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科年度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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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年度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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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年度工作计划
医政科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
本文是XX为大家提供的有关医政科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20XX年,全市医政工作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局卫生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着力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拟定我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规模与级别、功能定位相适应。
鼓励和扶持社会办医,大力加强康复医疗服务发展,探索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继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二)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理性就医,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加快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完善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疗机构规模盲目扩张,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预留空间。
加大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区域医疗合作。
积极探索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建设,整合医疗资源,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结合承接北京医疗功能疏解,与京津实力较强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借鉴和利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优势,提高我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通过持续创新管理方式、服务举措,改革传统服务体系、服务流程、服务模式。
进一步优化布局流程、推进预约诊疗、合理调配资源、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服务、注重人文关怀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六)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
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深化护理服务内涵建设。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
总结评估全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调动护士积极性。
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及管理,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
(七)继续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继续推行按病种收付费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和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推进力度。
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选取部分发病率高、诊疗费用高的疾病和技术,如肿瘤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介入治疗、骨科关节置换、内固定等。
以公立医院住院和门诊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等为控制指标,定期监测各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建立医药费用定期通报制度及超常约谈制度,将控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八)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
以国家县级医院能力提升为重点的冀州市医院、故城县医院、阜城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县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
通过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九)继续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对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急诊、重症、儿科、妇产、病理、药学、检验等短板专业的能力建设,尽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报道,培树先进典型。
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口支援内容,逐步在援受双方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持续改进医疗服务为导向,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相关专项培训,提升医疗管理和专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继续组织开展或参加医务、护理、采供血、院感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
(十一)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组织相关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
(十二)稳步推进医院评审工作。
深入开展医院创评工作,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医院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三级医院做好周期性评审准备工作。
推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
将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与医疗行业监管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
(十三)强化医疗技术管理。
严格实施手术分级管理,加强医疗机构I类技术管理。
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申报、审核和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未经准入而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行为。
(十四)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强化医疗机构准入和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延续注册管理,规范实施现场校验,组织开展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及依法执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
加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净化医疗市场。
(十五)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市、县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化与常规质控方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质控方法,推进多学科协作诊疗,探索开展专科水平和病种水平的质量控制,强化医疗风险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三级医院要尽快达到3级以上。
落实国家《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XX-20XX年)》,加强医院感染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技术标准,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加强医院感染目标检测,加强检测结果运用。
继续推进手卫生的落实。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院感专兼职人员培训,推进基层院感控制质量的持续改进。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
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开展临床用药监测,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基层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诊所静脉用抗菌药物管理。
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提高基层合理用药水平。
以民营和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加强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
(十六)规范急诊科建设,开展院前急救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急诊科建设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设备设施的配备,规范院前急救车辆配备管理。
完善院前急救转运服务流程,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训。
深入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治理,设立举报电话,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建立落实联席会制度,协助公安交管开展查处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落实相应规定与政策。
广大医护人员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有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医患沟通技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为妥善解决和化解医疗纠纷提供法律保障和帮助。
加强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培训。
(十八)深化“平安医院”创建。
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做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警务室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健全保卫队伍,配备防护器材和安全保卫装备,安装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区域、重点科室监控设施全覆盖,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继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与公安、医调委、保险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开展医疗纠纷矛盾排查,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医闹”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十九)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
落实《河北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全覆盖。
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参保,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
(二十)加强采供血管理。
大力推进无偿献血,鼓励无偿献血招募模式的创新、完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机制、继续加强(固定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献血志愿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基本满足临床用血。
积极开展血液核酸检测。
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规范化建设,三级综合医院成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公立医院血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人员。
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合理用血水平。
全面推行血费出院即报工作。
