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船舶吊装作业指导书范文word版 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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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船舶吊装作业指导书范文word版 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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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船舶吊装作业指导书范文word版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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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吊装作业指导书
篇一:
船舶主机吊装作业指导书
主机吊装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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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吊装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阐述了船舶主机吊装过程的详细要领,旨在使主机能够安全顺利地吊装到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司所建船舶的主机吊装作业。
3、职责
3.1供应科负责提供船舶主机的外形尺寸及重量等相关参数。
3.2船研所负责提供主机吊装方案,起吊点等。
3.3船舶工程部负责主机吊装前机舱内相关工作完善,以及配合主机吊装进舱。
3.4安全管理科负责主机吊装时机的确认和主机吊装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3.5运输工区负责主机吊装作业。
4、实施
4.1供应科依据规格书规定的船舶主机型号规格,向主机供应商索取主机的外形尺寸、重量等相关参数,并及时提供给船研所、运输工区、船舶工程部、安全管理科等相关部门。
4.2船研所根据主机型号、外形尺寸、重量等参数,结合公司起重设备的起吊性能,编制主机吊装方案,确定主机的起吊点及所用索具的规格型号、长度,并提供给运输工区、船舶工程部、安全管理科。
4.3主机吊装前机舱相关工作的完善
4.3.1主机的轴线应递交船东船检确认,并将轴中心线、尾轴高度以及主机座的中心线作好标记。
4.3.2主机座的双层底相关舱室密性试验交验结束。
4.3.3主机的回油口、围油栏等装焊结束。
4.3.4主机座及附近的垃圾杂物清除干净,并将主机座涂装结束。
4.3.5机舱开口处上下妨碍主机进舱的物件清理拆除。
4.3.6主机的附属设备如轴带发电机、尾轴、中间轴等预先吊装进舱至相关位置或搁置好,且不妨碍主机进舱。
4.3.7检验科负责对主机吊装前机舱工作完善的确认,确认可以进行主机吊装的时机。
4.4主机吊装作业要求
4.4.1运输工区根据设计所的吊装方案预先准备好所有的吊具、索具等设施。
4.4.2运输工区预先熟悉检查主机的吊耳、起吊点,并对机舱开口位置和主机的外形等作进一步的熟悉。
4.4.3主机吊装时,尽量避开大风、大雾,以及雨雪天气和晚间作业,如必须吊装,必须作好应急防范措施,以及加强现场监控。
4.4.4机舱内确保视线清晰,照明充足,适当时应增加照明灯具。
4.4.5主机开始吊装时,预先将主机吊离地面或机座约200mm,并作约30分钟停留,检查有无异常情况,无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起升吊装。
4.4.6行车操作工和指挥工的指挥信号应简短明确,使用的对讲机应完好。
4.4.7主机吊至船舶机舱开口处,稍作适当停顿,将主机缓慢放下,至主甲板处约1米处,调节主机的前后左右位置使之与主机座中心基本相符,待主机无晃动情况下慢慢放下。
4.4.8机舱两侧安排人员利用绳索在主机进舱时适当调整主机位置。
4.4.9船舶工程部、机装工区应派熟练工配合主机进舱就位,并安装相关的附属设备。
4.4.10如属分体式吊装,其余部分同样接上述程序进行。
4.4.11主机吊装过程中,安全科负责派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控制。
5、记录
