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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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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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文印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提高酒店文印工作效率,规范文印管理工作,厉行节约,防止泄密,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印室是酒店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室,非公莫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文印室者都不能擅自使用文印室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以防止操作不当造成文件丢失、失密、损坏设置及设备;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拷贝、翻看、复印资料;
四、每天下班前,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要将应关闭的设备关闭;
五、文印员应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工作效率,严守酒店秘密,对录入印制的秘密文件不传播,印制的清样要及时销毁,电子文档要做好保密;
六、文印员要爱护设备,经常对各种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提高防毒意识,经常查毒、杀毒;
七、文印员不得在文印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持文印室的整洁、卫生和安静;
各部门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打字、复印工作主要服务对象是酒店领导和各部门,原则上自行解决,特殊情况也可由文印室打字,但必须填写《打字复印审批表》,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二、为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加强管理,文件只允许打印一份,太大量的出稿复印工作,各部门必须派人协助;
三、出稿打印、复印的文件,不得少记或多记,以准确核实耗材情况;
四、接、发传真时必须由文印员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任何人不准使用传真机拨打长途电话。
档案管理制度
一、酒店档案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集中保管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严守酒店秘密原则;
(三)方便查询使用原则;
二、酒店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其任务如下:
(一)掌握立卷的基本方法,不断完善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技术,保证档案质量;
(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保管酒店的文书档案;
(三)为酒店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利用档案;
三、立卷范围
(一)酒店重要的证明和证书材料;
(二)酒店出资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职称、学历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酒店同外界来往的重要信函原件;
(四)酒店重要会议的记录及讲话等材料;
(五)上级机关的重要决定、决议、批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六)酒店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七)其他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主要的工作经验材料等。
四、立卷要求
(一)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立卷;
(二)按规范立卷与酒店权益相结合的原则立卷;
(三)同一案卷内,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立卷;
(四)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五)全部案卷组成后,统一登记,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六)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卷和编目;
(七)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八)归档的文件中,所有文件的种类、份数均必须齐备完整。
五、保管场所
(一)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办公室内妥善保管;
(二)酒店分散保管的档案资料,由各部门妥善保管,每年初将上年度工作的资料案卷办妥后,按程序移交办公室保存;
(三)各部门保管的档案文件内容及位置记录要适时报办公室。
(四)档案资料的借阅要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重要档案要经过酒店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才能够借阅。
(五)没有酒店领导签署的特别批示,严格禁止任何人将酒店档案资料带出酒店。
(六)借阅档案人要爱护文件,严禁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能复印档案资料。
(七)档案的销毁:
对于到期的档案材料,由保管单位主管经理牵头,会同档案管理人员,在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予以销毁。
档案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一、借阅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酒店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二、案卷不给借出,只供在总经理室查阅,未立卷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
三、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五、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六、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
但不能带离总经理室;
七、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合同的正确签订、履行,减少合同失误,树立“重合同、守信誉”的酒店形象,维护酒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合同的审查、批准权限及程序:
(一)对外签订合同,由合同签订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合同,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条款的规范性、条理性、严密性。
(三)本规定中具有合同审查、批准权限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对合同进行审查上报。
如遇领导外出,应报其指定的临时负责人审查、批准。
二、提高人员素质,定岗定责。
(一)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及业务知识,且应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使理论与实践较好地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酒店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负责合同签订和管理的人员应定岗定责,忠于职守,具体工作为:
1、审定格式合同文本;
2、审核重要合同文本;
3、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4、负责诉讼事务的处理;
5、指导法律知识培训;
6、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合同管理工作。
