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辨别与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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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辨别与分析
1、甲:
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赋权力。
乙:
有权不任性,规范靠大家。
答: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也是我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2)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职权、工作原则都是由宪法规定、授权,从而保证国家机构能够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或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
)(3)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道用权力。
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4)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从而实现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化,真正保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2、甲:
治国安邦根本法,岂能随意修改它。
乙:
宪法与我少关联,维护宪法不相干。
答:
①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②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可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次修改宪法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③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还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宪法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④我们要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直传活动; 认同宪法,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践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3、甲:
权利是把双刃剑,规范行使少贪官。
乙:
宪法监督作用大,反腐倡廉靠大家。
答: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遗患无穷。
所以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才能减少贪腐现象。
(3)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宪法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
(4)监督权力行使也离不开包括你我在内的公民的参与。
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也可以为反腐倡廉作出贡献。
4、甲: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乙:
人民作为国家主人,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答: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我国宪法明确了人们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而不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3)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并予以保障。
(4)作为国家主人,我们不能为所欲为,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5、甲: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人都必须遵守。
乙: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可以不遵守。
答:
(1)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我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必须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6、甲:
国家机关有职权,行使权力任性为
乙:
规范权力拿宪法,公民权利有保障
答:
①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国家机关要依法行使权力,不能任性,否则会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③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同时,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④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我国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相应职权,同时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有利于实现国家健康发展。
7、甲:
宪法乃国根本法,依宪治国全靠它。
乙:
修改宪法政府事,学法护法我有责。
答:
①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②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上的权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③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政府。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这有利于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④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连。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8、甲:
法律效力它最大,普通法律服从它。
乙:
公民权利保障书,所有权利由它定。
答: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4)公民的基本权不仅需要通过宪法以确认,还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来实现。
宪法和其他法律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法律体系。
9、甲:
公民基本权利多,任意行使我高兴。
乙:
公民基本义务重,要权利不要义务。
答:
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享有人身自由权,享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等,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②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滥用权利,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我国公民必须履行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基本义务。
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意义重大。
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我们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在享有权利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10、甲:
人格尊严是我权,法律保护不可犯。
乙:
侵犯尊严危害大,努力维护尊严权。
答: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要受道德遣责和法律制裁。
(3)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会影响人们身心健康,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命和谐稳定。
(4)当公民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可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维护自身人格尊严。
11、甲:
公民基本权利很广泛,行使权利可任性。
乙:
公民基本权利受保护,维护权利任我行。
答:
(1)我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以及平等权等广泛的基本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权利本身的界限,不得滥用权利;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行使不得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行使权利不可任性。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不容侵犯,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要受法律制裁。
(4)维护公民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任性维权行为违背法律精神,要受到惩罚。
12、甲:
公民权利真广泛,我行我素少来管。
乙:
履行义务理当然,合格公民人夸赞。
答:
(1)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在学校,每个学生享有学习、活动等权利。
(2)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更不能我行我素。
(3)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享受权利必须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才能更好地享有权利。
我们在学校只有遵守校规校纪,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健康成才。
(4)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共同体。
在我国,不存在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公民。
我们要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做一个让人称赞的合格公民。
13、甲:
共享单车很流行,随意停放情可原!
乙:
权利义务记心间,文明城市共创建!
答:
(1)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环保、清洁、低碳的出行方式,缓解了交通压力,在社会生活中受到人们的欢迎,给我们的出行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2)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是缺乏社会公德意识的表现,影响了交通并且损害了自身形象和城市形象,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必须加强监管。
(3)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所以公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方便自己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方便他人。
(4)文明城市人人共享、人人共建。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14、甲:
公共设施日益增,快车享用任我行!
乙:
道德法律记心上,点滴做起树形象!
