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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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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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对策
本规划的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指珠三角公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逐步实现对接共享并最终达到同一标准的过程和状态,内涵包括资源共享、制度对接、要素趋同、流转顺畅、差距缩小、城乡统一、待遇互认和指挥协同等八个方面,范围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与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等十个方面。
2、对策措施
第一,户籍改革。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享有统一的公共服务权利,城市不仅要给农民市民化的待遇、福利和社会保障,而且还要将提供给市民的机会和设施安排到农村去,目前重点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
第二,权力下放。
合理划分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管理职责,城市负责规划、监督和财政保障,农村负责执行。
以义务教育为例,前者主要通过财政手段公平地将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分配,后者则负责督促辖区内中小学严格执行,比如办学标准、教师资质认证、学校收费项目等。
第三,加大投入。
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城乡公共投入的最低保障标准和均等化标准,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
第四,行政区划改革。
逐步消除市与市、市与县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这样有利于实现城乡政府合作供给公共服务。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紧紧抓住粤东一体化的机遇,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
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统筹城乡的规划布局,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城乡示范区,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
合理划定功能分区,明确具体功能定位,改变城乡居民区与工业、农业区交相混杂的状况,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按照一体化的要求,统筹编制城乡规划,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改造城中村、拆除空心村、合并小型村,加快推进城乡新社区建设。
加强城乡非农产业空间布局的统一规划,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探索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提高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群众参与度,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制化进程。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等级和标准,健全农村公路管护机制,完善农村路网体系,加快农村出行公交化步伐,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
加快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健全城乡连锁经营体系。
推进建设农村清洁、经济的能源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供电网络,推广农村沼气、生物质清洁燃料、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现农村居民普遍用上清洁经济能源目标。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
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以常住人口为目标人群的公共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把农村教师准入关,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师资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制度相对统一、待遇标准有别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灾民和孤儿救助政策,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整体水平。
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社区和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水平。
(四)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等支农政策体系,完善城乡对口支援机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实现各级财政支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调整政府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三农”的比例。
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新型金融机构(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支持开展水稻、生猪、渔业、森林保险。
到2020年建成资本充足、运行安全、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对口支援,增强城市对农村、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空间布局,以广州、深圳为中心,以珠江口东岸、西岸为重点,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广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建成珠江三角洲地区一小时城市圈的核心。
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强化广州佛山同城效应,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
将广州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成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
深圳市要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增强科技研发、高端服务功能,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
(二)优化珠江口东岸地区功能布局。
以深圳市为核心,以东莞、惠州市为节点的珠江口东岸地区,要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促进要素集聚和集约化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面向世界大力推进国际化,面向全国以服务创造发展的新空间,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着力建设深圳通讯设备、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
加快东莞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积极培育惠州临港基础产业,建设石化产业基地。
珠江口东岸地区要加快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品制造业,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金融、商务会展、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区域服务和创新中心。
(三)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
以珠海市为核心,以佛山、江门、中山、肇庆市为节点的珠江口西岸地区,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强要素集聚和生产服务功能,优化城镇体系和产业布局。
珠海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带动能力,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
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区和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
重点发展佛山机械装备、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区,中山临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基地,江门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肇庆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区。
珠江口西岸地区要规模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要打破行政体制障碍,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创新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要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
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和考核奖惩机制。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有关城市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及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机制。
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提升整体竞争力。
推进城市规划一体化,优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布局。
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撤除普通公路收费站,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建立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形成统一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实现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
统筹规划信息基础网络,统一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共建共享公共信息数据库。
统筹跨行政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构建错位发展、互补互促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协同构建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实现区内空气和水污染联防联治。
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协作,推进区域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
环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指粤东、粤西、粤北及周边省、区的相邻地区。
要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运输系统,形成贯通珠江三角洲地区、连接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铁路通道。
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
加快建设粤东、粤西地区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基地,形成沿海重化产业带,培育粤北地区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配套基地。
健全珠江三角洲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挂钩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方式,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重点扶持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形成产业集群,在有条件的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
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统筹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规模,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
积极探索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区。
支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有效保护河口和海岸湿地,合理有序将围填海造地和滩涂资源用于非农建设,减少对现有耕地的占用。
加强土地需求调控,实行更严格的区域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使用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按照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
探索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强化监督。
探索建立土地收益调节机制,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7吨标准煤。
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垃圾发电、余热利用发电等工程建设。
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建立节电管理长效机制。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
建设城镇再生水利用系统。
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指导和督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
制定循环经济推进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财政政策,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园区,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环保汽车,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采取严格有力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避免产业转移中的污染扩散。
引导工业企业进园区,废水集中处理。
加快规划和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强化对已建成设施的运营监管。
加快规划和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加强省界水质监督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加强水环境管理,着力加强粤港澳合作,共同改善珠江三角洲整体水质,减少整体水污染量,提升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陆海统筹,控制近岸海域污染。
建立健全大气复合型污染监测和防治体系,着力解决大气灰霾问题。
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控制禽畜、水产养殖污染。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效控制并加强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对土壤的污染,改善耕地质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制定更严格的区域环境标准,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充分利用价格、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率先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各负其责、高效运行的环境管理机制。
到2012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完全达标。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优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保护重要与敏感生态功能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修复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加强沿海防护林、红树林工程和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
加强珠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推进城市景观林、城区公共绿地、环城绿带建设,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快建成沿公路和铁路的绿化带,维护农田保护区、农田林网等绿色开敞空间,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
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探索建立流域、区域统筹的生态补偿机制。
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建成生态公益林90万公顷,建成自然保护区82个。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做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打造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一)优先发展教育。
——优化基础教育结构。
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办学资源,逐步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从实际情况出发,由地方财政统筹考虑,逐步实现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率先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推进校企合作,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面向更大区域配置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显著提升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以新的思维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上水平。
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鼓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支持力度,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
——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制定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率先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
改革应试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寻符合人类文明成果传承规律的教育方式。
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推进高等学校治理模式改革。
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发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国家卫生镇。
到2012年,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统筹规划和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验仪器,启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和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考虑实际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数量。
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倾斜。
统筹高层次医学人才和面向基层的实用卫生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健全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模式,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
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实现形式,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试验区作用。
(三)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强廉租住房对低收入住房困难人口的保障作用。
——完善住房货币分配和政策性租赁机制。
建立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住房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在工资总额中的比例,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增强职工住房支付能力。
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满足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
落实促进就业的各类优惠政策,统筹城乡和省内外各类群体劳动者就业。
强化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成为全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
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构建全国性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
——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
到2012年,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其中,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保障基本医疗、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医保。
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
大力推动所有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
逐步建立覆盖城乡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建设和谐文化。
——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模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特色文化,培育创业、创新、诚信精神,打造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
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建设学习型社会,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良好氛围。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覆盖工程,构建完善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2年,基层文化建设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确保城乡群众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性文化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建设,打造全国性的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积极挖掘、抢救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保护并传承具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
到2020年,形成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文化创新。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竞争机制,培育多元化、市场化的生产和消费空间,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经营机制。
实施高端文化人才引进工程,激励优秀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优秀文化艺术品牌,不断推进先进文化发展,形成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产业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
十、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继续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的“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定位,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
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凡是能够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坚决放给市场;凡是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交还企业;凡是能够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积极移交社会组织管理;凡是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要切实履行好。
政府要把精力集中到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改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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