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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家庭伦理观慧澈
佛教的家庭伦理观
戒幢佛学研究所 释慧澈
内容摘要:
家庭伦理是佛教伦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内容十分丰富,其核心思想包括:
子女对父母的孝亲思想;夫妻之间的信任与尊重以及父辈对子辈的爱护与教育三个方面。
本文将从以上三个方面对佛教的家庭伦理思想作一个简要的考察,期望能为当今中国日益严峻的家庭问题提供一个参考。
关键词:
佛教 家庭伦理 孝道 尊重 爱
当代的中国家庭,从结构到性质、作用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
社会日益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渗透,使得家庭不再是封闭的、独立的经济单位,家庭被卷进了市场经济,甚至变成了其中的一部分。
人们的市场意识开始增强;紧随其后个体意识、独立意识、效益意识也不断增强。
旧的家庭模式受到冲击,新的家庭模式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一系列家庭问题随之产生:
未婚同居、家庭离异、虐待老人、孩子无家可归……
面对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除了必要的法制建设外,家庭伦理道德的重建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学家说:
“家庭伦理的丧失必将导致家庭的土崩瓦解,而这种瓦解也正把社会带到崩溃的边缘。
”
佛教向来被人们看作是一种出世的宗教,它所包含的家庭伦理思想也一直为教界和学界所忽视。
近年来港台及大陆的相关研究有:
陈美华的《佛教的婚姻观》、古正美的《大乘佛教孝观的发展背景》、王月清的《中国佛教孝亲观》、张磊的《佛教孝亲思想研究》、业露华的《从<佛说善生经>看佛教的家庭伦理观》等,他们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触接到了佛教的家庭伦理,然而缺乏一种整体或者说全貌的把握,本文旨在通过对佛教家庭伦理的整体把握,对佛教思想中一些重要的又容易被忽视的精神进行挖掘,希望能为当今中国的现代文明建设作一点贡献。
一 孝 道
佛教历来不乏孝的思想。
在佛教诞生以前,古印度就把出世引遁、净化身心作为人生最大的理想来追求。
这种思想认为人生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应该经历四个时期:
净行期、居家期、林栖期和遁世期。
出世修道、林栖引遁成为他们生活习俗的一部分,受到社会的尊重。
佛教诞生以后,释迦牟尼继承了古印度这一传统,并以“慈悲”为核心建立了佛教“以孝为宗”的家庭伦理来指导佛弟子的修行与生活。
到了大乘佛教时期,以菩提心为基础,佛教的“孝亲思想”突破了血缘关系以及时间、空间的限制,孝亲的对象从自己的父母扩展到一切有情的父母;从现世的父母扩展到七世父母。
佛教传到中土以后,在与传统儒家忠孝伦理思想的融合过程中,其孝亲思想具有更为丰富的内容。
下面笔者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佛教孝的思想作一个梳理:
(一).佛教对孝道思想的态度
1.孝敬父母是佛教善恶标准的基本要求
佛教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与“恶”是佛教伦理道德讨论的两个基本范畴。
对父母的孝敬与否被佛教定为善恶的两个标准。
在《佛般泥洹经》中佛讲到“八恶”,“不孝二亲”是为其一;在《罗云忍辱经》里佛说:
“善之极莫大于孝,恶之极莫大于不孝”,“孝”与“不孝”在这里被列为善恶标准的两个极端。
2.孝敬父母是佛教家庭伦理的根本
佛在《杂阿含》中说:
婆罗门当勤供养三火,随时恭敬,礼拜奉事,施其安乐。
何等为三?
一者根本,二者居家,三者福田。
何者为根本火?
随时恭敬,奉事供养,施其安乐,谓善男子方便得财,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养父母,令得安乐,是名根本火。
何故名为根本?
若善男子从彼而生,所谓父母,故名根本。
善男子以崇本故,随时恭敬,奉事供养,施以安乐。
我们知道,在古印度人们对“火”非常的崇敬,后来“火”成了人们心中美好、神圣物的象征。
在佛经中佛也经常用“火”来做比喻,如上面的经文里,佛将人们日常生活的三种基本职责分别比喻为“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
其中“随时恭敬奉事、供养父母,令得安乐。
”被称作“根本”,由此可见当时印度以及佛陀对孝道思想的重视。
3.孝敬父母是维持家庭和睦,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
在《阿含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跋祇国人自恃勇健,民众豪强,不顺伏我,我欲伐之。
不审世尊何所诫敕,若有教诫,汝善忆念,勿有遗漏。
如所闻说,如来所言,终不虚妄。
大臣禹舍受王教已,即乘宝车诣耆阇崛山,到所止处,下车步进。
至世尊所,问讯毕,一面坐,白世尊曰:
“摩竭王阿阇世稽首佛足,敬问殷懃,起居轻利,游步强耶?
