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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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
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
【内容提要】士族存在形态和士族政治,是研究中国中古时代的根本性问题。
唐代中期到宋代国家体制和经济制度的巨大变化,是随着士族社会的瓦解而形成的。
魏晋南北朝士族政治的坚强有力,根源于士族在乡而拥有巨大的社会势力及文化优势。
唐朝国家取得文化主导权,以及城市作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而繁荣,促成士族纷纷向城市迁移,逐渐远离乡村,城乡呼应的士族政治形态瓦解,唐宋间发生了继封建制向郡县制转变之后最具深远意义的社会转型。
【关键词】士族/民变/社会变迁/南北朝/隋唐
【正文】
一 魏晋南北朝士族的乡村社会权力根基
士族是汉兴以来逐渐形成的社会阶层,而门阀士族政治则是魏晋隋唐特殊的政治社会形态。
汉代士族与魏晋以后的士族变化很大,唐长孺先生在《士族的形成与升降》一文中曾经做过探讨。
显然,我们不能把魏晋以后的士族视为汉代士族的简单延续,而必须做动态的把握,细致考察其间的变化。
尤其是晋末中原丧乱,人口大规模迁徙,给整个士族社会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旧士族阶层。
高高在上脱离乡里的大士族被摧垮。
其中携众迁徙逃亡者,或者在迁居地定居土着,形成新的房支;或者在迁居地政治斗争中衰败;部分留在当地者,承祧宗嗣。
不管哪种类型,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同以往。
总体而言,趋于衰微。
其二,新兴士族阶层。
这部分最引人注目。
在动乱中他们乘时而起,或为聚众自立的坞壁豪帅,或为建立功勋的军将。
这个阶层人数庞大,遍布各地。
当他们有所成就、家族安定之后,便逐渐向传统社会回归,注重自身或后代的文化教育,重建儒家的伦理秩序,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声誉。
在南方,来自北方的大士族虽然通过扶植东晋政权而得到延续,甚至一度膨胀到“王与马共天下”的地步。
),但在南朝宋、齐、梁、陈政权嬗替中,曾经主宰东晋政治的士族纷纷落马,早先不受重视的次等士族崛起于长江中游第11篇《楚子集团与江左政权的转移》。
),大大改变了南朝士族政治的格局。
在北方,由于内乱和胡族进据中原而形成的遍地坞壁,彻底改变了北方士族社会的形态,大批新士族崛起,那些远溯汉魏的老牌士族其家世承袭疑问不少,颇有军功新贵的冒牌和同姓寒素继承门户的情况研究弘农杨氏,清楚地看出杨氏家族到北魏时代已由“自云”出自弘农杨氏的人继承门户。
)。
此变化的广度和深度,完全可以视为士族阶层的更新。
最具有根本意义的变化,在于这些士族深深地扎根于乡村社会,左右地方政治,形成深厚的权力基础,使得国家政权不得不与之妥协,获得他们的合作,以建立统治体系。
士族拥有莫大的势力,根源于其宗族聚居的大家族形态。
《通典》卷3《乡党》引宋孝王撰《关东风俗传》说:
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
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
献武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
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
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