(二十一)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落实《衡水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逐步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纠风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二十三)积极推进河北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研究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突出问题,调动定点医院的积极性。
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十四)加强其他医疗管理工作。
统筹抓好传染病、突发重大事件等医疗救治,继续做好重大活动和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医疗保障工作,积极做好禁毒、征兵体检、助残等其他工作。
最新评论陈仁谦发表于XX-02-23 20XX年全市医政工作,以健康海宁发展战略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扎实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
1.深化沪杭合作办医,市人民医院新增三甲技术学科2个以上,市三院结合搬迁加快打造西片医疗中心,区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左右。
2.新建肿瘤治疗、心电会诊、病理诊断、临床检验四大中心,建立区域影像等五大中心与上海杭州大医院协作机制。
3.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病床使用率达到50%以上。
4.研究制订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5.抓好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
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全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6.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申报创建率达到30%以上。
开展特色专科建设。
镇卫生院30%以上床位用于老年康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病床使用率达到50%以上。
7.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和巩固平安医院成果。
切实降低医疗纠纷和信访投诉,深化警医战略合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安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针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从今年起,利用3年的时间,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等措施,实现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医疗卫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有10项共35条。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行动计划”提出的10个方面要求,梳理分析本单位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看得准、抓得实、见效快的措施。
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从细节抓起,通过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等措施真正解决问题。
根据群众反馈和社会评价不断加以改进,形成服务持续改善,质量螺旋上升的良好局面。
1.优化市级医院服务体系建设。
市人民医院作为是国家卫计委指定的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之一,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加强加快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和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要形成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区域医疗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副中心,各专科医院错位发展、合理竞争的市级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定位,不断健全公立保基本的医疗服务体系。
2.深入推进沪杭合作办医,提升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巩固提升沪杭合作办医成效,争取更多省级优质资源下沉,丰富市人民医院创“三甲”内涵,年内新增“三甲”技术学科2个以上,嘉兴领先水平的学科达到3个以上,开展嘉兴领先技术不少于5项,充分发挥区域龙头作用。
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以新院搬迁为契机,加大合作共建力度,争取更多专家进驻,加快打造西片医疗中心。
其他市级医院各选择1-2个特色学科与三甲医院结对共建。
持续加强市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救治能力,区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左右。
3.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嘉兴市级科研立项≥2项,加强县级龙头学科建设和特色专科建设,营造科技兴院的良好氛围。
4.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
按照省卫计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申报创建率达到30%以上。
推进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合理定位功能、配置资源,增强乡镇卫生院自身造血功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提高水平,为分级诊疗的打下扎实的基础。
5.开展镇街道卫生院特色专科创建并组织评估。
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并积极申报嘉兴市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特色专科建设。
通过特色专科建设,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病床使用率达到50%以上。
镇卫生院30%以上床位用于老年康复服务。
6.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在去年独立指挥型120的基础上,继续规范院前急救医疗行为,完善急救网络基础,提高我市120运行质态。
对院前急救实行常态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并逐步建立重症病例病情评估、紧急会诊抢救等各项制度,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1.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加强重点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按照PDCA、QCC等质量管理工具,实施动态评估,狠抓缺陷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持续加强合理用药工作。
继续以抗菌药物整治为重点,开展处方点评,二级以上医院要开展全电子处方点评,并要求针对点评结果加以运用,促进医生规范合理用药。
各镇街道卫生院要开展处方点评工作,通过合理用药软件来推进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水平。
3.认真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建立机构准入、人员准入、技术准入三位一体的技术管理制度,严禁非法执业。
重点做好14项二类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工作,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4.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室、重症医学科、口腔科、急诊科、产科、消毒供应中心(室)等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加大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及医疗废物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安全。
5.继续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医院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6.探索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评价体系,研究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监测、预警评价工作。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
文明行医、廉洁行医。
8.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制度。
9.大力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确保海宁通策口腔医院在5月底开业,公布社会办医,抓好优质项目的引进。
1.进一步深化警医合作工作内涵,密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建立起快速联动的涉医事件处置机制,完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预防处置体系。
加强领导组织建设,协调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优化医疗环境,严防涉医恶性案件发生。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积极会商、配合公安部门,推动本单位警务室建设,强化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
3.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明确投诉管理部门,完善“首诉负责制”,及时化解纠纷。
4.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医疗风险金制度,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
5.持续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活动,强化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努力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和激励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培育壮大团体无偿献血志愿者、成分献血志愿者、稀有血型志愿者、应急爱心流动血库、志愿者服务队等“五支队伍”,保障血液来源。
开展合理用血检查,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科学合理用血,杜绝重大血液安全事件。
继续巩固落实《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工程,针对存在不足和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和落实,巩固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成果。
继续实施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强化中医人员“三基”训练,加快基层中医人才培养。
加强中医师承管理,推进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传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
持续推进中医药“三进”工程,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搭建传播中医药文化和普及中医药知识平台,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孕产妇死亡继续为零,降低儿童死亡率;加强妇幼保健的群体宣教工作,特别要加强孕期宣教,树立自然分娩信心,降低剖宫产率,全市剖宫产率控制在42%以下。
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为抓手,着力构筑医院社区服务一体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防治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动态管理精神病人;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加大对镇、街道卫生院临床医师精神疾病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
1.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中小学生、儿童每年体检率9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体检率在65%以上。
2.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及医疗应急支援;做好医疗投诉、信访及医疗纠纷的日常处理。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高校招生体检、禁毒、反恐、防汛、双拥等相关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做好与卫生系统各学(协)会及残联、劳动、人事、民政、老年工委等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各项社会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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