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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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东平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平镇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村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及预案的编制。
1.5预案编制和审批
1.5.1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编制镇级预案,并组织辖区内各村编制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5.2镇级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村级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
1.5.3预案有效期为五年,每隔五年修订一次。
2 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东平镇地处福建省中南部,戴云山东南侧,是晋江东西溪发源地的一个内陆山区镇,地处东经117°41′55″--118°31′9″,北纬25°13′15″--25°33′45″之间,东接东关,西连桃城,北与湖洋交界,南和南安为邻。
全镇总面积40km2,地形呈长条状,东西偏北走向。
东平镇位于晋江东、溪上游。
境内主要溪流有1条,即晋江东溪上游。
2.1.2东平镇气候条件优越,由于处在两个过渡性气候带上,虽为内陆,但却明显属海洋性季风气候。
一年四季分明,湿润多雨,夏长不酷热,冬短无严寒,日照充足。
年平均气温17.7~20.4℃之间,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7℃,全镇平均初终霜期数在44~93天之间。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886小时,年积温在6600~7000℃。
多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24m/s,风向偏北。
全镇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600~2100mm之间,年降水变差系数为0.15,年降水分布不均,雪山南麓。
年内降雨变化及相对变率为:
雨季(3~6月)各地平均降雨量在750~1000mm之间,占全年总降雨量的47~49%,相对变率较小,在10~15%之间;台风季(7~9月)降雨受台风影响较大,多台风影响年雨量较多,反之则少,该季平均降雨量550~700mm,占全年降雨量的37%,相对变率较大,均达25%以上;干季(10~2月)因受大陆单一冷气团控制,多晴冷天气,雨日少,雨量不大,平均降雨量200~300mm,占全年降雨量16%以下,相对变率除西部山区外,均大于30%。
全镇多年平均年径流深971mm,径流变差系数CV在0.26~0.27,最大径流深1980.2mm,最小年径流深462.6mm。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950~1000mm,陆地蒸发量为650mm。
2.1.3东平镇位于永春县城东部,2007年纳入县城规划区,东、西、北分别与东关镇、桃城镇、湖洋镇相连,南与南安市诗山镇、码头镇毗邻。
全镇9个行政村,人口1.9万人,旅外华侨、港澳台胞6万多人,是著名侨乡。
现有22个党支部(其中非企业党支部4个),全镇党员636人。
辖区面积40.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507亩,山地50702亩,林地50316亩,森林覆盖率75.9%。
镇区内设有邮政分局、电信分局、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农村信用合作社、供销社、供电所、卫生院、中心小学和永八中等单位。
三郊线穿过冷水、鸿安村,济东线贯穿镇区霞林、太平、冷水村,永仙线通过东山村,鸿安桥、长汀桥、冷水桥横跨桃溪两岸,形成“三横三纵”公路网络,村村通水泥路,交通十分便利。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全镇有行政村9个行政村。
全镇总人口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万人,占总人口的73.7%。
2.2.2截至2009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14.6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3.78亿元,农业总产值0.874亿元。
全镇全年财政总收入0.0534亿元,全镇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226元。
2.2.3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根据东平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东平镇工农业总产值按9%的速度发展,到2010年达到15.02亿元,工业总产值按10%的速度发展,2010年达到15.158亿元。
2.3灾害损失及山洪灾害成因
2.3.1东平镇山洪灾害主要是由台风带来的大风和暴雨造成,台风一般出现在7月至9月,东平镇属全县暴雨中心之一。
2.3.2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山洪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1)地质地貌因素。
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地形往往山高、坡陡、谷深,切割深度大,侵蚀沟谷发育,其地质大部分是渗透强度不大的土壤,如泥质岩、板页岩发育而成的抗蚀性较弱的土壤,遇水易软化、易崩解,极有利于强降雨后地表径流迅速汇集,一遇到较强的地表径流冲击时,从而形成山洪灾害。
(2)气象水文因素。
山丘区不稳定的气候系统,往往造成持续或集中的高强度降雨。
据统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由于受灾地区前期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地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
从整体发生、发展的物理过程可知,发生山洪灾害主要还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3)人类活动因素。
山丘地区过度开发土地,或者陡坡开荒,或工程建设对山体造成破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天然植被,乱砍滥伐森林,失去水源涵养作用,均易发生山洪。
山洪灾害的主要特点是:
①季节性强,频率高。
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汛期更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
②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
山洪主要发生在山区,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的地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
③来势迅猛,成灾快。
山丘区因山高坡陡,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且汇流快、流速快、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
④破坏性强,危害严重。
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
大部分群众对山洪的危害性还认识不清,不够重视,汛期降雨期间没有警惕性,对房前屋后的山体也不定期检查,对汛期期间的天气也不关心等,各种情况不一。
(2)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
2009年《东平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就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救灾措施、搬迁避让、防灾管理等作了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了镇村组互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现已构建成一个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4.2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由于资金投入难于满足实际需要,影响了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以坡改梯为主。
3组织机构
3.1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
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成员由镇水利负责人、镇人武部负责人、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水情雨情测报组、专家调度组、应急抢险组、医疗卫生组、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督查组等开展相应工作。
指挥部指挥机构如下:
指挥长:
林进生(镇长)
副指挥长:
郑东生(分管水利副镇长)
刘奕全(镇武装部长)
林胜进(镇党委秘书)
成员:
林春梅(镇党政办负责人)
颜耀文(派出所所长)
刘志军(水利站工作人员)
梁伟生(水利站工作人员)
各驻村工作队长。
3.2村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
行政村成立以村书记为指导员,主任为组长,所有村干部为组员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
工作组下设巡查信息、转移、抢险、保障等分队。
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
每个村都要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防汛办备查。
4职责和分工
4.1行政首长职责
防御山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防御山洪的规章、政策和制度。
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辖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
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
(3)负责组建本辖区常设防御山洪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御山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御山洪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防御山洪和台风灾害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根据本地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防洪调度命令。
(6)洪水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7)各级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4.2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御山洪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防御山洪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部署年度防御山洪工作任务。
明确各部门的防洪职责,落实防洪任务。
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山洪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
(3)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等较大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防御山洪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
(4)根据流域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防御洪水方案。
(5)按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原则,组织落实每项工程的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
(6)建立健全防御山洪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7)建设和完善防御山洪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御山洪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
4.3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御山洪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同级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台风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
(4)组织制订防御山洪方案,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洪抢险队伍,组织防洪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洪物资的储备。
(6)组织防御山洪准备工作检查,督促、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7)组织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和清障工作。
(8)完成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4镇防御山洪灾害应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4.4.1水情雨情测报组
