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滩沟煤矿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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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滩沟煤矿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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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滩沟煤矿整改方案
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
整
改
方
案
宜昌国泰注安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5日
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
整改方案
受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委托,宜昌国泰注安科技有限公司经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2007年8月6日,委派注册安全评价师余斌、助理工程师谭复军,对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进行了“7.25事故”后的井下检查,检查线路和地点为:
井口值班室→主平硐→一斜轨道下山→+304南、北翼运输平巷→二斜通风上山→北翼+346~+315m六条水平运输平巷→主运输平巷→回风上山→总回风平巷→风井。
碰头会在雷滩沟煤矿会议室进行。
本次检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件要求以及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远安监管令煤字【2007】第28号中提出的雷滩沟煤矿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有关情况如下:
一、远安监管令煤字【2007】第28号中提出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
二、雷滩沟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
1、矿井安全管理缺口较大(体制不顺、管理制度不落实)。
2、矿井采煤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井下存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串联通风。
3、井下采掘工作面布置不符合要求,掘进头布置混乱、无序。
三、在查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要求,公司和矿方共同研究制定了本次整改方案,重点为以下4个方面:
1、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矿井各项管理制度,理顺矿井安全管理体制,使矿井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台阶。
2、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消灭井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串联通风。
3、建立矿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档案。
4、规范布置井下采掘工作面,严禁多头作业。
四、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茅坪场镇经委对本次整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参加了检查工作;雷滩沟煤矿矿长汪圣军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了检查工作。
附件:
1、远安县雷滩沟煤矿整改建议书
2、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改指令书,远安监管令煤字【2007】第28号
3、远安县周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雷滩沟煤矿整改方案及附图
宜昌国泰注安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5日
附件3雷滩沟煤矿整改方案
整改项目
概算(万元)
一、矿井管理
1、完善矿井各项管理制度,部分上墙
0.1
2、复工培训3天
0.15
3、矿领导重新分工,对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4、对瓦检员、电工等特殊工种培训
0.2
5、完善矿井各项合法证照并上墙
0.06
6、重新布置矿办公室
0.1
7、绘制矿井安全管理网络图
0.2
本项小计
0.81
二、井下生产系统
8、清理、维修主平硐400m
0.1
9、维修一斜轨道下山200m
0.30
10、维修二斜通风上山150m
0.21
11、维修+304m两翼运输平巷300m
0.30
12、维修+358m风井80m
0.12
13、新掘进+358m总回风平巷200m
8.0
14、新掘西翼回风上山260m
9.1
15、新掘进+304m西翼运输平巷240m
9.6
16、新掘进+350m主运输平巷150m
6.75
17、密闭井下盲巷及采空区
0.06
18、增加2道调节风门
0.06
19、购置1台套安全监控系统
6.0
本项小计
40.6
总计
41.41
整改方案说明
一、矿井管理方面
1、完善矿井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一炮三检三对口”制度,钢丝绳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井下盲巷管理制度,管理干部下井跟班制度,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矿井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2、在复工前,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3天安全培训教育,学习矿井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具备必须的安全知识和防范灾害事故的能力。
3、重新布置矿长办公室,做到布局合理,室内整洁,各项制度完善,图纸齐全,证照齐备,摆放有序。
4、理顺矿井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矿井安全第一责任人,绘制矿井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5、严格按照湖北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鄂安[2007]14号)的文件要求,加强矿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6、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县安监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矿井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县安监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必须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井下系统
1、清理、维修+350m主平硐40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主平硐进行清理与维修。
需要人员6人,时间10天,验收标准为巷道整洁,顶板无浮石、掉块,底板无杂物、积水,水沟畅通,各种管线敷设符合要求,巷道支护完好。
2、维修一斜轨道下山20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一斜轨道下山净断面不够的部分进行维修,扩帮提高。
需要人员6人,时间10天,验收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4m,净高2.0m。
3、维修二斜通风上山150m,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二斜通风上山进行维修,需要人员6人,时间7天,验收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2m,净高1.8m。
4、维修+304m两翼运输平巷300m,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304m两翼运输平巷进行维修,需要人员6人,时间10天,验收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2m,净高1.8m。
5、维修+358m风井80m,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358m风井进行维修,需要人员4人,时间4天,验收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2m,净高2.0m。
6、新掘进+358m总回风平巷20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掘进,需要人员12人,两班制作业,时间2.2月。
施工地点详见附图,服务于全矿井通风与行人,工程质量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4m,净高2.0m。
原材料消耗直径16cm以上坑木37.68m3,炸药1660kg,雷管4000发。
7、新掘进西翼回风上山26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掘进,需要人员12人,两班制作业,时间2.0月。
施工地点详见附图,联络运输平巷与回风平巷,布置采煤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工程质量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4m,
下宽2.0m,净高1.8m。
原材料消耗直径14cm以上坑木37.5m3,炸药2106kg,雷管4160发。
8、新掘进+304m西翼运输平巷24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掘进,需要人员12人,两班制作业,时间2.5月。
施工地点详见附图,服务于采煤工作面运输,工程质量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4m,净高2.0m。