”又白世尊:
“跋祇国人自恃勇健,民众豪强,不顺伏我,我欲伐之,不审世尊何所诫敕。
尔时,阿难在世尊后执扇扇佛。
佛告阿难:
”汝闻跋祇国人数相集会,讲议正事不?
”答曰:
“闻之。
”佛告阿难:
“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君臣和顺、上下相敬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奉法晓忌、不违礼度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孝事父母、敬顺师长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上,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恭于宗庙,致敬鬼神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上,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闺门真正,洁净无秽,至于戏笑,言不及邪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阿难,汝闻跋祇国人,宗事沙门、敬持戒者,瞻视护养,未尝懈惓不?
”答曰:
“闻之。
”“阿难,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时,大臣禹舍白佛言:
“彼国人民,若行一法,犹不可图,况复具七?
国事多故,今请辞还归。
”佛言:
“可,宜知是时。
”时,禹舍即从座起,遶佛三匝,揖让而退。
摩竭王阿阇世,为什幺最终放弃了对跋祇国的讨伐呢?
从经文我们不难得知跋祇国君勤于朝政,臣和合忠顺;民既能“奉法晓忌”、“不违礼度”,又能“孝事父母”、“敬顺师长”;国家安定团结、强盛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和乐美满,这样的国家谁还敢轻举妄动?
4.孝敬父母是成佛的必要条件。
佛在《增一阿含》中说:
“有二法与凡夫人。
得大功德。
成大果报。
得甘露味。
至无为处。
云何为二法。
供养父母。
是谓二人获大功德。
成大果报。
……是故。
诸比丘。
常念孝顺供养父母。
”《睒子经》云:
“孝子所致,今得为佛,并度国人,皆由孝顺之德所致。
”《杂宝藏经》云:
“由昔孝养今得为佛”。
三则经文告诉我们:
学佛之人要成就道业,得清静解脱,必须孝敬父母。
(二).佛教孝顺思想的内容
佛教的孝顺思想其内容极其丰富,从原典《阿含》到大乘《般若》再到中国历代祖师的论疏;相对来说《佛说善生经》是佛教集中论述家庭伦理关系的一部重要经典。
据经中所说,上下四维六方,代表了众生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所接触的六种伦理关系。
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师弟子之间的关系、夫妻关系、主仆关系、亲友关系、世俗与出家修行者之间的关系,其中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善生经》是这样记载的:
善生,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
云何为五?
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爲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
善生,夫为人子,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
笔者以以上经文为契入点,现将佛教“孝亲思想”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五点:
1.首先要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要。
物质资料的满足是人生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它属于最低层次的需要。
但是在原始佛教时期,生产力低下,物质上的满足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佛陀对此特别重视。
佛教里的物资供养主要包括为父母提供衣服、饮食、卧具、房屋、珍宝以及汤药等等: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云何为二?
所谓父母也。
若复比丘,有人以父着左肩上,以母着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
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
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
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
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对此,佛在《优婆塞戒经》中还作了这样的规定:
善男子,在家菩萨若欲受持优婆塞戒,先当次第供养六方:
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言东方者即是父母。
若人有能供养父母,衣服、饮食、卧具、汤药、房舍、财宝,恭敬礼拜,赞叹尊重,是人则能供养东方。
2.对父母要恭敬尊重
“孝”不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供养,它还表现在对父母的恭敬与尊重。
正如孔子所说:
“今之孝者是为能养。
至于犬马皆有所养不敬,何以别乎?
