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管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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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管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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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管理流程
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管理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管理的流程及控制要点,旨在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创建工作职责,规范创建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进程,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标准基层行社创建活动。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标准基层行社创建:
是指依据《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建“标准基层行、社”工作指导意见》、《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行社创建三年(2012-2014)工作规划》、《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2012年版)》和《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验收考评实施细则(2012版)》规定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的基层网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等级创建活动。
2)五项基础规范:
是指《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建“标准基层行、社”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组织管理、文明服务、信贷基础、会计基础和安全保卫五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
3.2缩写
无
3.3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不相容职责
省联社
1)制定全省创建工作总体规划、目标;
2)制定创建工作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评分细则;
3)制定各层级创建申请、验收、确认的相关职责、权限和程序;
4)对已确认的行社开展不定期督查,评价全省创建工作成效。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审批全行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统筹全行资源,保障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2)负责全行创建工作领导管理,制定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检查、验收,对达到等级标准的基层网点进行确认;
3)指导并督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创建工作考核制度,并保障制度得以落实;
4)指导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分管领导
1)审核全行创建工作计划、审批创建验收方案;
2)对年度考评方案和考评结果进行审批。
合规与风险
管理部门
1)负责全行标准行社创建工作归口管理,拟定全行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基层网点围绕计划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2)建立创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收集、汇总和上报全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各部门开展对各基层网点创建工作的检查,引导基层网点重视创建过程和质量,切实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4)组织开展考核和验收,评价创建工作成效;
5)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协作建立并落实创建工作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6)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层网点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部门
1)每季度负责对基层网点开展一次本条线创建内容辅导、检查、整改、提升以及后续再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条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2)负责本条线创建工作内容、标准和相关制度的解释和培训,帮助基层网点掌握创建要求;
3)参与基层网点等级考核及验收。
营业网点
1)合理做好五人分工五项基础规范;制定并落实本网点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并落实本网点创建学习机制,确保年度学习计划和方案得以有效实施;
3)建立并落实本网点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4)建立并落实本网点创建工作奖惩机制,并确保奖惩兑现;
5)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相应标准后进行申报;
6)对创建工作进行持续管理和动态改进。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全面创建原则。
所有基层网点无论是否纳入年度创建计划、是否进行等级申报,均要按照“五项基础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齐抓共管原则。
全行自高级管理层起,各部门、基层网点和全体员工均要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确保质量原则。
基层网点要高度重视创建质量和过程,严格对照“五项基础规范”的内容要求,建立并实施各项创建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持续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改进,切实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4)逐级申报原则。
基层网点原则上按照三级、二级和一级的申报顺序进行依次申报。
经验收确认达到相应级别标准后,必须有半年以上整改巩固提高期后,方可申报上一等级。
5)持续提高原则。
全行要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包括创建学习机制、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和中长期激励机制,认真履行逐级申报验收和复查摘牌制度,遏制创建短期行为,持续提升创建水平,保持创建工作成效。
6)上下联动原则。
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靠一个部门一个人难以实现目标,需要总部与基层行社、上级领导与具体操办共同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5.2基本规定
1)本行成立由行长为组长,副行长和监事长为副组织长,各部门总经理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本行标准行社创建日常管理事务,办公室设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运营部和监察保卫部分别为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组织管理、文明服务、信贷基础、会计基础和安全保卫这五项基础规范的条线主管部门。
2)创建等级申报、验收、确认的基本规定。
a)等级评定。
按照不同的验收得分,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评级工作按照“五项基础规范”评分细则对申报单位进行分项评分。
每项基础规范的标准总分均为1000分,五项中的最低得分为其等级评定依据。
其中,每项得分达到950分(含)以上的为一级,得分达到850分(含)以上的为二级,得分达到700分(含)以上的为三级。
b)申报条件。
自评得分达到相应申报等级标准;季度考评连续两季达到相应申报等级标准;申报一级的机构不良贷款率不高于5%,申报二级的机构不良贷款率不高于8%(只吸存不放贷的机构除外);近二年内没有因内部原因发生涉枪、欺诈、盗窃、贪污、挪用和侵占公款等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
c)验收和确认权限。
申报一、二、三级标准基层行社均由本行组织验收和确认。
具体验收工作由合规部门牵头承办,“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分头负责。
d)验收方法。
