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施工用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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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㈠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1.1所列数值。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
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1.1
外电线
路电压
1以下
KV
1~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
操作距离
4m
6m
8m
10m
15m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小于表1.2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1.2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
6m
7m
7m
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4、当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专牌。
5、在加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当无法采取防护措施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㈡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一般规定
①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与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④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米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绝缘铝线。
与电器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⑥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接地与接地电阻
①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
③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㈢配电箱、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①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②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③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④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⑤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⑥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⑦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民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⑧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上.金属板与配电箱应作电气连接.
⑨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⑩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②总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宣传值相适应。
③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④分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宣传值相适应。
⑤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
⑥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⑦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应符合国际GB6829-88《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⑧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⑨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⑩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维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②所有配电箱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
③所有配电箱应每月检查一次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④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⑤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程序。
送电操作程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程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⑥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⑦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专业电工,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⑧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⑩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随随承受外力。
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㈣现场照明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内线路及灯具的安装高度应不低于2.4米;
3、潮湿场所、手持照明灯及职工宿舍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㈤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的要求
①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②架空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台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③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时:
面向负荷人左侧起为L1,N,L2,L3;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的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在两个横担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④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米,线间距不得小于0.3米,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5.1规定的数值,铁横担应按表5.2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为80×80平方毫米;横担长度应符合表5.3的规定.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表5.1
排列方式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M)表5.2
导线截面
平方毫米
低压直线杆
角钢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三线及四线
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70
95
120
L50×5
L63×5
2×L50×5
2×L63×5
2×L63×5
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M)表5.3
横担长度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
1.5
1.8
⑤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毫米.
⑥电杆埋设深度为杆长1/10加0.6米.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深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⑦直线杆和15度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性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度至45度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度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⑧架空线绝缘子直线杆应采用针式绝缘,而耐张杆应采用蝶式绝缘子.
⑨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⑩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能随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延长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直接埋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③橡皮电缆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负荷.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
④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⑤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米.
㈥电器装置
1、开关、闸刀、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等电器装置的参数必须与设备的容量相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2、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㈦变配电装置
变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的规定。
㈧用电档案
1、每一项目开工前,由负责水电安装的电气负责人编写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由负责水电安装的电气负责人负责接地电阻的测试并作好记录。
3、由工地专职电工负责填写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并负责保管。
其余用电档由施工员负责管理。
歌山建设集团天津公司
201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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