主机吊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由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按《记录控制程序》(NCS-QP-4.2-04)要求执行。
6、发放
本指导书发放至:
公司经理层、管理者代表、船研所、钢结构制造部、船舶工程部、供应科、检验科、安全管理科、运输工区、机装工区、内审员。
篇二:
船舶航行作业指导书
船舶航行作业指导书
一、岗位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水上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船舶驾驶员参加过航运交通部门培训,并取得船舶驾驶《内河船舶适任证书》;
3、船舶轮机员参加过航运交通部门培训,并取得船舶轮机《内河船舶适任证书》;
4、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
5、熟悉本岗位HSE作业指导书。
一、船舶航行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认真瞭望,谨慎驾驶,安全航速,及早避让”是确保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原则,船舶驾驶人员必须领会和掌握。
1.航行前的准备
1.1证件齐全
1.1.1持有经船舶制造厂、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
书、航行图书等有关资料;
1.1.2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保险证;
1.1.3持有合格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长、船舶驾驶、轮机长、船舶轮机);
1.1.4签证薄手续齐全,航行日志、轮机日志按规定填写清楚;
1.1.5执行任务的运单与证书所载一致。
1.2配备足够持有证书的船员负责航行值班。
1.3检查船体的锈蚀、水密情况,以及载重水线处、流水孔及舷窗下等部位。
1.4检查推进器无损伤、裂纹、变形。
1.5检查舵杆、鱼尾、连接杆有无裂纹和断裂现象,液压缸及液压管线有无渗漏现象。
1.6检查锚冠、锚爪有无裂纹和变形,螺丝是否松动,并逐节对锚链进行目测检查。
1.7检查系缆、系缆口、缆桩、绞盘、棘爪有无腐蚀、磨损,绞盘是否转动灵活,
必要时进行防腐、调整、紧固、加注润滑油脂。
1.8检查系缆钢丝绳是否完备。
1.9检查投光灯、探照灯、照明等设备,查看电缆、开关有无老化、损坏、失灵现
象,灯具接头有无松动,线路和操作装臵有无异常。
1.9检查救生衣、救生圈的配备是否完备。
1.10检查消防泵、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1.11检查潜水泵、木塞、棉絮、木锯等堵漏器材是否完备。
1.12检查雷达、望远镜、甚高频电话、GPS导航仪、测深仪等助航仪器是否完好。
1.13船长主持航前会议,总结上航次安全生产及完成任务情况,布臵本航次任务
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顺直河段的上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上水船舶应尽量避开主流,在缓流区中航行,尽可能减少阻力,以利用缓流增
加航速。
在充分利用缓流时,应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恰当选择岸距,防止因浅水阻力的增加而降低航速,同时还可能导致的搁浅和扫坡。
2.上水船舶一般以抱滩走夹找缓流的方式航行,但不必每逢缓流区都去利用,如
果缓流区不大,则应适当拉直走。
3.在用舵时,一定少用舵,用小舵,不用回头舵,因为增加操舵次数既会增加阻
力和航程,又增加操作复杂性,对安全航行是不利的。
特别注意少用急舵或大角舵,大角舵会产生过大负荷,使系缆松弛甚至破断,影响整个船队的系结牢固。
4.少作过河航行,过河航行时必须驶过主流区,而横驶会增加航程,增加阻力。
5.船队因质量和惯性大的特点,应早用舵、早回舵,尽量不压或少压反舵,避免
缆绳突然受力。
6.船队在过河航行中,不是特殊情况下,船队首尾线与流向间的夹角不宜过大,
一般以20°左右为宜,夹角过大,易产生倒头,影响安全。
7.在船舶会让时,上水船应主动避让,尽量把下水航道让出来,同时用声号或高
频与对方联系清楚。
二、顺直河段的下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下水船舶应放在主流范围内并使船舶航向与主流流向平行,避免航速损失或船位横移。
2.选择航向应满足适当拉长定向航距的要求,在拉长定向航距后,船舶航向仍能基本平行于流向或只有在很少一段时间内未能处于平行状态。
