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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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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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
青岛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全面整治油气管道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管道重特大事故,确保油气管道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的要求,青岛市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综合治理、打防并举,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彻底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实现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明显上升。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2016年6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6〕380号),下达青岛市2016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指标894万元。
11月,青岛市财政局下达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高新区9区(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专项资金894万元。
序号
区(市)
基本奖励(万元)
按照各区市油气管道隐患整治任务量分配
奖补资金总额(万元)
资金执行数(万元)
油气管道隐患总量
占隐患总数的比例
奖补资金
1
市北区
20
2
0.62%
4.43
24
0
2
李沧区
20
2
0.62%
4.43
24
8.27
3
城阳区
20
12
3.70%
26.46
46
0
4
黄岛区
20
190
58.64%
419.27
439
31.6
5
即墨市
20
9
2.78%
19.88
40
8.83
6
胶州市
20
95
29.32%
209.64
230
230
7
平度市
20
4
1.23%
8.79
29
9.97
8
莱西市
20
6
1.85%
13.23
33
15
9
高新区
20
4
1.23%
8.79
29
23.59
合计
180
324
100%
715
894
327.26
(三)预期绩效目标
1.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三年隐患整治攻坚战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安委〔2016〕6号)要求,加大协调力度、联动力度、督办力度,定期跟踪、调度、通报隐患整治进展情况,“一患一案”,倒排工期,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通过采取督查、暗访、约谈、召开协调会等措施,加快剩余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
3.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治档案管理工作。
按规定做好隐患登记、验收、销号、备案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具有可追溯性。
4.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管道风险评估和检测监控,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避免形成新的隐患,确保管道本体安全可靠运行。
5.认真贯彻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安委〔2015〕4号)要求,加快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
6.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统筹城乡规划和管道规划建设,尽快制定(修订)完善地方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四)项目组织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2号),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对象。
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方法
青岛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对2016-2017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8〕3号)的相关要求,对照资金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对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第三方机构对青岛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77.83,等级为“中”,成效一般。
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下表。
指标
权重
分值
得分率
A.项目决策
15
10
66.67%
B.项目管理
25
12.83
51.32%
C.项目产出
40
40
100%
D.项目效果
20
15
75%
合计
100
77.83
77.83%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规范;实施方案具备可执行条件;青岛市通过制定相关文件,明确资金使用安排范围、安排原则等,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管理情况
青岛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完成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任务,项目形象进度100%;预算执行方面,区(市)支付进度较慢,个别区(市)存在资金支出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情况;项目实施中,青岛市成立了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但在资金使用配套保障措施、工作简报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3.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青岛市计划整改油气输送管道隐患324处,实际完成整改隐患325处,治理完成率100.31%。
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目标。
4.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投入撬动比例较高,发挥了专项资金引导加大地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投入的作用;项目相关方综合满意度较高。
项目可持续影响相对不足,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三)项目主要成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青岛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攻坚克难,科学施治,完成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任务。
截止2016年8月,全市油气管道隐患324处整改到位。
四、存在的问题
(一)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青岛市通过制定相关文件,明确资金使用安排范围、安排原则等,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资金投入由区(市)和油气管道企业协商分担,按照隐患整治项目管理程序,进行资金预算安排、使用和项目验收,未制定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投资总计划;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资金使用配套保障措施、工作简报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东黄线油气输送管道采取关停管线输送的方式消除重大隐患90处,油气管道企业需要按照管道停输要求加强监管;油气管道标志标识有待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二)区(市)存在资金执行率较低的情况
2016年6月,财政部下达青岛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金额894万元;11月,青岛市财政局下达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等9区(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专项资金894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区(市)实际执行327.26万元,结余566.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61%,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财政部门;个别区(市)存在资金支出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三)投资金额数据统计不够精确
由于统计时间节点与投资支付时间节点不一致,区(市)油气管道安全主管部门统计上报的地方财政资金到位金额不够精确;油气管道企业提报的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投入资金数额未经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确认。
虽然社会资金到位金额数据不影响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得分,但是与“建立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的隐患档案”工作目标还有差距。
五、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建议在今后的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好资金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编制、目标设立、制度公开、信息宣传、配套保障等工作,确保青岛市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隐患治理“回头看”。
建议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对关停方式治理隐患点的监测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标志桩、警示牌标准、外观;开展管道风险评估和检测监控,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避免形成新的隐患,确保管道本体安全可靠运行。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快明确市、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的安全生产预防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四是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治档案管理工作。
按规定做好隐患登记、验收、销号、备案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具有可追溯性。
(二)增强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建议在今后的资金数据统计工作中,一是合理确定数据上报时间节点,以便整体把握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规范数据统计上报行为,建立上报前审核把关制度,区(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统计上报投入金额等重要数据前,建议经过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并签订承诺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明确责任;三是加强对区(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油气管道企业提报数据的监督检查,对虚报、瞒报等行为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治数据统计真实准确。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鉴于各区(市)财政已先期安排资金完成了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建议结余专项资金由各区(市)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建议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编制管理,确保“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地方及社会投入等重点绩效目标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控,跟踪查找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达到完善管理、提升工作的目的;进一步健全资金支出管理领域内部控制制度。
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研究制定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投入分摊机制
建议地方财政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支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实时启动对油气输送管道通过地区税收分享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中央、地方、社会对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的投入分摊原则或分担比例,完善管道沿线地方政府参与管道保护的激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受影响群众保护管道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建议市及区(市)油气管道安全主管部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城乡规划和管道规划建设,继续做好制定(修订)、完善地方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等工作,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二是不断完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企地联动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管道的相关专业知识、安全理论与技术、HSSE、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等。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精准宣传,充分调动和发挥管道沿线群众力量,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声部、多层次的精准宣传矩阵,入户宣传,逐户统计,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制作宣传片和宣传材料,重点宣传法律法规、防护知识和自救技能。
四是研究搭建管道保护监管平台。
技术进步以及管道保护手段的升级是提高管道安全的有效手段,目前大数据、互联网以及智慧管网等信息化手段深入管道的各个方面,要充分利用智能平台或者手机APP等手段,加强管道的有效监督,降低野蛮施工、不合理规划等带来的隐患,使得管道的管理更加智能和实时。
五是加强管道重点区域的监管和巡护力度,定期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并及时消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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