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推荐5篇修改版.docx
- 文档编号:4167724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9.11KB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推荐5篇修改版.docx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推荐5篇修改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推荐5篇修改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推荐5篇修改版
第一篇: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
2011年班级元旦晚会策划书
一、主题:
庆元旦,迎新年——“留住温暖,留住爱”2011元旦晚会
二、晚会基调:
喜庆、祥和、热烈。
三、晚会宗旨:
为了促进班级同学团结,增进友谊,迎接新年。
四、晚会时间:
2011年1月1号晚上7:
30
五、晚会地点:
外院529教室
六、晚会流程:
晚会开始:
在《兔子舞》的欢快愉悦的音乐节奏下,大家齐在中间手拉手,围成内外两个圈跳“宫廷转圈”舞(自己去的名字,适合大家一起跳,不会蹦迪的一下子也能学会的),跳这个舞一下子就能燃烧体内的能量,下面的晚会就不会再觉得寒冷了。
晚会结束:
由几位男女嘉宾在前面领唱《明天会更好》(或是其他有代表意义的歌曲),大家在座位上挥舞手中的手机或荧光棒跟唱或合唱(事先就要大家在下面稍微学下这首歌,到时候多媒体上也会有歌词),在欢快的歌声中迎来新年。
在唱歌的同时,在多媒体上也会播放班委制作的09英语一班这两年的经典照片(篮排球比赛、春秋游、各类活动……)。
K歌环节:
班委事先听同学意见后,再从网上选取一些男女皆宜的歌曲,然后将这些歌曲名发至班级邮箱,让同学们熟悉并准备一下,到时候,会将同学按学号分成两个组。
A、互相从多媒体上的歌曲中选歌要求对方试唱。
B、自己唱某首歌的上一句,要求对方接上一句。
规则:
根据每一轮情况记得分,一轮为一分
奖励:
得分多的一方中的积极应唱的同学获得比得分少的一方更多的糖或水果。
惩罚:
得分少的一方要向得分多的一方的人说几句赞美的话;其中的男生要做30个俯卧撑。
第一部分游戏(从中选择两三个):
1.击鼓传花:
围成一圈传花,鼓声随时停止,最后花在谁手里惩罚谁;
2.打谜猜物:
两人一组,主持告诉其中一个一件事物,只能做动作让另一个人猜,惩罚几组猜的最少的;
3.定身问答:
两人一组,几组一起抢答,每组一份报纸,只能在报纸范围内站立,答错一次把该组报纸对折,答对其他组报纸对折,先失败者接受惩罚...分好少咯...加分继续给更好的...继续...
4.顶橘子:
每个组两个同学上来参加,奖橘子顶在头上,不能用手扶,然后按主持人安排做动作,比如跨凳子,向后转,坐下起立,相互之间除了接触外也允许使用吓唬等手段,按坚持的时间长短算胜负。
惩罚措施:
每个游戏获胜的领奖品,最后两名则要接受惩罚。
可以将惩罚措施写成一堆纸条,让受罚者抓阄。
第二部分游戏(任意选择)
1.看过脑白金的广告吧,就让他学里面的动画人物的动作,当然还有很多搞笑的广告,自己找吧。
2.表演例如让他选择“装白痴,装纯情,装gay”,不管装哪个,都很好看,呵呵。
3.朗读准备好一段很搞笑的文字,让他大声读出来,里面还可以要求动作。
4.柱子被罚者要亲吻指定的一个桌子5下,这时最好有照相机伺候,出来的照片肯定很精彩。
个人节目:
09英语一班男生创意走秀(我先叫我那位朋友抽点时间来给我们男生作一个基本动作的演练,每个人自己的怪异的造型,则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杨xx独家试唱xxx京剧(其他学过京剧的也鼓励一起唱)xxx,xxx爵士舞宋xx书法(在晚会的高潮处,宋xx在中间摆桌子为新的一年09英语一班题字)易xx、程xx、余xx、蒋xx曲合唱(唱的时候能够说一些动情的话,发挥他们的幽默细胞做一些动作最好)易xx独唱(可能是王力宏的。
此环节创意设计,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先播放关于他在09英语一班的简短ppt)王xx及其朋友表演的舞蹈谭xx白蛇舞伍xx个人独白剧(如果有些男生能够主动献身并配合当然最好)…………
七、晚会主持:
丁xx
八、活动经费预算:
300元(晚会采购:
彩带,气球,礼品,荧光纸,糖、水果等食品,其他等等。
)
九、筹备组相关人员:
总组长:
王xx
副组长:
何xx、谭xx、李xx
晚会采购组:
丁xx(负责物品的采购、保存及账目)
晚会ppt及音乐制作:
王xx、刘xx
晚会多媒体放映:
王xx、xx等
摄像组:
持有相机同学
节目收集员:
(以上人员尽量能抽出时间则好,不能的话就后作变动)
八、其余事项:
1、由刘xx同学负责晚会的追踪报道和宣传
2、由男生留下来清洁
3、主持人提前根据流程节目单安排好台词,并各想奇招发挥晚会总的带动作用。
4、未尽事宜一律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第二篇:
则细行施法视电播广
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
第1条
本细则依广播电视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电台或分台之设立,应检具电台或分台设立申请书、营运计划及其他经行政院新闻局(以下简称新闻局)指定之文件,向新闻局申请。