答:
(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公共设施不断增多。
(2)使用公共设施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道德和法律都是公民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都具有规范杜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4)我们要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5、甲:
居民养狗有自由,半夜狗叫实难免。
乙:
养狗不忘社会责,文明饲养促和谐。
答:
(1)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具有广泛和真实性,公民有养狗的权利和自由。
(2)半夜狗叫、遛狗不拴狗绳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不仅可能会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也会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不利于社会和谐。
(3)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我们在行使养狗权利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4)文明养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在养狗的同时,要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养狗的管理;公民应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共建和谐社会。
16、甲:
高声叫卖理当然,他人感受无须管。
乙:
噪音扰民成污染,公德法规记心间。
答:
(1)叫卖是商贩招揽生意的一种方式,也是商贩的权利,但叫卖要以不干扰别人、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
(2)商贩叫卖时应考虑他人感受,这是换位思考、与人为善的表现,不仅体现了自身的文明素养,也体现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或:
商贩叫卖时不考虑他人感受,是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这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而且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
或:
商贩叫卖时必须考虑他人感受,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否则就是违法的,同时也是不尊重他人的表现,是不道德的。
)(3)叫卖声如果超过规定范围就成了噪音污染,这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影响人们工作学习,妨碍他人休息,容易引发社会问题。
(4)无论是商贩还是其他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17、甲:
义务责任必须担,拒服兵役不合理。
乙:
当兵训练苦且累,缺我一个不当紧。
答:
(1)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2)拒绝服兵役,既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青春、对人生的极端不负责任。
河南6名青年拒报兵役被处罚,警示我们一旦应征入伍,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服兵役,否则就会受到严厉处罚。
(3)只有经受艰苦的磨砺,才能锻炼坚强的意志、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勇挑重担的担当意识,才能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保家卫国。
(4)民族的解放、国家的安全、人民的幸福,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热血奉献。
适龄青年应服从国家的需要,尽好依法服兵役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义务。
18、甲:
网上言论不受限,生活增加幸福感。
乙:
自由法治紧相连,崇尚法治幸福添。
答: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但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
因此,在网上发表言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拥有自由,不仅能够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够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或:
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地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4)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作为公民,我们要崇尚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有自由幸福的生活。
19、甲:
言论自由是我权,网络虚拟可胡言。
乙:
治理网谣靠司法,事不关己别管它。
答: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2)网络交往具有虚拟性、间接性、隐蔽性,为制造、传播谣言的不良信息提供了方便。
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德和法律,不得为所欲为。
胡言会毒害青少年的心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要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要尊重他人的合法利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行使。
(3)治理网络谣言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公正司法;需要网络运营商依法自律,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4)治理网络谣言,离不开公民的参与。
公民要依法律己,不信谣,不造谣;公民要勇于并善于同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行使监督权,为治理网络谣言作贡献。
20、甲:
信息泄露人心慌,扫码支付莫提倡。
乙:
扫码风险可防控,便捷服务惠大众。
答:
(1)信息泄露会侵害个人隐私,影响生活的自由和安宁,甚至危及财产安全。
(2)扫码支付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或深受人们欢迎),不能因其存在一定风险而简单叫停。
(3)只要不断提高防伪技术、加强监管,消费者提高警惕,就可以有效防控扫码风险。
(4)我们既应看到扫码支付的优势,支持其发展;又应重视其存在的风险,不断完善改进,共同分享其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的服务。
21、甲:
学生提案成网红,妨碍学习瞎逞能。
乙:
少年肩负中国梦,只会读书有何用?
答:
(1)近年来,中学生提案接连被送上全国政协会议,借助于微信、微博等传播途径,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提升了自身的知名度,成为“网红”。
(2)中学生参加“模拟政协”活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通过写提案,有利于学生实现学以致用、提升实践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4)学生通过读书学习获得科学文化知识,吸纳人类积累的智慧与思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己的素质;通过学习升华自己的品质,获得造福社会和完善自我的力量。
(5)作为中学生,既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又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关注国家、社会的发展,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肩负起历史重任,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22、甲:
人民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
乙:
根本政治制度好,完善制度民安康。
答:
①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社会事务。
②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将三者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确保人民幸福安康。
23、甲:
政策决策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个人建议无意义。
乙:
人大代表权力大,监督政府全靠他。
答: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积极行使政治权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人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来实行监督。
(3)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5)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关心国家大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言献策。
24、甲:
国家主席职位高,公民参选按标准。
乙:
国家元首职权大,有权任免多职位。
答: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在我国,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且没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只有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4)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方各级政府官员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25、甲:
奇葩证明要杜绝,权力行使要制约。
乙:
权力运行需规范,依法行政护权利。
答:
(1)奇葩证明的出现,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懈怠、推诿、不负责任的表现,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必须杜绝。
(2)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3)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4)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6、甲:
个体经济获扶持,符合国情固根基。
乙:
国有经济受重视,发展才能创奇迹。
答:
(1)小微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缓解就业压力、增加税收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暨持公有制;必须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
扶持小微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活力。
(3)国有经济属于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健性作用。
(4)立足我国国情,只有毫不动福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待蒙健康发展,取得更大成就。
27、甲:
私有经济有功劳,巩固发展不动摇。
乙:
国有经济是关键,其他经济无须管。
答:
(1)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国家税收、加快生产力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2)国家要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
(3)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4)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各种所有制经济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因此,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28、甲:
人人平等很珍贵,平等原则要落实。
乙:
践行平等我有责,美好梦想来实现。
答: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平等是珍贵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其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其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当人类通过法治把“同等对待”与“差别对待”统一起来,将一份诚挚的关爱给予社会中的特殊群体,闪耀的是文明的光辉。
(3)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4)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人类的美好梦想,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
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29、甲: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乙:
特权损害平等,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答:
①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人类的美好梦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②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二 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如老人、儿童应获得特殊关照。
③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
特权往往会破坏法律、损害社会平等。
④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同时,还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在生活中。
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构建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30、甲:
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相同情况要同等对待。
乙:
反对特权可促进平等,践行平等你我齐行动。
答: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特殊照顾。
③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特权是平等的大敌,反对特权有利于促进社会平等与和谐稳定。
④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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