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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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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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2021年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
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
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
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2021年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保密工作,是实验室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和实验室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实验室保密内容(不限于此)包括实验记录、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的思路、技术路线等,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均不得向实验室以外的国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更不得向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
如因科研需要必须与有关单位交流思想、实验材料的必须向实验室报告,征得实验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实验室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是实验室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因此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自觉维护和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其有关制度如下:
1.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主任(副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工作。
2.分室主任或副主任须有一人分工负责本分室的安全工作。
3.每个大型仪器责任人即为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本室日常的安全工作:
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安全措施。
4.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
门卫负责实施实验室大楼出入登记制度,以及大楼的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5.所有实验室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任何实验(含野外地质调查)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6.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8.剧毒物品管理办法按本手册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9.电炉、烘箱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上,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
电热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装接新的电源。
10.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开。
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11.做易燃液体蒸馏、回收、回流、提取操作时,要有专人负责,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在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实验时,应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
13.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大型仪器室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1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污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15.如遇紧急情况。
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总水阀;火灾,及时切断电源、火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盗窃,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校保卫处报警。
16.下班或节假日,各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
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火、水、电等安全责任和做好安全记录。
1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二篇: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保证仪器设备、物质安全使用,坚持做好职工岗前和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
2、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操作规程,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切断电源、收存设备,妥善处理有害、污染物品。
3、同时启用仪器设备的用电负荷不准超过本室额定电力负荷。
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水、电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
要做到人走灯灭、关水、断火源。
5、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害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
6、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确保仓库及门窗安全,防止盗窃发生。
7、实验室人员应掌握消防常识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以便及时果断处理突发性火灾。
8、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切实负责,做好安全工作。
每天下班前要对实验室电源是否切断、有害物品是否处理完毕、有无火灾、水患隐患、门窗是否关好等进行全面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每星期实验室主任应对本实验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系(部、中心)主任每2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教务处每月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9、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主管系(部、中心)保卫处、教务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和处理。
第三篇: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检验科安全保卫管理,保证实验室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实验室安全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检验科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财物。
3.职责
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保证相关岗位仪器运行安全和安全保管维护的责任,科主任有管理全科的实验室安全和保卫责任。
4.安全保卫管理
4.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4.2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4.3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试剂,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试剂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加锁严格保存。
4.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打闹,废弃物要按生物安全规定处理。
4.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污染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各大型仪器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
4.6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其管理和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过安全消防培训。
如遇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如遇水灾,应及时关闭总水阀,并向科主任和上级报告。
4.7下班或节假日,未开展的各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
加班的人员,必须注意实验室的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4.8防盗是全科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如遇到陌生和可疑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询问,以免其误入工作和办公区域。
4.9凡持有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4.10做好保密工作。
实验室所进行的实验记录、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等,未经负责人同意均不得向实验室或课题组外的个人和单位透露和提供。
如有患者查找原始结果应在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如科研需要借阅资
料、实验材料、实验标本等活动,需有带有单位的报告书和得到本实验室科主任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4.1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科研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篇:
小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小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对于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
注意要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教育本室人员、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
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掉龙头。
四、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如遇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五、防盗是全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
七、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
八、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台面、室内整洁卫生。
九、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十、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十一、、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十二、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十三、、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十
四、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十五、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十
六、实验室通风良好,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表彰先进,严惩事故。
第三条配备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至少委派2名人员学会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练应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四条聘请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包括:
定期、不定期(在天气环境发生变化时)认真进行一查(查仪器设备)、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门、窗、水、电);发现安全事故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五条每月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电线和网络线,防止因电线老化及其他原因破损而诱发事故。
第六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严禁在实验室抽烟、扔烟头。
第七条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并实施抢救。
第八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和使用,要注意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第九条对于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使用保管的设备,借用或领
用者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妥善保管,并防火、防潮、防热、防尘、防震、防磁,避免损坏或丢失。
第十条离开实验室两小时以上,关闭个人用pc机(运行程序例外)和显示器。
第十一条对于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个人要实行索赔。
第十二条若发现实验室失窃,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校保卫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和机房,不得长时间在实验室逗留。
第十四条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在专人指导下应用,损坏仪器设备按照实验室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非实验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实验室。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索赔,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条例由实验室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为确保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2
管理制度
2.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有明显的生物危险标识,还包括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3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无论进入实验室时间长短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规程。
2.4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经考核取得资格认可方可上岗。
2.5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批准。
2.6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并做好登记记录。
2.7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8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2.9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入内。
2.10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及需运出的设备,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工作前后应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2.11实验室事故处理。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具体措施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执行。
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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