完成规定的文秘工作。
6
出现一次差错扣0.2分。
做好本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核稿、打印、收发、传递工作,做到准确、及时,没有差错发生。
做好上级及外单位来文的登记、传递、检查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整理保管局文书档案,做到文书档案管理井然有序。
做好局印章的保管使用,确保准确、安全。
8
各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安排到位,出现一次差错扣0.5分。
认真抓好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车辆使用、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财务结报、政府采购、装备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10
各项工作安排到位得基本分,每发生一次差错扣0.5分。
认真做好系统内法制教育、依法行政、法治、综合治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10
各项工作安排到位得基本分,每发生一次差错扣0.5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12345政务热线工作。
全市创卫创模工作。
挂钩企业工作。
局交办的工作。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政工科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抓好全系统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活动。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抓好局机关的理论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每出差错一次扣0.5分。
做好局综合性发文的起草工作,完成规定的文秘工作。
6
出现一次差错扣0.2分。
认真做好系统内法制教育、文明创建、依法行政、法治、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
5
各项工作安排到位得基本分,每发生一次差错扣0.5分。
做好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纪委做好办案工作。
5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每出差错一次扣0.5分。
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工资晋升,机构编制等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每出差错一次扣0.5分。
做好公共权力网上运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每出差错一次扣0.5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协拆工作、结对帮扶、三解三促、
局交办的工作。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宣传科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加强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建设,分类出台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
8
有一类重点对象学法制度不落实扣1分。
全年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科级干部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工作不完成扣1分。
抓好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年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少于四次。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工作不完成扣1分。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认真组织专项学法活动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性法制宣传活动。
5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工作不完成扣1分。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确保上级考核验收过关。
5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每低于上级要求1个百分点扣0.5分。
做好“启东普法网”的更新工作。
5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组织好全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力争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排名较去年进位1-2个名次。
5
按照要求得基本分,未完成根据完成情况扣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协拆工作、
局交办的工作。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基层工作科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市星级司法所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创建率保持全市中等水平。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当年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各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
建立市级阳光就业基地。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到位扣0.5分。
开展省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省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建成率高于全市水平。
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无有效投诉。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每有一项组织不到位扣1分,每发生一起有效投诉扣1分。
抓好司法所的月度考核和业务指导,做到每季考评。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1次未完成扣1分。
密切关注和认真收集人民调解工作政策、文件、信息,经常与大调解中心沟通、联系,协助搞好防激化工作;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报告、报送有关报表。
4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1次未完成扣0.5分。
做好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涉拆工作。
局交办的任务。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社矫科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创新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建设,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又犯罪率在1‰以内。
抓好与监狱等部门的衔接,确保无漏脱管现象发生。
2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有一起又犯罪扣3分,有一起脱漏管扣1分。
强化镇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做好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涉拆工作。
局交办的任务。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公律科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规范化建设。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
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大对各所收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
开展职业道德、执业教育和诚信建设。
无有效投诉。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每发生一起有效投诉扣1分。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大调解工作、公益法律服务。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少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律协党总支保持南通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荣誉。
完成律师党总支换届选举。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拓展法律服务事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较去年增加,业务收费较去年增加。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业务收费低于工作要求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市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涉拆工作。
局交办的任务。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
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以上,接待各类法律咨询人次以上。
办案卷宗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跟踪回访满意率在95%以上。
10
法律援助办理数与接待咨询数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卷宗抽查每少一本扣1分;跟踪回访群众满意率低于95%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
强化业务培训,对法律援助工作以及案件承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参训率达100%,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4次。
8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培训每少于一次扣1分。
全年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咨询活动6次,按要求走进市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加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6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达到标准,争取达到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的荣誉。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县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诉并查实的有一起扣3分;在上级或本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一次扣2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被市效能办发现并扣分的有一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局机关年度作风与效能建设和综合考核排名的此项不得分。
新闻信息工作
按《2012年度启东市司法局新闻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启司发〔2012〕13号文件)执行。
重点中心工作
目标
30分
涉拆工作。
局交办的任务。
30
按完成情况考核得分
创先创优目标
(1)科室综合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1分,单项工作加0.5分;
(3)受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省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4)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1.5分;
(5)受到国家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4分,单项工作加2分。
上述加满6分为止。
2016年公证处目标考核责任书
项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
重点职能工作
目标
40分
全年办理公证事项件,业务收费不低于万元。
20
办证数和业务受费每低于工作要求1个百分点扣0.5分。
大力宣传公证知识,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全年集中专题公证专项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不完成不得分。
保证办证质量,全年无错假证。
10
按要求完成得基本分,发现1件错假证扣2分。
共性常规工作
目标
30分
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
10
自学内容未按时完成的,缺一项扣1分;学习体会未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学习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有1次扣2分;考试低于60分的扣1分。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观念、团队精神明显提升。
10
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的有一次扣0.1分,上班迟到、早退,被督查发现的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等被县督查或通报的,有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本局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有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0.5分。
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0
违反“八条禁令”之一的,被发现并查实的有一次扣5分;在服务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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