3.下水船位应依据主流位臵,或正中分心,或四六分心,或三七分心下驶。
4.用舵时,少用舵、用小舵、不用回头舵,并且早用舵、早回舵。
5.下水船队遇到大风大浪时,应尽早了解风力大小选好避风锚地,根据本船的抗风能力及时抗风。
6.在追越中,不论上下水航行,由于两船间距较近,为防止碰撞、浪损和船吸等事故,追越船除应从河心一侧追越前船外,还应谨慎掌握船位,使两船具有较大间距,并适当调整车速。
三、弯曲河段的上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根据当地的水位及主流位臵确定上行航线,如主流贴近凹岸扫弯而下,应采用沿凸岸边滩一侧的缓流上行的小弯航法。
如主流趋中,上行船应采用沿凹岸一侧缓流上行的大弯航法,并注意船身与岸形或浮标联线平行。
2.通知首驳人员备锚。
3.注意开门叫舵时机,不可墨守陈规,非要在看到开门后才开始回转。
船队可能
因抬不起头来而作反方向的顺流回转,甚至碰岸。
4.由于船队质量大,来舵慢,注意提前转舵。
5.船头要“活”,即在回转开始点之前,就应使船头具有一定的回转动向,切忌船头向相反的方向偏摆。
6.进入弯道前,应密切注意船舶动态和船位,加强高频联系,不可盲目进槽,不可抢航,必要时掉头等候,尽量避免在弯道内会船。
7.保持适当岸距,注意滩尾回流乱水的推压,防止擦浅及钻套。
8.夜间航行用雷达、GPS助航。
开启高频,加强与来往船舶联系,明确意图和方位。
四、弯曲河段的下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进入弯道前应通知机舱人员配合,首驳值班人员备锚。
2.进入弯道前应特别警惕和注意上行船的动态和船位,加强高频联系。
3.依据主流位臵确定航线、船位、航向,但又不完全追寻主流,做到“船位挂高,航向取矮”,针对一般弯曲河段和急弯河段主流的不同,高不单指凸岸,应为横流上方,即占上流,矮指船头朝横流下方,并减小船向与横流间的夹角。
4.在弯道上口,船位应摆在主流偏凹岸一侧,同时也是将船位臵于背脑水水势较高一侧,航向与主流一致,逐渐穿越主流。
进入弯道以后,向凸岸一侧过渡,将船位远离凹岸,摆在扫弯水水势较高一侧,船向则指向航道的下方并略有抬头之势。
在弯道下口,船舶摆脱了扫弯水影响后,再恢复正常航行。
5.在挂高取矮的原则下,应尽可能加大航路的曲率半径,争取把弯道“走直”。
6.由于船队质量大、来舵慢,应注意提前转舵,保持适当舵角连续转向,避免多次大舵角叫舵,延误转舵时机,应注意提前回舵,防止用舵过分,切忌用反舵“稳死”船首向。
7.船头要“活”,即在回转开始点之前,就应使船头具有一定的回转动向,切忌船头向相反的方向偏摆。
8.在进入弯道前应慢车,降低航速,待驶达弯曲顶点前,再加大车速,提高舵效,双车船可以外舷车大于内舷车,以增加回转。
9.注意“开门”叫舵时机,不可墨守陈规,非要在看到开门后才开始回转。
船队可能因抬不起头来而作反方向的顺流回转,甚至碰岸。
10.夜间航行用雷达、GPS助航。
开启高频,加强与来往船舶联系,明确意图和方位。
五、浅滩河段的上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上水过浅时,应首倾3-5厘米,这样当剩余水深不足时,仅首部擦浅,不易造成船舶搁浅。
2.上水过浅滩时,当驶近下水沙嘴外方时即应拉大档子,同时用舵使船回转,边转边上浅滩,同
时注意适当挂高船位,防止横流推压。
3.慢车进槽,防止过大的动吃水增值。
4.垂直上滩,以免沙背后坡形成的回流使船位偏离。
5.及时加车,克服纵向流速过大带来的上滩困难。
6.注意避免“钻套”及横流的推压,必要时辅以测深等手段,防止搁浅。
7.因浅滩属单向航道,不论上下水航行,当发现对驶船已进槽口,就应停车等候。
8.禁止追越他船。
六、浅滩河段下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下水过浅时,最好尾倾3-5厘米,当剩余水深不足时,仅船尾擦浅,不会造成横拦航道。
2.进出槽口时特别注意挂高船位,防止横流推压,提前转舵,船头要活。
3.在保证操纵灵活,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慢车驶过,减小动吃水。
4.必要时辅以测深,保证船舶吃水相对较大。
5.禁止追越。
6.因浅滩属单向航道,不论上下水航行,当发现对驶船已进槽口,就应停车等候。
七、桥梁河段的上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了解桥区航道情况,助航标志的相对位臵、灯色、闪次,以及风向、风力对船舶的作用。
2.检查桥梁的通航高度是否足够,船队尺度是否超过规定,是否需要采取放桅、压载、解队等措施。
3.过桥前按规章显示相应的信号,并与海事部门联系申请过桥。
4.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加强系缆、机舱备车、驳船值班。
