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合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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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合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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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合同管理
园林工程合同管理
篇一: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间标的的特殊性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园林工程的各类产品。
园林工程产品是不动产,建造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这就决定了每个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于工厂批量生产的产品,具有单件性的特点。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由于园林工程产品施工周期均较长,施工工期一般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至少也要几个月。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双方承担的风险高。
当主观或客观情况变化时,都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因此施工合同的变更较为频繁,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与大多数合同相比较,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长、标的额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则包括了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运输关系、购销关系等,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这就要求施工合同的条款应当尽量详尽。
4、合同管理的严格性
合同管理的严格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合同签订管理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管理的严格性;对合同主体管理的严格性。
上述施工合同的特点,使得施工合同无论在合同文本结构,还是合同内容上,都要反映与其特点相适应,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以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
二、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园林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是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双方都应以施工合同作为行为的依据。
2、有利于对园林工程施工的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园林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
有关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是以园林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的。
3、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挤新体制的建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逐渐成为建筑市场的合格主体,建设项目实行真正的建设单位负责制,施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在建筑商品交换过程中,双方都要利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和经济效益。
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律形式,贯穿于建筑交易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建筑市场的最基本条件。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的需要
在监理制度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企业(承包商)、监理单位三者的关系是通过园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来确立的。
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
园林监理工程师在园林工程监理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按合同办事,坚持按规范办事,坚持按程序办事。
园林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秉公办事,监督建设
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因此,承、发包双方签订一个内容合法,条款公平、完备,适应建设监理要求的施工合同是园林监理工程师实施公正监理的根本前提条件,也是推行建设监理制的内在要求。
三、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园林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中必定有很多条款。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施工合同通常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与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此外,关于索赔、专利技术使用、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保险、工程停建或缓建、合同生效与终止等也是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
篇二:
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号
工程名称:
信阳市香江帝景一期景观园林工程
甲方:
信阳市园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信阳市南湖路172部队西侧
签约地点:
信阳市
签订日期:
签证编号: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1-2工程地址:
1-3工程景观绿化面积约24000平米。
1-4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内
容,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
格和质量进行施工,具体包括道路、停车场、景观墙、园林景观工程、
绿化种植及水电工程,预算书见合同清单附件共页)。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施工;
第二条工程施工工期
2-1本项目的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指从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
2-2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包括小区主入口、楼
周边全部景观工程,第一阶段开工日期为XX年12月10日,完工日期为XX年1月10日。
第二阶段包括6#、7#、9#、10#、11#、12#、13#、15#楼周边全部景观工程,第二阶段开、竣工日期依据现场土建进度情况另定。
2-3在履约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所影响工期或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等
因素所延误工期,双方签证认可后予以调整,以此顺延工期并确定新的
完工日期。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3-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此价格已含盖图纸内全部内容。
3-2若有合同外增加的工程,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或现场签证单;在甲方
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证单之前,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本合同约
定外的施工要求。
若在签订补充协议前首先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现场签证,依据预算单价据实结算。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价款的支付分为4个阶段,乙方每次收款需同时提供正式发票。
第五条工程完工结算
5-1以甲方审定之施工图、预算报价书、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
和补充报价书等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之工程量进行结算。
5-2合同外增加工程的结算
5-2-1对增加的工程项目,如属工程预算书已有报价的,则依预算书的综合
单价执行;如类似于工程预算书中的项目的,则可参照预算书的单价执行;如不属于预算书已有项目的,则由甲乙双方于施工前协商确定结算单价。
5-2-2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其它结算事宜按双方另签的补充协议执行,未签补
充协议的,则按本合同执行。
5-3变更工程的结算
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产生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甲方须及时签证
确认,对未确认结算单价的项目,乙方有权缓期施工直至甲方签证确认后再施工。
而乙方也应在施工后及时对所签证项目作出造价变更报告交甲方确认,若甲方在乙方递交的报告后7天之内未有书面确认,则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通过。
此确认后的变更造价即作为工程结算价的组成部分。
5-4在乙方向甲方交齐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30天内,甲方应完成结算
书的审核并书面回复乙方。
甲方逾期未回复的,视作乙方所交结算书已被甲方确认通过。
第六条工程交工验收
6-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1天,由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
等),持表通知甲方到场检查。
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乙方不能进行下步工序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工程预算书、图纸会审记录、
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由设计、施工及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6-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于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验收,甲方须于收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单项工程5天内)完成验收工作,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的,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6-4验收工程的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乙方提交的《竣工
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作为竣工资料。
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最后双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6-5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整理竣工验收资料报甲方。
工程
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大的,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并由设计单位盖章签认,合并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一式叁份给甲方。
6-7对于苗木的要求:
全冠、杜绝砍头树,选苗时甲方需去基地验苗;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工程保修保养
7-1乙方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
否则乙方承担
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7-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说明书、工程预算表内之材料品种、
规格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并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5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3乙方于施工前报送一套主材样板给甲方,经甲方审定通过后即刻封板,
并以此样板作为材料质量验收的依据。
对于天然石材,允许有行业认可的天然色差。
乙方必须按经甲方审定的样板质量采用工程材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任意更换材料。
乙方材料到场后需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应无条件清退出施工现场,费用自理。
7-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
