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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治理方案
高县梭沙坡煤矿
矿井瓦斯治理方案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第一部分矿井情况简介
一、矿井基本情况
高县梭沙坡煤矿地处四川省川南煤田筠连勘探区蕉村井田,筠连鼻状背斜北东段的北西翼。
行政区划隶属高县蕉村镇裕丰村二组所辖。
位于高县县城170°方向,直线距离18.8km。
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
东经104°32′52〞,北纬28°12′07〞。
从矿山约2km乡村公路与S206线~蕉村镇水泥公路相接,至S206线8km,南至筠连县城9km,北至高县22km,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详见矿区交通位置图。
矿区位于四川盆地的南部边缘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切割较深;最高点是位于矿区南西部,海拔标高+862.0m,最低点位于矿山井口约1km的筠连河,海拔标高约+500m,相对高差达360m。
属中低山侵蚀、剥蚀构造地貌。
高县梭沙坡煤矿建于1987年5月,于2002年6月18日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5100000230145,有效期自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核定矿山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
该矿于2010年6月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两年短期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3254,有效期为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2011年9月9日取得长期采矿许可证,证号不变,有效期至2021年9月9日,允许开采区内81+2号、83号、3号煤层,允许开采标高为+520~+300m。
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
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法人代表:
邓义均,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煤矿一直依法开采。
矿山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用走向长壁法、区段后退式开采,井下采用放炮落煤,单轨矿车运输。
矿山法定允许开采“81+2、83号、3号”煤层。
二、矿井安全基本参数
1、煤尘爆炸性:
根据“2008年1月2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我矿3号、8号煤层均无爆炸性。
2、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
根据“2008年1月7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我矿3号、8号、不易自燃,属Ⅲ类。
3、矿井突出危险性
由中国矿大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高县梭沙坡煤矿+370水平8号煤层各单项指标中,煤样的破坏性类型属于Ⅲ类;煤层瓦斯压力为:
0.29MPa,小于0.74MPa,煤体的坚固性系数为0.639,大于0.5;瓦斯放善初速度20.3mmHg,大于10mmHg,8号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已达到《防突规定》中的单项临界指标,但从单项指标来看在鉴定开采标高+370米以上8号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8号煤层的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为24.18mJ/g,小于若突出临界值42.98mJ/g,所以从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指标来看在鉴定开采标高+370米以上8号煤层无突出危险性。
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我矿于2011年11月,委托宜宾市矿山救护队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其鉴定结果为: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2.0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12.66m3/t;矿井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
1.63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
10.12m3/t;确定为高瓦斯矿井。
三、开拓开采系统
1、开拓系统:
矿井斜井开拓,主井口标高+533.m,风井标高为+521m,井筒支护为喷浆、发碹支护,断面S=7.65㎡,对已采完和未使用井巷全部进行了封闭。
2、井巷布置:
矿井现有井巷布置方式:
划分为阶段水平前进式布置,矿划为二个水平,以+410运输大巷为界,上水平为一个阶段,即+410~+470和+410~+370阶段,目前主采+410~+370m阶段,阶段运输巷布置在3号煤层中,破石门进入8-1+2、8-3煤层,煤层运输巷回风巷均按走向和煤层底板等高线布置,工作面沿煤层倾向布置,阶段运输巷内设置车场形成运输系统。
3、开采顺序分区段开采,即采用在+370水平南北两翼掘进至井田边界后,在掘进切眼布置南北两翼回采工作面。
4、采掘方法
采煤方法为:
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打眼放炮落煤、人工装煤、工作面采用自留运煤到运输巷,煤炭装入侧卸式矿车,机车拖到+370水平车场经提升巷绞车提到+410运输巷,再由机车运至+410井底车场经提升巷绞车提到地面。
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排距1.0m,柱距0.8m,“见三回一”支护形式,“二.八制作业”边采边回的生产方式。
掘进工作面煤层运输巷、回风巷、切眼采用煤电钻打眼,全断面一次爆破(煤巷分次爆破)人工装矸,巷道支护采用9#矿用工字钢架棚支护,棚距1.0m,碛头不足一架料的位置采用前探梁护顶;煤(矸)采用人工装运,岩巷掘进,采用YT28凿岩机打眼,全断面一次爆破,装岩采用17型耙斗机,锚喷作为永久支护,1T矿车运输,“二.八制作业”,矿井采掘接替正常,
5、供电、运输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自身备用电源为发电机组300KW和500KW,矿井主要设备有75KW绞车,55KW绞车,110KW固定空压机、45KW液压泵、4×5.5KW局部通风等用电设备,矿井采用1T矿车运输煤矸和材料。
6、排水系统
矿井现开采+370水平,矿井涌水量中等,目前55立方每小时,两级排水。
四、矿井通风情况
7.通风系统
