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OTS认可流程规范及文件模板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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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OTS认可流程规范及文件模板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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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OTS认可流程规范及文件模板汇总
新产品OTS认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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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审部门/人
质保部、造型部、工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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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提出部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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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备注
V00
各专业
1、目的
确保整车零部件满足产品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新开发的所有零部件。
3、术语与介绍
3.1OTS件——OFFTOOLSAMPLE(以下简称OTS)用批量生产的工装模具制造出来的样件,满足台架试验标准要求。
3.2标准样件——供应商必须至少保存一件标准样件,与生产件批准记录保存的时间相同,或情况一:
直到本公司批准而生产出一个用于相同零件号的新标准样件为止;或情况二:
在设计记录、控制计划或检验准则要求有标准样件的地方,作为一个基准或标准使用。
必须对标准样件进行标识,并在样件上标出本公司批准的日期。
对于多腔冲模、铸模、工具或模型,除非研究院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必须各保留一件标准样件。
3.3材料封样——特殊情况为可能出现的试验仲裁而留存的材料样条或材料粒料等,塑料粒料一般封样5kg,有效期6个月;金属样条样块为6块,有效期6个月;油品为4L,有效期两年,其它材料或其他要求另行协商。
必须对材料封样进行必要的防护、明确标识,标明材料名称、材料牌号、送样供应商,封样时间,失效时间等。
3.4外观封样——样件外观达到研究院要求后,供应商提供与做认可的样件同一批次的样件2套,供外观封样使用。
封样件经供应商和造型双方签字后成为外观标准样件,其中一套返还供应商,一套由造型部保存,保存期限视使用情况而定。
3.5全尺寸检查——是对设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
4、职责
序号
部门
职责
4.1
供应商
负责提供材料样块和材料试验报告。
负责提供OTS样件、尺寸检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等。
4.2
专业部门
负责材料DVP编制及实施;
负责零部件的材料认可;
负责OTS件外观检验和尺寸检验,并出具认可报告;
负责零部件DVP的编制、性能试验地点的确认;
负责性能试验跟踪、试验报告并编制相关系统性能认可报告;
负责零部件禁用物质认可;
负责零部件的OTS认可;
负责判断设计变更是否做OTS;
负责油漆、化学品的认可。
4.3
技术部
负责DVP的编制及实施;
负责试验的问题管理和试验报告的编制;
负责法规件(强检件、3C件和环保件)外观标识的确认;
4.4
项目管理部
负责OTS认可资料的编号;
负责OTS认可资料的存档、下发。
4.6
造型部
负责纹理、色彩的定义及色板的下发;
负责外观件的认可。
5、工作流程
序号部门
供应商
专业部门
技术部
造型部
1
2
3
4
5
6
5.1认可的情形
在下述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一批批量供货件发运前应进行OTS样件认可:
①一种新的零件或产品(如:
第二供应商开发的产品,以前从未提供研究院的特殊零件、材料或颜色);
②对以前不合格,且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功能、可靠性、明显外观,进行改进后重新提交的零件;
③由于产品设计、设计规范或材料的改变而发生的产品变化;
④生产场地变更及停产6个月以上的零部件。
注:
①对于第三种情况,若研究院确认不需进行工装样件认可,可在设计变更中注明,经项目总监批准后可不进行工装样件认可。
⑤对于我公司原来的二级、三级或分包供应商,直接转为一级供应商给我公司供货,必须重新对零件进行OTS认可。
5.2认可过程的决定
5.2.1需工装样件认可的零件首先是与安全、环保相关的以及影响到配合、工艺性、关键的外观检查项、产品性能、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的单件和部件(含沿用件);需做工装样件认可的单件和部件包括以上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5.2.2若研究院确认除上述零件外其它零件无须进行工装样件认可的,针对不同车型,由产品工程师制定本车型不需要进行搭载路试的零件清单,经项目总监批准后直接进入小批量试装或直接进入批量。
5.3提交要求
研究院在与供应商确定提交的内容时,可参考表1。
表1
序号
交付物清单
提交单位
接收单位
备注
1
工装样件提交保证书
供应商
研究院
2
尺寸检测报告
3
材料检测报告并附原始试验报告
4
性能检测报告并附原始试验报告
5
外观批准报告
供应商
研究院
6
法规件标识检验报告
7
禁用物质批准报告
8
工装样件
9
子零部件供应商清单
5.4工装样件认可条件