“一宗近将万室”,并非夸大之词。
国家掌握的乡村户籍,多见大族形态,如上引《通典·乡党》称:
“后魏初不立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人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
”而且,这种情况其来已久,《晋书·慕容德载记》说:
“百姓因秦晋之敝,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
”即使到厉行析户的隋代,大族聚居的情况仍比比可见,如《隋书》卷72《孝义·郭俊传》:
“郭俊字弘yì@②,太原文水人也。
家门雍睦,七叶共居,犬豕同乳,乌鹊通巢,时人以为义感之应。
州县上其事,上遣平昌公宇文弼诣其家劳问之。
治书御史柳yù@③巡省河北,表其门闾。
”同卷《孝义·徐孝肃传》:
“徐孝肃,汲郡人也。
宗族数千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肃性俭约,事亲以孝闻。
”也就是说,家族聚居的形态,是其权力的根源。
隋末杨玄感起兵时,“华阴诸杨请为乡导,玄感遂释洛阳,西图关中”,就是明证。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区分。
第一,武断乡曲者并非都是士族,强宗大姓亦多如此。
豪强与士族的区别,关键在于文化。
士族能够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就因为他们掌握文化,懂得治理国家;而豪强虽然可以凭藉势力控制乡村,却难以对国家政治直接发生持久而强大的影响。
本文特别关注士族,是因为他们既能控制乡村,又能影响国家政治。
第二,士族虽有文化,却同样垄断乡党。
荥阳郑氏,天下望姓,但“羲长兄白@④,次小白,次洞林,次叔夜,次连山,并恃豪门,多行无礼,乡党之内,疾之若仇”。
要截然区分武断乡曲的豪强与左右政治的士族,并非易事。
强宗大族雄踞乡间,武断乡曲,地方官员不能不与其妥协,甚至依靠他们,才能贯彻对地方的统治。
《魏书》卷40《陆@⑤传》载:
北魏陆@⑤任相州刺史时,“州中有德宿老名望重者,以友礼待之,询之政事,责以方略。
如此者十人,号曰‘十善’。
又简取诸县强门百余人,以为假子,诱接殷勤,赐以衣服,令各归家,为耳目于外。
于是发奸摘伏,事无不验。
百姓以为神明,无敢劫盗者。
”这绝非个别典型的事例。
崔宽任陕城镇将时,“三崤地险,人多寇劫。
而宽性滑稽,诱接豪右,宿盗魁帅,与相交结,倾衿待遇,不逆细微,莫不感其意气……诸镇之中,号曰能政。
”到了唐代,与大姓的关系仍是治理地方的关键。
《旧唐书》卷185上《良吏上·王方翼传》记载:
“永徽中累授安定令,诛大姓皇甫氏,盗贼止息,号为善政。
”显而易见,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王朝对士族大姓的依赖程度颇高。
这是我们研究隋唐历史乃至唐宋社会变革的基本出发点。
造成士族政治长期延续有诸多原因,最为关键者,可以从文化和经济两个方面去探寻。
在文化方面,魏晋以来连绵不断的动乱,造成国家文化中心地位的丧失和学术家族化,是社会长期分裂和士族政治经久不衰的深层文化原因。
在暴力肆虐时代,文化的重要性似乎并不突出。
但是社会秩序恢复与稳定之后,国家不能掌握文化的主导权就不能建立起新的统治意识形态,无法形成国家认同的向心力,难以建构以制度文化为核心的礼法秩序、伦理道德、舆论风尚,自然也无法达成国家的深层统一和政治秩序。
故稍懂历史且有抱负的政治领袖无不致力于文化建设,确立国家的文化主导地位。
从根本上说中国古代的文化问题,首先是政治问题。
在以农业为基础的专制集权体制下,最容易形成精英政治的局面。
和平时期,狭窄的官吏选拔途径只能以文化为考察标准。
在文化成本昂贵的时代,具有家学渊源的世家大族,便占有绝对的优势。
区别士族的标准,关键在于门第和门风。