5.按桥区的规定上限航速进入桥区,以保证舵效和操纵安全。
6.从两墩正中间或偏水势较高一侧加车垂直过桥,以加强舵效。
7.过桥后,撤销信号,恢复正常航行。
八、桥梁河段的下水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了解桥区航道情况,助航标志的相对位臵、灯色、闪次,以及风向、风力对船舶的作用。
2.检查桥梁的通航高度是否足够,船队尺度是否超过规定,是否需要采取放桅、压载、解队等措施。
3.过桥前按规章显示相应的信号,并与海事部门联系申请过桥。
4.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加强系缆、机舱备车、驳船值班。
5.因桥区下水航道一般较长,故进入桥区前,就应摆好船位。
有横流时,必须挂高船位,甚至紧抱横流上方,减小与流向的夹角。
6.船队进槽后,应分次逐步转向对准桥涵标,不可一舵转向。
航行到桥墩之间时,船位恰在两墩正中或略偏水势较高一侧为准。
如发现船位不当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不能犹豫不决,延误时间。
7.临近桥墩时,小舵角调正航向,校正船位,以船首向与桥梁垂直或略偏水势较高一侧进入两墩间。
8.进入两墩后,加车快速通过,以加强舵效。
9.过桥后,撤销信号,恢复正常航行。
九、进出汉江河口的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进出汉江河口前应分别用甚高频6频道(长江)和8频道(汉江)加强与汉江口一带的船舶通信联系。
2.密切注意信号标台的通航信息提示,也可用甚高频与武汉交管中心联系,了解汉江口水域的通航条件。
3.江汉口至琴断口13公里航道,常年实行分道航行,逆流船沿左岸在航道宽度三分之一的范围内行驶,顺流船沿右岸在航道宽度二分之一的范围内行驶。
两船对驶相遇时,应各自鸣放声号一短声(夜间应配合使用红闪光灯)互从左舷会船。
4.下水过集家嘴码头后应谨慎观察进口船舶动态,当发现来船时,下水船应适当控制船速,避免在粪便码头会船。
5.汉江进入长江下行的船舶沿北槽下行,将红浮和双槽浮臵于本船右舷,汉江进入长江上行的船舶,就在驶出汉江口后吊四号白浮上行。
应加强与汉江进口船舶的联系,注意避让,谨慎操作。
6.下行由长江进入汉江的船舶,应下行驶过双槽浮后,在王家巷一带掉头后沿北岸上行,将红浮与双槽浮臵于本船左舷,与汉江出口船会左舷。
7.从长江进汉江船舶,应拉大汉江河口下岸嘴离岸距离,开门后摆正船位,鸣放进干支流声号驶过交汇水域。
8.一般情况下,进、出船舶均以抢岸航行为宜,进入汉江船舶应抢岸更紧一些,切忌直出直进。
9.水流较强时,应量力而行,必要时,船队则应采取解队分批进出,并注意使用正确的航法,否则应停泊等待,切不可冒然航行。
10.下列弯曲航段禁止会船,追越或齐头并进;两船相遇时,逆流船应在规定的等待点下方尽量靠本船右舷一侧航道等候,让顺流船从左舷会让通过。
10.1集家嘴轮渡码头至鄂航13码头航段,等待点:
武汉市肥运码头趸船。
10.2鄂航18码头至桥口轮渡码头航段,等待点:
鄂航18码头。
10.3黄金堂至铁路桥航段,等待点:
黄金堂。
11.禁止船舶在桥梁水域内停泊,横越,掉头,追越或齐头并进。
12.注意挂高船位。
十、回流水域的航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顺流船应避开回流航行。
但由于航道条件限制,而不得不沿主流与回流的分界面进入回流区航行时,在回流区上部应注意回流出水推压,可向内舷用小舵角进入回流边缘或其外侧,切忌大舵角将船首深入回流区,以免因回流推压船首,主流推压船尾而产生的转船力矩使顺流船“打抢”。
驶出回流区时也应用小舵角。
篇三:
船舶轮机作业指导书
船舶轮机作业指导书
一、岗位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水上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船舶轮机员参加过航运交通部门培训,并取得船舶轮机《内河船舶适任证书》;3、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4、熟悉本岗位HSE作业指导书。
一、轮机操作规程1.开航前的检查与准备
1.1断开岸电,收回连接电缆。
1.2检查机器各部位有无遗留杂物堆放,清除不必要的物品。
1.3全面系统地检查各主要连接部位(机座、尾轴、中间轴、舵等)是否完好。
1.4检查燃油、机油、润滑油及冷却水的贮备是否足够。
1.5检查发动机、变速箱、舵机油箱及淡水箱中冷却水的液位,并向尾轴套筒压油,
直至回油为止,向水泵、舵机、中间轴等处加注适量润滑脂。
1.6检查水泵、液压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