电台或分台设立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电台或分台营运计划应载明事项见附件二。
第3条
电台经许可设立后,申请人应依核定之营运计划,进行电台设立事宜。
原核定之营运计划有变更时,申请人应提出左列文件,向新闻局申请核准:
一营运计划变更目的及说明。
二营运计划变更对照表及其说明。
三其他经新闻局指定之文件。
第4条
(删除)
第5条
申请人取得电台执照后,得对电台内外系统连线整合、音质、影像及制作、发射、传输、接收等系统运作情况作试播。
必要时,新闻局得要求提报试播计划。
试播内容准用本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第6条
依本法第十条之二第二项规定申请核发广播或电视执照,其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三。
民营电台为前项申请时,并应同时检具左列文件:
一公司或财团法人设立或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二公司章程或财团法人捐助章程。
三公司股东名簿及股东会会议纪录。
四董事、监察人名册及董事会会议纪录。
第7条
(删除)
第8条
(删除)
第9条
(删除)
第10条
依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换发广播或电视执照,应于原执照有效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新闻局申请,其未申请换发者,原领之执照期间届满,应即停播。
第11条
依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换发广播或电视执照时,应缴交左列文件:
一申请书一份。
二过去二年频率运用绩效报告。
三未来二年营运发展计划。
四电波涵盖区域图。
五电台执照影本及原广播或电视执照影本。
六民营电台为公司组织者,检具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及公司章程;其为财团法人组织者,检具财团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及捐助章程。
七民营电台检具公司股东、董事、监察人名册及董事会会议纪录。
八其他经新闻局指定之文件。
换发广播或电视执照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四,过去二年频率运用绩效报告及未来二年营运发展计划格式见附件五。
第12条
(删除)
第13条
本法第十二条之一第一项第四款之认定,得依左列方式为之:
一举行公听会。
二委请其他机构办理民意调查。
三邀请事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面谈。
四至各服务地区访谈。
五其他适当之方式。
第14条
(删除)
第15条
(删除)
第16条
本法第十三条所称广播、电视事业之组织规定如左:
一广播事业应分设节目、工程及管理部门外,并应视其性质增设新闻、教学、业务、专业广播或其他有关部门。
其员额自定之。
二电视事业应分设新闻、节目、工程及管理部门外,并应视其性质增设教学、业务或其他有关部门。
其员额自定之。
第17条
广播、电视事业应于结束后三个月内检具左列文件,送请新闻局备查:
一全节目报告书。
二电台员工详细名册及民营广播、电视事业董事、监察人名册。
三其他经新闻局指定之资料。
公司组织之民营广播、电视事业应于每届营业结束六个月内,检具依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制作之各项书表,送请新闻局备查。
财团法人组织之民营广播、电视事业,应于结束三个月内,检具业务执行报告书及决算书送请新闻局备查。
第18条
广播、电视事业股份之转让申请时,受让人如为自然人,应检具过户申请书、受让人个人基本资料调查表、受让人之全户户籍誊本,向新闻局申请许可。
受让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许可:
一非中华民国国民。
二国内无设籍、无住所。
三配偶、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或二亲等以内血亲关系之股份所有人,其持股总数超过该事业之总股数百分之五十。
四新闻纸、无线电视或无线广播事业之股东持股达各该事业总股数百分之十以上。
第19条
前条股份转让申请时,受让人如为法人,应检具过户申请书、受让法人之登记资料,向新闻局申请许可。
受让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许可:
一未依中华民国法律设立登记。
二国内无营业所或事务所。
三新闻纸、无线电视或无线广播事业之股东持股或与其相关企业共同持股达各该事业总股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前项第三款所称相关企业,系指经营广播、电视事业之股东所担任董事或监察人之企业或其投资所占股权百分之二十以上之企业。
第20条
前二条各款规定,于电台发起人及认股人准用之。
第21条
本法第十四条所定许可之申请,经新闻局审查认有应补正情形时,应以书面通知广播、电视事业限期补正。
届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驳回其申请。