无论在家族或者在官场,两者互为表里,水乳交融,家族重“礼法”,仕进重“品状”,皆本于儒家伦理,此点至为根本。
舍文化而惟取官宦论士族,则无异于官僚豪强,难得魏晋隋唐士族政治之神髓,而只能对没有灵魂的士族政治社会躯壳做表面的分析,也无法区别同宋以后官僚政治的不同特色。
在地方势力强大的社会,国家政权的统治基础,首先在于获得地方领袖的认同,所谓“得人心”者,并非如现代社会之得广大民众之心,而是得代表地方意志之士族阶层之心。
对于拥有自身社会基础、以文化相高尚的士族,不能用武力屈服,也不能像对待国家官吏般使唤命令,必须通过政治与文化的手段争取他们的支持。
而争取士族阶层的过程,就是重建政治社会文明的过程,“得人心者得天下”的真谛就在于此。
《北史》卷24《崔逞传》有一个很好的例证:
“后晋荆州刺史司马休之等数十人为桓玄所逐,皆将来奔。
至陈留,闻逞被杀,分为二辈,一奔长安,一奔广固。
帝闻深悔,自是士人有过,多见优容。
”行伍出身的北齐奠基者高欢忧惧“吴儿老翁”梁武帝,道理尽同。
因此,即便是仇视文化的君主也不能不屈尊妥协,对士人爱恨交集,既迫害之,又不得不重用之,演出双重变奏。
士族对此当然洞若观火,因此,他们必然坚持文化的立场以自固。
士族所坚守的文化,核心是礼法学术,亦即所谓的“士业”严祖,颇有风仪,粗观文史,轻躁薄行,不修士业。
孝武时,御史中尉綦俊劾严祖与宋氏从姊奸通,人士咸耻言之,而严祖聊无愧色。
”),不学无术,不遵从礼法道德,被称作“不修士业”,由此可知当时判定士族的关键在于文化。
注重门第,严守礼法,即可获得尊重,哪怕是皇室亦感敬畏。
《北史》卷24《崔@⑥传》说:
“一门婚嫁,皆衣冠美族,吉凶仪范,为当时所称。
娄太后为博陵王纳@⑥妹为妃,敕其使曰:
‘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
婚夕,文宣帝举酒曰:
‘新妇宜男,孝顺富贵。
’@⑥跪对:
‘孝顺乃自臣门,富贵恩由陛下’。
”连皇室都担心不合礼法而被士族耻笑,足见文化之威力。
故崔@⑥敢对皇帝以门风自诩,把礼法同富贵区分得泾渭清楚。
士族文化凝固成的“士业”门风,非暴力所能摧破,亦非一时风气流转就能改变,而具有稳定持久性。
在经济方面,魏晋五胡十六国士族强势发展的原因,是社会动乱造成的经济破坏和战乱造成的宗族流民聚居。
这时期出现的国有土地制度,发轫于军事体制,适应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离散的形势,目的在于稳定社会和恢复生产,具有很大的强制性。
豪强大量拥有依附人口,以及国家政权的不统一,都在加强以乡村为根据的私家大族势力。
国家和私家大姓的生产方式,都具有封闭、强制、静态管理、着眼于解决衣食生存、缺乏同市场联系等初级经济的特点,虽然落后,却适应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因而获得长期存在的基础。
由此看来,要彻底改变士族政治的局面,就必须在文化和经济两个方面,根本改变士族据以强大的基础。
而这两方面,都属于社会改造长期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魏晋隋唐士族社会的瓦解,必须从具有根本意义的社会变迁上去认识和把握。
二 隋末民变历史作用的局限性
魏晋南北朝为士族门阀政治时代,殆无疑问。
但是,士族为基础的政治社会究竟延续到何时,则见仁见智。
或以为士族政治延续于唐代;或以为隋末大规模的民变铲除了无数豪强大族,故士族控制政治的局面也随之瓦解。
有些学者也修正自己以往的观点,附和此论,如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
此观点的提出,受外在形势的影响甚多,但其分析问题的视角、方法和结论,对今日学界仍有影响,故有必要从学术上重新探讨。
)。
后一种见解立足于“暴力革命”的理论之上,认为“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社会变迁中起着关键作用。
到底隋末民变的结果如何?
