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道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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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风道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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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风道作业规程
水城县XXX煤矿
引风道掘进工作面
作
业
规
程
编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企业法人:
编制日期:
2010年月日
作业规程(措施)会审
参加部门
签字
参加部门
签字
参加部门
签字
生产技术组
调度室
通风组
监控室
安全组
机电组
会审意见: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矿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作业规程(措施)贯彻签字表
作业规程(措施)名称
引风道作业规程
贯彻人
贯彻地点
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5
第二章地质说明书………………………………………………………6
第三章施工方法和作业方式……………………………………………7
第四章掘进工艺…………………………………………………………8
第五章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12
第六章通风管理…………………………………………………………13
第七章主要生产系统……………………………………………………16
第八章安全保障系统……………………………………………………18
第九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34
第一十章避灾路线…………………………………………………………53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巷道情况
该巷道名称为引风道,设计巷道长度为75m。
开口点位于总回斜井西侧,开口处底板标高米+1489米,巷道掘进方位角800,掘进坡度-240,该巷施工时采取由上往下施工方式,支护形式为砌碹支护,该巷为地表浅部掘进。
二、巷道用途,
矿井总回引风道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4月18日,预计竣工日期:
7月31日
第二章地质说明书
工程名称
引风道
工程位置
该巷道名称为引风道,设计巷道长度为75m。
开口点位于总回斜井西侧,开口处底板标高米+1489米,巷道掘进方位角800,掘进坡度-240,
工程周围
开采情况
该巷为地表浅部掘进,周围无采掘活动
地面建筑及
地形情况
井口20米处有一民房,60米处为在建瓦斯抽放泵房,地形为一陡坡山地。
地质构造
情况
由于该巷为地表浅部掘进,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支护,严格工程质量管理。
瓦斯煤尘及
自燃发火情况
该巷掘进时会穿越26#煤层,在揭煤时必须按“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
水文地质
情况
本矿水文地质简单,该巷道在掘进过程中主要受地表渗水和雨水渗入影响,该巷附近无小窑。
第三章施工方法和作业方式
一、施工方法:
采用钻爆法,一次成巷。
二、作业方式:
采用“三.八”制作业;以单行作业为主,平行作业为辅。
三、支护参数的设计与选定
1、设计原则
该巷主要是用于矿井总回风用,服务期限大约15年,此巷断面支护方式必须满足通风要求。
2、巷道断面设计
1)该巷采用半圆拱设计。
其规格尺寸为:
净宽3.7m,净高3.05m。
2)支护形式:
砌碹支护
3)砌碹技术要求:
砌碹时料石与料石间灰浆必须充填饱满,垫底层灰浆厚度不低于5公分,碹板必须用机油抹面,严禁出现蜂窝、麻面等现象;
碹墙厚度不低于0.5米,碹顶部及两帮空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充填,碹基础必须进入硬土层不少于0.5米。
第四章掘进工艺
一、破煤(岩)方法:
钻爆法
1、打眼:
选用YT28风钻打眼,炮眼布置图见附图。
2、爆破:
选用取得MA标志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用MFB-100型发爆器起爆,其联线方式为串联;爆破见爆破说明书。
二、运输:
1、运矸:
工作面放炮后(人工装矸)---绞车提升---地面卸矸场
3、运料:
地面→绞车→工作面
三、支护:
1、临时支护
由于该巷是在地表浅部作业,因此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支护管理,施工时必须采用戴帽木点柱,木帽长0.5m,宽0.1m,厚不低于0.1m,现场必须备有不少于10棵临时点柱,临时点柱长3.0m,直径不小于14cm的新圆木,巷道每向前施工1.0m必须停止作业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柱采用双排布置,临时点柱必须戴帽;巷道每施工一米必须进行砌碹,只有当砌碹至临时点柱时方可撤掉。
2、砌碹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作业地点后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将松动的矸石全部找掉,如顶板较破碎,则必须进行超前支护:
采用¢40×3000mm钢管用风钻打入岩体内,钢管外露不得超过500mm,砌碹时必须将钢管砌在墙内,保证超前支护有效。
2)砌碹时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或其它影响砌碹工作。
3)砌碹时必须将墙基挖至硬土层且不得低于0。
2米。
4)在支拱架时必须将拱脚挖至硬底层并用撑杆支牢支实,拱架与拱架间必须用拉杆连接,每拱架与拱架间拉杆不得少于7根,撑杆不少于2根;拉杆用¢18MM螺纹钢制作,撑杆用¢50MM的铁管制作。
5)在搭接操作台前,作业人员必须先对拱架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拱架有松动,歪扭、迈步等现象时必须重新支模并牢固可靠;操作台必须使用至少不小于¢50MM的铁管搭接,铁管必须加中撑,严防铁管超过承重能力突然折断或弯曲,操作台面必须用铁板铺面,以防人员在操作时灰浆、料石或其它工具等掉落伤人。
6)砌碹时所有材料严禁乱丢乱放,必须堆码整齐并放在指定地点。
7)当砌碹工需要材料时,材料运送员严禁用手抛或乱丢,以防砸伤人员。
6)砌碹后必须至少48小时后方可撤模。
7)作业时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员在现场跟班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
8)作业时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管线工程规格质量要求:
风水管吊挂高度≥0.6m,吊挂点间距3m;电缆吊挂间距1.5m;水管每隔30m安装一个三通作防尘用。
风筒吊挂在巷道右帮,逢环必挂,要求所有管线、风筒必须吊挂平直。
五、巷道支护断面图及参数
1、巷道断面图(见支护断面图)
2、支护参数
参数
指标
参数
指标
净断面(m2)
9.62
拱高(m)
1.85
毛断面(m2)
14.54
净宽(m)
3.7
净高(m)
3.05
墙高(m)
1.2
主要设备工具配备:
1、MFB-100型放炮器2台;其中1台备用。
2、局扇FBD60NO—11KW×2型2台:
其中1台备用。
3、瓦斯电闭锁KJ2000—AC201型:
1台。
4、探水钻ZDK-280/80和150型探水钻各1台,1台其中一台备用。
5、矿车1台
主要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
