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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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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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147.1025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三年,每年签订。
一、采购需求
通过采购,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的全包干形式为广州市天河区提供校园保安、校园保洁、校园维护服务,至少有7名保安人员,3名保洁人员,1名绿化维护人员在棠下小学进行工作。
二、采购人单位基本情况与配备保安员人员数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绿化面积(㎡)
教师
数
学生
人数
保安员
清洁工
人数
绿化工
人数
1
棠下小学
14000
9513
4900
60
1146
7
3
1
三、招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服务单位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须遵守服务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服务单位利益的,服务单位有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在服务单位工作的权利。
2.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持有相应职位的资格上岗证。
保安人员须素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为优。
3.所录用人员的学历须全部达到初中毕业或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保安人员须全部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米,全部持有《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
4.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综合包干,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培训、各种保险、服装、工具及维护等费用;用于管理的易耗品的购置费;公司管理费;税费等。
5.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6.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从事普通教育学校或大型成熟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服务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之中。
7.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8.中标供应商须配备保安队长(班长)、保洁班长各一名,学历须达到高中毕业或以上水平。
9.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
保安队伍(班长)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单位,其他(保洁队伍、保安队伍、绿化维护)队员更换要提前一周告知服务单位。
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10.投标文件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人数不得超过合同核定数量的30%。
11.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如在服务过程中不听取服务单位合理意见的,中标供应商需在服务单位意见提出2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中标供应商派驻各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守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服务单位书面通知后2天内更换人员。
12.中标供应商各类工作人员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言行规范(会使用普通话),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好。
13.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各工作人员有关的制服、警具、劳动工具、绿化工具等。
材料的保管、领用等,绿化工具、材料(含肥料、杀虫剂、白灰水等等)等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
服务单位不提供食宿。
14.中标供应商须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监管和督查,奖勤罚懒,确保工作质量。
15.中标供应商负责属下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确保为服务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服务中心每季度将组织服务单位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附件),如果中标供应商所负责的组内有80%以上的服务单位评价在60分以上,且总平均分不低于70分,评估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如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被终止服务资格的原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16.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一)、管理职责要求
1.队长(班长)职责:
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组织实施服务单位安全保卫整体方案;负责安排保安的日常工作,参与保安值勤,增援重点岗位;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每天点评,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的队风;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妥善保管好提供的设备器材,严格做好设备交接;组织指挥保安队员做好服务单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保障工作;将各岗位的执勤情况汇总记录。
2.卫生保洁的工作范围包括服务整个校园保洁,卫生间和垃圾清运三大部分。
3.绿化工具有绿化专业素质,有植物栽培养护经验。
做好现有植物日常修剪(限5米以下植物)、培植和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做好绿化档案的整理统计工作。
(二)校园保安工作、校园保洁工作和校园绿化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要求按照《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标准》有关“校园保安工作实施标准”条款执行。
(三)工作人员待遇要求
1.按广州市劳动用工相关标准执行,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等有关费用。
2.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确保服务人员每月实发工资(含社保费用个人应缴部分、不含加班费):
队长(班长)不得低于2400元;保安员不得低于2000元,保洁人员和绿化人员不低于2000元。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不予执行以上所有条款,则视为违约。
(四)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服务单位、派出所按照穗天综治委【2012】22号《关于加强天河区物业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保安员、保洁人员、绿化工进行四提取工作:
身份信息、相片、指纹及DNA信息。
2.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各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工作人员调离,需书面通知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并得到批准。
3.在合同服务期内,如因保安人员的失职而导致的财产失窃,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学生、教师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服务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
5.未经服务单位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对校内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6.现场服务的管理构架必须完整,管理构架必须胜任服务单位日常管理需要。
7.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小学每季度将组织服务单位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服务单位评价分未达到60分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
8.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人数配齐保安员、保洁人员和绿化工或当班人数少于约定的人数,经服务单位提出不改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
9.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自通知整改之日起一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否则视为一次有效投诉。
10.中标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服务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1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平均每月不超过1次)含安全保卫人员一次性不少于5人、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的调遣能力。
12.中标供应商要统筹安排全体物业服务员工无条件配合服务单位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做好临时安排工作。
配合服务单位完成一些后勤搬运工作,特别是进行大型活动的时候。
13.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工具、器材、消耗品等相关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须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农药、化肥和刀具等带有危险性的物品要妥善保存并告知服务单位负责人。
14.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服务单位,禁止在服务单位内存放违禁品。
1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服务单位进行书面有效投诉,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
服务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主张违约金,违约金在合同款额中扣除。
16.中标供应商必须向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管理方案并报采购人备案(详细的校园保安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人员配备、校园布防安排、工作措施、处置预案、队伍建设、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与奖惩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四、服务质量指标要求
参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投标人要具体承诺各服务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配套设施完好率95%以上;
(二)责任治安事故:
0;
(三)责任消防事故:
0;
(四)服务单位投诉处理率100%;服务单位投诉处理满意率95%以上;
(五)每季度服务单位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情况评价分在80分以上;
(六)投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和拟承担的责任。
五、服务扣罚标准
