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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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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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模板
**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
抗震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房建[2018]-048号
招标人:
XXX第二十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年5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总则-14-
2.招标文件-17-
3.投标文件-18-
4.投标-20-
5.开标-20-
6.评标-21-
7.合同授予-2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
9.纪律和监督-2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附表一:
问题澄清通知-24-
附表二:
问题的澄清-25-
第三章评标办法-26-
1.评标方法-30-
2.评审标准-30-
3.评标程序-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3-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9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1-
第六章图纸-135-
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136-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7-
一、投标函
(一)-139-
投标函附录
(二)-1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1-
三、授权委托书-142-
四、投标保证金-14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4-
六、施工组织设计-145-
七、项目管理机构-152-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54-
九、资格审查资料-155-
十、其他材料-16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房建[2018]-048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市第二十三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南、北教学楼新增异形柱及构造柱,原走廊、楼梯间休息平台及阳台栏板拆除后新砖砌栏板,原走廊水泥地面拆除后新铺水磨石,原走廊瓷片墙裙拆除及重新粘贴墙砖,原外墙涂料产出后喷涂真石漆等。
2.2建设地点:
**市第二十三中学院内。
2.3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类似抗震加固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原件;
3.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页截图,并提供查询方式);
3.6企业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7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
2018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第二十三中学院内,主要工程内容:
南、北教学楼新增异形柱及构造柱,原走廊、楼梯间休息平台及阳台栏板拆除后新砖砌栏板,原走廊水泥地面拆除后新铺水磨石,原走廊瓷片墙裙拆除及重新粘贴墙砖,原外墙涂料产出后喷涂真石漆等。
1.1.2
招标人
名称:
**市第二十三中学
地址:
**市解放东路八号院二十三中巷
联系人:
XXX
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
**市**区建设西路187号
地址:
**市西部工业原料城A8-9号
联系人:
XXX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市第二十三中学南、北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市第二十三中学院内
1.2.1
资金来源
2018年市本级教育专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类似抗震加固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原件;
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页截图,并提供查询方式);
6、企业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7、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8、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
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
开标时须携带上述资格评审资料的原件(其中: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选择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其它未注明的证件或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或原件与复印件有明显差异的,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年月日时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及方式
年月日时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特提醒投标人注意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1、未能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资格审查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或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需变更的,变更证明须盖有招标人公章;
5、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3.4.1项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4.2.2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按废标处理;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按废标处理;
1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判别的按废标处理;
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废标处理;
16、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中标后能够按照焦建建【2009】47号要求,及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最新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3.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
4.有节能施工方法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5.有扬尘、噪声污染等防治内容和责任承诺;
6.有严格按照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预算书和按照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承诺;
7.有施工中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商品混凝土按有关规定执行的承诺;
8.有按《**市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方案》(焦建[2004]193号)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的措施;
9.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复印件;
10.投标单位应做出以下承诺:
10.1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取得施工许可的,不进场施工;
10.2承诺负责在焦项目信访稳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务市场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0.3承诺在焦任何项目发生拖欠或违反劳务市场规定的,政府监督部门可以从本公司在焦缴纳的任何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10.4承诺本公司派驻工地工程人员全部为执业行为记录良好的本公司正式职工,在工程竣工前不做人员调整;
10.5承诺若任何项目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本公司五年内不以任何形式进入焦作建筑市场。
11.对所提供所有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
3.3.1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
(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5000.00元(大写:
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17时
名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
账号1:
开户行2:
账号2:
开户行3:
账号3:
开户行4:
账号4:
备注:
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特别提醒:
会员注册请注意,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
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2017年(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交)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单位公章。
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代替。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提交电子文档(U盘)一份并单独密封。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建议不使用豪华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正本、副本标志
工程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厅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抽取3名投标人代表(4名以下时共同参加)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
(5)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5人构成:
其中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4
本次评标采用的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6.3.5
评标方式
□网络电子评标(默认)
纸质评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3.1
履约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金额不低于中标价的5%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在合同中约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02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控制价同招标文件一起发放或投标截止日前7日向各潜在投标人发放,同时报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3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
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电话:
0391-****************
监督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市站前路
电话:
0391-********
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10.7
中标公示期满,中标候选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实地落实中标候选人的已完成业绩情况、财务状况、参建人员等情况。
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已完成业绩、财务状况、参建人员等情况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8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市第二十三中学。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任项目经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作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及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单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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