5.4.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开发节点提供用于认可的工装样件,提供规定的样条、样块、检查辅具、文件规范、试验和检验记录、材料自检报告等,样件应确保按规定进行标识,否则接收部门应予拒收。
5.4.2认可时,产品图纸必须为“TG2”阶段,相关标准或规范必须制订完毕,DVP必须得到确认,相关产品检具、夹具必须已经验收合格,其组成系统满足整车目标设计要求(如果适合)。
其样件状态确定为全工装、全序的样件,才能作为性能台架试验、搭载路试和尺寸认可的样件。
5.4.3强检件需提供强检报告复印件,3C件需提供3C证书复印件;随OTS认可报告一起提供。
5.4.4工装样件认可的结果可能是“正式认可”、“临时认可”、和“拒绝”,其定义和约束条件同最终批准的“正式批准”、“临时批准”、和“拒绝”。
正式认可:
是指该零部件满足研究院所有的规范和要求。
临时认可:
仅当供应商在下述情况下,可以进行临时认可:
——已明确了影响批准的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况:
功能性试验项目全部完成并且合格的情况下才允许临时认可;同时如果耐久性试验未完成,需明确耐久性试验完成的百分比,经过评估后不存在风险的,才进行临时认可。
临时认可需要研究院部门总监、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报项目总监批准。
②临时认可期限一般不大于3个月,临时认可只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该期限,临时认可自动失效;获临时认可的零件,若未能在期限截止日期内完成正式认可,也没有获得同意延长临时认可,则不允许再装车。
在临时认可期间不能发生售后抱怨,否则重新评估临时认可的有效性。
5.4.5由公司采购质量和供应商分别保留标准样件以及材料封样,保留的要求见本文件“术语与介绍”部分。
5.4.6研究院对供应商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确认:
●试验室是否有资格,包括是否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或经专业部门认同;
●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次数是否足够;
●试验标准、方法是否满足研究院产品的技术要求。
5.4.7零部件在做认可前,必须确保:
项目签字有效的整车DVP已经有效的验证,或已经得到项目总监的批准让步接收。
②至少完成一轮项目总监确认有效的主观评价,并且共同确认的评审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的解决。
5.4.8如零部件中的子零部件是由二级、三级或分包供应商提供,该零部件认可时需供应商提供子零部件供应商清单(见附件五)。
5.4.9新开发车型对于沿用件的认可只需要重新搭载路试,出具合格的路试报告,其他认可报告可依据等效认可条件等效原开发车型。
5.4.10关于沿用件认可,除OTS文件汇总表和需要重新搭载路试,出具合格的路试报告外,工装样件认可报告也必须重新认可,且如果沿用件出现5.1中提及的认可情形中的任意一点时,不可做等效认可。
对于等效认可,必须出具《零部件等同认可风险评估报告》(见附件六),该报告由专业部门总监批准即可。
6.工装样件认可流程说明
工装样件认可原则上按--材料认可-尺寸认可-台架性能认可-外观认可-系统性能认可的顺序进行;化工类NVH材料(如隔震胶块、前挡板双层钢板隔音垫、内腔隔音胶块、阻尼胶片、增强胶片、吸音泡棉、缓冲块、发泡剂等)一般在NVH达到目标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材料、性能和尺寸认可,由专业工程师进行认可,经NVH工程师签字确认;化学品如油漆、胶粘剂等只进行材料认可,油品按照材料认可-性能认可的顺序进行。
6.1材料认可流程
6.1.1研究院在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时,需专业部门相关材料和性能部门和供应商共同确定材料清单及材料标准,若该材料暂无标准则根据产品开发计划确定材料试验大纲。
6.1.2对于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原材料供应商和同一生产场地材料的不同产品,如果材料技术要求不高于前期已经认可的材料技术要求时,可以做材料等效认可;
6.1.3对于不必做材料认可的零部件,研究院与供应商讨论后在材料清单中标明并出具说明报告(见附件三)。
6.2尺寸(功能)认可流程
6.2.1工装样件认可的尺寸(功能)认可按图纸上面标注的需要检查的尺寸(功能)进行全尺寸检查。
供应商提供工装样件之前,必须与相关的产品工程师、采购质量工程师共同确认尺寸(功能)认可用的尺寸(功能)检验用零件简图(需标注认可尺寸的序号标识)和检具方案。
6.2.2采购质量根据工装样件认可计划要求,与产品工程师在供应商生产现场抽取5套样件,在抽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装样件的尺寸(功能)检测,外委的产品检测最多不能超过半个月(根据商务协议来定),并出具尺寸(功能)认可报告。
6.2.3若尺寸(功能)检测不合格,采购质量工程师将尺寸(功能)检测结果传递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再次抽样检测。
6.2.4尺寸认可结果分为3种形式:
“认可”,“临时认可”,“拒绝”。
6.3性能认可流程
6.3.1研究院在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时,需共同确定DVP,试验标准则根据DVP定义的标准执行。
6.3.2道路试验是对产品性能包括可靠性、耐久性等进行考核。
在试验前根据车辆试验要求进行评审、并记录。
在完成零部件规定的试验里程后,如果试验结果合格,在10个工作日内,试验相关部门出道路试验报告;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由专业部门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
6.3.3整车系统性能认可:
涉及整车DVP进行相关的系统或整车试验,试验结果达到整车性能目标设定要求的,由试验相关部门出具试验报告,系统责任工程师负责(《系统清单》见附件三)出系统性能认可报告。
系统性能认可需在小批量试装结束前完成。
6.3.4性能等效认可
在产品进行了一些小的改进或更改在不影响产品性能和功能时,可进行等效认可,但等效认可需各专业部门提出,并经专业部门总监批准。
6.4外观件认可流程
6.4.1造型部门工程师负责外观件的颜色、纹理及表面质量的认可。
6.4.2造型部门工程师根据项目计划提供纹理颜色样板封样并发放专业部门。