原材料消耗直径14cm以上坑木34.6m3,炸药1944kg,雷管3840发。
9、新掘进+350m主运输平巷150m,由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专班掘进,需要人员12人,两班制作业,时间1.6月。
施工地点详见附图,服务于矿井煤炭、材料与矸石等运输及通风、行人,工程质量标准为梯形断面,上宽1.6m,下宽2.4m,净高2.0m。
原材料消耗直径16cm以上坑木28.26m3,炸药1250kg,雷管2700发。
10、密闭井下盲巷与采空区,由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专班对井下盲巷进行封闭,需要人员2人,时间3天。
标准为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
11、增加2道调节风门,由矿安全科长负责组织人员对井下风路进行调节,在图示位置安设调节风门,合理分配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需要人员3人,时间2天。
12、购置并安装安全监控系统1台套,由矿长组织实施。
13、整改工期:
按照平行作业的方式组织整改施工,掘进工作面按照月均进度85m的掘进工效,维修架厢工效平巷1.5架/工,上山3.0架/工,计算约需3.5个月。
14、施工组织:
矿组织2个整改班组,每班12个人,实行两班作业制。
由矿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各自负责一个班组。
15、整改施工原材料计划:
14cm以上坑木138.04m3,厢条60m3,煤矿许用二号硝胺炸药6960kg,煤矿许用电雷管14700发。
16、整改期间安全管理:
各班组作业之前,先学习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培训,每个人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矿每班安排1名值班矿长、1名瓦检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跟班作业,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控。
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管理
1、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缺环必补,风筒不准漏风,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2、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人员管理,要保持通风机常开不停,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机;若需要停机时,必须经安全人员同意后进行。
3、局部通风机要装有风电、瓦斯连锁装置,停风时能自动切断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源。
并要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4、由于停电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在恢复通风前要检查瓦斯,当局部通风机机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继续施工。
5、巷道贯通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掘进贯通前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后的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前20m,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并且经常检查该工作面的通风状况,发现瓦斯超限时要立即处理。
在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瓦检员必须到停掘的工作面及其附近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方可放炮。
否则,必须停止掘进,进行处理。
(3)每次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在能够通往两个工作面的所有通道口距工作面100m以外站岗警戒。
二、防尘管理
1、采用湿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2、装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每眼使用1~2节。
3、装岩前必须对爆落的岩石进行洒水降尘。
装岩时,必须打开装岩机漏斗上方的喷雾,进行降尘。
4、经常冲刷巷道顶帮和管路上的粉尘。
5、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水幕,在放炮时必须打开,等放完炮、炮眼吹净后方可关闭。
6、回风流中的水幕必须常开,不得随意关闭。
7、防尘工要经常检查防尘管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岩粉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管灭火。
2、因机械摩擦、油脂等引发的火灾,要就近使用砂子或水管用水灭火。
3、要控制风流,防止火势蔓延。
四、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2、要认真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找掉危岩,特别是打眼前、放炮后。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由2名以上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1人找顶,1人观察顶板。
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观顶人员要站在找顶人员的斜后方,不得影响找顶人员的退路。
找顶前要看好退路。
(2)找顶要从支护完整处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
注意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矸石或较大面积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由外向里慢慢找下,不得强刨强挖。
4、每次放完炮后,工作面工作人员要等炮烟吹净后,由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首先到工作面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拒爆、残爆等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班情况,然后方可在前探支护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5、爆破后要及时使用前探支护,并用木楔加紧,然后用板梁、椽杆和木楔着顶,前探支护距离不大于2m。
6、当巷道开口不能正常使用前探支护时,要用3~4根直径不小于16cm的优质园木作为点柱进行临时支护。
点柱要均匀布置在空顶区内,支柱上端要带一长度不小于1.2m的木帽,并用楔子夹紧;柱根要坐在实底上,并有不小于20mm深的柱窝。
7、支柱柱顶与梁头面接触,严禁点线、点面接触。
五、爆破管理
1、爆破工要经过专门培训学习,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爆破工要严格执行本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
2、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对号领取使用,禁止混用。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子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捆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性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郊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轨道、钢丝绳、管路、电缆、信号线、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7、起爆时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进行起爆。
8、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2)在特殊情况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须浅眼爆破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炮泥封满;②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卷;③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④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
(3)当炮眼深度为0.6~1.0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2。
(4)当炮眼深度超过1.0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5)当炮眼深度超过2.5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0、装药前或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符合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杂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1、爆破母线长度和躲炮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距离不得小于75m。
12、爆破时要在所有能通往爆破地点的各通道距爆破地点直线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处站岗。