验收中,对被验收单位的样本抽查区间为一年,验收组可在该时间段内随机或有重点地进行抽查;对工作量较大的业务,验收组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但应明确统一的办法和标准。
e)再次申报时间。
没有通过非现场验收的基层网点,再次申报时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在考核和现场验收中没有通过的基层网点,再行申报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3)基层网点创建工作基本要求。
a)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
基层网点必须以本行提出的创建工作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基础管理水平,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计划、步骤和具体工作措施。
b)制定和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和方案。
基层网点必须以本行的学习机制总体要求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制度流程、“五项基础规范”和风险控制为内容,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目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和方案,对员工进行有步骤有重点的培训,使员工知晓本岗位风险点和操作流程、熟悉内控制度,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
c)建立和实施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基层网点要对照“五项基础规范”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同时,要定期对本行各部门各类检查所发现和通报的问题进行及时排查、分析和整改。
d)建立和实施创建工作奖惩机制。
基层网点要针对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订考核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问责,兑现奖惩。
要适当加大对员工不熟悉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屡查屡犯问题的处罚力度,达到促进基础规范水平提高和合规意识增强的目的。
4)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基本要求。
a)建立全员学习培训制度。
制定全行创建培训计划和目标,强力推进学习型机制的建设。
结合管理要求和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点,针对会计、信贷等基础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的培训方案,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全员应知应会的岗位学习和培训。
b)持续开展创建工作检查。
制定全辖创建工作检查方案,整合本行检查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创建检查,及时纠正创建工作中的各种不规范和违规问题,通过经常性检查和整改,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内控水平的目的。
五项基础规范归口管理部门对创建机构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条线检查。
c)指导督促开展本条线创建工作。
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形成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着重从制度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人员素质培训等事前、事中环节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源上纠正同质同类违规问题。
d)严格执行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处罚。
对于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加大问题整改和处罚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违规问题屡查屡犯责任人员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5)建立并落实创建“三查”制度。
本行建立“总部统一督查、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基层行社定期全面自查”的创建“三查”工作机制。
总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内各基层行社创建工作的督查,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要至少开展一次本条线基础规范的检查,基层行社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五项基础规范”全面自查。
加大对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现场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持续督促跟进。
6)本行标准行社创建实行动态等级管理,建立等级退出机制。
1)降低等级。
若等级基层行社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实际情况降低其等级:
a)季度考评或验收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在业务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和案件隐患的;
c)连续两季不良贷款率出现反弹未达标的;
d)客户投诉产生恶劣影响的。
2)取消等级。
若等级基层行社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实际情况取消其等级:
a)在创建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b)媒体曝光违规问题造成重大声誉损失的;
c)因内部原因发生涉枪、欺诈、盗窃、贪污、挪用和侵占公款等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阶段
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风险提示
6.1.2
计划
环节名称:
上报创建计划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责:
制定本单位创建计划并上报。
操作规范:
1)基层网点应以本行提出的创建工作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基础管理水平,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2)按照时间要求将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上报本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环节名称:
汇总全行创建计划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汇总全行创建计划。
操作规范:
汇总整合各基层网点上报的创建工作计划,结合本行创建工作目标,拟定全行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
环节名称:
审核创建计划
操作部门/岗位:
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
职责:
对全辖创建计划进行审核。
操作规范:
1)根据本行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和实际情况对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全行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对创建计划制订不合理的提出调整意见,并督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修改和完善;
2)审核同意的,提交本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环节名称:
审批创建计划
操作部门/岗位:
领导小组/组长
职责:
对全辖创建计划进行审议、审批。
操作规范:
1)根据本行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和实际情况对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经主管领导审核的全行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进行审议;
2)审议同意的,督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将创建计划上报省联社合规与风险管理处备案。
环节名称:
备案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责:
对全辖创建计划进行备案。
操作规范:
1)收集和汇总辖内各法人行社的创建计划;
2)督促各法人行社落实年度创建计划,并予以动态跟踪。
6.1.2
实施
环节名称:
组织实施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责:
根据创建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实施各项创建措施。
操作规范:
1)围绕创建工作计划,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步骤、责任到人;
2)制定并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和方案。
基层网点要以本行的学习机制总体要求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制度流程、“五项基础规范”和风险控制为内容,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目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和方案,对员工进行有步骤有重点的培训,使员工知晓本岗位风险点和操作流程、熟悉内控制度,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
3)建立并实施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基层网点对照“五项基础规范”内容,每月至少开展1次自查;同时,定期对本行各部门的各类检查所发现和通报的问题进行及时传达、排查、分析和整改;
4)建立并实施“双建”工作奖惩机制。
基层网点针对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订考核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问责,兑现奖惩。
适当加大对员工不熟悉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屡查屡犯问题的处罚力度,达到促进基础规范水平提高和合规意识增强的目的。
风险描述:
创建工作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日常监督未能有效开展,创建工作目标不能如期实现。
风险等级:
中等风险
控制措施:
各部门加强对各营业网点创建日常检查、监督,对创建组织实施不力的,给予及时通报,并将创建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控制部门/岗位:
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环节名称:
检查督导
操作部门/岗位:
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人员
职责:
对基层网点开展本条线的基础规范进行检查和指导。
操作规范:
1)建立全员学习培训制度。
制定本条线创建培训计划和目标,针对会计、信贷等基础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全员应知应会的岗位学习和培训;
2)持续开展创建工作检查。
制定本条线创建工作检查方案,整合检查资源,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创建工作检查,及时纠正创建工作中的各种不规范和违规问题,通过检查和整改,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3)指导督促开展本条线创建工作。
每季度要至少开展一次本条线基础规范的检查;对自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形成原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着重从制度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人员素质培训等事前、事中环节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源上纠正同质同类违规问题;
4)严格执行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处罚。
对于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加大问题整改和处罚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违规问题屡查屡犯责任人员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环节名称:
整改提高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职责:
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操作规范:
1)对各部门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能及时处理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总行;
2)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与检查报告或意见一起存档备查。
6.1.3
申报
环节名称:
自评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责:
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
操作规范:
通通过创建实施、自查、部门检查督导、整改提高后,对照省联社《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2012年版)》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填写《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五项基础规范”检查问题明细表》(附件二),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准备验收申报材料,上报申请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应进一步整改提高。
环节名称:
申报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责:
准备申报材料向总部申请验收。
操作规范:
经过自评,创建“五项基础规范”得分达到相应等级标准,按《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等级申报确认实施细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报送本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等级考核验收申请;
2)创建工作规划方案和创建工作总结(应包含创建工作学习、自查自纠和奖惩等机制和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连续两季的自评和季度考评材料(在同一期间申报机构如有外部检查和审计的,也需一并提交相关检查意见及整改报告);
4)上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统计表;
5)《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申报表》(附件一)和《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五项基础规范”检查问题明细表》(附件二)
环节名称:
非现场验收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则和条件进行审查。
操作规范:
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类检查结果和审计结果,多渠道收集申报机构的合规信息,对申报机构做好非现场验收。
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
1)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规则和条件;
2)创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申报机构若存在创建工作基本要求不落实,问题不整改,内控风险隐患大,以及申报资料不真实等现象,则不予通过非现场审查,不予安排现场验收。
总部要督促其进行有效整改后再行申报。
环节名称:
制定验收方案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制定现场验收方案。
操作规范:
经非现场验收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制定现场验收方案,拟定验收组人员,报分管领导审批。
验收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工作经验,责任心较强,并且相对固定。
确保现场验收工作量不少于5人日。
环节名称:
审批验收方案
操作部门/岗位:
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
职责:
对现场验收方案进行审批。
操作规范:
从现场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批,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
6.1.4
验收
环节名称:
组织现场验收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验收组,进驻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操作规范:
依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的现场验收方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验收检查组,开展检查验收。
1)验收前。
a)确定验收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验收职责;
b)制定验收检查计划,录入“流程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
c)对验收人员开展培训。
2)验收中。
a)严格按照《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2012版)》的标准开展现场验收;
b)验收组内要及时沟通验收情况。