新闻局得会商交通部审查前项许可之申请。
第22条
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所称新闻节目,包括新闻之报导、分析及实况转播;所称政令宣导节目,系指有关政府措施与成果之介绍事项。
前项节目内容均应客观、公正、确实、完整,并不得具有广告性质。
第23条
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教育文化节目,系以发扬中华文化,推广社会教育,辅助学校教学,启发儿童智能为目的;其标准如左:
一配合社会需要增进国民知识。
二阐扬科学新知指导各种职业技能。
三介绍有关生活修养、公共道德、体育、卫生及家事知识,宣导法治观念与礼让精神,以协助推行生活教育及伦理教育。
四充实史地知识,阐扬固有文化,激发民族精神及国家意愿。
五评介文学、音乐、美术、戏剧及舞蹈等节目,以陶冶国民性情,提高鉴赏能力。
六依教育法令之规定制作空中教学或辅助教学节目。
第24条
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所称公共服务节目,系指气象报告、时刻报告、紧急通告、公共安全及其他有关社会服务等事项;其标准如左:
一以义务播送为原则,并对涉及公益之重大问题,予以圆满答覆。
二在播送时间内,每四小时至少报告气象、时刻一次,电视电台并应每一正点报时一次,均以主管机关所供给之资料为准。
三遇有天然灾害、紧急事故时,应随时插播,并报导必要之应变措施。
第25条
本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所称大众娱乐节目,系指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外之节目,包括歌唱、音乐、戏剧、小说、故事、笑话、猜谜、舞蹈、技艺、综艺及其他以娱乐为内容之表演。
第26条
(删除)
第27条
(删除)
第28条
具有特种任务或为专业性之电台所播送特种或专业节目之时间;应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他各类节目时间之比率,由电台自行订定后,附具详细理由及施行期限,送请新闻局核定后实施。
第29条
电台播送之节目,除新闻外,凡经新闻局依本法第二十五条指定事先审查者,应由电台于新闻局指定之期限前,检具申请书表,连同录音带、录影带、影片、审查费及证照费等送请新闻局审查,取得准播证明后,始得播送。
电台对前项审查结果有异议时,得于文到之日起十四日内以书面申请重行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重行审查于必要时得邀请学者专家参加。
电台对未经指定事先审查之节目,应自行负责审查后播送。
播送后之录音带、录影带、影片、节目文稿或其他有关资料,应保存十五日,以备查考。
第30条
电台节目时间表应于播送五日前,送请新闻局核备。
经核定后,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变更:
一于播送二十四小时前,将变更之节目时间送请核备。
二遇有天然灾害、紧急事故或具时效性之重大事件等特殊原因须临时变更。
电台对于变更之节目,应插播预告或即予说明。
第一项第二款节目时间之变更,应于播出后四十八小时内,将变更之节目内容及原因,送请备查。
第31条
电台应备节目日志,逐日记载当日各项节目名称或标题、播音语言、主持人姓名、起讫时间、制作单位、简要内容及所播送之广告内容。
日志表格,由各电台自行制订,其保存期限为二年,以备查考。
第32条
广播电台每次播音开始、结束反节目更换时,应播报台名、呼号及频率;其于节目进行中,并
应斟酌情况,每半小时简报台名一次,以资辨认。
电视电台及特种任务电台,准用前项规定办理。
第33条
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播送总时间,系指节目表所载每一节目播送起讫时间。
第34条
电视电台播送广告方式与每一时段中数量分配之规定如左:
一新闻报导及气象报告时间达三十分钟者,得插播广告一次;达四十五分钟者,得插播广告二次;达六十分钟者,得插播广告三次。
二前款以外节目时间达三十分钟者,得插播广告二次;达四十五分钟者,得插播广告三次;达六十分钟者,得插播广告四次。
现场实况转播
,广告插播得选择适当时机为之。
广播、电视电台因执行政府指定之任务,而增加播送时间者,经新闻局核准,得酌增播送广告时间。
第35条
广播、电视广告经指定须事先审查者,应由播送电台或广告制作业者填具申请书,连同广告影片录影带、录音带、审查费及证照费,向新闻局申请审查,经取得准播证明后,始得播送;经许可之广播、电视广告,应留交一份备查。
前项准播证明有效期间为一年,但法令另有规定或广告项目及内容属特定产品者,得予缩短。
期满后如须继续播送,得申请延期。
广播、电视广告未经指定事先审查者,应由电台自行负责审查后再行播送。
并应将播送之录音带、录影带及广告文稿等资料保存十五日,以备查考。
第一项所称广告制作业者,系指依法加入广告代理商业同业公会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之会员。
第36条
广告之音量不得超过节目正常进行之音量。
第37条
录影节目带之辅导及管理,新闻局得指定项目委请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
第38条
本法第二条第十款所称录影节目带,包括经由电子扫描作用,在电视萤光幕上显示系统性声音及影像之录影片(影碟)等型式产品。
但电脑程式产品不属之。
第39条