”佛陀在《阿含经》里说:
汝等当知,在家之人有四种法宜应修习:
一者恭敬父母,尽心孝养;二者恒以善法,训导妻子;三者愍念僮仆,知其有无;四者近善知识,远离恶人。
汝等若恒行此四法,现世为人之所爱敬,将来所生,常在善处。
汝等当知,有七种法日就增进而不减损。
一者欢悦和同,无相违逆;二者共相晓悟,讲论善业;三者护持禁戒,及持礼仪;四者恭敬父母及余尊长;五者亲戚和睦,各相承顺;六者国内支提,修理供养;七者奉持佛法,亲敬比丘及比丘尼,爱护优婆塞及优婆夷。
如是七法,若受行者,令人威德日就增进,国土炽盛,人民丰乐。
汝等从今至尽形寿,当奉持之,无得懈怠。
作为佛教的创立者,世尊不仅这样要求弟子,自己更是以身作则:
诸比丘言:
“如来世尊,而常赞叹、恭敬父母,耆长宿老?
”佛言:
“不但今日,我于过去无量劫中,恒恭敬父母,耆长宿老。
”
3.要规劝父母多行善业,远离恶业
佛教认为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仅要物质上满足、精神上尊重,更重要的是当看到自己的父母因不明善恶,造诸种种恶业的时候,应该加以劝阻;否则将被视为“不孝”。
佛告诸沙门:
“睹世无孝,唯斯为孝耳:
能令亲去恶为善,奉持五戒,执三自归,朝奉而暮终者,恩重于亲乳哺之养,无量之惠。
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
”
父母生子,养育哺乳,长大欲令,见日月光。
父母以天下万物示子,欲令知善恶。
诸比丘,如是,子以一肩负父,复以一肩负母,至寿竟乃止。
复以天珍宝、明月珠、玉璧、琉璃、珊瑚、自生禽兽白珠,皆以着身上,尚未足报偿父母恩。
父母喜杀生,子能谏止,父母令不复杀生;父母有恶心,子常谏止,令常念善无有恶心;父母愚痴少智,不知经道,以佛经告之;父母贪狼嫉妒,子从顺谏之;父母不知善恶,子稍以顺告之。
诸比丘。
子当如是。
4.要度亲离苦
成就佛道,需要诸多因缘。
父母给了我们肉身,把我们养大成人,在成佛的道路上给与我们极大的支持。
自己成佛以后,理所当然要救度自己的父母,让他们早离苦海,否则是为不孝。
悉达多王子悟道后,其弟难陀、堂弟阿难、儿子罗云相继出家。
临终前的净饭王不以生死为苦,然对思念亲人的那份思念之情却难以放下:
“我命虽逝,不以为苦,但恨不见我子悉达;又恨不见次子难陀,以除贪淫世间诸欲;复恨不见斛饭王子阿难陀者,持佛法藏,一言不失;又恨不见孙子罗云,年虽幼稚,神足纯备,戒行无缺。
吾设得见是诸子等,我病虽笃,未离生死,不以为苦。
”诸在王边,闻如是语,莫不啼泣,泪下如雨。
时已成道六年的王子,知道消息后立刻回国亲度自己的父亲:
佛从袈裟里出金色臂,掌如莲华,即以手着父王额上:
“王是清净、戒行之人,心垢已离,今应欢悦,不宜烦恼,当谛思念,诸经法义,于不牢固,得坚固志,已种善根。
是故大王,宜当欢喜,命虽欲终,自可宽意。
”
在中国《地藏菩萨本原经》、《盂澜盆经》都是汉地有名的孝经;地藏菩萨和目健连更是被当作孝子的典范在中国广为流传。
5.关于丧葬与祭祀
在中国,从王侯将相到黎民百姓对于丧葬与祭祀都很重视,认为对先亡的厚葬与祭祀既是行孝的一种方式,又是对先祖的一种缅怀,更是期望来自先人亡灵的保佑与赐福。
在佛教诞生以前的古印度,婆罗门教的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
婆罗门掌握着国家的宗教、祭祀、婚嫁与丧葬等事务。
当时的印度同古代中国一样非常重视丧葬与祭祀,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佛教诞生以后,佛陀并没有改变这一传统,相反为了教化众生尊亲、孝亲,在其父亲的葬礼上亲自为净饭王扶棺送葬:
王中尊王,今已崩背,国失威神。
时诸释子,以众香汁,洗浴王身,缠以劫波育[迭*毛]及诸缯帛,而以棺敛,作师子座,七宝庄挍,真珠罗网,垂绕其傍,便举棺置于师子座上,散华烧香。
佛共难陀,在丧头前肃恭而立。
阿难罗云:
“住在丧足。
”难陀长跪,白佛言:
“父王养我,愿听难陀担父王棺。
”阿难合掌,前白佛言:
“唯愿听我担伯父棺。
”罗云复前而白佛言:
“唯愿听我担祖王棺。
”尔时世尊,念当来世,人民凶暴,不报父母育养之恩,为是不孝之者,为是当来众生之等,设礼法故,如来躬身,自欲担于父王之棺。
(三)孝敬父母所感的果报
1.受人尊敬
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社会,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有人类存在,“孝”作为一种最起码的善行,必将存在,必将受到人们的尊敬。
佛在两千多年以前就把“孝”作为“十善”之一,要世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忠信怀义、顺道修行:
当于尔时,众生之类,永不复闻十善之名,但有十恶充满世间。
是时,乃无善法之名,其人何由得修善行?
