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及渠道包销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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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营销代理及渠道包销合同
★机密
此协议仅供内部使用。
未经甲乙双方的书面许可,其它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中海外北岛营销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
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成都普睿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
詹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甲方开发的“中海外北岛”项目营销代理及渠道包销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
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海外北岛(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滨河南路XXX号
3、委托销售面积:
本项目425亩范围内甲方指定销售的住宅、商业及车库部分。
实际销售面积最终以成都市彭州房管局备案的实测报告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委托期限及委托目标
1、委托期限: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营销代理。
除甲
方依约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外,甲方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商家代理销售
该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乙方对本合同委托销售面积均有销售代理权。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十五天内,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长本合同代理期限,
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代理期限,延长期限内代理佣金计提基数另行协商。
委托
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委托目标
1)2017年年度目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_月丄日):
销售面积达可售面积(以预售许可证为准)95%。
2)根据2017年度销售目标,乙方应在甲方获得每批次预售许可证后2日内对月度销售计划进行分解,并向甲方提出建议,具体月度销售任务以甲方确定的《中海外
北岛项目销售任务书》为准。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项目营销策划代理销售全程服务:
完成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工作组织及销售执行。
(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2、项目渠道整合:
乙方为该项目唯一的包销服务商
第四条: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操作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人员应具备产品定位、营销策划、市场分析、经济分析、市场销售等方面的能力。
其中,乙方配置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总监一名,专职主策划师一名,专职策划助理一名,专职销售经理一名,专职销售文员一名,项目现场专职置业顾问8-10名。
上述人员的工作地点均应在项目现场。
(专职人员指专门参与本项目,不参与其他项目)
乙方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公司的行为(包括对文书的签署、签收或拒签)
2、乙方所派遣人员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派驻,如需更换所派人员,应于实际更换前五个工作日,提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否则,乙方每次撤、换一名人员,向甲方支付1万元。
3、乙方项目主策划师、销售经理、策划助理自合同签订次日进驻项目现场,置
业顾问在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组建和培训,在示范区开放前1个月进入项目现场,在本合同签订次日进入外卖场销售现场。
否则,应当按照每人每日2千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置业顾问进驻本项目现场后2个月内未实现开盘销售,则甲方需按2万元/月支付乙方工作费用。
4、甲方对乙方所派遣人员的考核认可不视为乙方人员适合本项目工作的最终认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所派人员或项目组,如在工作过程中,甲方对乙方人员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的,乙方应予以更换,并在5日内(针对置业顾问、销售文员、策划助理)/10日内(针对其他人员)完成更换经甲方认可的人员到位。
否则,每人每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千元,迟延达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服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见附件。
3、确保本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合法性(开发商资质的合法性、开发土地的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负责办理本项目房屋预售所需的各项手续,乙方应协助提供办理预售证等所需的相关资质等法律文件。
4、由甲方安排工作人员办理客户购房的相关财务手续(收款出票)。
5、负责提供售楼场所及样板间(含装修及家具电器设施);负责提供售楼部现场的传真机、复印机、办公家具。
6、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VI及各类销售工具(含模型、效果图、楼书、DM单、海报)的设计、制作、发布费用;各类媒体广告、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广告、房交会、促销活动,并负责对相关内容的及时审定,乙
方未经甲方审定前,不得对外使用
本项目推广费用(指:
除代理佣金以外的策划、营销、发布、制作、活动等一切费用)按年度销售任务的2%以内进行总控,并由甲方根据项目销售的实际需要审定支出。
7、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按期推进,乙方提交有关本项目的书面文件中明确要求甲方书面回复,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可视为甲方认同乙方意见。
8、审定乙方所制定的营销方案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与客户签署的各项文书。