三、强化档案管理,严格规范。
(一)签订合同时,签约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持有的合同文本份数,最少两份,留档一份。
(二)为了便于以后检查核对,对已盖章的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等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同时注明签订的时间及事件内容。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的分类、编号,逐月填写合同汇总表。
(四)应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各类合同应分类、编号,一并入档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逐月填写,作到准确、及时、完整。
(五)合同编号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按照“合同号码=公司代号+年份+合同类型代号+合同序号”编号存档。
(六)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并严格按授权权限使用,不得混用、代用或借用等。
当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成,都应设有完整的备案,做到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第二条依法订立合同,确保合同效力。
一、订立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充分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
二、订立合同须审查的内容。
(一)订立合同的意向确立以后,应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
(二)考察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商业信誉;
(三)对方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订立合同的,应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权限,必须要求其持有授权委托文件及相关文件;
(四)要警惕对方当事人进行恶意磋商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审查合同文本的可行性、严密性;
(六)查阅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文本合法、合规;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规范合同格式
(一)订立合同应使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
酒店应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使之更适用于本酒店。
(二)酒店合同的签订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不可采用其他形式,便于合同的管理。
四、明确合同内容
(一)在订立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对于要约、承诺的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责任清楚,内容准确具体。
(三)按法定管辖可能对我方不利的合同,应力争通过管辖条款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中确定一个对我方有利的管辖法院。
(四)如采用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应严格审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五、降低风险,提高合同安全。
(一)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难以落实、签约风险较大,但又必须签订合同的,应要求对方依法提供担保。
(二)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或实际需要,办理合同的签证、公证、律师见证。
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三)酒店业务人员、委托代理人等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单位,必要时予以公告。
(四)在合同中要明确不可抗力条款。
六、讲求信誉,严守商业秘密。
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双方当事人均不得泄露,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应签订保密事项或条款。
第三条严格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
一、尊重合同事实,依约全面履行。
(一)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切实维护我方权利,并应根据有关交易习惯履行各种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
(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事由出现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且向对方提供证明。
(三)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我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针对实际情况,充分行使权利。
各公司领导、签约单位、签约人及印章管理人员应当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一)适时行使债权人的不安抗辩权,即在我方应先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出现时,应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对方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继续履行,不提供担保的,应解除合同。
(二)适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即对方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有可能对我方造成损害的,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我方名义代位行使其到期债权。
(三)适时行使代位权,即对方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可能给我方造成损害的,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我方的名义代位行使其到期债权。
(四)注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即依据合同,对方应当先履行的却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我方应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或合同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合同的履行将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的,应主动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
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谨慎面对新情况,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我方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的理解与合作。
(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地做出处理。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订立书面协议(包括文书、电报、电传等),在新的协议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四)变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的,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我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在变更、解除的合同中明确对方的赔偿责任。