是时,众生能为极恶,不孝父母,不敬师长,不忠不义,返逆无道者便得尊敬。
如今能修善行,孝养父母,敬顺师长,忠信怀义,顺道修行者便得尊敬。
2.消灾延寿
佛说作善事可以消灾延寿,然而善事有种种,但是有一种“善”不可不为,那就是“孝养父母,敬事师长”。
我等由修善故,寿命延长。
今者宁可更增少善,何善可修?
当孝养父母,敬事师长。
于是,其人即孝养父母,敬事师长,寿命延长至八万岁。
3.得生善处
佛教讲六道轮回。
六道是指天道、人道、阿修罗道、地狱道、恶鬼道和畜生道,其中天道、人道被认为是善道;地狱道、恶鬼道和畜生道被视为三恶道,阿修罗既非善道也非恶道。
学佛之人都希望一生命尽,来世能投生善处。
佛陀告诉大家得生善处有四种方法,第一就是要“恭敬父母”。
智者居家,恭俭节用,所奉有四,用得欢喜。
一为供养父母妻子;二为瞻视人客奴婢;三为给施亲属知友;四为奉事君天正神沙门道士。
是谓知生,全身安家,得力得色,富足名闻,死得上天。
在家之人,有四种法,宜应修习:
一者恭敬父母,尽心孝养;二者恒以善法,训导妻子;三者愍念僮仆,知其有无;四者近善知识,远离恶人。
汝等若恒行此四法,现世为人之所爱敬,将来所生,常在善处。
4.成就佛果
孝敬父母可以成就道业,得大解脱。
佛在《增一阿含》中说:
“有二法与凡夫人,得大功德,成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
云何为二法?
供养父母,是谓二人,获大功德,成大果报。
……是故,诸比丘,常念孝顺供养父母。
”
(四).佛教孝亲思想的主要特征:
1.以慈悲为理论基础
慈是与乐,悲是拔苦。
慈悲是大乘佛法的理论核心,也是佛教孝亲思想的理论基础。
佛陀证悟人生真理与宇宙实相后,不仅以音声宣说孝亲思想,而且以身体实践孝亲思想,更重要的是,与当年基于慈悲而出家修道一样,佛陀也是基于无上慈悲而宣说与实践孝亲思想。
当然,无论是在印度婆罗门教的教义里,还是在中国道家与儒家的教义里,都有丰富而完整的孝亲思想,但这些孝亲思想不是以慈悲为基础的。
与其他的孝亲思想相比,可以说,佛教孝亲思想的特质就在于慈悲。
如果没有慈悲,也就没有佛教的孝亲思想。
无论是在以修习四谛法门为主的解脱道中,还是在以修习六度四摄为主的菩萨道中,以慈悲为基础的孝亲都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与菩萨道相比,解脱道偏重于出离世间,慈心不重,悲心不足,但孝亲是相同的,孝亲以慈悲为基础与出发点也是相同的。
2.以“报恩”为主要形式
“知恩报恩”是佛教孝亲思想主要表现形式。
佛教讲报恩有四种恩要报:
父母恩、佛恩、众生恩和国土恩。
父母恩师佛教孝亲思想的直接体现,佛恩、众生恩、国土恩是佛教孝亲思想的升华。
佛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二种说:
尔时佛告五百长者:
“善哉!
善哉!
汝等闻于赞叹大乘,心生退转,发起妙义,利益安乐未来世中,不知恩德一切众生。
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今为汝分别演说世出世间有恩之处。
善男子:
汝等所言未可正理,何以故?