9、向乙方提供支持销售的图册、图片及证照复印件。
10、在销售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
10.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变更;
10.2工程设计与装修标准的变更;
10.3物业管理标准的变更。
11、对乙方与购房客户洽谈后需正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各项文件,甲方应及时地予以审查,确认后及时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由甲方负责保管。
12、受理购房客户的退房、退订申请。
13、协调与各管理部门及协作单位的关系。
14、由甲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15、原甲方销售人员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正式编入乙方团队。
16、本合同结束后如甲方不再与乙方继续合作,在合同结束后一年时间内甲方不得聘用乙方在本项目服务的主要工作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专职主策划师)
18、甲方人员的行为视为甲方公司的行为(包括对文书的签署、签收或拒签)
19、负责承担售楼部及样板间的日常使用、维护费用(水费、电费、网络费、1000元固定电话费)。
20、甲方拥有定价权、打折权、调价权、监督权、检查权和考核权。
21、甲方配合乙方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市场调研、市场定位研究、全程营销策划报告、销售执行计划书、销售策略(含价格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等,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2、根据项目的销售要求,制订并执行经甲方同意的营销方案、销售说辞、阶段销
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策略、销售管理程序及手段、各楼层销售价格及优惠方式等。
3、根据销售需要,制订媒体广告发布、房交会及促销活动等方面的计划、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有关承办方。
乙方应全面参与以上工作,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费用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4、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所确定的价格销售本项目。
否则,产生的价差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
5、负责组建策划销售队伍并对其进行本项目的专项培训,完成具体的销售执行工作和客户管理工作。
遵守国家、省、市、区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设置卖场公示
文件等。
6、应安排现场人员配合银行办理按揭、配合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入住交接及房屋产权证办理等工作,应当保存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各环节的文件,同时向甲方及时提交本项目完善的客户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
对存在违约情况的客户(如迟延付款),乙方应每日汇总向甲方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按照甲方意见进行催收处理等工作。
7、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购房者各项文件的签订过程中,乙方应按本协议双方共同签章认可的合同及附件样本进行签订,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及附件中的条款内容。
如需修改,乙方必须在提交甲方审定时向甲方提交书面特别明示说明,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由此造成的甲方业主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的,在甲方向相关业主进行赔偿或补偿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等额赔偿、补偿款项。
&整理成交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姓名、房号、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款项支付情况、优惠情况、特殊承诺、联系方式、年龄、职业、住址、文化程度、月收入情况、家庭结构、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于销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予甲方。
对来电来访咨询客户、活动登记客户等潜在交易客户信息,乙方应于当日内录入销售管理系统,并确保其资料准确性,同时将纸质资料移交甲方,不得将客户信息带离销售现场、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项目。
9、乙方应当每周日前、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当周、当月销售总结报告,及下周、下月工作计划。
10、乙方组建的现场销售队伍的全部人员均隶属于乙方,其劳动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负责承担上述全部人员的工资、销售佣金、业绩奖励、福利、保险以及服装费、交通费、餐饮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乙方专职人员的工作服装、工作牌需结合项目特性由乙方自行负责,经甲方认可方可上岗使用,否则不得进场开展工作,视为乙方迟延。
上下班作息时间和具体操作管理规定,以甲方要求为准。
11、负责承担售楼现场办公用品(包括文件夹、客户登记本、激光笔、纸张、名片、电脑等)的费用。
办公耗材、维护费用(电话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当保管、监管好放置于售楼现场的物件,出现遗失、破损的,乙方负责追究、追查责任人。
1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以及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方式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过度宣传、邀约或者承诺。
13、乙方负责制定项目宣传推广的广告策略,但应经甲方审定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
若乙方未经甲方审定擅自发布广告或乙方制定的广告内容涉及侵权、虚假等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导致甲方受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