班长要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站岗。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巡岗人员要一一察看各站岗人员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岗人员要等巡岗人员通知撤岗时方可撤岗,站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3、爆破前班长必须清点人员,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由班长下到起爆命令,爆破工以吹口哨为警戒号,每次爆破至少要吹3次号,每次间隔5~10s,无问题方可起爆。
14、爆破后待炮眼吹散后,首先由班长、爆破工到头上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眼等情况,认真敲帮问顶,找掉活煤活碴。
15、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的手把或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且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炸药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连线放炮。
(2)严禁用镐刨、钎子钻或从炮眼内拉雷管脚线。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钻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3)应在距原眼300mm处打一平行于原眼的烟,爆破崩出即可。
(4)爆破后爆破工要收集残炮,并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预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应先将发爆器钥匙取下来,再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来,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能卷线检查拒爆的原因。
18、当班的装药炮眼应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完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9、爆破前应加固附近支护,撤出电钻等工具,以防崩坏。
20、严格按照微差爆破技术要求的管段秩序操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警戒”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1、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22、运送爆破材料要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材料项必须使用耐压、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
(2)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3)运送途中不得逗留,应直接运到工作地点。
六、防治水管理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若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煤壁变潮、底板鼓起等)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停止作业;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可能受水灾威胁的人员沿避灾线路撤退。
七、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在用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试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样工作的人员采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栅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保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敷设高压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在矿车掉到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应不落在轨道上。
(3)电缆沟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m。
6、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和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7、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在地面修补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4)3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
8、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或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10、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器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1、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有下列情况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
(2)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3)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4)隔爆室的观察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5)防爆电机接线盒内缺隔爆绝缘座。
12、电缆引入接线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13、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20m以外。
14、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15、各低压电器信号操作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16、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17、电气设备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1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19、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20、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1、电钳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八、运输管理
1、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时的注意事项: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岔口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2)严禁放飞车,不得手扶车沿。
(3)平巷停车要用木楔子制动阻车。
(4)同方向推车,前后车距应大于15m,前方停车时要及时通知后方。
2、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严禁蹬车、趴罐。
3、上、下山必须设置挡车装置。
九、其他
1、打眼前要检查风水管路是否畅通;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2、钻眼时要随时注意两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3、打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出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处理。
4、钻眼时操作工要一手扶住风钻把手,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晃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断钎伤人。
5、操作工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6、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7、巷道内无杂物、浮矸、无积水;各种材料工具要分类挂牌,摆放整齐;风水管路要按要求吊挂好,不得漏风漏水。
8、行人台阶上不得有污泥。
9、开工前班组长开好班前会,详细布置各项具体安全、质量、技术要求,要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10、在施工中加强施工质量检验,施工时按工序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不留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和实际要求。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
(一)防止瓦斯的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瓦检员每班至少2次到工作面检查瓦斯,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
2、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
3、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冲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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