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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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
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化石资源日趋枯竭和环境问题、气候问题的凸显,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降低40-45%。
同时,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正在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江西有一定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多元、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利于增加能源供应、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有利于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保障能源安全,是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必然选择。
本规划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等有关发展规划编制,用于指导“十二五”期间江西新能源应用产业发展。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部分指标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称为“新能源”,包括:
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
一、资源潜力
江西具有一定的新能源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江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可开发总量折合约3264.4万吨标准煤/年。
随着资源勘察的深入及技术进步,还有较大提升潜力。
(一)水能。
江西水能资源丰富,全省理论蕴藏量684.56万千瓦,约占全国水能理论蕴藏量1%,500千瓦及以上的技术可开发量577.97万千瓦,年发电量197.6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692万吨。
江西水力资源的分布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中小电站几乎遍布全省各地。
按水系划分,赣江流域技术可开发电量占全省的58.7%,其次是信江、修河、抚河和饶河,分别占12.2%,11.7%,6.8%和4.4%,其它河流占6.1%。
(二)风能。
根据2006年编制的《江西省风能资源评价》,结合近年来高山风电场踏勘情况,全省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6000万千瓦,其中技术可开发量约310万千瓦,年发电量62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86万吨。
省内风能资源主要富集于鄱阳湖区域,技术可开发量约210万千瓦。
尤其是鄱阳湖北部区域,从湖口到永修的松门山、吉山约70公里长的湖面两侧以及湖中部分岛屿、庐山山地、鄱阳湖湖道浅滩,均可以安装风机。
高山风电场技术可开发量约100万千瓦(暂估)。
武夷山、幕阜山、九岭山、武功山、赣南山区等的风能资源都具有开发潜力。
(三)太阳能。
江西年太阳能总辐射在1113千瓦时/平方米(崇义)-1316千瓦时/平方米(石城)之间,全省平均为1238千瓦时/平方米,在全国处于中下水平(全国各地的太阳能辐射总量为928-2333千瓦时/平方米),属于太阳能资源可利用区。
每年太阳能辐射到江西面积上的能量折合标准煤252.7亿吨。
现有技术条件下,太阳能年总利用可达标准煤950万吨,其中,太阳能热利用5000万平方米,折合标准煤600万吨,太阳能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00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350万吨。
从太阳能开发的经济性看,江西热利用具有优势,可积极开发利用。
鄱阳湖东北部和赣州东北部地区,太阳能年总辐射量在1300千瓦时/平方米以上,是江西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具备建设独立并网型光伏发电站的潜力。
(四)生物质能。
江西全年气候温暖,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十分有利于农林作物生长,是我国粮食、油料主产区,也是生物质能蕴藏较丰富的省份,年可利用总量约1395万吨标准煤。
能源作物主要包括木薯、油菜、甘薯、马铃薯、甘蔗、玉米和甜高粱等。
全省种植面积达953万亩,其中可用于提炼乙醇的能源作物面积有253万亩,可年产燃料乙醇72.3万吨,折合标准煤74.1万吨。
能源林木主要包括光皮树、东京野茉莉、油桐、黄连木、乌桕、刺槐、无患子、省沽油等。
全省有各类能源林基地1180万亩,其中可用于制造生物柴油的能源林木达120万亩,年产生物柴油60万吨,折合标准煤85.8万吨。
农林剩余物主要包括秸秆、谷壳、木材剩余物等。
根据2009年《江西省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江西每年秸秆总量有2080万吨,综合考虑还田、饲料和工业等多种用途后,剩余物约790万吨,折合标准煤395万吨。
每年粮食产量约1900万吨,其中谷壳剩余物为475万吨,折合标准煤237.5万吨。
全省林业“三剩物”约600万吨,折合标准煤342.6万吨。
以上合计折合标煤975.1万吨。
沼气资源:
沼气发酵原料丰富,适宜建设沼气池的农户达350万户,家庭沼气池年产沼气可达13.5亿立方米;全省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出栏生猪当量为1500万头,年产粪便1000万吨,可产沼气5亿立方米;全省污水排放总量为15.52亿吨,可年产生沼气2亿立方米。
以上合计折合标准煤146万吨。
生活垃圾:
按每人每天产生1公斤垃圾估算,2010年全省生活垃圾达1600万吨(实际收集量取决于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如果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既可填埋产生沼气发电,也可直接焚烧发电。
可折合标准煤114万吨。
(五)地热资源。
江西地处环太平洋地热带东南地区的西北缘,是我国地热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
已勘察的地热资源中以中低温为主,适用于工业加热、建筑取暖、保健疗养和种植养殖等。
省内有地热温泉100多处,年热水流量为2177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为10.4万吨。
全省温泉分布呈南多北少、西多东少的特点。
赣州市温泉点占全省总数的50%以上。
二、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江西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发电开始起步,以光伏为代表的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高,新能源产业体系初具雏形。
至2010年末,全省新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准煤365.105万吨,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5.7%。
1.水电
水电建设有序推进。
石虎塘、峡江等大中型水电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一批中小水电项目陆续投产发电。