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计中出现的互相矛盾、表达不明等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设计单位认可。
7-5园建和水电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年,绿化工程的保养期为12个月。
保修
保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至双方约定的保修保养期满时结束。
保养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责任及工作
8-1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工
程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签证,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及质量验收等其它事宜。
8-2参照预算书中提供给乙方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乙方自行购买相应材料并
使用,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8-3按乙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场地及施工
通道,施工通道必需满足乙方机动车辆能够直接到达施工现场,否则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8-4甲方现场提供水电接口位置,并保证满足乙方施工负荷要求,小于200
米内的管线接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并应提供基线控制点、水准点,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4份,机电设备安装图(若有)4份。
8-5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及设计错
误造成的返工,双方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尽量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且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费用,因此耽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8-6在接到乙方申请书、报告书或通知书(如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签证单、
工程联络函、隐蔽工程通知书、验收申请书、结算书等)后,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证确认、竣工验收及批复结算书等工作。
8-7对乙方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求所提交的阶段完工报告,甲方应及时予
以确认并按照已完成的工程进度依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
8-8在施工期间,甲方应选择合理位置供乙方搭建临时设施,但乙方施工人
员的食宿应由乙方自理。
在合同约定的保养期内由甲方提供住宿场所给乙方保养人员居住。
第九条乙方责任及工作
9-1指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经理,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等问题,以及与甲方代表的工作协调,保证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大盘景观施工管理经验。
9-2进场施工前7天内,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总进度计划
等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9-3乙方按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所列品种、规格和质量施工,
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和检查。
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服从甲方调度,并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配合兄弟单位的施工。
9-4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防火、防盗,同时
篇三:
园林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
园林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
时间:
XX-08-1714:
27来源:
福建绿化
一、工程合同管理
1.概述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
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制定法规。
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规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定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进行原则上的规定,如:
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日本的《建筑业法》等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又如由德国建筑工程承发包委员会(dva)编制,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din)审定作为工业标准颁发,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条例”(简称vob),是进行工程承发包以及合同管理的依据,虽然它不是建筑法,不居于正式法律,只是一种条例,但是,它规定一切国家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此条例。
3.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
国际上较着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
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
这些标准合同条件能比较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和权利义务,一般较科学、严谨,易于为合同双方所接受;长期使用为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所熟悉,便于理解和沟通,大大地减少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冲突,节省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精力和费用。
4.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
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
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二、索赔及争议解决方式
1.概述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
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2.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统称为“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
(altematdisputesresolution-adr)”,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凡种:
。
小型审理。
中间审理。
合同争议评审团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
下面以drb为例介绍中间调解方式:
1.争议评审团drb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aaa)制定了一种可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adr)。
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各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的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
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
。
费用由合同双方共同负担,争议评审团为双方服务,易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
成员不得与合同任何一方有妨碍其行为公正的联系。
。
争议评审团要在工程一开工就介人工程,并定期访问现场,能够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
。
争议评审团成员都是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威,以保证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
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
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已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古专用条款中说明。
世界银行己作出规定:
凡其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节,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的建议条款,作为对fidic条款的修改。
(福建绿化:
)
篇四:
绿化工程合同范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
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的质量保修。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共个工作日。
议定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栽植结束。
(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并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
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原则,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足额赔偿,并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2、工程价款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3、付款方式:
合计70%,终验后,一年养护期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
第八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委托为施工监理;委托为现场施工代表;承包人指派(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
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供水管道和邻近建筑物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乔木要求全冠进场,按要求现场修剪,确保树型优美,
胸径12㎝以上(含12㎝)的乔木必须四角支撑,支撑点高度一致,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设计单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
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
2、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竣工报告确认后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
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发包人根据考核结果从工程款中兑现承包人。
4、工程整改:
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365日。
5、终验:
工程养护期满并达到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后,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终验申请后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增减变更,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证认可,最终由审计局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承包人在终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向区审计局审
报、审核、审计,审计报告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即质量保修期)为365日,从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
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其投标时缴纳的差额风险保证金转入发包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初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承包人(不计息)。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人催要,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因承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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