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docx
- 文档编号:42309
- 上传时间:2022-10-01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0.09KB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师大教〔2018〕89号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临近期末,为规范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秩序,现就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师大教〔2013〕37号)(见附件1),特别要向学生强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手机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2、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诚实做人,诚信考试,提高遵守考纪、端正考风的自觉性,不违纪、不作弊。
3、注重发挥“免监考班级”在学风、考风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学生践行承诺的意识。
二、强化监考教师工作规范
1、要集中对监考老师进行强调布置,要求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十分钟必须到达考场,在考前应提醒学生清理考场并宣读《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强调考试的有关纪律和要求。
考试开始后要逐一核查学生身份,对没有携带证件的考生在不能确定其身份的情况下不予考试。
监考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或做影响监考工作的事情(玩手机、读书、看报、听MP3、评改试卷、聊天等)。
2、考场如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如实填写《学生考试违规记录单》(见附件3)并责成当事学生签字确认,记录单应在当日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三、加强组织和巡查
1、要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周密安排考场,认真检查学院教学场所,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党政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各年级辅导员应深入深入考试第一线加强巡考力度,严格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秩序。
四、规范试卷管理
请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闽师教〔2011〕72号),规范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命题、制作、评阅、分析与存档。
特别强调要科学命题,考试内容要映射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
下学期将组织开展试卷管理专项检查。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
2.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3.学生考试违规记录单
4.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考试工
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参加的由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学校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并依据本办法,对考生考试违规行为予以认定。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周围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或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传、接物品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程序
第六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如实填写考生考试违规记录单,对考生用于考试违规的材料、工具等,应予以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单作为认定考
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师大学校办〔2011〕4号)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宣读版)
请监考人员于每一场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场宣读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对号入座,将随身携带的包袋、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切断电源后,一并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
“物品存放处”。
再次检查自己的衣物口袋、抽屉、座位周围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或设备。
2.考生不准自带草稿纸(比如作业纸),如需要,由监考老师统一发放。
3.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偷看、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座位或座位周围;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比如上厕所),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答题纸
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禁止在身体、桌面或其他随身物品上刻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禁止携带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
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不准有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以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5.请大家仔细检查抽屉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桌面是否写
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随身携带手机是违反考场纪律的,无论开机或关机状态,都将给予作弊认定,请大家检查手机是否关机并放到考场指定位置。
6.凡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将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凡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请同学们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严肃认真对待每一场考试。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记录单
编号:
年
学 院
专
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违规情况记录:
监考教师:
巡视员:
考生声明:
以上情况属实
考生签名:
违规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本专科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的通知》(师大教[2013]37号)第 规定,给予考试 认定。
审核:
教务处
年 月 日
号
注:
考场违纪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2867391 15980503727
附件4: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命题、制作、评阅、分析与存档,全面提升本科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命题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二)合理性原则。
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三)有效性原则。
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命题要求
(一)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
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二)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
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
(三)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
(四)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
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解题各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五)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
以内。
(六)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
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灵活性的、现代性的内容。
(七)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八)每门课程须拟定3套试卷。
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
三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且试卷内容交叉不得超过20%。
(九)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
答题纸上必须有密封装订线。
(十)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2周内完成。
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2周完成试题的审批程序。
三、试卷审批要求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1套试卷用于考试,另2套试卷密封好后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在密封袋上签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缓考或重修等。
备用试卷应交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交接试卷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二)如果命题教师为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其命题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一款办法执行,但不得出现自己命题、自己审批现象,应交叉审批或交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三)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领
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命题。
四、试卷制作要求
(一)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样式,标准依照《教务处关于统一考试试卷和答题纸的格式及管理的通知》(师大教
〔2007〕33号)有关要求执行。
试卷要填有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及学期、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学生学号等相关信息内容,并要求为打印稿,打印稿要清晰、完整。
(二)试卷应由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或命题教师按规定要求送往印刷单位印制。
(三)试卷印刷要用专门的纸张(原则上为70g书写纸),印刷要规范、完整,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四)命题教师或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要对制作完成试卷的质量和完整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由印刷单位点数,并同《考场违纪记录表》、《监考守则》、《考场记录表》一同装袋、密封。
(五)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的试卷命题后,直接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由其负责印制及考试前的保管工作。
五、试卷保密要求
(一)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二)有关学院和部门要与印刷单位签订责任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责任并有保密要求及印刷质量要求等内容。
命题教师或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有关人员要监督印刷单位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认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师范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