世出世恩有其四种:
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
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
”
3.超出血缘关系的局限
佛教讲三世因果、六道轮回;讲四宏誓愿、三聚净戒,认为在过去无量劫的生死轮回中,一切众生可能都曾经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亲人,对我们都有大恩德,我们要像对待我们现在的父母一样去对待他们,佛在经中说:
善男子,众生恩者,即无始来一切众生,轮转五道,经百千劫,于多生中互为父母。
以互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昔生生中有大恩故,犹如现在父母之恩,等无差别。
4.“天赋德行”
“人之初,性本善。
”“孝”,作为善行的一个极端表现,更是人间亲情的自然流露。
在大乘佛教里,孝道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受社会、宗教规范的限制,它不仅是伦理的中心,而且是宇宙性的真理。
华严五祖宗密在《盂兰盆经疏》中写道:
“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唯孝道也。
”宋代高僧契嵩在它的《孝论》第三章《原孝章》写道:
“天地与孝同理也,鬼神与孝同灵也。
”由此可见,孝作为一种“天赋德行”超越了三界,超越了时空;与天地同在,与鬼神同在。
以上文字,笔者从佛教对孝道的态度、孝道的内容、孝道的果报以及孝道的特征四个方面对佛教孝道思想作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归纳,由于本文的侧重点在于对原始佛教伦理思想的讨论与挖掘,因此对中国佛教的“大孝”、“孝名持戒”等思想一笔带过,在此特加以说明。
二 尊 重
佛教家庭伦理的核心思想出了孝亲思想以外,还有夫妻之间相的互尊重。
夫妻之间只有互敬互爱才能维持一个家庭的稳定。
中国有一句古话:
“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现代家庭,夫妇关系成了一个家庭的核心,夫妇关系处理得好,父母放心、安心、开心;孩子也能从父母身上学到很多有益的东西,也才能健康成长;相反,如果夫妇关系处理得不好,不仅会造成连续不断的家庭危机,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严重的隐患。
那么夫妻应该如何处理好这层关系呢?
佛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借鉴。
下面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一个说明:
(一)丈夫对妻子的责任与态度
在《中阿含》卷第33中佛告善生:
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
云何为五?
一者怜念妻子;二者不轻慢;三者为作璎珞严具;四者于家中得自在;五者念妻亲亲。
夫以此五事爱敬供给妻子。
经文告诉我们丈夫对妻子应该尽到以下责任:
1.丈夫应当照顾、爱怜自己的妻子,经常体贴和关怀妻子,从而给家庭带来和睦欢乐的气氛。
2.丈夫不应轻慢自己的妻子,对于妻子应当以礼相待。
以礼相待,则不能以轻慢的举动或言词对待妻子,否则将失去妻子的尊敬和爱意,也会给家庭带来不和谐。
3.丈夫为妻子提供种种方便条件,装饰打扮自己的妻子,以示爱意。
4.充分信任自己的妻子,即所谓使妻子“在家中得自在”,应当由妻子操持家务,不多干涉,使妻子能自由处理,这样才能保持家庭和睦,增进家庭幸福。
5.所谓“念妻亲亲”,即是应当顾念妻子的亲属,对妻子娘家的人要以礼相待。
下面我们再结合西晋沙门支法度译《佛说善生子经》来对此作一个补充:
夫西面者,犹夫之见妇也。
是以夫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其妇。
何谓五?
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与衣食,时与宝饰。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丈夫应该:
1.以端正的心态尊敬自己的妻子,不能歧视自己的妻子,更不能侮辱自己的妻子。
2.对妻子的美意与合理的愿望应该给与满足,不能厌恶妻子的心意。
3.对妻子要感情专一,不另有他情,不搞婚外恋,不包二奶。
4.要满足妻子的衣食所需,给妻子提供温暖、舒适的居家环境。
5.经常送与妻子珠宝饰物,增进夫妻彼此的感情。
两段经文都告诉我们丈夫应该尊重自己的妻子,应该给妻子一定的自由空间,应该装点打扮自己的妻子;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强调了“念妻亲亲”,后者强调了“不有他情”。
(二)妻子对丈夫的责任与态度
佛在告诉了善生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后,紧接着又告诉妻子对丈夫应该尽的职责:
妻子当以十三事,善敬顺夫。
云何十三?
一者,重爱敬夫;二者,重供养夫;三者,善念其夫;四者,摄持作业;五者,善摄眷属;六者,前以瞻侍;七者,后以爱行;八者,言以诚实;九者,不禁制门;十者见来赞善;十一者,敷设床待;十二者,施设净美丰饶饮食;十三者,供养沙门梵志。
妇又当以十四事事于夫。
何谓十四?