有必要略加考察。
首先,我们来看看隋末反抗运动的领袖及领导权的转移。
隋末民变的领袖成分十分复杂,今举其大者约可分为三类:
1.出身乡民、无赖者,有窦建德、翟让、刘武周、高开道、刘黑闼、徐圆朗、杜伏威、辅公shí@⑦、李子通、林士弘等;2.出身贵胄大族者,有杨玄感、李渊、李密、萧铣、祖君彦等;3.出身豪族官吏者,有薛举、李轨、罗艺、梁师都、李jì@⑧、王世充、沈法兴、朱粲、李子和等。
起自民间者不占优势。
初期的反抗,以逃避力役、军役和谋生存为目的,主要由起自乡村的人来领导,然而,如瓦岗军领袖由翟让变为李密所示,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导权日渐转入士族手里。
当初逃兵役、反暴政的民变,以杨玄感反叛为分水岭,演变成为推翻隋朝的政治斗争,士族阶层并没有被铲除,他们经过分化集结,重新左右改朝换代的进程。
其次,士族武装主导下建立的新王朝,仍以门阀士族为其政治基础。
就唐朝君臣的出身而论,其浓厚的士族特色,甚至超过前代,故唐高祖李渊颇引以为豪,多次提及:
武德元年,高祖尝谓内史令窦威曰:
“昔周朝有八柱国之贵,吾与公家咸登此职,今我已为天子,公为内史令,本同末异,无乃不可乎?
”威曰:
“臣家昔在汉朝,再为外戚;至于后魏,三处外家。
今陛下龙兴,复出皇后。
臣又阶缘戚里,位忝凤池,自惟叨滥,晓夕兢惧。
”
三年,高祖尝从容谓尚书右仆射裴寂曰:
“我李氏昔在陇西,富有龟玉,降及祖祢,姻娅帝王,及举义兵,四海云集,才涉数月,升为天子。
至如前代皇王,多起微贱,劬劳行阵,下不聊生。
公复世胄名家,历职清要,岂若萧何、曹参起自刀笔吏也。
惟我与公,千载之后,无愧前修矣。
”
唐朝君臣,士族比例之高,相当突出:
苏氏议曰:
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
高祖,八柱国唐公之孙,周明懿、隋元真二皇后外戚,娶周太师窦毅女,毅则周太祖之婿也。
宰相萧yǔ@⑨、陈叔达,梁、陈帝王之子;裴矩、宇文士及,齐、隋驸马都尉;窦威、杨恭仁、封德彝、窦抗,并前朝师保之裔;其将相裴寂、唐俭、长孙顺德、屈突通、刘政会、窦轨、窦琮、柴绍、殷开山、李靖等,并是贵胄子弟。
比夫汉祖、萧、曹、韩、彭门第,岂有等级以计言乎?
显然,隋末民变没有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
农民的反抗运动固然铲除了一批世家大族,但同时也崛起一批新贵;虽然暂时调整了生产关系,但由于农民维持再生产的能力有限,即使在完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获得土地的农民也将重新分化。
豪强大族的普遍出现虽说是魏晋南北朝动乱的结果,其实也包含着生产方式的必然性。
以为一两次农民起义就能扫除门阀政治,不切实际。
只有社会变革的各种条件成熟,暴力革命才有可能促其成功,否则,滥用暴力往往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倒退的结果。
以上考察说明两点。
第一,隋末民变的结果只是完成了士族阶层对国家权力的重新分配,却没有改变士族政治的格局。
激起民变的原因是隋炀帝滥兴军役,而反对隋炀帝暴政的政治目标得到了从士族到百姓的普遍响应,因此这次民变对士族的冲击以及调整生产关系的作用不大,以此作为士族政治消亡分界线的观点不能成立。
第二,唐朝仍然是由士族建立并以士族阶层为政治基础的王朝。
暴力革命在历史上发挥关键作用的情况,并不是暴力本身造成的,而是社会变革的内在条件成熟所致。
因此,要彻底改变士族政治的局面,关键仍在于促成社会变革的内在条件成熟。
根据上节分析的魏晋南北朝士族阶层的基本特点,国家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力促其变。
其一,必须建立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政府及法律体系,加强国家的公共职能,把乡民从武断乡曲的士族豪强的控制下争取出来。
其二,要大力办学兴教,奖掖学术,确立国家在文化上的中心地位和主导权。