1.7打开燃油、润滑油、海水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
物,并补足燃油。
1.8检查离合器是否脱开。
1.9检查电气线路接线是否正确牢靠,断开供电线路开关。
1.10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足够,合上起动开关。
2.起动柴油机
2.1柴油机起动时间不宜过长,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5秒,若第一次不能启动,第二次启动时间应相隔30秒以上。
2.2柴油机启动后,应观察:
2.2.1油、水的温度及压力有无异常和海水出口排水量是否正常。
2.2.2主、副机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或异常敲击或振动。
2.2.3检查配电柜上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仪表读数是否正常,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合闸送电。
2.2.4检查舵机油压、液压管线有无渗漏。
2.2.5检查排气颜色,正常情况下的排气颜色是无色或淡灰色,刚启动时可
能出现短暂白色或兰色,运转正常后应转为无色或淡灰色。
2.3起动后应中速空载运转5-10分钟,待水温达40℃以上方可运行。
3.轮机航行值班
3.1机器运转中由轮机长安排轮机人员轮流值班,并认真填写轮机日志。
3.2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台命令,做到迅速安全无误。
3.3值班人员应保持机舱清洁,及时向油柜内加燃油,向淡水箱加淡水。
3.4值班人员应加强巡回检查,其间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做到勤看、勤听、勤
摸,经常检查:
a)主辅机的压力、温度、转速显示;
b)电气系统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显示;c)舵机的压力变化及管路渗漏情况;
d)中间轴承的温度变化及尾轴套筒的润滑情况。
3.5船舶通过大桥、滩漕、进出港口等重要航段时,轮机长应检查机舱,并指挥
操作。
3.6交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叫班,接班人上岗前应对机舱进行认真检查。
3.7值班人员应做好机械运转应变准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慢车或停车时,一
般由当班轮机员决定,并取得值班驾驶员同意;当危及人身及机器安全时,可先停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和轮机长。
3.8值班人员进入机舱应配带耳塞等防护用品。
3.9禁止在机器运转中进行修理工作。
3.10禁止在值班时擅离机舱,或做其它无关工作。
3.11机舱内禁止烟火,并保证机舱内通风良好。
4.停车与停港
4.1为减少机器热应力,防止润滑不良,应空载低速运转2-5分钟,待温度降低后再停车。
4.2关闭燃油、海水等阀门。
4.3检查尾轴油封进水情况,抽净舱底污水。
4.4寒冷季节停车后,应采取防冻措施,必要时放净主、辅机内的冷却水。
4.5插岸电、转换各电气开关。
4.6避风抛锚时,一般不要拆卸主机,必要时应征得船长同意,方可进行,以防
移动泊位。
二、注意事项
1.拆装作业
1.1检修主机时,必须在主机操纵处悬挂“禁止动车”的警告牌,并防止流水带
动推进器。
检修中如需转车,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应特别注意检查各有关部位是否有人或影响转车的物品和构件,并应通知周围人员注意,以防伤人或损坏部件。
1.2检修副机和各种辅机时,应在各相应的操纵处或电源控制部位悬挂"禁止使用"
或"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3检修发电机、电动机时,应在配电板或分电箱的相应部位悬挂"禁止合闸"的
警告牌。
1.4在船舱内部工作时,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打开两个及两个以上通风
口给予足够通风。
作业期间应保持空气流通并悬挂"有人工作"的警告牌;派专人守望配合。
1.5检修空气瓶、压力柜及有压力的管道时应先泄放压力,禁止在有压力时作业。
1.6在舱柜内部工作时,应用可携式低压照明灯,但在油柜内应使用防爆式的,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并确保良好状态。