截至2010年末,全省500千瓦以上水电装机容量达3885兆瓦,占技术可开发总量的67.2%,年发电量97.12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291.36万吨,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5%。
在江西五大水系中,开发利用程度高低排序依次为修河、信江、饶河、赣江、抚河,开发利用比例分别为89.6%、69.1%、61.4%、54.2%、49.3%。
表1-1江西省水电开发现状表
2.风电
风电开发实现了良好起步。
截至2010年底,相继建成了矶山湖3万千瓦、长岭3.45万千瓦、大岭1.95万千瓦三个风电项目,风电总装机容量达8.4万千瓦,全年发电1.45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4.35万吨;并已开工建设了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的老爷庙风电项目,风电开发走在中部省份前列。
3.太阳能
太阳能以热利用为主,光伏发电开始起步。
江西的太阳能热利用以太阳能热水器为主,利用面积已达48.3万平方米,折合标准煤5.8万吨,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0.1%。
光伏发电方面,截至2010年底已有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0.2万千瓦等项目投产。
全省光伏发电投产容量为0.23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50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约0.1万吨。
4.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截至2010年底,全省生物质能利用折合标准煤65.35万吨,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左右。
在生物质直燃发电方面,已建成鄱阳凯迪1.2万千瓦、万载凯迪1.2万千瓦、吉安金佳谷物0.6万千瓦生物质电厂,吉安凯迪1.2万千瓦、赣县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垃圾开发利用方面,南昌麦园0.28万千瓦垃圾处理场填埋发电项目已经投产,南昌泉岭2.4万千瓦、都昌0.9万千瓦项目已核准并将开工建设,江西圣牛米业0.2万千瓦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鄱阳0.9万千瓦垃圾焚烧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在沼气开发利用方面,全省已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52.3万户,建成小型沼气工程24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019处。
利用工业废液生产沼气发电的赣县谱赛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0.2万千瓦和江西原生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千瓦酒精废液沼气发电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在生物质秸秆能源利用方面,会昌珠兰秸秆沼气集中供气219万立方米、新余市生物秸秆气化供气43.8万立方米项目正在建设中。
在生物液态燃料方面,南丰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正在建设;东乡10万吨乙醇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种植木薯10万亩,年产木薯20万吨。
5.地热能
地热资源利用方式呈现多元化。
江西地热能的主要利用方式为温泉、浅层地热采暖和制冷。
截至2010年末,已建成九江星子温泉、宜春温汤温泉等大型温泉利用项目,全省浅层地热使用面积达25万平方米。
6.技术装备业
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装备业得到迅猛发展。
近年来,江西光伏产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已形成了新余、南昌、九江、上饶等重要光伏产业基地,培育了赛维LDK等国际知名的光伏企业,基本建立了从“硅料、铸锭、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应用”和配套辅助产品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拥有了对外合作的有效途径和一批关键人才,在国内已具有较明显的规模优势和较强市场竞争力。
2010年,全省硅片生产能力达到3850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达2500兆瓦;硅料产能1.3万吨,产量7000吨。
江西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依托本省丰富优质的稀土资源,生产先进的永磁直驱型风机,已具备批量生产1.5兆瓦与2.0兆瓦直驱风电机组能力。
江西锂矿资源丰富,仅宜春市探明的可开采氧化锂储量为110万吨,占全国的31%、世界的12%。
目前,宜春、上饶等地的锂电产业发展迅速,同时也带动了江西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前一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项目在建。
表2-12010年江西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
(二)存在问题。
江西新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来看,新能源产业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新能源资源有限。
水能500千瓦及以上的技术可开发量仅577.97万千瓦,且开发程度已经较高;风能技术可开发量310万千瓦,仅占全国风能技术可开发量27.5亿千瓦的0.11%;太阳能年地表吸收热能252.7亿吨,占全国年地表吸收热能的1.49%;生物质能年可利用总量约1395万吨标准煤,占全国生物质能年可利用量2.8亿吨标准煤的4.98%,但限于收集运输体系和技术条件,当前暂难以充分利用。
受资源和当前技术条件限制,江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近期难以大幅度提高。
二是科技创新能力较弱。
江西新能源产业虽然在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但整体上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健全,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技术研发机构不多,研发和技术集成仍主要依靠省外支持。
三是新能源产业发展机制仍待完善。
政策体系方面,尚未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条例,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扶持政策仍不系统;服务体系方面,缺乏新能源产业专门的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地方技术标准体系不尽完善;配套设施方面,新能源接入电网仍存在一定障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仍待进一步发展等。
(三)面临形势。
当前,江西新能源发展面临如下形势:
1.全球新能源革命带来重大历史机遇。
技术经济条件是制约新能源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除水电和太阳能热水器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存在开发利用成本高、技术不够成熟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技术的突飞猛进和规模化生产的效益,新能源的开发成本正在迅速下降。