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于录影节目带发行或播映前,应检具申请书表、录影节目带、审查费及证照费,送请新闻局审查。
其非自行制作之录影节目带,并应检具经授权之证明文件;录影节目带经审查核准后,由新闻局发给证明。
但经新闻局公告免送审者,不在此限。
录影节目带之字幕应使用正体字,始得发行或播映。
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名称变更时,应于变更后七日内,向新闻局申请换发第一项证明;其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者,负责人变更时,亦同。
第40条
录影节目带经审查核准者,应由送审之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制作标签黏贴或印制于录影节目带侧面及其封套上,影碟形式之录影节目带应黏贴或印制于封套上;其属免送审之录影节目带者,仍应依规定标示,并于核准字号栏内注明免送审类别。
前项标签应载明节目名称、长度、级别、核准字号、权利范围、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登录许可证字号。
经审查核准之录影节目带,其标签及封套所载内容,应与审核合格证明文件内容相符。
第一项经审查核准之录影节目带,新闻局于必要时得要求复制一份,连同其标签及封套送请备查。
第41条
(删除)
第42条
录影节目带录有广告者,应依规定送请审查。
经新闻局核准播放之电视广告,供制作录影节目带之用时,在广告准播证明有效期间内,免依前项规定办理。
但该广告经新闻局调回复审核定禁演者,应将广告销磁。
第43条
(删除)
第44条
(删除)
第45条
(删除)
第46条
违反本细则之规定者,应视其情节,依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47条
本法第四十五条之二所称没入其节目,系指没入该广播、电视节目、广告、录影节目所附着之带、片等物品。
第48条
(删除)
第49条
(删除)
第50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施行。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并佩带执法标志。
第三篇:
电解质与电极界面产物电导率测试与研究
电解质与电极界面产物电导率测试与研究
孔伟1,赵芯舫2
本文在《中国测试》2013年第39卷第6期页码:
20-23
(1.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乌海016000;2.北京海湾联纵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100024)
摘要:
为研究氧化钇稳定氧化锆(YSZ)电解质材料与La1-xMxNiO3(M=Ca、Sr、Mg)电极材料界面反应物的电输运特性,采用二端法测试样品直流电导率和交流电导率。
结果表明:
样品的直流电导率、交流电导率均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加,交流电导率在低频区基本不变,在高频区随频率增大而增大,解释了电极的电输运性能,综合比较掺杂Ca的样品性能比较优良。
关键词:
电解质物理学;电输运特性;固相反应法;频率
中图分类号:
O657.13;O646.5;TM911.4;TM930.1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674-5124(2013)06-0020-04
TestingandresearchconductivitiesofelectrolyteandtheelectrodeinterfaceproductsKONGWei1,ZHAOXin-fang2
(1.Wuhai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Wuhai016000,China;
2.BeijingGulfLinkZoneSecurityTechnologyCo.,Ltd.,Beijing100024,China)
Abstract:
Forstudyingtheelectronictransportpropertiesoftheinterfacereactantsproducedbyyttriastabilizedzirconia(YSZ)electrolytematerialsandLa1-xMxNiO3(M=Ca,Sr,Mg)electrodematerials,thispapertestedDCconductivityandACconductivityofsampleswiththetwo-terminalmethod,theresultsshowthattheDCandACconductivitiesofthesamplesincreasedwiththeincreasingtemperature,andtheACconductivityisalmostnotchangedinthelowfrequencyregion,anditincreaseswithfrequencyinthehighfrequencyregion,whichexplaintheelectricaltransportpropertiesoftheelectrodes.ComprehensivecomparisonresultsindicatetheperformanceofCa-dopedsampleismoreexcellent.