14、乙方负责确保在项目销售执行过程中的规范性操作,并对项目的所有事项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5、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所有成果和其所制定的宣传、策划方案、资料等均不涉及对第三方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侵权,如有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全部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所有策划成果等一经提交给甲方,其版权归甲方所有。
16、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需参加甲方召开的策划销售联席会议(包括周例会和月例会),其他人员(含主策划师、销售经理)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周例会、月例会及会议。
否则,每缺席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17、乙方在对外宣传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维护甲方利益。
第七条:
销售价格:
乙方提供销售价格及其优惠政策等的建议,按甲方确定的意见执行;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销售价格及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乙方遵照执行。
第八条:
费用标准及支付约定:
1、营销代理佣金计提基数
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代理佣金计提比例为1.2%,计提基数为甲方实际收到的委托销售物业的房款。
2、佣金结算条件
2.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一次性付款的,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根据购房者支付到甲方账户的实际金额,在乙方收集齐全签约
客户办理产权证的全部有效资料后结算相应佣金。
2.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采用按揭贷款付款的,根据购房者支付到甲方账户的实际金额,在乙方收集齐全签约客户办理产权证的全部有效资料后结算相应佣金(定金和首付款不单独结算支付佣金,待按揭款到账后一并计入到账当月结算基数)。
2.3备齐请款材料。
3、结算时间、方式
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月结,以当月甲方实际收到的房款为计算基数(定金和首付款不计入当月基数,待按揭款到账后一并计入到账当月结算基数)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后进行结算。
4、请款材料:
4.1请款当月销售报表及与此相对应的已经完成签约客户的名单(含合同编号、房号、姓名);
4.2佣金请款书;
4.3与请款书金额相应的正式发票;
上述材料需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
5、支付方式
每月5号前乙方向甲方出具代理佣金请款材料,甲方收齐上述材料结合结算条件进行付款审查,双方应在每月15号前完成结算确认,甲方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对双方审核无误的金额进行支付,即将上月代理佣金的85%以转帐的方式,转入乙方帐
户,支付给乙方。
剩余15%在一期交房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本条第3项约定的请款材料,或提供的材料经甲方审查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或经甲方审查后请款数额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补充材料、或者变更请款数额、或待满足付款条件后再与申请。
相应的付款期限顺延,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客户退房的处理:
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退房及是否收取违约金。
如果发生非乙方原因退房(解除认购或买卖合同),乙方不计提该套房屋的销售代理佣金(如已经计提,应当全部退还甲方)。
如收取了客户违约金,则违约金在实际追收到账且扣除追收违约金所花费用后(例如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甲、乙双方按甲方得80%乙方得20%的比例进行分配。
2、乙方应当提供该客户的在正常签约过程中应当留下之文书、信息等,如果乙方未能予以全部提供以备甲方诉讼主张权利或购房者举出乙方不应为而为之、应为而未
为之的对甲方不利证据被采信,则乙方不能分享违约金亦不提取该笔佣金并向甲方承
担该套房屋的销售佣金2倍作为赔偿。
3、如因乙方原因(如过度宣传、超越权限承诺,或虚假宣传的)导致客户退房(解除认购或买卖合同)的,乙方不得计提该套房屋的销售代理佣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该客户对甲方提起诉讼、仲裁、进行媒体曝光等产生的赔偿、补偿、名誉等损失,在甲方向客户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给客户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该套房屋的销售佣金3倍作为赔偿。
4、甲方特殊关系户(甲方员工、甲方存在合同关系的合作单位以房抵偿合同款)购买房屋的,乙方不计提佣金,但计入乙方销售率。
其他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套房屋、甲方员工亲友、甲方关联公司员工等),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房屋价款,此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房屋出售不得超过总委托销售套数的5%对其他特殊情况下的销售价格如超过甲方确认的销售政策的正常折扣,乙方按客户实际支付到甲方账户金额收取代理佣金,但在考核乙方销售金
额时,此部分合同采用正常折扣后的金额作为考核依据,差额部分不纳入考核。
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销售延迟,其延迟时间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考核中。
6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购房程序等后续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单方面的全部或部份终止本合同所约定各项条款均属违约行为。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30万元违约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不再退还,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30万元:
2.1乙方在项目开盘后连续三月不能按期完成经甲方确认过的销售任务;
2.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3如因乙方过错,乙方未能完成经甲方确认的销售任务。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
支付相当于应付款的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的滞纳金;逾期30日日未支付,乙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包括终止前已经达到付款条件的)并支付30万元违约金。
