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龙洞湾磷矿入河排污口论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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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湾磷矿50万吨/年采矿工程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送审稿)
宜昌友好生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
项目名称:
龙洞湾磷矿50万吨/年采矿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宜昌友好生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赵春华
审 核:
徐 刚
校 核:
李腾飞张宇峰
编 制:
刘华丽 赵 娜 张姝玄 邓先娇 韦 能
周栋 张 辉 张 侃 段志豪
目 录
1总则
1.1论证目的
1.2论证依据
1.2.1法律法规
1.2.2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2.3技术导则与标准
1.2.4相关报告与文件
1.3论证范围
1.4论证工作程序
1.5论证的主要内容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
2.1.1建设项目的背景
2.1.2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2.1.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2.1.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2.2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3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水质现状
3.1水功能区保护水质管理目标与要求
3.2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放总量
3.3水功能区水质现状
4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4.1废污水来源及构成
4.1.1废污水来源
4.1.2废污水构成与处理工艺
4.1.3废水处理设施
4.2废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总量
4.3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
5.1污水排放影响范围计算
5.1.1数学模型
5.1.2计算条件拟定
5.1.3计算结果分析
5.2废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纳污总量的影响
5.3对水生态的影响分析
5.4对地下水影响的分析
5.5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5.6合规性论证
6水环境保护措施
6.1水资源保护措施
6.2事故排污时应急措施
6.3应急预案
7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8论证结论与建议
8.1论证结论
8.2建议
附件:
1、委托书
2、《湖北省宜昌磷矿龙洞湾矿段地质详查报告》,鄂土资储备字[2009]79号;
3、探矿许可证;
4、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5、水保方案批复
6、宜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宜府发【2014】43号,2014年12月9日;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图:
1、宜昌龙洞湾有限公司工业厂区平面图
2、龙洞湾磷矿排水系统图
3、黄柏河流域水功能区划及排污口位置图
4、工程论证范围图
1总则
1.1论证目的
为严格执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排水要求,根据龙洞湾磷矿采矿工程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实际情况,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的原则,对本工程废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影响,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产生的影响,根据纳污能力、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保护等要求,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
1.2论证依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法规。
(2)论证工作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及水利部颁布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进行,并结合《宜昌市水功能区划》及《湖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充分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针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方案,依据预测计算结果,科学客观地分析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08.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0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2014.4.24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06.0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03.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2011.1.8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1.2.2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2005.01.01;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02.03.24;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发布;
(4)《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2003.05.30;
(5)《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2010.12.22修正;
(6)《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5]79号),2005.03.08;
(7)《宜昌市水功能区划》(宜府办函[2013]50号),2013.12.24。
(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宜府发[2014]43号;
(9)《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水功能区划的批复》,宜府办函[2013]50号;
(10)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发[2011]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1.2.3技术导则与标准
(1)《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
(2)《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25173-2010);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
(5)《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
1.2.4相关报告与文件
(1)《宜昌龙洞湾矿业有限公司龙洞湾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华北规划设计院,2011年7月;
(2)《宜昌龙洞湾矿业有限公司龙洞湾磷矿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宜昌龙洞湾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
(3)《湖北省宜昌磷矿龙洞湾矿段地质详查报告》及其附图,湖北省宜昌地质勘探大队,2009年9月;
(4)《宜昌龙洞湾矿业有限公司龙洞湾磷矿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监测报告》,宜昌市夷陵区环保局监测站,2011年8月;
(5)《宜昌市水功能区划》,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6)《磷矿开采对黄柏河东支的水环境研究报告》,武汉大学,2014年11月。
1.3论证范围
龙洞湾磷矿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北北西350°方向、直距70km的宜昌磷矿东北缘,行政区划隶属于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栗林河村。
矿山北接走马岭矿段,东与小阳坪矿段相接,南与浴华坪矿段相邻,南西与华兴磷矿比邻,西与栗西矿区相邻。
其地理座标为东经111°14′12″~111°15′45″,北纬31°20′15″~31°21′05″。
矿区范围直角坐标拐点见表1-1
表1-1矿区矿权范围坐标表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3469104.82
37522878.66
10
3469113.09
37524191.45
2
3469473.28
37522696.96
11
3468846.89
37523707.21
3
3469466.53
37522825.74
12
3468703.78
37523752.13
4
3469453.07
37522907.47
13
3468590.96
37523553.26
5
3469830.75
37523017.40
14
3468516.63
37523376.95
6
3469797.35
37523558.62
15
3468609.72
37523236.97
7
3469634.21
37524067.81
16
3468847.09
37523081.18
8
3469331.11
37524562.99
17
3468897.40
37523021.06
9
3468715.88
37524643.20
18
3468965.06
37522695.03
注:
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统。
综合考虑工程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对上下游可能产生的影响,选定排污口所在的栗林河作为论证范围,见附图4。
1.4论证工作程序
(1)现场查勘与资料收集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方案,及时组织当地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调查和收集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资料,排污口设置河段的水文、水质和水生态资料等,并且收集可能影响的其他取排水用户资料等。
(2)资料整理
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明确工程投产运行后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特性等基本情况;分析所属河段水资源保护管理要求,水环境现状和水生态现状等情况,以及其他取排水用户分布情况等。
(3)建立数学模型,进行预测模拟
根据项目所处河段河道与水文特性,按照《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选定合适的数学模型,拟定模型预测计算工况,进行预测计算,统计分析不同工况情况下,污水排放产生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4)影响分析
根据计算结果,得出的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产生的影响范围,以及所处河段水生态现状,论证分析入河排污口对黄柏河东支保护区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的影响程度。
论证分析排污口对上下游水功能区内主要集中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以及第三方取用水安全的影响。
(5)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影响论证结果,综合考虑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保护的要求、第三者权益等因素,分析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浓度和总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最终分析污水排放口设置的合理性。
1.5论证的主要内容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以及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影响特点,论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
(2)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的影响范围;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5)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图1-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程序框图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
2.1.1建设项目的背景
磷矿广泛用于农业、医药、食品、轻工、化工、国防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磷矿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紧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已成为一种战略性资源,我国将其列入2010年后不可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战略矿产之一。
可见,磷矿开采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宜昌磷矿区是国内磷矿基地之一,列中国八大磷矿区第三位。
主要分布在夷陵、兴山、远安三县区交界处,由16个矿床(段)组成。
探明磷矿资源储量约为20亿吨。
根据《宜昌市磷资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2-2016年期间完成中期接替矿区栗西矿区、灰石垭矿区、江家墩矿区、挑水河矿区、黑良山矿区、兴山-神农架矿区勘探工作,作为其他矿区的接替和补充,以保证宜昌市磷化工业持续的发展。
本次工程探矿位置位于龙洞湾磷矿,符合《宜昌市磷资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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