镇办公室、镇防汛指挥部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气象、水文的预测预报。
4.4、2应急抢险组
镇防汛指挥部牵头,镇人武部、派出所、镇水利站、
镇广播站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用;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用;负责山洪灾害人员、物资的转移、撤离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镇政府、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4.3查灾核灾组
镇民政办、镇水利站牵头,镇国土所、镇广播站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
灾害结束后,邀请专家共同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经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统一后上报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4.4.4基本生活保障组
镇民政办牵头,镇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
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4.4.5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镇水利、农业、国土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和城乡供水等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工作;指导
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和工农业生产。
4.4.7应急资金保障组
镇财政、民政、水利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4.4.8医疗卫生组
镇卫生院牵头,镇农业、镇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
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4.9督导组
镇纪委牵头,镇财政、镇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抗洪抢险、严格执行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等情况;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抗洪抢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4.5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山洪灾害防灾预案。
主要职责:
4.5.1镇人武部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
做好驻永部
队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的协调工作;办理镇防汛指挥部请求派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协调、落实重大防汛措施,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4.5.2镇水利站
承担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御山洪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4.5.3镇民政办
组织、协调全镇洪水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洪水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5.4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4.5.5镇规划建设站
负责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救灾工作;指导沿河和集镇农民建房中的防洪工作;提供城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4.5.6镇农业中心
负责农业防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提供农业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4.5.7镇财政所
负责防洪资金管理,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洪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4.5.8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防御山洪灾害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洪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洪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4.5.9镇供电公司
负责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变电所、电站的防洪工作;在汛期配合督促水库电站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镇防汛指挥部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4.5.10镇电信局
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洪指挥联络畅通;提供通信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
4.5.11镇广电站
根据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镇气象局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做好防洪工作的宣传报道。
。
4.5.12镇卫生院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4.5.13镇纪委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及时到岗,组织抗洪抢险所履行的职责、工作效能及执行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等情况,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行政责任。
4.6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镇防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1)制定和完善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预案培训演练,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准备、预警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
(3)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围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社会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4.7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正副指挥职责
4.7.1指挥职责:
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有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4.7.2副指挥职责:
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4.8镇防御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4.8.1监测组:
负责组织检查本镇区域内山洪重点防范区的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和危险区、洪泛区水位的位移、监视、监测工作。
在每个村确定专人定时、定点观测监视,及时提供有关情况、数据与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4.8.2信息组:
负责对镇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掌握本镇各村组巡查信息员反馈的山体开裂、滑坡、溃坝、决堤等灾害迹象,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8.3调度组:
按照山洪防御预案和人、财、物总体情况,负责做好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工作,确保抗灾工作迅速、有效和有条不紊地进行。
4.8.4转移组:
按照镇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安全转移路线,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
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4.8.5应急抢险组:
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参与的49人的抢险队。
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带齐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4.8.6保障组:
按照镇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保障队员带齐电筒、雨衣与工具。
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鉴于上述各应急组人员每年可能有变动,规定每年4月上旬前将新的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好,并登记造册。
4月中旬镇政府组织进行一次实地集训演练。
此后,各应急组队员在紧急抢险时一切听从指挥部调遣,奋勇投入抢险地点进行抢险工作。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预警标准及降雨量划分表
警报等级
1小时以内
3小时以内
24小时以内
警报标志
三级警报
≥20mm
≥50mm
≥100mm
橙色
二级警报
≥30mm
≥80mm
≥150mm
黄色
一级警报
≥50mm
≥100mm
≥200mm
红色
5.1.2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监测系统的设立:
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测站,拟定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5.3通信
5.3.1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
常用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电话、传真、Internet网络、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锣鼓号等。
5.3.2建设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
5.3.3建立镇级管理部门山洪灾害各类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平台。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预警内容:
降雨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山洪水雨情监测和预报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
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4.4预警程序:
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
(1)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镇→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围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5预警的发布: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5.4.6预警方式: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图2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7预警信息处理办法
镇防汛指挥部:
(1)镇防汛指挥部在收到降雨信息后,按照预警标准的规定及预警发布办法及时处理。
(2)在出现一级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镇领导应及时掌握乡村降雨及水情情况,有必要时应深入到各责任区。
(3)在出现与乡村通信中断后,镇防汛办必须立即通知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镇主要领导,并要求有关技术人员深入各有关村。
镇防汛指挥部:
(1)在收到镇防汛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
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镇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二级预警:
将信息通知至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镇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
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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