(六)经上级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七)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依照本规定中订立合同时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依法行事,妥善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发生纠纷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妥善处理。
二、处理合同纠纷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与对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在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合情合理予以解决。
三、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签约单位应及时向酒店办公室报送《对外合同纠纷处理申请书》、协议书等有关诉讼材料,合同主管人员应及时报请酒店总经理协调处理。
四、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的,签约部门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并一同配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解决合同纠纷所形成的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应按照本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人员或部门。
有关人员或部门应及时归档留存。
第五条严明职责,深究责任。
一、严禁违反本规定的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而私自对外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对私自签约人、公章管理人均予以严肃处理,有关主管领导亦应承担失职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禁通过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谋取私利,损害酒店利益。
对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据酒店有关制度从严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签约人、公章管理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企业有关制度从严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部门不依据本规定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填写合同报表或管理混乱,依据酒店有关制度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保密制度
一、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二、保密工作原则: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三、全体员工应做到: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四、文件和资料保密:
(一)拟稿。
文稿的拟定者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二)印制。
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印刷。
(三)复印。
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部门经理批准。
(四)递送。
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五)保管。
秘密文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
如需借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六)归档。
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销毁。
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由部门经理、主管法律事务处会签。
六、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一)绝密级:
1、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2、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3、酒店领导个人情况;
4、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二)机密级:
1、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2、员工档案;
3、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4、人员任免(未审批)。
(三)秘密级:
酒店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酒店招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用餐标准:
(一)营业餐厅用餐标准为三个档次(酒水除外);
(二)内部餐厅用餐标准分为两个档次,提供四菜一汤及软饮料。
二、酒水标准:
酒店内部招待一律只供应适量的本地啤酒及软饮料,其余如香烟、洋酒、葡萄酒、烈酒、冰淇淋等经批准后方可供应。
三、用餐程序:
(一)在营业餐厅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报告送交餐饮部;报告要列明招待单位、时间、标准、人数及餐厅名称;
(二)在内宾餐厅用餐,程序同上,但必须于就餐前两小时将报告送到内宾餐厅;
(三)在职工餐厅用餐,经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在事务部领取餐券用餐。
四、餐后核算:
(一)内部招待用餐和饮料统一使用职员单据,接待部门须及时注明并签字;
(二)店内使用的职员单据一律用销售价,不加服务费;
(三)职工餐厅月底将招待用餐数核准无误后,交财务部拨款;
(四)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的,有关岗位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酒店各级的优惠、减免权限制度
一、优惠权限:
(一)房费(散客)
店级领导享有柜台价100%以内的优惠;酒店值班经理、销售部和前厅部经理、副经理,由酒店根据其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优惠权限;销售、预订、前台工作人员按各季节规定的优惠执行;
(二)餐费
店级领导享有标准费100%以内的优惠,酒店销售部和餐饮部经理、副经理可按酒店规定享有相应的优惠;
(三)商场
店级领导享有商品价格100%以内的优惠,商场部经理和副经理可按商品成本价享受优惠处理;
(四)娱乐
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100%以内的优惠,娱乐部和销售部经理、副经理享有酒店规定的相应优惠权限;
(五)洗衣
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100%以内的优惠,客房经理和副经理享有酒店规定的相应优惠权限;
(六)车队
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100%以内的优惠,车队队长享有标准收费50%以内的优惠。
二、减免权限:
(一)房费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对于客人有争议的费用,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二)餐饮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餐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要限;