6.4.3用于外观件认可的样件通常为2件,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6.4.4供应商提供外观件认可样件必须贴上外观工装样件标识,同时提交填写相关信息后的《外观批准报告》,再提交专业部门工程师确认。
6.4.5专业部门工程师在接到外观工装样件1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造型部,造型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如果外观合格,造型部批准《外观批准报告》,如果外观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6.5油漆件的认可
6.5.1外饰和内饰油漆件OTS认可由各专业主控
6.5.2外饰和内饰油漆件的色板由造型部联系供应商发放
6.5.3工程技术部负责工艺标准色板复制与色板管理,下发工艺标准色板
6.5.4制造品控部负责整车外观色差匹配等相关工作
6.6法规件的认可
6.6.1专业部门工程师负责法规件(法规件清单见附件四)的认可;
6.6.2专业部门工程师根据项目计划联系供应商提供法规件;供应商提供《法规件标识检验报告》和贴上状态标识的工装样件;
6.6.3专业部门工程师在接到法规件工装样件1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整车技术部,整车技术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如果合格,批准《法规件标识检验报告》,如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6.7禁用物质认可
6.7.1设计部门通知供应商提交禁用物质认可资料,禁用物质认可形式包括:
第三方检测认可、等效认可和免检认可。
6.7.2第三方检测认可是指以供应商将样件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进行的禁用物质认可。
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必须在三年内。
制动衬片、摩擦片和垫片类(金属、塑料、橡胶垫片除外)等含石棉高风险零部件须检测石棉,石棉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效期两年。
6.7.3等效认可是指禁用物质在其他零件上已通过验证,为避免重复试验给予的认可。
当总成零部件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及材料牌号、零部件颜色和表面处理工艺完全相同时,方可申请等效认可。
等效认可所引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效期必须在三年内。
6.7.4当供应商确认所供应的零部件不含禁用物质,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不进行禁用物质检测,以“不使用有害物质保证书”为依据进行的禁用物质认可1)钢铁类材料2)从欧盟进口且有相关证明通过设计部门确认的零部件。
6.8线束端与电气件端接插件的认可
6.8.1凡产品上涉及以下三种情况的,都需进行接插件OTS认可:
①需要为公司某车型专门开发的接插件;②注塑或焊接在零部件本体上的接插件;③虽是量产接插件,但仅用于其它公司个别车型。
6.8.2零部件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司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开展相应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并由零部件工程师提交给电器部进行签字确认。
6.8.3此种零部件进行OTS认可时,必须将6.7.2中提及的试验报告作为附件。
6.9相关资料的发放
研究院产品工程师需下发的认可零件的尺寸(功能)、材料、性能及工装样件认可报告、临时认可计划书、法规件外观标识认可报告等认可资料,统一归档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接收后2个工作日内将零部件OTS认可信息,下发到制造、质量部、采购部、供应商。
6.10工装样件认可报告编号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编号由项目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编号规则参见附件一: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编号规则》。
6.11工装样件认可的有效性控制
研究院必须保存封样,并进行封样的日常维护管理。
6.12批准权限
每个报告的批准权限为部门总监。
7、记录
记录
性质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编号
名称
原件
复印件
联次
1
OTS文件汇总表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2
工装样件提交保证书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3
样件检测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4
性能试验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5
尺寸认可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6
材料认可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7
性能认可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8
外观批准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9
禁用物质批准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10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11
临时认可评审表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12
工装样件标识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13