备用
1
综保
台
2
1
1
2
探水钻
台
2
1
1
3
手镐
把
4
2
2
4
铲子
把
10
5
5
5
探水钻杆
根
80
60
20
6
管子钳
把
4
2
2
7
探水钻头
个
5
1
4
8
局扇
台
2
1
1
9
矿车
辆
1
第五章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组织形式及作业制
采用综合工种及“三.八”作业制(两班作业8小时制)
2、劳动配备:
工种
班组
全队
工种
班组
全队
班长
1
2
装岩
运输
4
8
打眼
2
4
绞车司机
1
2
放炮
1
2
支护
9
综合
全队
9
18
备注
综合工种
3、施工组织制度
1)每班作业人员必须开好班前会;
2)每一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有事必须请假,不得无故旷班缺勤,不得出早班
4)每班作业人员不得少于9人。
4、正规循环作业图表(附后)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附后)
第六章通风管理
一、局扇安装位置
局扇安装在距该巷道回风口10m处。
二、风量计算和局扇选择:
1、瓦斯涌出量
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勺米乡老地沟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43m2/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1.0m2/t。
引风道在施工过程中并将揭露26#煤层,根据老地沟煤矿26#煤掘进和回采作业时实测该煤层瓦斯涌出量为1.0m2/min,由于该巷位于地表浅部作业,无瓦斯涌出方面的资料,该巷瓦斯涌出量以老地沟煤矿26#煤涌出量计算。
2、风量计算
1)按稀释沼气所需风量计算
Q=100qCH4×KCH4=100×1.0×2=200(m3/min)
qCH4-掘进工作面绝对沼气涌出量(m3/min)。
KCH4—掘进工作面涌出不均衡系数,取KCH4=2
2)按人数计算所需要的风量Q=4NK
Q=4×9×1.45=53(m3/min)
4—每人每分钟所需的空气(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K—矿井通风系数,取1.45。
根据以上计算,取Q=200m3/min=3.34m3/s为工作面所需风量。
3)按风速验算
V=Q/SV=200÷9。
62/60=0.346m/s
V高于最低风速0.25m/s,低于最高风速4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V—掘进工作面的风速m/s。
Q—掘进工作面的风量m3/min。
S--掘进工作面断面积m2。
3、局扇选择:
根据以上计算可知,该工作面的供风量不得小于200m3/min,由于在供风过程中有部份漏风,选用FBD60NO—11KW×2(型号)局扇为该工作面供风,该局扇风量为230—340m3/min。
4、局部通风:
将FBD60NO—11KW×2对旋式通风机安装在距该巷回风口10m处,通过直径600MM阻燃风筒送至工作面。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大于5米,风筒必须沿巷道高帮悬挂平直,接口严密不漏风,不得有破损现象,否则,必须修补或更换。
工作面通风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三、通风系统
1、新鲜风流:
新鲜风流由地面局扇—至掘进工作面。
2、泛风风流:
工作面—地面。
3、通风系统示意图(见附图)
第七章主要生产系统
1、运输系统
1)运矸:
工作面---绞车运输→地面卸矸场
2)运料:
地面→绞车运输→工作面
2、排水系统:
工作面—地面排放沟
3、防尘系统:
地面高位防尘水池----工作面
4、供电系统:
格木底中井10KV高压线和格木底二采10KV高压线对我矿形成双回路供电,我矿新井地面安装3台变压器,其中一台315KVA供地面。
1台200KVA供井下动力电源,1台100KVA供井下局扇。
1)地面350馈电开关—水泵开关—水泵。
2)地面350馈电开关—局扇开关—局扇。
5、通风系统:
1、新鲜风流:
新鲜风流由地面局扇—至掘进工作面。
2、泛风风流:
工作面—地面。
6、安全监控系统
地面KJ2000N监控主机---总回绞车房5#分站---工作面T1T2瓦斯传感器。
7、通讯系统
地面24门程控交换机----工作面隔爆电话。
第八章安全保障系统
一、安全监控
监控分站位于总回绞车房处,从分站接出的瓦斯探头分别安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m(T1)及距巷道回风口10至15m处(T2)。
瓦斯探头设定报警值0.8%,断电值为1.2%,复电值为0.79%,断电范围:
巷道及回风流中除监控和局扇外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电源,探头设在巷道顶板下0.2米,距帮不小于0.2米处。
瓦斯探头每7天必须进行校检,瓦斯探头必须灵敏可靠,若出现故障必须立即进行调换。
二、防灭火系统及规定
1、地面高位防尘水池—---工作面
2、井口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
3、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如果必须在以上地点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配备好灭火器材。
5、入井人员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
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6、井下各配电点及机电硐室必须备有2台干粉灭火器和0。
5m3的砂箱。
7、井上下供电必须安装“三大保护”,井下电器设备应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无失爆,严禁带电移动和检修电器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产品。
8、其它未及之处严格按老地沟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掘进时防治水措施
1、必须搜集、调查和校对本矿井田范围内老窑积水情况及其水文地质资料。
2、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3、工作面出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留好老窑隔水煤柱(不少于50米),并采取措施,排放积水。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钻孔布置和超前距离进行探放水。
7、探放水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清理好水沟内的浮煤,安装好专用的防爆电话等。
8、打钻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立即报告矿负责人,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放水。
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10、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负责人,及时进行处理。
11、为防止发生钻孔溢漏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探放水工作必须加强通风和检查。
12、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透水避灾路线,以便在发生透水事故时能迅速、准确地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防突措施
一)在揭露26#煤层时必须制订揭煤措施,
二)防突掘进安全:
(1)在掘进过程中若作业面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或煤层出现断层等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在掘进过程中严禁使用风镐掘进,过构造带及构造带前后内必须严格执行多打眼少装药,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规定,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3)掘进时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超挖超掘安全防护带。
(4)放炮后必须等30分钟后由瓦检员、安全员、班长进入作业面检查瓦斯和安全,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
8%时方可向调度室汇报并恢复送电。
(5)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在喷孔现象,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煤粉或煤壁发冷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避灾路线:
1、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
①响煤炮。
由于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及煤质特征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深处发出的响声种类也不同。
有的像炒豆似的噼噼啪啪声,有的像鞭炮声,有的像机关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嘈杂、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②其他声音预兆。
发生突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支架会出现嘎嘎响、劈裂折断声,煤岩壁会开裂,打钻时会喷煤、喷瓦斯等。
(2)无声预兆。
①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②地压显现方面表现为:
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眼时垮孔、顶夹钻等。
其他方面的预兆有:
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有时变热。
第九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现场交接班和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详细交接好进尺、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安全情况、工程质量及其他注意事项。
2、接班后,班组长必须首先组织处理上一班遗留下的安全隐患,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必须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做到进一米合格一米,不合格的立即组织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否则,不准掘进施工。
4、严格按本规程规定的巷道开门位置、层位、方位、坡度、断面形状和尺寸施工,杜绝返工浪费,做到一次成巷。
二、顶板管理
1、施工人员每次进入工作面或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观察顶、帮、迎头情况,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排除顶、帮、迎头危矸,防止片帮、掉矸伤人。
2、敲帮问顶时,人员手持2m长钎子或手镐,在退路畅通前提下,必须在有完好支架、支护或完好顶板的掩护下进行,严禁在空顶下进行敲帮问顶。
迎头必须配备一长一短两根撬棍.
3、加强整个巷道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三岔门、四岔口,防止冒顶堵人事故的发生。
4、巷道施工采用钻爆法,必须采用毫秒爆破,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一次成巷。
5、锚杆必须按规定做锚固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6、迎头10米的支架必须在放炮前加固,放炮后对炮崩变形的支架,以及空帮空顶的,要及时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按由外向里的顺序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7、必须按规定正常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炮后及时支护,接顶严实后,才允许进行下一步工作。
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
8、若因炮眼布置不当或爆破效果不好,影响支护时,若敲帮问顶摘不除,首先必须维护,其维护方法视现场情况可选择:
打戴帽点柱、打戗柱等,严禁空顶作业。
9、打锚杆眼和锚网支护时,要有专人观察顶帮,退路畅通,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三、机电维护保养和防爆措施
1、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并由机电老师傅带领工作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各类电器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防爆检查和试验,保证防爆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3、交接班必须对一切电器、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才能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经常检查,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各传动部分的保护罩要齐全完好。
4、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大班机电工必须经常对迎头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清扫积尘、加油等,炮前要对迎头30米内的机电设备加以保护,电缆放到巷道底板用专用电缆保护卡保护好,机电设备要用大板皮或溜槽盖严。
5、机电设备的安装、电缆的敷设、吊挂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停电停风停运,保证风水管路正常,防止漏风跑水现象。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检查电器设备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P240.第445条之规定执行。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7、电缆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P251.第468条、P252.第469条、P254.第471条、第472条之规定执行。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
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7)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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