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超限分析研判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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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超限分析研判报告
竹园镇各地方煤矿瓦斯超限分析研判报告
一、基本情况
竹园镇辖区共有地方煤矿14对,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对(合乐武一号井),高瓦斯矿井13对(,低瓦斯矿井0对;长期停建煤矿3对()。
2、瓦斯治理及瓦斯“零超限”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设置
镇辖区14个地方煤矿都建立以法人、矿长为组长的瓦斯领导小组,建立负责瓦斯治理的科(室)、队,明确一名专职的通防副总工程师,专门负责瓦斯治理的相关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瓦斯防治队伍。
瓦斯防治技术员和井下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井下工作人员都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二)、投入及装备配置
1、各煤矿都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建立完善的抽放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各煤矿都配齐抽放系统,全镇共24套瓦斯抽放系统,高、低负压各12套
3、各煤矿都配备足够数量的大功率、大直径钻杆钻探设备。
4、各煤矿都完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5、分局严格要求各煤矿打长探(地质钻孔)或预抽孔时,必须在相应的区域取样,通过瓦斯实验室,做出该区域的瓦斯含量(W)和瓦斯压力(P),并通过瓦斯含量和压力作出初步的评判,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并要求各煤矿不得少于2台能同时检测k1值、Δh2值预测预报设备,适时准确的对需要预测预报区域进行预测,准确掌握各个区域的瓦斯治理情况。
(三)、制度建设
各煤矿都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验证(评判)实施细则,建立开拓前、开拓后区域预测制度、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瓦斯日报和监测监控日报审阅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和请求报告制度、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瓦斯治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允掘通知单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瓦斯治理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等。
(四)、抽采计划
1、各煤矿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抽采达标规划包括:
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年度实施计划包括:
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布置图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煤矿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不低于两次审查。
2、煤矿每年必须编制瓦斯事故的应急预案。
(五)、抽采方法及工艺
1、各煤矿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2、各煤矿瓦斯抽采工艺设计方案,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3、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4、掘进工作面必须打地质探测孔,探清前方煤层的赋存、瓦斯等情况,对井筒揭煤、石门揭煤、断层带、破碎带必须制定具体的长短探设计、抽采措施,在施工图上设计好钻孔布置,并严格实施。
5、严格按设计施工,及时对施工完的钻孔进行验收,做好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对预抽距离实行上锁管理并保持20米的超前距离)。
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表)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断层等)等内容。
6、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封孔、连接抽采,并确保钻孔封孔严实和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
7、对新掘煤层、井筒揭煤、石门揭煤,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必须进行D值、K值检测,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作业(对预测距离实行上锁管理并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8、所有的掘进作业点的采掘作业点均进行超前探放(作业点距周边的法向距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规定执行)、预测预报,留设20米的深孔打眼距离,并对基准点(超前探放、预测预报,并由驻矿员监督管理)实行标记和上锁管理。
所有的采掘作业点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每次预测时采用两台仪器对K1值、Δh2值进行检测,符合条件的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对预测距离实行上锁管理并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9、鼓励煤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治理瓦斯。
三、瓦斯超限次数及处理情况
今年1-9以来辖区地方煤矿瓦斯超限255次。
其中人为导致瓦斯超限的为次;供电系统不稳定不可靠导致瓦斯超限次;煤矿监测监控设备故障误报瓦斯超限次数为次。
(附:
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情况统计表)
针对瓦斯超限的查处,竹园分局始终严格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时,坚决做到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查责任“四项制度”。
瓦斯超限严格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做到瓦斯超限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瓦斯超限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瓦斯治理措施未采取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对每一次瓦斯超限的煤矿,都要求煤矿由矿长、总工牵头,相关责任人员参加,认真的进行了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并形成《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超限原因分析研判断
今年1-9以来辖区地方煤矿瓦斯超限255次。
其中人为导致瓦斯超限的为47次;供电系统不稳定不可靠导致瓦斯超限110次;煤矿监测监控设备故障误报瓦斯超限次数为98次。
五、下步工作对策和措施
(一)电力问题
1、部分煤矿用电高峰期负荷过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全区域线路老化,特别是转型升级全面验收,现有线路不能满足要求,分局协调供电部门,报告镇党委政府,请示上级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2、进一步要求各煤矿完善优化煤矿矿供电系统。
3、进一步要求各煤矿加强应对特殊事故的应急能力。
(二)监测监控误报警问题
1、分局进一步加强与营上监控监测中心沟通,对监控系统时常存在误报的问题查明原因。
2、进一步要求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对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加强维护,确保四系统运行稳定。
(三)、瓦斯治理工作
1、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进一步要求各煤矿都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
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防火防尘队以及瓦斯员、测风员等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进一步要求各煤矿都建立完善各种制度:
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
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进一步要求各煤矿建立矿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做责任到人,瓦斯治理工作人人有责。
2、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1)、进一步要求各煤矿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采区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要求煤矿保持风门、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要求煤矿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4)、要求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严格执行每10天定期测风制度,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
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保证系统和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3、按照“监控有效”的标准,落实“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1)要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的传感器等设备必须齐全,安装设置必须符合AQ1029一2019行业标准,系统运作必须不间断、不漏报。
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要准确,真正起到报警、断电功能,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进行设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德定、数据准确可靠。
(2)、要求煤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必须保证瓦斯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
中心站必须正确显示报替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和地点,当采、掘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传感器声光同时报誉、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3)、要求煤矿严格落实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
当瓦斯超限或异常时,要迅速反应,做好记录,正确应对,及时上报和处置,形成闭合式管理体系。
(4)、要求煤矿建立、完善和落实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4、按照“管理到位”的标准,在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1)、要求煤矿要细化、分解和落实各科室、生产队组,作业班组和每个职工的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职责。
(2)、要求煤矿要根据井下条件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充实、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使瓦斯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科学有效。
(3)、要求煤矿要坚持和落实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瓦斯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真正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
(4)、要求煤矿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一通三防”管理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
2019年10月20日
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签章):
序号
煤矿名称
瓦斯超限报警时间
报警峰值
报警时长
报警原因分析
是否按事故进行查处
备注
示例
某某煤矿
2019年1月8日13:
00—13:
05
2.03
5min
局部通风机断电停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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