善作为,善为,受付审;晨起,夜息,事必学;阖门待君子,君子归问讯,辞气和,言语顺,正几席,洁饮食;念布施,供养夫,是为西方二分所欲者。
得古圣制法,夫妇之宜,士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对比上面这两则经文,尽管条款比较繁多,但是认真比较起来其实还是“大同小异”。
比如“善作为”、“善为成”、“事必学”、“阖门待君子”、“正几席、洁饮食”可以对应“摄持作业”、“敷设床待”、“施设净美丰饶饮食”;“辞气和、言语顺”可以对应“重爱敬夫”、“善念其夫”等等。
经文规定妻子应当爱敬善待丈夫,服侍自己的丈夫;强调应当尽心操持家务,善待夫家的眷属以及丈夫的客人等等。
如果仅从经文条款的多少来看,丈夫对待妻子有五种义务,而妻子对丈夫有十余种,看起来很不平等,但是如果我们结合当时古印度的具体情况我们就知道佛教中的这种夫妻关系有多么伟大。
《摩奴法典》第二卷第二百一十三、二百一十四条就认为:
1.诱使男子堕落是妇女的天性,妇女不但可使愚者,而且也可使贤者悖离正道,使之成为爱情和肉欲的俘虏,因此,妇女是祸水。
2.妇女决不应该有任何自主权利。
“小姑娘、青年妇女、老年妇女,即使在自己家内,决不应随意处理事情。
”“妇女少年时应该从父;青年时从夫;夫死从子;无子从丈夫的近亲族,没有这些近亲族,从国王,妇女始终不应该随意自在”。
3.在印度,男人对妇女有完全的支配权,就像奴隶主完全支配奴隶一般。
法典明确宣称:
“妻子、儿子和奴隶们被法律宣布为不能自己占有任何财产;其所能取得的一切是其所从属的人的所有物。
”
4.父母死后,女儿没有遗产继承权,由儿子们分掉遗产,只是他们要从自己分到的那份中拿出一部分给未婚姊妹作为嫁资。
妇女不仅不能占有支配任何财产,而且不能支配自身。
其婚姻完全由父兄做主,丈夫的支配权就建立在妇女已被其父兄做主赐给了其男人,父兄的支配权转变成了丈夫的支配权。
妇女嫁人只有一次,一生只能从一而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主动脱离丈夫。
纵然丈夫品质恶劣,另有新欢,女子亦应敬之如神明。
“妻子轻视嗜赌、好酒或染病的丈夫,应被遗弃三个月,并被剥夺装饰品和动产。
”
5.丈夫可以因妻子有病、酗酒、不孕、无子、有凶相、性情不好、操行不正、挥霍财产、与丈夫冲突、儿子早死、怀疑被人奸污、说话尖酸等任何一条理由抛弃妻子。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摩奴法典》还规定,妻子即使被丈夫出卖或遗弃也不得脱离丈夫。
当然,对妇女来说,这还不是最坏的。
从男人对妇女的完全支配权中,后来竟演化出人类历史上最野蛮的迫令寡妇自焚的习俗。
佛教的家庭伦理提倡夫妻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在今天这个提倡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现实社会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因为今天妇女的地位、处境依然不容乐观,尤其是亚非拉一些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下面这个材料所记载的事情发生在今天的印度,想必更能说明这个问题。
据法新社9日报道,一名印度少妇在跟一位男性朋友外出归来后,在丈夫和族人的威胁下,她不得不被迫接受一项被当地人称为“火的考验”的贞操测试,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名名叫桑吉塔的女性起初拒绝接受这项惨无人道的测试,然而她的公公和丈夫称她若不肯接受贞操测试,那就证明她已经对丈夫不忠,犯了淫戒,他们可用族规将她处死。
桑吉塔万般无奈,闭上眼睛,按他们的要求用手抓起了一块烧得通红的铁炭。
一瞬间,一溜白烟哧哧冒起,桑吉塔的掌心立即被烤焦了。
以上文字,笔者就佛教家庭伦理中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一命题,重点从两个方面加以了论述:
第一,丈夫对妻子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
同时,笔者对其在今天的现实意义也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下面接着说第三部分:
父母对子女的关系。
三 爱
前面两个部分我们讲到了佛教伦理思想的孝亲思想,夫妇之间的相互尊重,下面我们接着讨论第三个方面: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对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如果只用一个字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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