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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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
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
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
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
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通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立、剖面图,建立起建筑的立体印象。
2.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决定了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和建筑物自身所允许的层数、长度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建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3.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
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主要是审核建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做出了十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防火间距能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决定建筑消防设计是否合格的首要条件,如果所审核的建筑物不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就可以认定为不合格设计,再对建筑物本身的其他内容进行防火审核就显得毫无意义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由相邻建筑物双方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共同决定的。
因此,我们审核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时,不仅要明确所审核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相关情况也必须全面了解。
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建筑物总平面布局审核的又一重要内容。
尤其是对长度比较大的沿街建筑物、大型的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比较大的工业建筑等对消防车道的要求更加严格。
4.审核建筑物的层数、高度、长度、平面布置和防火、防烟分区
民用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决定了所适用的规范不同,不同的规范对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又有不同的要求。
因此,对民用建筑进行审核时,必须通过阅读建施图中的立面图、剖面图,明确建筑的层数和设计高度,从而明确建筑是属于高层民用建筑还是低多层民用建筑。
然后再逐层阅读建施图中的平面图,并结合前而所确定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耐火等级,对照相应的规范,审核其层数、长度、防火分区间的面积和特殊使用房间和部位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工业建筑的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仓库建筑还包括占地面积指标)是由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决定的,我们确定了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就可以从相关规范中直接查出其设计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建筑物的防火分区不仅要看其面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还要审核其防火分隔物,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还要考虑竖向分隔问题,如建筑物的中庭、建筑幕墙的处理,竖向管井的分隔等。
竖向分隔的审核同时需要结合阅读立、剖面图来进行。
5.审核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计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计事关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是我们审核的重中之重。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计包括安全出口数量、安全疏散宽度、安全疏散距离和安全疏散设施。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疏散出口、各种疏散楼梯和楼梯间型式、疏散走道、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超高层建筑的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消防电梯虽然不属于安全疏散设施,但为了方便审核,习惯上一般与安全疏散设施同时审核。
而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和防、排烟设施虽然都属于安全疏散设施,却一般将其分别放在电气和暖通图中审核。
安全疏散设计的相关信息,通过阅读建施图中的平面图即可全部获得,只需将此与相应的规范规定相对照即可;而高层建筑室外辅助防烟楼梯的倾斜角度、楼梯扶手的高度以及加压送风口和排烟口设置的位置和面积等则需要结合立面图或剖面图的阅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使用性质的公共民用建筑或同一民用建筑中不同用途的使用场所或房间,对安全出口的数量和疏散宽度要求有着较大差异,必须认真对待,正确把握。
6.审核建筑内部装修
用易燃、可燃材料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加大了火灾荷载,助长了火势蔓延,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严重阻碍了人员疏散,许多造成群死群伤的特大火灾案例都与可燃装修有着最直接的关系,所以说建筑内部装修也是建审的重点之一。
对建筑物内部装修进行审核的规范依据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这部规范篇幅也很短,共有四个部分44条,十分简单,却相当重要。
此规范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一直要求有关单位在图纸送审时要同时申报《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规范的重点内容有三点:
1始终贯穿了一个原则,即对性质比较重要的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安全疏散设施的内部装置要严格限制易燃、可燃材料的使用;
2分别对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工业厂房的室内装修给出了不同的要求。
3对同一建筑物内不同部位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等级要求不同。
审核时,我们只需认真阅读建施图中的装修材料表,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与规范的规定仔细对照即可。
需要高度注意的是,对燃烧性能等级难以确定的新型装修材料一定要要求设计或施工单位提供法定的检测报告,必要时可由消防机构封样送检。
7.审核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水具有良好的灭火性能,是应用最广泛的灭火剂。
建筑物内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一般都设有水灭火系统。
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有的还需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