4、乙方认可,结合对诉讼时效、审理期限、楼盘声誉、群体事件等综合因素的考虑,在甲方与购房者之间确定责任时,不必一定以判决为准,凡经调解或和解或仲裁或消费者协会/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均可作为确定甲方和购房者之间责任依据,并以
甲方实际向购房者承担了的责任作为乙方如有责任的情况下向甲方承担赔偿的计算依据。
5、所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均可在最近一笔应付乙方款项时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乙双方有效确认:
1.1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代表签收文件、会议纪要等文本。
甲方指定为:
_,联系
电话:
乙方指定为:
,联系电话:
。
1.2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发送文件、会议纪要等文本。
甲方指定的传真号
为:
,乙方指定的传真号为:
。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上述代表、传真号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或书面文件,补充合同或书面文件及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无论合同因何终止,乙方均应向甲方交接全部客户信息、文件等关于本项目的一切资料。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委托方(甲方):
成都泰和置地有限公司
签章:
受托方(乙方):
成都普睿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传真:
收信地址:
二O—七年
法定代表人:
传真:
收信地址:
二O—七年月日
附件一:
营销代理服务内容1开盘前期准备策划(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盘止)1.1销售道具准备
售楼处装修及布置建议
现场包装建议
销售动线建议
样板房装修及布置建议模型公司选择及制作建议效果图的制作建议
价格表、付款方式及销售表拟定建议
客户资源库提供
价值体系、答客问、销售说辞梳理
1.2定点营销前期铺垫
可能客户来源发现及分析点对点客户接触通路寻找客户沟通方式建议及挖掘策略客户跟踪和锁定策略
1.3策划前期准备
项目亮相等SP活动策划、统筹
销售物料设计制作及效果把控推广策划、广告设计
2、销售策划及执行
2.1阶段性工作安排
销售策略调整建议
阶段性销售安排
各阶段价格调整
价格分析及价格拟定(包括均价、最低价及最高价的拟定)建议
各阶段的销控调整建议
各阶段的销售计划拟定
阶段性SPPR活动安排
阶段性产品分析
区域市场调查周报、月报
2.2阶段性工作总结
建议销售模式、销售情况统计与监控
广告效果检讨、广告效果统计
电话、客户、成交量的统计与总结
客户反应与检讨
销售效果分析
价格反应与检讨
2.3活动执行
活动操作流程撰写
场地选择建议
场地联系/安排
嘉宾人员安排邀请
客户通知
配合场地布置
配合开发商媒体联系
人员培训
配合开发商购买礼物
监督广告投放
活动效果分析
2.4销售形势分析与预测
会议安排
每周例会、每月总结会
销售阶段性总结会议
2.5建立客户平台
完成客户完成签约、权证办理、按揭资料收集工作
协助客户收楼工作
接受客户投诉工作
完善及健全客户网络
维护客户工作
2.6推广执行细则
日常与广告公司、活动公司、制作公司的跟进、对接
平面广告的跟进与发布(含报纸、杂志、户外、站牌、灯箱等方面)
活动方案的拟订与监督执行(含开盘活动、客户活动等方面)
渠道推广方案的拟订、渠道选取及执行(含日常直邮、短信、巡展等渠道)3、销售管理
3.1销售专案经理及销售人员进驻现场
3.2销售人员专业销售培训
3.3人员培训提纲
331销售模拟
来访接待、客户资料套用
社区特色、设施分释;销售程序、签约细节;
合同办理、按揭讲解;
售后跟进、补定要诀;问题客户危机公关。
3.3.2日常知识
电话接听、推广技巧传单、报纸广告、楼盘演示;单价计算、优惠折扣的运用。
3.3.3应变知识
投诉、意向变更应变;安抚、劝吁、妥协处理方式。
3.3.4日常规章
售楼部日常规章制度;各类表格填写指引(及样本)行盘指引、市场调查内容。
3.3.5项目内容培训
项目定位、形象定位;
项目设计、景观设计;
小区规划、小区配套;
建材特质、装修标准;
价格定位、折扣内容;营销计划、推广方式。
3.3.6广告方案培训新闻稿件广告刊登;开售仪式、活动组织;媒体安排、投放设定;楼书、印刷品、宣传单张内容分析
3.3.7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培训销售人员奖、罚和考勤制度;事务分配、岗位责权;售楼部、样板房的监控标准;楼书、价单、销售物料的统计;
财务及行政配合指引;
客户登记、数据分析处理。
338客户网络、数据统计培训
电话量、客户量、成交量统计
客户、价格、反应统计;
购房选择、付款方式统计;
广告效果、销售效果统计;
销售动态、竞争能力分析;
意向改变、投诉个案分析。
3.3.9售后服务培训
客户维护、跟进工作;完成签约、催交楼款、成交指导;网签合同、按揭指引、权证指导;解说装修标准、设施、设备;
更改意向协调;
投诉处理、意见收集;
解决疑难及突发事故;建立良好口碑及市场品牌桥梁。
3.4日常工作
朝会、夕会、每周工作会议
定期对销售人员深度培训
销售突发事件处理
销售管理执行
销售执行
每日客户接待资料电脑录入,并提交纸质材料
销售策划及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未尽事宜,另行补充约定
附件二、工作配合情况考核说明
甲方将在每个月度对乙方的工作(除销售任务以外)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销售服务、策划工作、现场管理。
代理公司工作配合情况以100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考核项目
权重
月度得分情况
加权后得分
说明
上旬
中旬
下旬
月度平均分
一、销售服务类
1、成交
客户满意度回访
20
加权后得分=月度平均得
分*20/100
2、投诉
管理
10
加权后得分=月度平均得
分*20/100
3、销售
培训
10
加权后得分=月度平均得
分*10/100
二、策划服务类
30
加权后得分=月度平均得
分*30/100
三、现场管理类
30
加权后得分=月度平均得
分*20/100
合计
100
二、销售服务类
1成交客户满意度回访
(1)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销售接待过程中,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销售介绍、专业素质、签约服务、售后关怀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表现。
(2)考核方式
甲方每月将对成交(指签约)客户进行满意度回访,以了解乙方在客户满意度方面的表现,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受访客户总数
满意客户总数
满意度
得分
1、销售代表仪表端庄、着装标准、佩戴工牌
2、接待过程中,销售人员始终保持热情的精神状态
3、主动告知项目周边不利因素信息机销售现场的重要信息提示
4、主动告知了解信息和进行投诉的各条渠道
5、对本楼盘的相关情况非常熟悉,对不清楚的问题能在核实后及时给予答复
&能熟悉介绍区域市场和其他楼盘情况
7、能熟悉介绍政府最新的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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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房地产项目 营销 代理 渠道 包销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