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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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本行政职权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选矿厂、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不具备本指南第四条予以认定条件的。
职权类型:
其它行政职权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年月日修订)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根据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修正)第十九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提出延期申请之前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非煤矿山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的。
(三)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第二条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号)第五条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号)二十一条:
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号)总则部分第(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号)。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号)二十条:
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安监管规〔〕号)。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
三、实施机关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四、认定条件
(一)予以认定的条件:
申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
具体条件: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度;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设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及由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出具的验收评价报告。
.申请认定之日前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不予认定的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认定
五、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认定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应选用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采矿许可证(选矿厂、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除外,采掘施工企业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
复印件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原件
申请人自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分表(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报告)
原件
申请人自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原件
由评审单位提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评分表(附企业对不符合项整改情况报告及评审单位复查结论意见)
原件
由评审单位提供
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
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
企业申请复评时,一般应当按照初次创建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在评审标准更新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并重新申请评审。
申请更高等级标准化企业的,向相应的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二)共同认定与前置认定
.共同认定
无
.认定前置
无
(三)中介服务要求
无。
(四)培训要求
无。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工作日,现场核查及企业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
工作日,现场核查及企业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
八、认定收费及依据
收费环节:
无。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减免收费的情形:
无。
缴费时间:
无。
缴费地点:
无。
九、认定流程
(一)企业创建
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主体,应当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标准,结合实际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文件,规范现场安全管理。
(二)企业自评
企业应当对照非煤矿山行业评审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液态开采类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等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通过书面方式向符合相应评审资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评审单位评审
企业完成自评后,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由省应急管理部门确定,承担标准化评审工作。
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确定的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含省外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以进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收到非煤矿山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资料审核,与申请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现场评审时,应当由名以上相关专业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推选名具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的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完成后,应当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
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评审单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评审单位应当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复核。
整改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等相关材料。
.评审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月(不含整改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四)报件
企业向省应急管理厅提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定申请,并提交由评审单位完成的评审报告、企业自评报告等材料。
(五)申请
受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接件窗口,电话:
;交通方式:
市内可乘路、路、路、路等公交车到董家湾站下车步行米左右即到,或乘地铁号线到大树营站下车步行米左右即到。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六)受理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工作窗口收到企业申请后,在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七)审核
受理后个工作日内由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业务部门完成审查和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不含需进行现场核查或企业补正材料的时间)。
不予认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认定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对予以认定的单位,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和牌匾,证书有效期为年。
对不予认定的单位,下达《不予认定决定书》。
送达方式:
自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直接到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领取证书和牌匾。
十、办理方式
(一)直接受理
否
(二)马上办
否
(三)最多跑一次
是
十一、认定服务
(一)咨询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2)电话咨询:
()、。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3)网络咨询:
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
时间:
全天。
.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二)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电话投诉:
()。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组;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号;邮政编码:
。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应急管理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办事流程示意图
2.相关表单
3.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行规范目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金属非金属地下液态开采类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地球物理勘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钻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测录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井下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陆上采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陆上采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海上油气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管道储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石油行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号)
附件
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流程图
提出申请
审核申请材料
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处办理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安全监管处审查申报材料,提出审批意见;需现场审查认定的,到现场审查认定。
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不予认定的理由
告知申请单位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领取证书和牌匾
符合认定条件的,待补正相关材料送达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颁发证书和牌匾
附件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书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非煤矿山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由申请单位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二、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评审组织单位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
其中,“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三、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四、申请书表格中“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栏内,如无上级主管单位,应填写“无”。
五、申请书表格中“安全监管部门意见”栏内,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一级评审的,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填写;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的,由海油安办分部填写;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评审的,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六、非煤矿山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自评报告;
.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
申
请
单
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从业人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安全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下由金属非金属矿山填写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设计服务年限
设计生产能力
以下由尾矿库单位填写
库类型
□山谷型□傍山形□平地型□截河型
筑坝方式
□上游式□下游式□中线式
安全度
设计库容
万立方米
库等别
以下由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填写
□采油□采气□储运□油田服务□其他
有效期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类型单位
□选矿厂□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其他
本次申请
□初次申请□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自评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申请单
位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专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月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
□是□否
是否申请评审:
□是□否
一、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私营□合资□独资□其它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
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固定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倒班情况
□有□没有
倒班人数
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自评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小微企业
本次自评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小微企业□无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
所在部门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
组长
成员
二、企业自评总结
.企业概况。
.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及取得成效。
三、评审申请表
.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当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企业自评得分:
.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安监部门盖章)
年月日
自评报告填报说明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所属行业”指所隶属的行业管理部门。
“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建材”等。
.“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企业自愿申请评审时,应当填写“评审申请表”,表格中“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栏内,如无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填写“无”。
.“评审申请表”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主要是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核实。
申请二级企业的由区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三级企业的由街道、乡镇或者园区出具意见。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
申请企业: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级别:
评审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评审报告表
评审单位情况
评审单位
单位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小组成员
姓名
单位职务职称
电话
备注(证书编号)
组长
成员
申请企业情况
申请企业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评审结果
评审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小微企业
评审得分: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评审组织单位盖章)
年月日
制度文件评审综述:
现场评审综述:
评审扣分项及整改要求(另附表提供):
建议:
评审组长:
审批人日期:
年月日评审单位盖章
评审报告首页:
评审单位填写名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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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安全生产 标准化 二级企业 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