①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要通风机配备两台(一台运转,一台备用),风机型号为:
KZT60№16×2,配套电机功率2×37kw,矿井主要进风断面7.65㎡,总进风量1368m3/min,矿井总回风断面5.14㎡,总回风量1396m3/min,负压968pa,风机运转正常。
②采掘面通风情况
2831采煤工作面计划用风250m3/min,实际配风280m3/min,回风瓦斯浓度0.1~0.12%,采面工人人数12~15人/班,进风断面4.0~4.2㎡,回风断面3.8~4㎡。
2832采煤工作面计划用风200m3/min,实际配风238m3/min,回风瓦斯浓度0.06~0.08%,采面工人数12~15人/班,进风断面4.0~4.5㎡,回风断面3.6~4㎡。
2811掘进工作面配风200m3/min,掘进风机有:
FBDN-5.5(2x5.5kw)风机二台,均为对旋式局部风机,风筒直径有Ф400mm双抗风筒,回风瓦斯浓度0.1~0.14%;
2822—4号冲巷工作面实际配风180m3/min,局扇处全风压风量200m3/min,工作面人数一般为4~6人/班,最多8人。
2832—3号冲巷工作面实际需风120m3/min,局扇处全风压风量180m3/min,工作面人数一般为3~5人/班,最多6人。
五、监测、监控部份
监测系统主机:
KJ-90NA二台瓦斯监控、,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监控系统于早已升级完成,KFD-3分站3台,瓦斯传感器KG9701,18台,CO传感器3台,负压传感器一台,风速传感器2台,风门开关传感器4套,设备开停传感受器3台。
六、防灭火部份
根据“2008年1月7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我矿3号、8号、不易自燃,属Ⅲ类,但为了安全起见也在总回风安设CO传感器一台,CO检查仪一台,主要密闭都预埋检查管,每周对闭内气体进行巡查采用检支管检查CO,进行火区的预测预报,在井下绞车室、车场、各硐室、及设备集中的地点都按要求备有一定的砂,悬挂有干粉消器火器。
七、防治水部份
1、水文地质情况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属于三类水患矿井,矿井充水主要是大气降水渗透井下,煤层顶板为弱含水层,井田范围内没有大的溶洞,池塘等。
八、防尘部份
在地面距井口40m的位置建有防尘水池,经过主运输大巷连接到各采掘工作面,对各作业地点进行洒水防尘。
所有管路均按“三线”建设要求铺设。
九、机电部份
1、有矿井供电系统图。
2、目前供电负荷:
全矿最大时,井下约300KW。
3、井下电气防爆性能合格,能满足各处防爆要求,停送电,电气操作等严格按规程操作.
4、主通风机型号:
FBCZ№11/37,数量:
2台,动行方对旋轴流式,两极启动式:
反风方式:
采用换相启动.
5、通风机、供配电设备和保护完善情况:
全部投入新设备,全部保护完好,无损坏现象。
十、安全投入部份:
(见下页2012年安全投入明细表)
第二部份矿井瓦斯治理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以业主为组长的瓦斯治理小组。
矿长和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为成员,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
二、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曾树容
副组长:
周德荣、胡世念
成员:
杨天宝、吴忠金、鞠秀坤、彭邦奎、邓启波、朱美森、谭云然、张世高、罗元平
领导小组组长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李小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的管理力度。
(二)、制定标准、狠抓落实
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示范矿井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相关内容结合我矿实际制了《示范矿井建设基本条件、评估标准和办法》。
日常中加强对矿井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周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布置下一周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周例会布置,重点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每周对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机电系统、监控系统、采掘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尽力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给予停产整改,保证职工在安全的前提下工作。
2、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监控系统与县监控中心联网,并按照要求定期组织修订《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贯彻学习。
同时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出现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时,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预案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三)、加大投入、科学治理
1、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
按照5元/吨的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瓦斯治理。
2、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要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和各大专科院校联合,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管理人员,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理
1、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实行采掘分开供电,实现双风机自动倒台以及瓦斯、风电闭锁,将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瓦斯积聚减少到最低限度,掘进头放炮,严禁掐风筒和停局扇,必须按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瓦检员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决杜绝瓦斯检查中的“空、漏、虚、假”现象,掘进头和采煤面配备专职检查人员。
安全科及管理干部坚持不定期查岗制度,防止安全员、瓦检员早出班,晚进班,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排查现场不安全隐患制。