其三,发展经济,尤其是要促进商品流通,贸易繁荣,建设一批区域性新兴城市,将地方优秀分子不断吸收到国家体制内,刺激乡村士族大量移居城市,逐渐同乡村脱离,而失去地方根基。
这三者紧密联系,共同作用,不可或缺,推动社会发生深刻的质变。
这种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进程,必须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得出来,但其作用是持续不断的,虽然看不到雷鸣电闪般的力量宣泄和物质摧毁,却造成不可逆转的变革,更加坚韧有力。
历史中的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隋唐王朝建立后,国家重建新的统治体制,励精图治,实现了上述的第一点。
关于第二点,科举制度的创立、国子六学等教育体制的重建,以及对儒家经典的整理和诠释,确立了国家对文化的主导权。
因此,如何将士族精英分子从乡间成功地吸引出来便至关重要,而这有赖于经济的发达。
前已述及,魏晋以来的国有土地制度,是特定的社会动乱时代的产物,其对经济的静态、严格统制,到和平建设年代就日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而成为障碍。
隋文帝时代,国家授田已经难以为继第7章。
);武则天末年,浮逃户大量出现,盛唐时期,均田制实际已经瓦解,市场繁荣,城市蓬勃发展,士族加速向城市移动,深刻的社会变化潜流涌动。
在此进程中,科举制起到了不断把地方大族优秀分子吸收到国家体制内、迁徙于城市之中的重要作用,不但有利于打破门阀政治、提高官员素质,而且还具有促进社会阶层变动和使社会发展趋向均质的重要意义。
当然,也以学术独立精神的扭曲为代价。
关于唐朝政治与科举制、官学制度,以往研究甚多,精彩纷呈。
而对于士族向城市的迁徙及其意义,甚少关注。
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徙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较早注意到这个问题第52本第3分册,后收入其着《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台北: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
),罗列十姓十三家着房着支向两京籍贯迁徙的情况,称之为中央化,认为中央化的士族官僚化而失去地方性。
这项研究是有价值和启发的。
我以为,士族的迁徙在不同的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既有向中央的集中,也有向地方的转移,总的来说,是从乡村向城市移动。
如果把这一现象同社会发展的进程结合起来研究,则其意义就远远超出士族本身,考察士族迁居城市后与本籍地宗族的关系及对双方的影响,可以看出这种迁徙是如何造成士族政治社会的衰落,进而从一个侧面探讨唐宋之际的社会变迁。
三 盛唐以前士族向城市的迁居
和平年代的人口流动,与动乱时期恰成对照,士族阶层中的精英分子逐渐向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市集中,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加快。
北魏政权安定之后,已经出现不少华北士族逐渐与政府合作,任官内外而向城市迁移的倾向。
崔、卢、李、郑、王、杨、高等北方代表性士族,其上层分子均参加到胡族政权中,并不断从原居地迁徙出来。
迁徙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因为任官,故其迁入地一般以长安、洛阳等京畿地区为主;若非担任京官,则迁入任职所在的城市。
后一种情况,多见于地方性士族。
然而,由于仕宦以外的迁徙途径少,且任官的数量也有限,所以迁居城市的士族不多,对社会变迁的影响不大。
而且,士族对任官的评价不高。
《北史》卷33《李孝伯传》记载:
李孝伯,高平公顺从父弟也。
父曾,少以郑氏《礼》、《左氏春秋》教授为业。
郡三辟功曹,并不就,曰:
“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
”州辟主簿,到官月余,乃叹曰:
“梁叔敬云:
‘州郡之职,徒劳人耳’。
道之不行,身之忧也。
”遂还家讲授。
这种士族的清高,与其不依赖于国家,拥有独立的经济文化及社会影响的实力地位密切相关。
唐代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唐太宗修《氏族志》,确立了由中央政府来排比确定士族地位高下的政治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意义深远。
唐太宗曾一语道破修《氏族志》的目的:
“我今定士族者,欲崇我唐朝人物冠冕,垂之不朽。
”其“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的原则,被以后的君主所遵循。
当然,《氏族志》最终还是将山东大姓崔民干列入三等,国家与士族相互妥协。
高宗、武则天修《姓氏录》,“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
于是士族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明显是太宗政策的延续,但做得更加彻底。
国家对士族社会的强行介入,表明自隋朝厉行中央集权化以来,国家的政治权威一直在加强,并已居优势地位。
所以,即使士族对武则天的做法颇为不满,“入谱者,缙绅士大夫咸以为耻。
议者号其书为《勋格》”,却也只能发发议论,而无力扭转局面,甚至连太宗时代朝廷的让步妥协都得不到。
国家权力的伸张与士族政治的衰落,是此消彼长的过程。
从士族本身的原因来说,其精英分子不断迁往城市,影响至为重大。
士族大量迁入城市过程,贯穿于整个唐代。
其间曾因为“安史之乱”而一度扭曲方向,旋又回归大势,城市犹如巨大的吸盘,把乡村社会的文化、政治精英源源不断地吸引而去,彻底改变魏晋南北朝时代学术保存于民间的局面,确立城市对乡村的文化优势,“学而优则仕”同时也成为“学而优则入居城市”,留在乡村者越来越受轻视。
此人才流动之势,后世亦不能改。
唐代士族向城市的迁徙可以“安史之乱”为界,分为前、后两期,而以“安史之乱”为变异期。
变异期属战乱的特殊年代,且时间不长,故与后期同节论述。
下面分别进行考察。
前期 唐朝建立并巩固之后,各地士族逐渐改变观望逡巡的态度,纷纷出仕。
作为士族阶层标志性的“天下名门”,几乎无一不有任官内外的事例,最早支持李唐创业者,可举博陵崔氏的崔民干,唐高祖登基,即被任命为黄门侍郎,掌机要。
博陵崔氏各房,因任官而先后迁居。
大房之崔行功,曾祖北齐钜鹿太守崔伯让时,已自博陵迁居恒州井陉。
祖父崔谦之,任北齐钜鹿太守,再迁徙至鹿泉。
族侄崔玄玮为武则天及中宗朝宰相,家居长安崇义里崇义坊。
博陵郡王崔元wěi@(11)宅。
”)。
这一房在初唐已被视为长安人,故《旧唐书》卷187下《崔无bì@(12)传》称他“京兆长安人也。
本博陵旧族”。
第二房的崔沔,《旧唐书》卷188本传记载:
“京兆长安人,周陇州刺史士约玄孙也。
自博陵徙关中,世为着姓。
”后又迁徙至东都,故本传又称:
“睿宗时,征拜中书舍人。
时沔母老疾在东都,沔不忍舍之,固请闲官,以申侍养。
”可知其家族已在洛阳定居。
博陵崔氏各房各支,几乎都有因为当官而迁徙的事例,如第三房的崔光远,崔日用及其堂兄崔日知宁人坊。
并州大都督府长史、赠吏部尚书、荆州大都督崔日用宅”;“宽政坊。
太常卿、潞州大都督府长史崔日知宅。
”);安平房的崔仁师,其孙崔shí@(13)等)。
与博陵崔氏同为天下名门的清河崔氏、赵君李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琅琊王氏、渤海高氏、河东裴氏、薛氏、柳氏和彭城刘氏,都有许多向城市迁徙的情况。
南方的大姓,如吴郡陆氏、兰陵萧氏等,同样也向中心城市转移,兹举一例:
陆元方,“苏州吴县人,世为着姓……举明经,又应八科举,累转监察御史……长寿二年,再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其子陆象先,应制举,景云年间,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两京城坊考》卷3“西京安兴坊”条记载:
“西门之北,户部尚书陆象先宅。
”可知陆家最晚在陆象先时已定居于长安了。
但若考察陆氏其他人的情况,则可看出陆氏家族更早就不断地向城市迁徙,例如,陆元方的从叔陆余庆与陈子昂、宋之问等人为友,“举制策甲科,补萧尉。
”武则天时代,从苏州移居洛阳、长安康俗坊。
太子詹事陆余庆宅。
”卷3记载:
“大宁坊。
太子詹事陆余庆宅。
”)。
除了上述天下名门,地方领袖的世家大族也出现向城市迁徙的趋势。
例如,唐朝着名学者孔颖达,冀州衡水人。
隋大业初,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
隋末乱起,避地虎牢。
唐太宗平洛后,授文学馆学士,迁国子博士。
从《唐两京城坊考》卷3所收于志宁《孔颖达碑》可知,他死于万年县平康里的宅第里。
许景先,《旧唐书》卷128本传载其为“常州义兴人。
曾祖绪,武德时以佐命功,历左散骑常侍,封真定公,遂家洛阳。
景先由进士第释褐夏阳尉……后徙岐州,入为吏部尚书,卒。
张说,《旧唐书》卷97本传称:
“其先范阳人,代居河东,近又徙家河南之洛阳。
”
张知謇,《新唐书》卷100本传说:
“幽州方城人,徙家岐。
兄弟五人,知玄、知晦、知泰、知默皆明经高第,晓吏治,清介有守,公卿争为引重。
”为武则天所器重,家居洛阳尚贤坊。
左卫将军、范阳郡公张知謇宅。
”)。
张文guàn@(14),贝州武城人。
隋大业末,徙家魏州之昌乐。
唐贞观初年,举明经,补并州参军。
高宗朝官至宰相。
家在长安。
段秀实,段氏为武威着姓林宝撰,郁贤皓、陶敏整理,孙望审订,岑仲勉校记《元和姓纂》卷9记载:
“段,文帝时,段印为北地都尉;曾孙招,生会宗、贞。
会宗,金城太守。
贞,武威太守,子孙始居武威,九代至jiǒng@(15)”,“qiān@(16)阳,司农卿、赠太尉、忠烈公段秀实,本武威。
”),故《新唐书》卷78本传载其为“本姑臧人,曾祖师jùn@(17),仕为陇州刺史,留不归,更为qiān@(16)阳人”。
士族向城市迁徙的事例很多,无法一一赘举。
如何判别士族是否以城市为本呢?
我想有两个基本标准:
第一,在物质生活上是否依赖于从城市获得的收入,例如置产业和其他经济收入,且待下面讨论。
第二,在观念上是否以城市为根据。
古人注重叶落归根,故其身死与安葬之地至为关键。
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时,为了彻底迁徙鲜卑贵族,特于太和十九年(495)六月下诏规定:
“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
”不允许还乡安葬的影响是巨大的,“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唐朝士族于迁居地安葬的事例也很常见。
卢万春,出自范阳,其妻崔氏,出自清河,典型的名门通婚,卢万春于武德三年(620)卒于郑州密县,崔氏于贞观二十三年(649)死于岐州官舍,多年后的永徽六年(655),嗣子将他们重新安葬于芒山,明显已经迁籍河南。
南充郡司马高琛夫人杜氏,开元二十二年(734)死于豫章郡公馆,后于天宝十年(751)“葬于洛阳北邙之原,合fù@(18)南充之旧茔”,也是迁籍的明证。
移居城市,是士族自主做出的选择。
《新唐书》卷119《李yì@②传》载,赵郡李yì@②,“第进士、茂才异等,累调万年尉。
”定居长安,死于宣阳坊自家府第,“遗令薄葬,毋还乡里”,完全城市化了。
众多士族向城市迁徙的事例,有什么基本倾向呢?
第一,士族迁徙的主要动因是任官,上述例子几乎没有例外。
两京是中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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