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新消费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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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渝新消费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巴渝新消费”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培育壮大新消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主动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顺应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习惯的转变趋势,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引,以深化消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分层分类消费需求为目标,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培育新兴消费,升级传统消费,持续促进市场回暖和消费回升,刺激恢复性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注重服务国家战略与融入新发展格局相结合。
深刻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立足“重庆消费”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
——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消费供需优化升级。
——注重传统消费与新兴消费相结合。
抓住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市场机遇,全面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促进传统消费转型,引导新兴消费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互融、商文旅互动、线上线下互促,以创新激活消费升级动能、集聚消费资源要素,促进消费供给体系创新、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新零售持续发展、新美食不断丰富、新夜景名片响亮、新商圈提质升级、新供给优化完善、新文旅美名远扬,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全市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10家以上、引进各类品牌首店500家以上、建设美食特色街(区)60个以上、培育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5个以上、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40个以上、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8000个以上;力争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保持7%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55%。
四、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新零售
1.培育发展新零售主体。
实施新零售企业培育行动,培育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
支持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建立电子标签、智能收银系统、线上会员系统,打造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便利店。
支持企业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加强合作,在商圈、社区、车站、小区、写字楼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新业态。
鼓励企业应用“社交电商”“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新模式和线上商城、APP等渠道,开展外卖、配送、网店、微店等业务,拓展线上消费市场。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培育打造新零售品牌。
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赋能农业、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工程,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促进线上线下高效融合、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内外贸易及一二三产业一体发展。
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模式拓展重庆扶贫产品、特色农产品、消费品销售渠道,推动“重庆老字号”“重庆好礼”和特色消费品上平台、进机场、进高铁、进免税店、进商圈、进景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渝货新品”“渝货精品”。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扶贫办,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3.构建完善新零售物流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
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无人售货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和少限行。
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生产基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加快农产品分拨、包装、预冷等集配装备和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二)培育发展新美食
4.优化本地产品体系。
培育重庆美食文化,建设以重庆火锅为龙头、重庆小面为特色、民间特色菜肴为补充、地方小吃为衬托的本土菜品体系,推动特色美食工业化发展,提高重庆美食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
举办“重庆火锅”“渝派川菜”“重庆小面”名店、名厨、名师、名菜、名点主题宣传活动,发掘“重庆美食非遗”。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5.培育重庆特色美食品牌。
培育一批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的本土知名品牌餐饮企业,支持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餐饮集团并支持上市发展。
鼓励火锅、中餐、江湖菜等龙头企业建设原辅材料基地,打造集上下游产业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证监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6.引进国内外新美食。
积极引进国内外菜品菜系和著名餐饮企业,荟萃中外美食。
广泛吸纳国内外各大菜系、名特小吃、风味餐饮落户重庆。
依托“两江四岸”核心区和长嘉汇大景区重点引进国际和国内一流餐饮企业,提高重庆餐饮业的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三)培育打造新夜景
7.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发展。
将夜间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集聚集约、丰富业态、完善配套、优化功能、提升品质、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夜间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发挥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历史文化和景观资源优势,打造夜间经济核心区。
支持每个区县至少建设一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全市创建10个夜间经济示范区。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8.打造一批“不夜重庆”地标。
依托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行动,突出两江交汇区域,打造“立体山城”“光影江城”“魅力桥都”等夜景名片,展现“不夜重庆”城市形象。
利用重庆高楼、山水和夜景特色优势,鼓励在商业楼高层或楼顶、滨江沿岸发展以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夜间“云端经济”“江岸经济”。
持续举办“不夜重庆生活节”,策划实施重庆夜景“亮灯仪式”,打造主题鲜明、个性彰显、特色突出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等“山城夜景”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政府)
9.活跃夜间消费业态。
培育“夜味、夜养、夜赏、夜玩、夜购”等“五夜”生活业态,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
推动夜景景区、文创园区、主题公园、特色小镇、体育场馆,以及博物馆、美术馆等场所,根据实际条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带动夜间消费人气和流量,激发夜间消费潜力。
加大对24小时便利店、书店、药店以及深夜食堂建设支持力度。
培育夜间演艺品牌,丰富夜间文化活动。
发布重庆夜间经济报告,制定夜间消费热力图,强化夜间消费活动信息指引。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四)升级打造新商圈
10.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
统筹提升解放碑、江北嘴、弹子石中央商务区整体风貌和产业能级,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
建设解放碑—朝天门步行大道,集聚国际化创新元素,打造世界级黄金消费大道。
高标准建设长嘉汇大景区,打造重庆旅游业发展升级版。
加快江北嘴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打造,丰富业态类型,构建“精品商场、特色商街、社区商业”三级消费体系。