室外消防给水设施的平面布置情况、给水管道的直径、消防水池的面积等一般可从地上一层的水平面图或总平面布置图中查得;各种消防水泵的型式、供水压力和强度可从设备选型说明中查得,消防水泵一般还设计有详细的安装图,消防水池的容量则需同时查阅其剖面图以确定其高度通过计算得出。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能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不同的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和供水强度也各不相同,审核时需要对每一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认真计算,然后求和,与设计的消防水池容量相比较才能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火灾时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还可以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需要指出是,有些单体建设工程的设计没有把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包含在内,这种设计是完整的。
即使是借用原有的室外给水系统或市政给水系统就能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的也应该在报送的审核资料中做出详尽的说明。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内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室内消防供水管道、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箱及其增压设施。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建设工程并不都需要同时设置市内和室外两个消防水池,只是有些高层建筑受到用地条件的限制或为了使用方便,将消防水池设在了高层建筑的地下部分,其审核办法与室外消防水池相同。
室内消防管网的布置和管径需同时阅读水平面图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图,室内消火栓的平面布置只需仔细阅读各层的水平面图即可。
楼顶消防水箱及其增压设施与消防水泵和水泵房一样,一般都设计有细部做法和安装图。
规范中对哪些建筑或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各种气体灭火系统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审核时应把握两个重点:
1是否按规范的规定在应当设置的部位设置了相应的灭火系统;
2灭火系统的设计是否达到了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
各类自动灭火系统都有自己独立的设计规范,审核时需对照其相应的规范进行,在此不一一叙述。
但各类自动灭火系统审核的重点是基本一致的,主要包括喷头的选型和布置,喷水强度(气体系统为设计浓度)、作用面积(体积)等基本参数的选择,管网设计压力、流量及管道设置,灭火剂储存和供给,系统组件设置等。
水幕系统虽然属于防火分隔设施,但其设计要求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类似,所以现行的消防规范把水幕系统列人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还应注意防护区的设置和灭火后的排风换气。
8.审核建筑物的防烟和排烟
火灾中产生的高温烟气不仅加快了火势的蔓延,更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建筑物的防、排烟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防排烟有自然排烟、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三种形式。
规范中对哪些房问和部位应设计哪种防排烟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审核时应首先校核应设计防排烟的房间和部位是否设计了防排烟设施、防排烟方式是否正确,然后再对其他内容进行审核。
自然排烟审核的内容包括可开启外窗的面积(可开启面积的计算,因窗户的开启方式不同而各有差异)、位置和开启装置;机械防烟审核的内容包括加压送风量的计算,送风道、送风口、新风进口的设置和送风机的选择;机械排烟审核的内容包括排烟风机风量的计算.排烟口、排烟道、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和排烟风机的选择以及防烟分区的划分。
这些内容一般是在建施图的平、立、剖面图中体现出来,有的也设计有专门的防排烟施工图或防排烟设计说明。
9.审核建筑物的暖通和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建筑物的暖通和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主要包括送、排风机房、空调机房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横、竖向通风管道的布置和防火阀的设置,管道以及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黏结剂的燃烧性能等。
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场所和房间,还要重点考虑采暖、通风、除尘、过滤设备的选型,风循环的控制以及采暖管道和散热器表而的温度控制等。
审核时要综合阅读《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设计说明》、暖平面图和相应的系统图等,再与规范的相关规定仔细对照。
10.审核建筑物的电气防火设计
建筑物的电气防火设计包括强电和弱电两个部分。
强电部分包括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电力线路和灯具等装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弱电部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负荷分为三级。
规范中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的不同、建筑规模的大小或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多少(高层民用建筑是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
审核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建筑物的消防负荷等级,然后再通过阅读《电气设计说明》和电施工图中的供电系统图来确定其供电方式是否能够满足负荷等级要求。
当供电不能满足负荷等级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其投入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线路敷设应符合耐火耐热配线要求,主要消防设备的供电还应能够实现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审核消防设备的配电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是通过审查电施工图中的配电系统图和各层的电施工平面图来实现。
通过审查电施工图中的电照平面图可以了解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平面布置情况;事故照明的照度、疏散指示标志的具体女装位置及供电情况则需通过结合设备选型和安装说明来审核。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
①是否按规定在相关部位设置了自动报警设施;②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系统设计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探测器的选型和设置、系统布线、警报装置和联动控制功能的实现、手动报警按钮和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组件的设置、系统供电和控制室设备布置等。
11.审核建筑灭火器配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是审核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主要依据。
所有的建设工程设计都要求设计灭火器平面布置图,从灭火器布置平面图中我们很容易的就能查出灭火器布置的位置、数量和型号。
审核的关键是我们需要通过计算对灭火器的数量进行核准,并校核其选型和布置位置是否合理,通常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校核所选灭火器的类型是否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其他相关因素(环境温度、人员素质、有效程度和污损程度等)相适应;
2校核灭火器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灭火器数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确定场所的危险等级以确定其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m2/B),确定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S,根据有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等确定正系数K,然后依据公式Q=KS/U(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为Q=1.3KS/U)求出该场所的需配灭火级别Q,用Q除以所选灭火器的保护级别就可以得出此保护区域内所需灭火器的数量;