3、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场管理是消灭事故隐患的直接途径,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制定严格的矿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全程满点、全方位、全过程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继续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和实施继续教育等措施,大力人才战略,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培养“一通三防”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体系。
充分发挥矿培训办四级培训机构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师资、大纲、教材、考核标准和题库建设。
加强对全员培训,强化对各部室区队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重点抓好生产一线职工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并定期或经常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其搞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矿井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1、矿井通风程度的合理性
目前矿井总进风量1368m3/min,总回风量1396m3/min;核定二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配风量,2831工作面280m3/min,2832工作面配风2383/min;掘进碛头实际配风量,2811运输巷200m3/min,2832-3冲巷巷180m3/min,2822—4号冲巷180m3/min,其他用风:
290m3/min。
根据:
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有效风量1396QX)÷(主通风机排出风量1661ΣQF)×100%,推算出矿井有效风量率×=84%≥80%,属通风有效程度合理矿井。
2、采、掘工作面通风程度合理性
1、283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合理性:
2831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3.2m,最小控顶距2.2m,煤层厚度1.2m,工作面有效风量280m3/min,
风速V大=280/S大=1.22m/s,
V小=280/S小=1.77m/s
0.25m/s﹤1.22m/s﹤4m/s,通风程度合理。
②、2832采煤工作面:
最大控顶距3.2m,最小控顶距2.2m,煤层厚度1.2m,工作面有效风量238m3/min,
风速V大=238/S=1.03m/s
V小=238/S小=1.50m/s
0.25m/s﹤1.03m/s﹤4m/s,通风程度合理。
③、281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2811运输巷断面4.㎡,有效风量158m3/min,
风速V=158/4.=0.65m/s
2822-4号冲巷掘进工作面:
巷道断面4.25㎡,有效风量165m3/min,
风速V=165/4.25=0.65m/s
2832-3号冲巷掘进工作面:
巷道断面4㎡,有效风量160m3/min,
风速V=160/4=0.66m/s
掘进巷均为合理通风。
3、矿井通风难度程度分析:
矿井通风难易指标计算
A=1.19×Q/
根据实际测量,目前矿井通风压力为402Pa
则:
A=1.19×23.26/20.05=1.38㎡
A=1.38㎡﹥1㎡,为中等通风阻力矿井。
通过以上矿井实际通风参数的计算比较,梭沙坡煤矿通风系统目前属于矿井通风有效程度合理,采掘工作面配风符合规定,矿井通风状况为中等阻力矿井,故目前矿井通风系统整治主要目标是整改矿井通风阻力。
三、矿井通风系统整治方案
1、在井田的中部新掘一岩石进风下山巷,布置在煤层的顶板中,该下山巷既为下水平进风服务又为下水平运输人员服务,彻底解决矿井目前通风和人员运输困难的局面,矿计划于2013年3月完成,负责人:
矿长:
周德荣
2、在现目前,其主要加强回风巷道的维护工作。
四、瓦斯积聚的治理方案
瓦斯积聚,根据开采情况,主要体现在2831和2832两个集采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为防止上隅角瓦斯超限、积聚,采取以下方案治理
1、在开采过程中,工作面上下隅角设置挡风帘,挡风帘长度至少不得低于20m,两端口设置成流线型。
2、当空区较大时,采取超前施工厚度为5m的护巷煤柱,每个护巷煤柱长度不得大于5m,并于回风巷贯通,护巷煤柱施工过程中,通风采用可缩性风筒引风。
3、当隅角瓦斯较大采用挡风帘无法处理时,可在第四排支柱外设置悬空密闭,悬空密闭采用沙袋堆砌,长度不低于6m,然后预埋4寸PE管进行抽放。
4、采用以上方法均不能处理时,再采用功率为5.5kw的压风局扇配¢400的可缩性风筒进行抽排,风筒的出风口应设置在回风合流点的总回侧20~30m位置,同时控制回风瓦斯浓度应符合《规程》规定。
五、主要通风机及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保证两台主扇供电正常,主扇必须24小时保证开启,特殊情况主扇停止运转时,必须在10分种内开启另一台备用主扇。
2、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有专人值班,风机房必须配备电话,值班人员尽职尽责,不得脱岗空岗。
3、矿井通风系统必须保持稳定,各点配风符合要求。
通风系统调整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指挥,通风队队长、瓦检员负责现场具体实施,且必须按指示或措施执行;未经技术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通风系统。
六、局部通风的管理
1、局部通风管理范围包括局扇至风筒末端出口的区域内的所有通风设施、设备的管理。
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
局扇安装要求平直、稳固,局扇安装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其最低点距巷道底板不得低于300mm,距轨道距离不得小于400mm,风筒出口正对碛头一侧,距碛头不超过5m,风筒破口必须及时修补。
3、因局扇开关跳闸,施工人员与瓦检员密切配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因其它原因或故障造成局扇停止运转,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汇报,并与瓦检员密切配合并按规定开启局扇;如果瓦斯超限不能开启局扇,施工人员必须把局扇开关把手打倒零位。
派专人看守。
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局扇的,必须请示技术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停止局扇。
以防止非计划排瓦斯。
4、掘进碛头因停风造成风流中瓦斯超过3%,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严禁擅自开启局扇排放瓦斯。
