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docx
- 文档编号:4161302
- 上传时间:2022-11-28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5.62KB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docx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工程地点:
工期要求:
定额工期天,要求工期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资金来源:
自筹
发包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建安工程
网上报名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集中报名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报名地点:
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报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报名须知:
报名时报名企业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外地企业须提供进郑信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及法人章)。
投标资格:
报名投标企业不足七家(含七家)时,则全部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企业超过七家时,到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七家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人:
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自筹,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建安工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
上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或注册建造师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
2.3.1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数量要求
3年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盖章签字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1份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胶装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申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工程不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间
年月日时分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5
5.2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
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确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项内容一致)
……
无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工程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
报名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报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其他材料: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7个
抽签方法
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用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不少于n[n=9+(x-9)/2]个申请人后,再经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量化评分邀请合格申请人;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当用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不少于n[n=7+(x-7)/2]个合格申请人后,再经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量化评分邀请合格申请人。
(n为抽签通过家数;x为报名总家数)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
步
查
审
标
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出示原件)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文件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
2.2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示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示原件)
资质等级
报名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
级)以上资质(出示原件)
财务状况
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1个
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出示原件)
体系认证
经有权机构认证通过的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出示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委托书
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委托书
其他要求
符合施工现场运作的项目班子成员、技术人员、工人的组成,符合现场要求的施工机械配备。
联合体申请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评
分
标
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5分)
企业通过的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得5分。
申请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企业荣誉
(10分)
近三年获得过建筑行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10分。
申请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项目经理
(10分)
近三年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0分,
申请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企业行为记录
(15分)
企业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得15分。
以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提供原件。
工程奖项
(20分)
近三年承担工程获得质量奖得20分,
申请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工程业绩
(13分)
近三年与本工程规模相似的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12分。
申请文件内附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并提供原件。
财务状况
(8分)
根据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评审小组在5—8分之间综合打分。
审计报表以原件为准。
人员、机械配备
(8分)
评审成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人员组成、设备情况在5-8分之间综合打分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定
综合评定
(12分)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综合评定中标人胜任本工程的能力,在6-12分之间打分。
根据申请人编制的申请书的内容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1: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技术人员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1.
职位名称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2.
职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有限 数量 资格 预审 文件 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