1.7盘车人员要听从指挥,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8试验柴油机喷油器时,禁止用手探摸喷油器的油嘴或油雾。
1.9除非绝对必要,严禁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
禁止单人作业。
作业中应防止工具、螺栓、螺帽等物掉入电器或控制箱内。
看守人员应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随时准备采取切断电源等安全措施。
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
1.10一切电气设备,除主管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自行拆修。
1.11禁止使用超过额定电流的保险丝。
1.12一切警告牌均由检修负责人挂卸,其他任何人不得乱动。
1.13因检修移走栏杆、盖板后,应在其周围用绳子拦住,以防人员不慎踏空造成
伤亡。
2.吊装作业
2.1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工具。
在吊运部件或较重的物件前,应认真检查起吊工
具、吊索、吊钩以及受吊处,确认牢固方可吊运。
禁止使用断股钢丝、霉烂绳索和残损的起吊工具。
吊起的部件,应在稳妥可靠的地方放下。
2.2起吊时,应先将吊索绷紧,然后摇晃绳索,注意观察是否牢固、均衡,起吊物
是否已经松动,再慢慢起吊。
2.3在吊运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在下方通过;不得在吊起的部件下方工作;如确
属必须,应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
3.高空作业
3.1按规定离基准面2m以上为高空作业。
作业前,必须开据高空作业票证,对于
作业用具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认良好。
3.2高空作业人员应穿防滑软底鞋、系保险带并挂在牢固的地方。
3.3上层作业所有的工具和所拆装的零部件应放在工具袋或桶内,或用软细绳索缚
住,以防落下伤人或砸坏部件。
3.4当上层有人作业时应尽量避免在其下方停留或作业。
如确属必须,应佩戴安全
帽。
4.清洗作业
4.1机器及管路如有泄漏应尽快清除,并注意防止漏油流散。
4.2机舱地板上的油污必须随时抹去。
在用水冲洗机舱底部时,要防止水冲到电
器设备上而引起损坏,并防止人员滑倒跌伤。
4.3使用易燃液体清洗部件时,一般应在尾部甲板等下风处进行,不宜在机舱进
行,同时要注意防止发生污染水面的事故。
三、异常情况判断及处臵要求1.主机发生故障时的处臵要求
当发动机发生故障不能执行驾驶台命令时,应立即通知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并报告船长,并将故障情况记载于轮机日志。
如需减速或停车,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但是在发生人身事故以及重要机件损坏等严重威胁主机安全的危急情况时,可先停车,并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
2.全船失电时的处臵要求2.1如果属于超负荷跳闸,跳闸后发电机仍在空负荷下运转,则应切断非重要负载,
如通风机、空调、厨房和部分照明设备等,然后再次合闸供电。
若一次合闸再跳电,应立即检查故障所在,不应再次合闸。
在全船失电情况下要注意确保舵机、助航设备、消防设备供电。
恢复供电后逐台起动有关电器以利于发现故障。
2.2如果属于发电机组故障,应先起动备用发电机组,恢复正常供电后,再分析
检查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
3.机舱发生火灾的处臵要求
3.1发现机舱火情,当班人员应迅速发出火警信号并及时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2轮机长迅速进入机舱,作出正确判断,进行现场指挥。
3.3轮机部全体人员立即到达应变部署岗位,服从统一指挥。
3.4在施救过程中,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船长减速,改变航向或停车,切断火
场电源。
如局部起火,应根据火情性质选用CO2、泡沫或干粉等灭火。
3.5火灾扑灭后,要查找隐火,严防死灰复燃,救护伤员,机舱通风,清理现场,
检查机电设备状况,排除舱底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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