5、局扇必须使用功率在5.5KW(含5.5KW)以上的,安装必须实行“两闭锁”,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
6、在采掘施工中,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掘进碛头不大于5m范围内、回风口出、采煤工作面风巷距工作面15米内各安设一个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电源为本质安全型电源,统一由井下分站供给;安设在各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工作面或(掘进碛头)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7、新领风筒必须翻面对其线缝进行缝补,以避免今后线缝漏风不易缝补的现象出现。
局部通风检查时,对风筒线缝漏风或破口多导致缝补效果不好的,由检查人员现场指定需更换的风筒,施工人员必须限期整改。
8、严禁摘风筒放炮,瓦检员与放炮员一起最后离开放炮地点,以便监督放炮不摘风筒。
七、瓦斯管理
1、所有下井人员应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根据矿井采掘布暑,各采掘头面或其它需要配备瓦检员的地点必须配备兼职瓦检员。
3、瓦检员必须尽职尽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脱岗,造成事故另行追究责任。
瓦检员当班如实填写好井下瓦斯记录牌,瓦斯班报手册和瓦斯检查班报三对口。
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签字放炮。
6、煤矿必须加强瓦检和巡检工作。
临时停风的地点,瓦检员负责设置栅栏和警示牌,并监督责任人员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瓦检员应守在巷道挂口处5m范围内,禁止人员入内。
同时,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矿长汇报。
7、对井下查获的局部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瓦检员、瓦斯巡检员、测风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向矿长或者技术负责人汇报,由矿长或者技术负责人组织处理。
8、排放瓦斯(超规定时)或开启密闭必须有专门措施,由救护队执行,排放瓦斯或开启密闭时,矿长应做好一切排放前的准备工作,保证排放瓦斯或开启密闭顺利进行,严禁私自排放瓦斯或开启密闭。
9任何、瓦检员对临时停风区需恢复送电的瓦斯检查办法:
由瓦检员及电工共同进入检查,两人一前一后(瓦检员必须走在前面),相距3~5m。
每前进5m就检查一次瓦斯。
一旦瓦斯浓度超过3%时,检查人员立即退出,否则应检查至碛头。
对检查结果按下述第10款原则严格执行(临时停风区超过24小时不适用本条)。
10、临时停风区恢复送风时,矿长负责组织指挥,瓦检员认真履行职责。
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①、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②、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③、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镇经办技术负责人批准。
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局扇排放瓦斯。
11、通风调度报表、瓦斯统计日报表、矿井测风旬报表、通风月报表等报表必须由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2、临时停风区超过24小时不能即及时恢复送风的,必须进行密闭。
八、设施的管理
1、井下需要做通风设施的,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然后按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
2、井下需要调整、拆除各类通风设施的,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然后按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
3、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调整、拆除或各类通风设施,如被损坏必须及时恢复。
九、防灭火
1、矿井井下消防器材库应备有足够(数量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设置防灭火巡检员不少于一名,经常性巡视井下现场,特别是具有发火危险的区域,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处理的先处理后汇报,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处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指挥,禁止违章处理灾情。
2、测风人员必须对井下所有可能发火的地点和区域进行检测,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并作好记录,重点区域应经常性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技术负责人。
3、在有发火威胁的煤层掘进时,对需要充填的空洞或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
十、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执行
附:
2012年安全投入明细表
序号
投入项目
投入时间
投入用途
达到效果
资金(万元)
1
职工劳保用品
12.1
职工福利
已投入职工使用
11.3
2
职工工伤保险
12.1
确保职工利益
已参保
15.3
3
人员定位系统
12.1~3
人员监控、监测
正常运行
14.5
4
井下供电系统改超
12.1~8
正常运行
投入使用
11.4
5
瓦斯检查员培训
12.1~11
井下安全检查
培训合格
1.8
6
矿井采面支护工艺改超
12.5~6
确保安全,降低劳动强度
正常使用
3
7
安全员放炮员培训
12.6
井下安全生产
培训合格
0.8
8
绞车、机车司机培训
12.9
井下安全生产
培训合格
0.6
9
矿山救护队员培训
12.7
矿井安全生产
培训合格
2.8
10
矿井通风系统改超
12.8~11
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效果较好
22
11
矿井压风、防尘系统改超
12.6~7
防治粉尘、职业病害
投入使用
1.3
12
矿井污水治理工程
12.7
治理环境卫生
投入使用
1.6
13
瓦斯检测仪器购置、更换、校检
12.9
安全生产使用
投入使用
0.9
14
自救器的购置
12.7
安全生产使用
投入使用
8.2
15
便携式、自救器的购置校检
12.10
安全生产使用
投入使用
0.7
合计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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