例如,根据国家能源局预测,到2020年光伏发电成本达到和常规电力相当,这就使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成为可能。
2.国家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统一部署。
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是能源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着力点。
国家将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
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的约束性指标,国家领导人对国际社会作出了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的庄严承诺。
下一步,国家还将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指标具体落实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进行考核。
这就要求江西紧跟国家部署,大力发展新能源。
3.江西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
从江西能源形势看,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必经之路。
一是保障能源供应的迫切要求。
江西能源资源匮乏,可以用“缺煤、少水电、无油气”概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本省能源生产早已不能满足需要,当前2/3左右的煤炭需要从省外调入,运距远达上千公里,不仅成本高,而且能源安全极易受到极端气候的威胁。
二是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对江西能源行业的生态环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西能源消费中煤炭的比例约为70%,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
加快新能源产业化进程,将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江西发展新兴能源产业的战略选择。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地区跨越发展,必须依靠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才能得以实现。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新能源等七个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提出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将陆续出台。
我省要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目标,就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包括新能源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新能源发展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以资源为基础,以政策为保障,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能源发展和用能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培育战略支撑产业,保障能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因地制宜。
新能源产业门类多,涉及面广,要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不贪大求洋,不面面俱到,应有所侧重,在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的重点领域培育形成较强的产业竞争力。
2.市场引导、政府激励。
建立健全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新能源产业,形成政策推动、需求拉动、市场驱动的合力,促进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3.示范试点,整体提升。
新能源产业技术路线多,更新换代快,对于其中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的新能源项目要坚定不移加快发展;对于一些争议大的或处于技术转型期的新能源项目,切忌一哄而上,要做好示范试点,发挥先导作用,带动新能源应用和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新能源产业是个复杂的体系,必须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来实施,要打破地域和行业分割,总体规划设计、分类分步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促进新能源有序、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和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机制,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新配套设施形成一定规模;积极参与新能源产业链建设,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核心企业;科技研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行业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下列目标:
表3-1江西省新能源发展总体目标
表3-32020年江西省新能源利用目标
表3-32020年江西省新能源利用目标
四、发展重点与布局
“十二五”期间,江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紧密围绕总体目标,在“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明确重点,科学布局,有序发展。
(一)开发利用重点和布局。
1.水电
积极有序地开发水电。
“十二五”期间,在做好移民安置、生态保护前提下,重点建设峡江、石虎塘、井冈山、龙头山、永太等大中型水电站,同时加快对开发程度相对较低的信江、抚河、遂川江北支等流域中小水电开发。
到2015年和2020年,水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497万千瓦和570万千瓦(不含抽水蓄能项目容量)。
专栏:
水电备选项目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吉安市峡江县境内,以防洪、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规划装机36万千瓦,年发电量11.42亿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为3172小时。
峡江水利工程具有年调节能力,静态总投资约66.97亿元。
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泰和县城万合镇石虎塘自然村附近,是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其他效益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总库容7.43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2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5.27亿千瓦时,通航设施建设标准为内河Ⅲ级。
工程总投资23.7亿元。
