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池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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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池招标文件
###########环保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
###########
日期:
二〇〇九年七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环保项目招标公告
2
建设地点
###########
3
建设规模
沼气池、垃圾池施工8立方沼气池276个,封闭式垃圾池40个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结算方式
中标价+设计变更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及沼气系统。
8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11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肆千元整(人民币)
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的形式递交给###########。
13
招标文件的领取
地址:
开始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1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5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日期
时间:
地点:
18
开标会
时间:
地点:
1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民委员会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
###########环保项目
1.2.工程地点:
###########
1.3建筑规模及结构形式:
1.4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1)现场自然条件已具备。
(2)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中标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的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及沼气系统。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9项的所述方式获得。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售出不退)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按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录;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情况;
(7)投标人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8)近三年来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应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有关配套文件,实行报价。
土建主材、安装材料及不足部分按开封市最新材料价格计算;缺项部分按市场价格计。
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厂场费和土地使用费。
组织措施费用中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不计取。
13.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13.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3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合同价。
除业主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不再调整。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使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4.1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16.4.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交一套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8、投标答疑会
18.1投标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
18.2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8.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答疑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8.4招标人在投标答疑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8.5未出席投标答疑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或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括正、副本)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20.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工程名称;
b.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2、投标截止日期
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2.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2.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25、开标
25.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2投标人应按时签到参加开标会议。
25.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25.4开标会议议程如下:
25.4.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5.4.2宣布开标会纪律。
25.4.3介绍招标人、监督人员、投标人及工作人员。
25.4.4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
25.4.5由工作人员进行唱标。
25.4.6开标会议结束。
25.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密封的;
26.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6.1.4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
26.1.5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
26.1.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招标人的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四名。
27.2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27.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有以下情况的视为无效标(即废标)。
30.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0.1.2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30.1.2.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0.1.2.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0.1.2.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30.1.2.4投标文件中无报价、无工期、无质量等级或投标工期超过工期要求或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及未按13.3款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30.1.2.5投标报价与报价工程量清单总价不一致的。
30.1.2.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填报的相应内容为准。
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标办法进行记分评标:
32.3.1投标报价:
60分
32.3.1.1本次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标小组最终评判结果采用综合评价法,基本分为100分。
本次招标报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6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标准以有效投标文件最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有效投标文件超过5家(不含5家),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数确定为评标标准。
32.3.1.2投标报价60分(基本分50分,满分60分)
以评标标准为基准,参加投标施工单位的投标价与评标标准相等者得基本分;投标价高于评标标准的,按每高于评标标准1%扣2分,扣完为止。
投标价低于评标标准的,按每低于评标标准1%加2分的比例加分,最高加10分;投标价低于评标标准5%(不含5%)以上每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32.3.2投标质量:
2分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要求的得2分。
32.3.3投标工期:
2分
投标工期符合要求工期的得2分。
32.3.4企业资质与信誉(0-8分)
32.3.4.1投标单位为环保资质者加2分。
32.3.4.2投标单位有类似业绩者每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
32.3.4.3沼气生产工资格为中级(包括中级)及以上者加2分。
32.3.5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设”):
28分
32.3.5.1投标文件中“施设”应包含下列8项主要内容:
(1)主要施工方法
(2)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工期网络图或进度计划表
(8)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以上8项齐全,共计16分,每缺一项扣2分。
32.3.5.2针对下列内容,由评委在12分的范围内酌情打分。
(1)有关“施设”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是否科学先进、计划是否合理可行、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
1—3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是否具体、重点是否突出并切实可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科学。
1—2分
(3)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切实可行。
1—2分
(4)工期进度安排和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切实可行。
1—2分
(5)标书制作水平:
投标文件内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是否齐全、清晰及其本身编制的质量。
1—2分
(6)服务承诺:
指投标人改善经营服务态度,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保修等方面的承诺。
0—1分
此项计分以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32.4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总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候选人。
32.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32.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
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一名中标人。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汝州市政府采购办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至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36.2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款第37.1条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其它
37、其它
38.1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时,须交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38.2未尽事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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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沼气池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