依托寸滩国际新城,加快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和邮轮母港建设,打造国际消费新高地。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渝中区、江北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11.提档升级高品质商圈。
加快推进解放碑、观音桥、杨家坪、三峡广场、南坪商圈等重点商圈提档升级,通过规划引领、设施改造、品牌集聚、业态优化等方式,引进高水平运营机构整体开发,打造“人性化、智慧化、国际化”商圈。
以解放碑步行街成功创建“国家示范步行街”为契机,深入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培育打造一批市级示范步行街,努力再争创一条全国级示范步行街。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12.支持新兴重点商圈建设。
优化“一区两群”商圈规划布局,加快推进万州、黔江、涪陵、江津、永川等区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加强商旅文融合,全面提升消费空间和消费环境。
支持各区县落实1-2条步行街作为重点项目,打造场景式、品质化、时尚潮的特色商圈。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五)集聚优化新供给
13.集聚发展高端品牌。
加快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渝设立法人机构并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分级分类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引进举办“重庆国际设计周”,持续办好工业设计大赛和高峰论坛,支持时尚秀、新品发布会在渝首发新品,培育新兴消费品,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展会赛会。
推动建设市内免税店,推进解放碑、观音桥、杨家坪等重点商圈建设离境退税示范街区,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吸引外来消费。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14.持续稳定大宗商品消费。
积极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推进二手车诚信经营体系建设,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
创新汽车促销方式,加强与旅游、餐饮联动促销,开展在线看车、网上车展等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策划举办一批“驾车去旅游”“驾车享美食”等特色购车促销活动。
鼓励家居家装主力卖场和品牌开展主题促销,促进家居商品和家装服务消费。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15.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
鼓励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对消费者新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5G手机、4K和8K电视等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超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
(六)融合发展新文旅
16.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成立“巴蜀文化旅游推广联盟”“川渝144过境免签推广联盟”,开通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旅游专列,打造成渝地区精品旅游线路、舞台艺术精品和群众文化活动,协同培育“成渝地·巴蜀情”品牌。
启动成渝公共图书馆一卡通融合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市文化旅游委)
17.推进特色文旅工旅精品项目打造。
推进重庆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打造红色文旅精品。
加快推进“长嘉汇大景区”、广阳岛“生态岛”、长江文化艺术湾区、磁器口巴渝风情展示街和“世界温泉谷”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级旅游中心城市。
建设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创建渝东南武陵山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丰富完善文化旅游消费供给。
开展“四季旅游”推广活动,推动“周末游”“乡村游”市场消费。
高标准承办“第十八届亚足联亚洲杯”、举办“重庆马拉松”等重大体育赛事,推动“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业态联动消费。
依托优势消费品企业,策划工旅精品线路,打造消费品工业工旅(研学)标杆工厂。
(责任单位:
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18.实施文旅消费惠民行动。
引导文旅企业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娱乐、景区等文旅消费优惠措施,推动国有景区落实门票减免,引导旅行社开发半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房车游、研学游等新型产品,引导市民健康、安全、便利出游。
培育电子竞技、动漫游戏、数字影音、温泉康养、山地户外运动等新消费项目,丰富完善文化旅游体育消费供给。
(责任单位:
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巴渝新消费”培育发展工作。
创新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等社会管理方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形成政府推动、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多方参与的新消费培育发展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大数据平台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支持市内外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加强新型消费理论、发展趋势以及难点、热点问题研究。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政策,按照“应减必减、可放则放”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支持商家在商业用地红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
简化大型促消费活动审批,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促消费活动,实行一次许可制和一次报备制。
对在特色餐饮文化街区、商圈、开放式公园以及有条件的开敞空间慢行系统等不影响通行的区域,支持有序放开酒吧、咖啡店、轻餐饮店等“外摆位”限制,拓展商品和服务展示空间。
优化静态交通组织,在各大商圈周边道路合理增加分时段分区域停车区。
双休及节假日等时段适当延长部分轨道交通及公交线路夜间运营时间。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三)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有效净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探索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动消费环境优化。
引导住宿、餐饮、商贸、文旅等消费业态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安全生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领域违法违规失信信息的记录、共享和应用,推动严重失信跨部门联合信用惩戒。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财政支持政策。
统筹用好商务、文旅、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巴渝新消费”培育发展工作的支持。
联动带动社会资本,以发放电子消费券等形式,反哺回馈市民,合力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引导机构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餐饮、文旅、商超等小微商家收单优惠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投入,重点支持汽车、家装建材、家电、数码通讯、旅游等领域消费。
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商贸、文旅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轻资产经营市场主体,根据其税收、营收流水、订单等状况,结合内外信用数据进一步改进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型,创新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助力企业发展。
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信用卡分期、消费贷款等产品的线上服务,保证消费客户的良好体验,更好促进消费。
(责任单位:
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市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六)提振居民消费活力。
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采取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等方式,鼓励实施周末2.5天弹性作息。
加强川渝、渝黔、渝鄂等省际合作,探索实施高速公路小客车通行费互惠减免,激活自驾游消费。
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适时提高劳模疗休养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先进职工开展疗养活动。
(责任单位:
市总工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全面推介展示城市形象,策划实施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推广巴渝新商圈、新夜景、新零售、新美食、新产品、新文旅,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升级。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重庆广电集团、重庆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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