(一)严格执行《校园保安工作实施标准》,杜绝火灾、失窃等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若出现火灾事故或其它案件而造成服务单位损失的,经认定是物业管理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服务单位当月的保安人员总费用也应根据事故的大小相应扣减1%、5%、10%、20%、50%、100%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发现保安、保洁工和绿化工无故空岗、缺岗,不论有无损失,每发现一人次扣1%;
2.失窃一次且价值在500-2000元(含2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500-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扣5%;
3.失窃两次或一次价值在2000-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2000-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扣10%;
4.失窃三次或一次价值在10000-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10000-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的,扣20%;
5.失窃四次或一次价值在50000-100000元(含10000元)以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50000-10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扣50%;
6.失窃五次或一次价值在100000元以上或其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扣100%,服务单位经天河区教育系统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7.出现刑事案件一次,扣50%;
8.出现刑事案件两次,扣100%,服务单位经天河区教育系统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9.火灾事故一次或造成损失10000-50000元以内,扣50%;
10.火灾事故两次或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上,扣100%,服务单位经天河区教育系统主管部门批准,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二)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内有效投诉在5次~10次内,扣当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在10次~15次内,扣当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在15次~20次内,扣当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20次以上或连续两个季度达到15次,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小学每季度将组织服务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如服务单位评价分少于70分、60分、50分,相应扣除当季度相应服务单位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10%、20%;已经支付的,在当季度调查的下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服务单位评价分少于50分连续两次或以上,服务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相应工作由采购人交由本项目其它中标供应商负责。
六、服务期限
(一)管理服务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重要提示: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36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
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
七、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法
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服务单位每季度首月20号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每季度末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上述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
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本物业的使用人,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事项
第四条具体委托管理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三、服务期限
第五条管理服务期限: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规范等;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
5.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6.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7.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物业、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负责编制管理年度计划;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处理;
5.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应事先告知采购人;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7.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8.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的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10.乙方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需求中无保安时删除此条)
1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本物业,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
13.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
五、服务质量
第八条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服务费用
第九条管理服务费
1.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支付。
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此费用甲方分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元。
2.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3.履约保证金:
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十条甲方物业使用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如电费、水费、煤气费等,由甲方自行支付。
第十一条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应由甲、乙方分别自行负担。
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乙方应按其响应项目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或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二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八、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
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附则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十九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合同附件:
(一)
(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签约日期:
20年月日
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
服务评分
商务评分
综合诚信评价得分
价格评分
分值
50分
20分
5分
25分
(二)服务评分表
分值(5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10
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投标服务方案)
优:
(90%≤得分≤100%)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亮点多,针对性强,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总体服务模式有一定特点,亮点少,针对性不强,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总体服务模式无特点,无针对性,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总体服务模式不合理,对比最差。
8
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
优:
(90%≤得分≤100%)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熟悉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方案合理、内容详细,了解采购人需求,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方案比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对比最差。
7
机构设立、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5
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
优:
(90%≤得分≤100%)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合理可行,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7
服务人员工资的合理性(人员福利待遇)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5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优:
(90%≤得分≤100%)体系完整,配套措施完善,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8
项目主管的资质和经验
优:
(90%≤得分≤100%)上岗证、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三)商务评分表
分值(2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4
同类项目经验:
依据2012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业绩可纳入评审)
对完成项目与本项目类型相近度及金额大小进行对比。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2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依据2014年度财务报表)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2
财务报告权威性
能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
2分;无:
0分。
6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无:
0分。
3
客户评价(依据《业绩一览表》中的业主评价)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3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
优:
(90%≤得分≤100%)对比最优;
良:
(70%≤得分<90%)对比次之;
中:
(40%≤得分<70%)对比一般;
差:
(得分<40%)对比最差。
(四)综合诚信评价得分评审
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得分×5%
说明:
1.《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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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采购 项目 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