法规件标识检验报告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14
子零部件供应商清单
√
项目管理部
长期
8、附件
附件一:
工装样件认可报告编号规则
报告编号由五组数据组成,编号形式如下:
□□○○-OTS-□○□□-○○○○○-□○(□)
尾注(文件名称拼音简写)
顺序号
供应商代码
车型/机型代码
其中□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
附件二,OTS认可相关表格(见下页)
工装样件提交保证书
报告编号:
零件名称:
零件号:
安全和/或法规项 □是 □否 工程图样更改等级:
更改日期:
适用车型:
重量(kg):
图样号:
采购订单号:
采购工程师:
检具号:
工具更改等级:
批准日期:
供应商资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码:
地址:
邮编:
提交原因
□首次提交□改为其它选用的结构或材料
□工程更改□偏差校正
□其它
注:
该部件是否含有任何限制的或需要报告的物质。
□是 □否
零部件是否标注了相应的产品标识。
□是 □否
要求的提交等级(选择一项)
□等级1——只向本公司提交保证书(若指定为外观项目,还应该提交外观件批准报告)
□等级2——向本公司提交保证书和工装样件及有限的支持数据
□等级3——向本公司提交保证书和工装样件及完整的支持数据
□等级4——向本公司提交保证书和本公司规定的其它要求
□等级5——在供应商制造厂备有保证书、工装样件和完整的支持数据以供评审
提交资料及产品状态
□1、产品检具、夹具是否标定合格?
是□否□
□2、产品是否符合合格标定的检具、夹具?
是□否□
□3、产品提交时是否同时提交尺寸检验简图?
是□否□
□4、是否提交合格尺寸结果或尺寸检查报告?
是□否□
□5、是否提交同设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DVP&R?
是□否□
□6、是否用指定材料制造(包含指定材料供应商)?
是□否□
□7、是否提交合格材料结果及材料试验报告?
是□否□
□8、是否提交合格性能结果或性能试验报告?
是□否□
□9、产品是否满足功能要求?
是□否□
□10、提供的产品是否有样件标识,并标识顺序号?
是□否□
提交结果评价
□以上提交结果满足所有图样和规范要求
□以上提交结果不完全满足所有图样和规范要求,其解释是
声明
我在此声明,本保证书使用的工装样件是我们的代表性零件,已符合公司图样和规范的要求。
并且,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可靠。
解释/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以下由**公司填写
工装样件提交保证书处理意见:
□批准□拒绝零件功能批准:
□批准□放弃□其它
**公司代表确认:
日期:
样件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01尺寸检测
□02材料检测
□03性能检测
□04其它
■首次抽样
□再次抽样
□第三次抽样
□新的零部件
□产品变更
□生产迁移
□生产过程变更
□长期生产停顿
□新的二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零件号
供应商代码
零件名称
编号
要求
供应商测量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确认:
备注:
姓名:
部门:
电话/传真:
签名:
日期:
样件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01尺寸检测
■02材料检测
□03性能检测
□04其它
■首次抽样
□再次抽样
□第三次抽样
□新的零部件
□产品变更
□生产迁移
□生产过程变更
□长期生产停顿
□新的二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零件号
供应商代码
零件名称
编号
要求
供应商测量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确认:
备注:
姓名:
部门:
电话/传真:
签名:
日期:
样件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01尺寸检测
□02材料检测
■03性能检测
□04其它
■首次抽样
□再次抽样
□第三次抽样
□新的零部件
□产品变更
□生产迁移
□生产过程变更
□长期生产停顿
□新的二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零件号
供应商代码
零件名称
编号
要求
供应商测量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确认:
备注:
姓名:
部门:
电话/传真:
签名:
日期:
法规件标识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01法规件标识检验
■首次抽样
□再次抽样
□第三次抽样
□新的零部件
□产品变更
□生产迁移
□生产过程变更
□长期生产停顿
□新的二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零件号
供应商代码
零件名称
编号
强检件及3C件标识照片
**公司确认结果
评价
合格/不合格
供应商确认:
备注:
**公司结论:
通过
□
带条件通过
□
拒收,要求再次抽样
□
姓名:
部门:
电话/传真:
签名:
日期:
姓名:
部门:
电话/传真:
主管签名:
日期:
尺寸认可报告
报告编号:
供应商名称
PartNumber
零件号
检验机构名称
PartName
零件名称
项目
尺寸/规范
**公司测量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认可结论:
□认可
□临时认可
□拒绝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材料认可报告
报告编号:
总成零件号:
总成零件名称:
总成零部件厂家:
序号
分零件号
分零件名称
材料
检测标准
原材料厂商
试验报告编号
检测机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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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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