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文明办.docx
- 文档编号:4247934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18.87KB
屏文明办.docx
《屏文明办.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屏文明办.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屏文明办
屏文明办[2010]8号
关于开展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复查和第十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届中初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按照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县文明办计划于2010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全县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进行复查,同时对申报第十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进行届中初评,复查和初评同时进行,以检查和指导相结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查和初评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2、复查对象:
获全国创建文明先进村、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
3、复查办法:
(1)单位自查。
复查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回顾总结获得荣誉以来,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创建活动中,有何新规划、新机制、新特色、新做法和新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要求获得第十届省、市文明单位、学校、村镇均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自查报告,同时填写届中复查考查表,自查报告和复查考查表于6月5日前报送文明办。
(电子版表格可上省、市文明办下载或到县文明办复制)
(2)实地查看。
省、市级文明单位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复查考核。
(3)对在复查中发现工作停滞不前,发生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4、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届中初评:
依据福建省《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文明单位实地考评评分细则》、《文明村镇(社区)基本标准》、《文明学校基本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向单位干部职工了解创建情况、召开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从申报单位①领导班子建设;②业务工作成效、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③思想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活动;④科教文体工作、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⑤单位管理秩序;⑥环境卫生情况;⑦公共文明指数创建(见附件);⑧特色指标等八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由考评组成员集体研究评分,纳入本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考评总成绩。
文明学校由教育局牵头考评,考评结果于6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
具体到各单位考评的时间以文明办电话通知为准。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具体要求和标准做好迎评准备,及时寻找不足,补缺补漏。
初评结果将于6月中旬上报县文明委领导和市委文明办。
特此通知
附⑦:
2010年各级文明单位新增公共文明指数材料审核指标
屏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文明单位届中检查通知
抄送:
市委文明办、县文明委领导
屏南文明办2010年4月28日印发
附⑦:
2010年各级文明单位新增公共文明指数材料审核指标
项目
测评内容
Ⅰ-1“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Ⅱ-1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Ⅱ-2开展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Ⅱ-3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Ⅱ-4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Ⅰ-2道德模范评选学习宣传活动
Ⅱ-5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和首届福建省、市、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Ⅱ-6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Ⅱ-7开展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
Ⅰ-3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Ⅱ-8成立部门、单位志愿服务活动机构
Ⅱ-9开展“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暨“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及其它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情况
Ⅰ-4“我们的节日”活动
Ⅱ-10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
1、春节
2、元宵
3、清明
4、端午
5、中秋
项目
测评内容
Ⅰ-5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Ⅱ-11制订出台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行业工作规划或计划方案
Ⅱ-12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行业长效工作机制
Ⅰ-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Ⅱ-13建立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机制
Ⅱ-14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各项工作
Ⅱ-15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
Ⅱ-16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工作网络
Ⅰ-7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
Ⅱ-17单位部署和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情况
Ⅰ-8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
Ⅱ-18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网络
Ⅱ-19本级编发的精神文明信息刊物
Ⅱ-20上报和被采用信息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在职
人数
党员
人数
负责人
体制
性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单位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单位,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省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省直相关部门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学校申报审批表
学校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教职员
工人数
学生
人数
学校
负责人
学校地址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学校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学校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学校,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校填写,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学校、各级文明办和省委教育工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村镇申报审批表
村镇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村(户)数
人口数
党员
人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村镇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村镇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村镇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村镇,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
1、自然概况;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村镇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六届(2009-2011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审批表
社区(小区)
全称
邮编
电话
户数
人口数
负责人
是否第五届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第四届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社区,在第四、五届届中复查情况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社区填写,内容包括:
1、社区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社区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第十届省、市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查表
单位
名称
在职
人数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荣誉类别
2009年
以
来
创
建
活
动
小
结
2009年
以
来
创
建
活
动
小
结
单位(印章)
思想道德和创建活动情况评价(评“差”应列出相关情况)
好
县(市、区)文明办(印章)
中
差
设
区
市
文
明
办
意
见
(印章)
省文明办意见
(印章)
填表说明:
①创建活动小结由单位填写;②思想道德和创建活动情况评价一栏请县(市、区)文明办(省直等相关部门文明办、创建办)在相应评价栏里打“√”;③各县(市、区)、设区市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可将复查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④设区市文明办(包括省直等相关部门文明办)意见栏可填写综合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⑤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