Keywords:
electrolytephysics;electronictransportproperty;solidstatereactionmethod;frequency
第四篇:
校园有线电视、校园电视台及摄录编系统、手提式导播系统课堂直播系统
1.1校园有线电视、录播系统(校园电视台及摄录编系统、手提式导播系统)、录播系统(课堂直播系统)建设方案
1.1.1项目综述
1.1.1.1项目概述当前校园信息系统已经发展到了与校际互联、国际互联、静态资源共享、动态信息发布、远程教学和协作工作的阶段,发展对学校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北京大学成都附属小学学校的信息技术建成后,将为学校提供信息资源服务,改变学校传统的教学模式,增强学生课堂的参与度,提高教学效率,同时建立了视频、语音、图像等多业务提供搭建数据平台,为调整区域教育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区域教育整体平衡发展提供了必要手段。
1.1.1.2项目总体规划本方案主要是设计弱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程。
涉及部分线路,如学校电视系统室外部分。
校园有线电视、电视台及摄录编系统:
校园有线电视系统且需要在校园电视播控中心设计电视墙、背景、灯光以及吸音、装修工程。
校园有线电视台系统按照标准校园电视台的要求进行建设,学校校园有线电视台系统作为教育信息化的一种解决方案,得到越来越多学校响应,它在反映学校的风貌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1.1.2校园电视台系统方案
1.1.2.1概述
(1)校园有线电视系统方面:
校园有线电视作为教育信息化的一种解决方案,得到越来越多学校响应,它在反映学校的风貌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校园有线电视系统是校园的教育教学和宣传阵地,为了丰富、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校园有线电视系统提供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教学,使教学没有空间距离的限制,可以促使教师和学生的更好交流。
(2)校园电视台及摄录编系统方面:
校园有线电视播控系统提供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教学,使教学没有空间距离的限制,可以促使教师和学生的更好交流。
它可以完成校园新闻的直播和转播,学校重要讲话和报告的直播和转播的功能;可以实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更好的交流,同时可以使学生增广见闻,培养学生的表演才能和表达能力。
同时使用可将录制的示范教学、实验过程等节目进行后期的剪辑处理,制作成高品质的录像带节目;通过字幕机在画面上叠加字幕,通过编辑完成特技效果,接入校园有线电视台可以将课堂师范教学,会议,班级活动向全校进行现场直播。
本次的校园电视台及摄录编系统按照标准校园电视台的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包括演播室、编辑控制室、发送系统三大块,其中演播室考虑电视台背景、灯光、吸音及装修的设计。
1.1.2.2设计原则及根据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的前提下,提出了校园有线电视系统建设的原则:
Ø先进性
Ø标准化和开放性Ø可靠性和可用性Ø灵活性和兼容性Ø实用性和经济性Ø安全性和保密性Ø扩展性和升级能力
1.1.2.3校园电视台设计规范及标准Ø《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Ø《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J6510-86)Ø《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验收规则》(GBJ16510-86)Ø《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Ø《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Ø《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Ø《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设计依据
Ø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Ø学校提供的有关设计要求1.1.2.4校园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校园有线电视系统按照标准校园电视台的要求进行建设,包括编辑控制室、发送系统、接收系统三大块。
本次方案设计涉及发送系统的建设,各种音视频信号经节目源出来后进入CATV频道调制器,再经干线放大后进行干线传送。
校园有线电视系统图
系统设计说明:
学校有线电视系统在每间教室都设有1个闭路电视点。
学校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播电视 节目 策划 编导 推荐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