井冈山水电站,坝址位于赣江干流中游万安县窑头镇境内,控制流域面积40481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68米,相应库容2.27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13.8万千瓦,建成后年均发电量5.11亿千瓦时。
总投资19.6亿元。
丰城龙头山水电站,坝址位于赣江下流丰城市境内,总装机容量约23万千瓦,建成后年均发电量8.9亿千瓦时,投资25亿元。
永太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位于赣江干流中段新干县与樟树市交界的永泰镇境内,是一座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其他效益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工程正常蓄水位33米,总装机容量12.6万千瓦,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5.6亿千瓦时。
项目静态总投资20亿元。
小水电开发计划:
重点开发信江铅山河流域56.4兆瓦、抚河干流96.3兆瓦、禾水流域23.4兆瓦、遂川江北支流域73兆瓦等水电项目等。
表4-1江西省水电开发计划汇总
表4-2江西省水电建设备选项目
表4-3“十二五”江西省小水电基地开发计划
2.风能
大力发展风力发电。
充分利用江西在中部地区的风能资源优势,以鄱阳湖陆地以及部分高山风资源较好区域为重点,建设一批风电场,适时启动鄱阳湖浅滩风电开发,同时积极推进一批风电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江西实际,有序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
至2015年,江西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至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万千瓦以上。
专栏:
风电重点项目
蒋公岭风电场项目:
位于都昌县多宝乡境内,包括蒋公岭、狮子包、马鞍山、湖沙咀与鄱阳湖浅滩,拟装机容量为11万千瓦(包括陆地和浅滩)
皂湖陆地风电场项目:
位于湖口县城以南,包括皂湖、屏峰、湖山、笔架山约17.6平方公里的区域。
总装机容量22.7万千瓦(包括陆地和浅滩)
吉山风电场项目:
位于永修县吴城镇的东北面约6千米,吉山岛呈东西走向,东西长约12千米,南北宽2-3千米,区域面积17.5平方公里。
总装机容量约4.8万千瓦。
松门山风电场项目:
地处永修县境内鄱阳湖中一个小岛,位于东经116°04′,北纬29°13′,装机容量约4.8万千瓦。
九岭山风电场项目:
位于九江市武宁县、修水县和宜春市靖安县相交界处。
风场主要由九岭山山脊组成,山脊大致呈从北至南走向,山脊北起犁头尖(海拔1648.7米),南至五枚山(海拔1725.5米),总长约14千米。
目前正在测风,预计装机容量可达10万千瓦。
泰和水槎风电项目:
位于吉安市泰和县东南水槎乡境内,风场由天湖山、十八排等山体山脊组成,呈从东至西走向,总长约20千米。
目前正在测风,预计装机容量可达15万千瓦。
上犹双溪风电项目:
位于赣州市上犹县双溪乡境内,风场由风打坳、仙鹅塘等山体山脊组成,呈从东北至西南走向,总长约15千米。
目前正在测风,预计装机容量可达10万千瓦。
“十二五”期间拟建设的还有宜丰、铜鼓、乐安、湖口县兰家岭等为代表的覆盖全省的一批山地风电场。
表4-4江西省风电开发计划汇总
表4-5江西省“十二五”风电建设规划备选项目
3.太阳能
积极推进太阳能热利用。
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空调制冷示范工程。
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到2015年和2020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分别达到150万平方米,500万平方米。
适度发展太阳能发电。
利用荒漠化土地资源,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建设并网型地面光伏电站。
继续利用金太阳工程等政策扶持,在继续支持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利用既有建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以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作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
到2015年和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以上、50万千瓦以上。
专栏:
太阳能发电前期项目
厚田沙漠光伏生态园光伏并网电站:
拟建于南昌市新建县厚田沙漠旅游风景区内,采用薄膜太阳能电池和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相结合,南昌市多年平均年辐射总量为4647兆焦/平方米,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每年能为南昌市提供500万度电的绿色能源,集发电、科普、旅游观光于一体。
都昌县老爷庙20兆瓦风光互补光伏并网电站:
拟建于都昌县多宝乡新屋刘村西南侧的荒坡沙山上,该区域太阳辐射年总量约4774兆焦/平方米。
是江西省太阳能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与老爷庙风电场区域采用风光互补方式,可有效节约投资。
本工程建成后每年能为九江市提供约2000万千瓦时电力的绿色能源。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
拟建于上饶市郑坊镇的荒地上,该区域太阳辐射年总量约4624兆焦/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每年能为上饶市提供约2000万千瓦时电力的绿色能源。
新余瑞晶太阳能有限公司1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
拟建于渝水区下村镇的荒地上,该区域太阳辐射年总量约4700兆焦/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每年能为新余市提供约1000万千瓦时电力的绿色能源。
表4-6江西省(区、市)太阳能热水器应用规模汇总
表4-7江西省(区、市)非盈利性公共热水系统项目计划汇总
表4-8江西省(区、市)光伏屋顶发展计划汇总
表4-9江西省光伏屋顶备选项目
表4-10江西省荒漠光伏发展计划汇总
表4-11江西省并网光伏荒漠电站备选项目
4.生物质能
加快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
到2015年和2020年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总量折合标准煤分别达到267.38万吨和404万吨。
表4-12江西省生物质能发电发展计划汇总
(1)生物质直燃发电科学评价秸秆、林木剩余物资源量及分布,针对江西资源量大且其他用途经济性差的情况,合理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式发电项目。
“十一五”期间已建和再建项目5个,装机容量为7.2万千瓦,分别为鄱阳1.2万千瓦、万载1.2万千瓦和金佳谷物0.6万千瓦建成运行机组和吉安1.2万千瓦、赣县3万千瓦在建机组;“十二五”期间,新建及扩建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合计20个(含气化发电项目1个),新增装机容量49.7万千瓦,2015年末总装机容量达到569兆瓦,发电量约28.5亿千瓦时。
2020年末生物质直燃式发电项目达到30个,总装机容量约70万千瓦,发电量约35亿千瓦时。
表4-13江西省“十二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表
(2)城市垃圾发电
根据全省各地市日处理垃圾量的大小,在南昌、赣州、九江、抚州等地市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8万千瓦;在进贤、都昌、景德镇、吉安、鄱阳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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