(三)商务中心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和前厅部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四)娱乐中心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客房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五)客房小酒吧、洗衣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及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六)电话费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七)因拨号错误引起的电话费
经前厅部经理核实上报后,可签字减免,同时必须注明减免原因。
三、减免程序与执行办法:
(一)收款员应本着客人和酒店负责的态度,处理客人提出的意见或投诉;
(二)属超越收款员权限范围的事项可请大堂经理或值班经理处理,签字减免;凡属值班经理、大堂经理要求处理的事件,有关领导必须迅速作出处理;
(三)属超越大堂经理权限的事项应请事件发生所在部门经理处理,并请其签字减免;
(四)凡属超越部门经理或值班经理权限的事项,应由该部门经理请示店领导处理并签字减免;
(五)签单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字减免的同时,必须注明减免原因;
(六)收款员在执行减免处理时,必须具备有效签字的减免说明(杂项调整单)和原始单据,对超出权限的减免单,收款员有权拒绝执行;
(七)凡超出授权,均须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八)对由于疏忽而给客人造成损失的,大堂经理经请示店级领导后,有权代表酒店送出鲜花、水果或纪念品。
四、客人未结账离开酒店的处理办法:
(一)结账处每日将当日客人已离店但没办离店手续的房间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前厅部;
(二)前厅部接到通知后,应马上开始调查;
(三)如账款可追回,可由前厅部经理注明原因并签字,财务人员协助将账款先转入应收账,并将说明的一联交还前厅部经理追款;
(四)确属跑账,账款无法追回时,在减免权限的范围内,由前厅部经理同意后请示总经理并签字减免。
部门经理考勤制度
一、部门经理和副经理须按酒店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到岗,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
二、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提前到总经理室请假并说明原因,或事前打电话,办公室记录备案;
三、因公外出,事前通知总经理室,并说明外出原因,记录在案;
四、因病、因事、因公不到岗又未及时说明者,按旷工处理;
五、人力资源部严格统计考勤,每月及时上报总经理;
六、部门经理考勤情况将作为考评及工作绩效的论据之一。
证照、证书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酒店的证照、证书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证照、证书是指酒店及各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荣誉证书、酒店出资办理的员工学历证、职称证等各种证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三、本制度所指证照、证书由办公室秘书负责管理。
四、任何人使用、借用证照、证书都必须履行使(借)用手续。
五、使(借)用证照、证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签订证照、证书使(借)用协议后,管理人员方可办理使(借)用手续。
六、使(借)用证照、证书者必须如期归还,延期使用的,需补办相关手续。
七、使(借)用的证照、证书在外期间,如发生盗用造成损失的,由使(借)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酒店的证照、证书必须专柜保存,交接要有手续。
九、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证照、证书丢失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视情节和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
员工建议及意见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增强酒店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形式
(一)凡对酒店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二)建议及意见可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三、递交程序
(一)酒店办公室在酒店办公楼明显位置安装合理化建议箱,每周开箱一次。
(二)提建议或意见人可将书面建议投入箱里。
(三)电话或口头建设可直接向酒店办公室主任提出,主任可将此类建议整理成书面建议并交有关领导。
(四)领导审阅后,在处理函上签署处理办法。
(五)酒店办公室根据领导的处理意见跟踪办理。
(六)将建议或意见的处理结果回复提议人并归档。
四、处理时限
(一)酒店办公室接到建议或意见后,应于次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好并递交有关领导。
(二)总经理对建议或意见应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各部门经理应于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三)行政秘书接到领导批示后,应于当日内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
(四)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将提出的建议或意见的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
五、对不愿署名建议或意见的处理
办公室收到不署名的建议或意见后,要立即做有关调查,并参照署名建议或意见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六、对有效建议的奖励
(一)对有效建议根据实用价值由办公室提请有关领导在处理函中批示奖励意见。
(二)所有的有效建议都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及提升、晋级、增资的依据。
接待制度
一、为加强公共关系的处理,更好地展示酒店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接待对象为来访及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及客人。
三、来访客人进入办公区后,由外部保安员指挥车辆停放,为来访者打开车门的同时,向来访者问好。
四、由内部保安人员负责拉开迎宾厅玻璃门,向来访者问好:
“您好!
”。
五、迎宾秘书起立主动为来访者服务。
在提供稍候服务的同时,联系受访领导,经受访领导同意后引领来访者进入被访领导的办公室,沏好茶后退出。
六、访问总经理的客人,由迎宾秘书引领至接待室等候。
七、在办公区内酒店员工见到客人都要主动问好,客人离开时,见到客人的酒店员工在方便时都应主动向客人问好,“请慢走!
”。
八、需要用餐的客人,由接待领导或接待部门陪同用餐。
九、用餐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招待标准,可在员工餐厅的小招待间或不同的酒店进行。
十、酒店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席的招待餐,一般情况标准在500元左右。
特殊情况,可随势而定,并经请示同意后执行。
十一、各部门经理出席的招待餐一般情况标准在300元左右。
特殊情况,经请示同意后,方可改行标准。
十二、各部门要建立招待记录,月末报办公室。
十三、所有招待费用的报销均需执行酒店的报销规定。
通讯设备及费用的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酒店通讯设备及费用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利于工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固定电话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营销策划部及文印室传真机在内的所有外线电话。
三、外线电话按现在的业务范围均实行实报实销的费用管理办法。
四、文印室传真电话使用时由文印室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发传真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各部门工作时间内需拨打外线时,由总机话务员手工接转,并做好记录。
六、拨打外线要厉行节约、长话短说,私事不允许使用。
七、禁止利用固定电话拨听各种收费信息和与工作无关的号码,发现拨听行为,按话费发生额加倍罚款。
八、办公室负责固定电话的使用质量与维护更新设备。
九、使用移动电话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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