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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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
【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引导民政局广大党员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激励党员的生机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新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玉组通〔2013〕43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是凝聚人民群众、推进党的事业的基本力量。
加强党员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搞好党的建设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增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实现评价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形成人人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有利于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做实党的基础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督促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牢记宗旨观念,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本色;有利于培养党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时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有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服务为民的内在动力,在不同岗位上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有利于健全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基本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为抓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组织和引导市民政局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新玉溪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量化。
根据党员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合市民政局实际的积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分类组织实施。
既考虑在岗党员,又考虑离退休党员。
2、严谨科学、便于操作。
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简便、易行、严谨、高效,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程序,使积分内容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防止内容空洞、脱离实际。
3、公开透明、确保实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建立积分定期公开机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信度。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丰富积分制管理内容,慎选量化考核方式,防止“一刀切”。
4、坚持标准、奖惩结合。
对照党员日常行为,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确保党员积分查有依据,防止人情分、虚假分。
注重积分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解决能力不足、精神懈怠等问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机关党建的行家里手。
3、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
5、促进社会和谐。
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实施范围、积分内容、方法步骤和结果运用
(一)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主要适用于市民政局在职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党员,征求本人同意,可不纳入积分考核范围。
(二)积分考核内容
结合市民政局党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将党员划分为“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两个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积分考核内容,按照“1+X”的模式(“1”即基础积分,“X”即加分和扣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
1、基础分。
按照党员类别,分别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值:
在职党员为60分,离退休党员为70分。
基础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2、加分项。
实行累计加分制,重点考核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建设美丽玉溪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主要包括带头承诺践诺、参加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
加分内容与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主题服务月、志愿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相结合。
3、扣分项。
实行反向扣分制,重点考核党员不履行基本义务、违纪违法,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公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懒散、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差等情况。
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受处分轻重程度扣分,直至一票否决、积分清零。
积分管理实行月、季、年度累计积分,以年度积分为年度考核依据,终身积分作为荣誉依据。
具体积分项目设置和分值,由各党支部制定较为详细、易于量化考核的积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附后),每年根据年度重点、难点工作调整加分、扣分项,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积分评定步骤
党员积分考核评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据实申报。
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积分管理员。
党员在每个季度结束3日前向积分管理员书面申报本季度个人积分项目、分值及理由,由积分管理员做好记录,负责汇总。
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加分、扣分事项。
2、支部审核认定。
各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加分、扣分事项,结合党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标准,逐项核实党员每月积分。
3、季度考核公示。
局党组成立党员积分考核小组,根据各支部审核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每季度考核认定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
季度考核认定的积分,要逐一记入党员管理台帐。
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进行反映,党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年终综合评定。
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进行测评。
测评后,按照年度党员积分占80%年终测评占20%的比例,计算得出党员年度综合得分。
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党员,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
(四)结果运用
将年度综合得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排名前列的党员,按15%的比例评为“优秀党员”,并授予“美丽玉溪服务先锋”称号,优先作为上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视情况作出处理;连续两年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处理。
四、组织领导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作为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加强党员经常性管理的创新之举,是激励党员发挥作用的务实之策,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现实选择,是促进党员自觉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员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推动、指导督导。
党支部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结合党员实际,科学量化积分标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开展,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规范基层党建基础。
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把提高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作为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和推行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认真落实党内制度作为党员的自觉行为。
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岗位练兵、党员示范岗党性实践锻炼活动,积极为党员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要根据党员岗位和工作特点,全面动员稳步推进。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合理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
要严格操作程序,对党员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关键环节,要全程指导,严格把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尊重和鼓励创新,研究破解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员日常管理和评议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创先争优、建设美丽玉溪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先锋模范。
【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2】
根据县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县直机
关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健时候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3、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促进社会和谐。
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适用范围
局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在岗党员。
四、党员积分制内容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
“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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