对于验收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要通过集体审议并经组长同意后提出解决方法;
c)填写《Ⅹ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五项基础规范”检查问题明细表》(附件二),由双方签字确认;
d)撰写验收意见书初稿;
e)向被验收机构当场反馈验收总体情况。
3)验收后。
a)整理、归档所有现场验收资料和工作记录;
b)将验收信息录入“流程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相关模块;
c)于15个工作日内向被验收机构下达正式验收意见书。
风险描述:
收验收人员工作不尽职,验收流于形式,未能通过验促使创建单位发现基础管理中在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创建工作达不到应有效果、全行基础管理水平不能提高。
风险等级:
低风险
控制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验收人员的责任心;
2)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经理对验收人员是否按验收方案开展验收进行监督,发现履责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控制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岗
6.1.5
确认
环节名称:
等级初评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根据验收意见书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创建等级初评。
操作规范:
根据验收意见书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创建等级初评。
对达到验收等级标准的,提交审核确认;对未达到相应分值及等级标准的,督促其整改提高。
环节名称:
等级审核
操作部门/岗位:
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
职责:
对提交的等级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操作规范:
审查申报和验收材料,对提交的等级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环节名称:
等级确认
操作部门/岗位:
领导小组/组长
职责:
根据验收材料和申请材料进行等级确认。
操作规范:
根据申请和验收材料,对通过等级验收的基层网点进行等级确认。
环节名称:
发文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对通过等级确认的申报机构进行发文确认。
操作规范:
对通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级的申报机构,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行文向全行印发。
等级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自动失效(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等级的机构等级有效期至2013年6月底),按原等级重新申报。
在等级有效期内如发现等级行社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总部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其降低等级或取消等级称号。
6.1.6
动态管理
环节名称:
督查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组织对二级行社的督查。
操作规范:
对照《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考核评分细则(2012年版)》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对全辖等级行社进行抽查和督查。
对于督查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环节名称:
转《标准基层行社后续管理流程》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职责:
转《标准基层行社后续管理流程》。
操作规范:
对通过等级确认的基层网点进行创建后续管理,转《标准基层行社后续管理流程》。
阶段
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风险提示
6.2.1
季度考核
环节名称:
自查自评
操作部门/岗位:
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责:
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操作规范:
对照创建“五项基础规范”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持续抓好基础规范管理工作:
1)结合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需求,定期开展员工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员工业务素质,同时完善创建工作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员工创建工作主动性。
2)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五项基础规范”全面自查。
要加大对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一些现场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持续督促跟进。
3)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创建自评活动,对照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和整改情况应当录入“流程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
环节名称:
复评
操作部门/岗位:
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职责:
对基层网点开展本条线的基础规范进行进行复评。
操作规范:
“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创建辅导员在流程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中根据营业网点提交的自评信息开展复评、打分,复评结束后从系统中提交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复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现场或非现场方式进行。
采取非现场方式考评的,“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季度内各项内外部检查和审计结果,对照创建规范内容对所有机构进行评分。
环节名称:
确认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对“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复评结果进行确认。
操作规范:
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类检查结果和审计结果,多渠道收集基层网点的合规信息,对“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提交的基层网点复评结果进行确认。
6.2.2
年度考评
环节名称:
拟定年度考评方案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拟定年度考评方案。
操作规范:
撰写年度考评方案,经部门总经理岗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环节名称:
审批方案
操作部门/岗位:
经营管理层/分管领导
职责:
对年度考评方案进行审批。
操作规范:
从年度考评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批,确保年度考评工作的质量。
环节名称:
组织实施
操作部门/岗位: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创建管理岗
职责:
组织实施年度创建考评方案。
操作规范:
1)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创建管理岗在流程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中发起年度考评信息,导入全辖所有营业网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检查。
a)对于需要现场检查的营业网点,在检查管理模块制定检查计划、检查活动实施,并在年度评级模块关联相关检查,然后下发考评。
b)对于不进行现场检查的营业网点直接下发考评,由“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手动录入最终得分情况。
2)“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的检查活动开展复评;对于不进行现场检查的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类检查结果和审计结果进行复评。
复评结束将结果从系统中提交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
3)创建管理岗对“五项基础规范”条线主管部门提交的基层网点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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