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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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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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资料汇编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表
学校:
##幼儿园填表时间:
2018年1月20日
序号
隐患内容
整改方法(自行解决/积极汇报)
整改及防范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
滑梯螺丝松动
自行解决
已解决
1天
王峰
已落实
2
小一班厕所门反锁到了
自行解决
已解决
半天
王峰
已落实
3
走廊内有涂料脱落
自行解决
已解决
1天
王峰
已落实
备注:
此表为各学校每周、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时使用
防溺水演练方案
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治理学生溺水问题,努力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双沟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指导下,我园根据园部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幼儿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园防溺水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幼儿在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教师、家长对维护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建立防溺水工作小组,构建“家庭、幼儿园”家园共育的幼儿安全防护网,有效遏制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机构
为切实开展幼儿防溺水专项活动,我园成立“双沟镇八里岔幼儿园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和协调全园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
组长:
@(幼儿园园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分工:
1.幼儿园园长为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园内有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导,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2.幼儿园副园长负责组织幼儿园强幼儿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布相关防溺水信息:
组织幼儿园开展家访、电访、家长会等活动,充分利用幼儿园掌通家园平台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督,加强家园互动。
3.幼儿园各班级教师机工作小组成员,通过幼儿园教育平台,向幼儿及家长开展有关的安全教育,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的普及,强化家长对幼儿的安全监管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幼儿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进一步防范幼儿溺水,我园利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利用幼儿周末及假日前开展“安全10分钟教育”切实落实防溺水“四不要”要求(不要在无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有警示牌的区域游泳,不要在无安全保障及野外水源游泳,不要再来离园途中和假期间在水源地周边戏水)。
(二)家园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
为了进一步扩大防溺水安全工作效应,提升幼儿的安全监管力度,我园及时发动家长参与到我园防溺水各项工作中,主要通过家访、电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幼儿防溺水的各项安全措施及信息,同时我们还利用告家长一封信、幼儿园的掌通家园的信息沟通平台,向家长发送温馨提示。
安全预警信息时刻提醒家长做好幼儿园在外的安全监管工作,减少监管空白,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方案5篇
防溺水演练小结
每年假期溺水事件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戏水带来的意外事故的发生,我园幼儿和家长相互配合,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提高幼儿防溺水的知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预防孩子溺水的措施:
1、从网络,书籍、图片、光碟等收集“溺水”事件的案例,震撼孩子的心灵,增强孩子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2、教育孩子不独自一人外出,更不能到池塘、水库、水沟边等地方嬉戏,不独子结伴私自去河边游泳,当同伴发生溺水险情时,及时向附近的大人求救,不得自行救助。
3、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随意离开孩子,教育孩子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4、孩子游泳时,要有家长或成人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
5、教育孩子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发生呛水或溺水事件;不带孩子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嬉戏、游玩。
二、教孩子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4、如果在水中抽筋又无法靠岸,立即求救。
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三、现场抢救溺水者的方法:
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角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
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者去医院;4、在施救时预防眼外伤。
安全工作无小事,千忙万忙,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能忘,我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安全多一份关注,为孩子筑一道安全的防线,让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
幼儿检查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外,按规定程序上报中心学校,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上级;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
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
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
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
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
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
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本学期我园的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幼儿园安全工作为前提,以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出发点,以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及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为途径,积极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做到防患于未然。
现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一、健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
2、每位教职员工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和保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维修,对幼儿、教师的饮食卫生进行监督,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燃。
3、继续做好与各部门和每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逐级签定工作。
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园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4、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门、各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
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
5、班任教师要细心、耐心呵护每一个孩子,不要让幼儿因此而受到各种伤害。
每天要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关注幼儿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于带病入园的幼儿需特别注意其饮食和用药,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及时联系家长带回孩子到医院就诊。
6、加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并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讯工具畅通。
值班老师要做到眼亮、耳聪、脚勤、手快,若发现不安全事故,应及时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值班老师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空暇。
其余老师要时刻关注身边的每一位幼儿,关注身边的每一件事,不分你我,共同为园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7、“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每天值班要老师在幼儿入园、离园开门时要坚守岗位,把好门关,严禁幼儿独自出门回家,绝不漏放一个孩子。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
1.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在教师、幼儿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多种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幼儿一日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三、创设平安校园,促进健康成长
1.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分管领导认真做好安全台账记录。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员、教师、保育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保健员督查保育员认真做好卫生安全消毒累计时间与记录。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
保健员认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儿的筛查与报告。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的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认真做好幼儿用药家长签字记录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对全园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2、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四月份:
1、在幼儿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2、开展防踩踏安全演练。
五月份:
1、园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幼儿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户外安全教育。
3、开展防震安全演练。
六月份:
1.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防爆安全演练。
3、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幼儿园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
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会议制度
一、园成立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安全工作负责人,各部门、班级负责人为部门、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人。
二、园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门、班级定期或不定期如开会议。
三、安全工作会议围绕“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幸福一生”的原则,讨论、研究园安全工作应急方案,所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园形成“人人讲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其有效地促进园教育教学改革进行。
五、参加安全工作会议人员,不得随意缺席,认真学习。
积极发言,联系实际做好园安全工作。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
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
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教职工奖励方案
(一)班主任奖励方案
⒈每月对班级进行的安全考核,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
⒉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一学年未扣安全分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包括班主任)
⒈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⒉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
⒊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⒋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年终考核中给以安全加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⒌如遇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
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三、校外人士奖励方案
欢迎热心人士参与幼儿园的平安校园建设,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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