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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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光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光山县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拟定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光山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一级预算部门数量
一级预算部门数量一个
2、财政部门已批复预算部门数量
财政部门已批复预算部门一个
3、应公开的部门数量(含部分公开部门)
应公开的部门数量(含部分公开部门)一个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股、就业促进工作股、培训教育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公务员局、军队转业干部股、工资福利股、离退休工作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职称股、社会保险股。
下属事业单位:
紫水办事处人社所、弦山办事处人社所、十里镇人社所、寨河镇人社所、孙铁铺镇人社所、仙居乡人社所、北向店乡人社所、罗陈乡人社所、马畈镇人社所、殷棚乡人社所、文殊乡人社所、南向店乡人社所、晏河乡人社所、槐店乡人社所、泼河镇人社所、斛山乡人社所、砖桥镇人社所、凉亭乡人社所、白雀园镇人社所、净居寺管理区人社所、官渡河工业园区人社所、商务中心区人社所。
全部纳入本部门2018年决算编报,现有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0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光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总计2602.85万元,支出总计2035.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增加567.22万元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合计2602.85万元,分别是:
一般公共预算2602.85万元(财政拨款2586.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00万元、专项收入0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合计2602.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68.75万元,占60%;财政运转类项目支出1034.10万元,占4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16.00万元占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2602.8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共计2602.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增加567.22万元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02.85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4.88万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1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18.78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7.16万元。
其中:
1、人员经费1654.7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8.8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残疾人服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5万元,用于遗属定补人员生活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主要原因:
2018年未收到县政府因公出国(境)批件,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我单位取消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18年度共接待来访388次、来访人员28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车辆在2015年12月被收回。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
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相关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安排304万元,其中:
办公费156万元,差旅费47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购置费22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2602.85万元,比上年增加567.22万元。
增加原因:
专项资金和工资增加等。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如同城来客不招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10000元主要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20个,共计120000元。
2.打印机30,共计120000元。
3.复印机20个,共计100000元。
4.传真机10个,共计30000元。
5.投影仪10个,共计50000元。
6.摄影设备4套,共计80000元。
7、空调20台,共计100000元。
8、办公用纸200件,共计400000元。
9、扫苗仪10台,共计40000元。
10、办公家具20个,共计30000元:
其中办公桌700元/个,办公椅200元/个,文件柜600元/个。
11、公务印刷20次,共计200000元。
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到项级
是。
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是。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三公”财政经费收支为15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如同城来客不招待。
(一)“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我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18年期末,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1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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