③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校核灭火器的布置位置是否满足最大保护距离要求。
12.审核甲乙类厂(序)房防爆
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设计应包括两个方面:
1、电力装置的防爆设计;
2、建筑的防爆设计。
两者相比较而言,电力装置的防爆才是更主动、更积极、更有效、更重要的防爆措施;建筑防爆则主要侧重于爆炸发生后如何采取措施将爆炸波及的范围和造成的危险尽量减小,是一种被动的防火措施。
因此,我们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不仅仅要对建筑防爆设计进行审核,同时更要对其电力装置的防爆设计进行认真审核。
《建规》中仅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防爆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①防爆泄压设施和泄压面积;②厂(库)房的总体布局和平面布置。
电力装置的防爆设计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
1危险区域和范围的划分及各种防爆电气装置的选型;
2区域内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要求及接地设计等。
13.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对建设或施工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审核完毕后,应根据审核的结果制定出意见明确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下发有关单位。
对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消防设计必须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审核;消防设计有所变更的也需重新申报审核。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
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
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
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依据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附消防局审批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报警产品合格证书等提前一周上报协会,并与消防协会签订检测协议书交付检测定金。
2、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强电等图纸准备到位(备查)。
3、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控制的所有设备必须显示正常,并需按要求在检测前稳定工作一周;感烟、感温、气体报警及手报、消防栓按钮等报警正常,消防广播需有备用电源,重点部位需安装消防电话分机,编号准确,电话通话正常。
4、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及送风机除消防自动控制能联动外,应在消防控制室有手动控制功能,能用220V电源启、停,电源信号显示;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必须注满水,管路阀门开通;
6、消火栓、喷淋系统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完毕并注满水,压力保持正常。
末端放水、信号阀显示、消防泵、配电柜、箱编号挂牌;
7、消防箱内水带、水枪、接口必须齐全,顶层试验消火栓达到设计压力(准备好水带、水枪做试验用,其他水带、水枪可集中存放于库房内备查);
8、消防管道、喷淋管道标志显示明显(做色环);
9、室外水泵接合器安装到位,距地面不大于40公分,并且要求标志明显(需分别标注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用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阀门井内需有排水措施;
10、电梯、风机、防火卷帘必须通电,工作正常,联动全额抽检,电梯必须具备归底功能;
11、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安装正确、无损、到位,通电工作正常;
12、因在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的同时还需做消防电气检测,因此所有强电配电室配电箱、柜、盒、开关等必须全部安装完毕,通电工作;
13、气体灭火装置严格按图纸施工,运作正常(气体灭火控制器需安装接地保护线)。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除以上内容完成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后,必须保证所检测的设备正常工作,另外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填写防火技术档案及验收申请报表,附消防检测报告、电气检测报告、山东省消防产品抽检合格报告,提前报消防局申请验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场区内消防通道开通;
4、室外消火栓有水;
5、各处的防火门内塞岩棉并密实,有合格证(贴标签),有闭门器、顺序器;
6、各处疏散指示安装就位,布置正确。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给建委的完工资料:
报档案馆的全套)
3、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及《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2份(有强制认可证书的应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每一个消防产品均提供合格证一份或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为同一批次的,可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以上提交的材料如有不明白的问题咨询技术科85083158或85083171)
4、消防产品不需要进行检测,但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5、消防设施。
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火灾公共责任险
8、消防设施配套费复印件
9、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2份
10、《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支队盖章同意检测的《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11、检验记录
12、竣工图纸(加盖竣工章)
1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图纸初次报审时,必须明确产权单位;所填表格、资料中的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必须与产权单位名称一致;各阶段图纸中的单体建筑名称必须自始至终与初审时的名称一致;一旦搞错,日后更名会很麻烦;
2、必须严格对照下发的资料目录,完整、准确的提供所有消防产品的质保资料(检验报告、形式认可、合格证、3C认证等),内容、名称要与“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相一致,且应重点核对相关资料的“有效期”;
3、审核意见中,凡提及“****图纸须送审、备案”要求的,就一定要及时送审或备案;
4、若送审图纸为暖通含“防排烟”的,最好让设计院出图时在图纸名称一栏直接写明“暖通及防排烟”,或在送审资料中直接写明;
5、设计院出图时,水泵房的图纸应单独出图,免得日后再要求补送;
6、应仔细检查送审图纸“施工说明”或填写的资料中的建筑面积、装潢面积与批文不一致或自相矛盾。
7、室内消火栓若是由不同厂家的产品组合而成,则需递交各厂家的质保资料,并加盖厂家红章。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①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②防火分区未形成。
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7、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③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④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1)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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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 验收 流程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