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系团总支与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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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系团总支与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公共管理学系团总支与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第一章考勤、工作考核标准
第一节会议考核标准
第一条部门例会考核标准:
(一)实行不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参会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二)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
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的任何通讯工具必须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上交,并作以记录。
(五)如果请假过于匆忙,未能及时交上请假条的,要在例会当天24:
00前补交请假条并说明清楚,否则按缺席处理。
(六)每次签到每人只能签自己的名字,不能代签,如有发现,双方都扣分。
第二条 部长例会考核标准
(一)实行不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参会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二)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
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的任何通讯工具必须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副书记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主席团审核,由秘书长作以记录。
(五)如果请假过于匆忙,未能及时交上请假条的,要在例会当天24:
00前补交请假条并说明清楚,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三条全体大会考核标准
(一)实行不定期开会制度,开会时间和地点由系学生会秘书部负责安排,并通知各部门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场,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二)每次开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
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的任何通讯工具必须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组织部,并作以记录。
(五)如果请假过于匆忙,未能及时交上请假条的,要在例会当天24:
00前补交请假条并说明清楚,否则按缺席处理。
(六)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穿系服或正装,如果没有系服的话,也一定要穿与系服颜色相当的衣服。
(七)每次签到每人只能签自己的名字,不能代签,如有发现,双方都扣分。
(八)每次会议结束后,把签到自行交到组织部,如在当天晚12:
00之前还未交到组织部相关人员手上的,记材料报送迟交一次。
第二节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第一条团总支和学生会每位成员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及时提出,并加以解决。
第二条团总支和学生会每位成员都应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途中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如:
聊天,玩手机等。
第三条凡是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都要于规定日期的当天24:
00前上交。
第三节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第一条被安排到工作的人员不能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
第二条会场布置要有秩序,不能做扰乱会场秩序的事。
第三条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
第四节活动考核标准
第一条各部门组织活动,该部门的策划人员和执行人员必须到场。
第二条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场。
第三条系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
第四条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穿着指定服装。
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准玩手机、不准聊天、不准懒散、不得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情,做到站有站姿,坐有坐姿,以精神饱满的形象展现公共管理学系的风采。
第六条每次活动被安排到的工作人员,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组织部,并作以记录,请详细注明请假条的内容,请假的原因。
如果请假过于匆忙,未能及时交上请假条的,要在活动过后24小时内补交请假条并说明清楚,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每次活动被安排到工作的工作人员,凡有事请假不能到场的人员必须找部门内部人员代替其工作,签到时要注明清楚,否则后果由其部门负责。
第八条每次签到每人只能签自己的名字,不能代签,如有发现,双方都扣分,如有需要可由该部门负责人代签,并必须跟组织部相关人员说明。
第五节成绩考核标准
第一条 要求GPA每学期每人达到2.5以上,德育分每学期每人要有85分以上。
第二条 要求每学期不能有2科以上(含两科)的挂科。
第六节有关定义
第一条请假:
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
第二条旷工:
工作人员不请假而缺勤。
第三条缺勤: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班工作。
第四条早退:
提早退席或提早离开岗位。
第五条迟到:
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准确说是时刻)之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
第二章工作期间制度
第一节为了使我系团总支和学生会能够按时保质的顺利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以及日常的运作,团总支和学生会制定了此工作制度,促进我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效率的提高和调动团总支和学生会各部门内部成员的积极性。
第二节任何活动到场后必须第一时间到组织部处签到,逾时者一律按迟到处理,不接受任何理由。
第三节对团总支和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进行考核标准。
第一条所有活动中如有规定穿系服或正装的要按要求穿着,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能穿背心、拖鞋或裙子到现场工作。
第二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佩带工作证。
第三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准玩手机、不能长时间聊电话。
第四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准闲聊。
第五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准擅离岗位。
(除非工作需要而调动)
第六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准讲脏话。
第七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准吸烟。
第八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有礼貌,不准大声喧哗。
第九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能早退。
第十条工作期间各工作人员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出现争吵现象;工作人员不得与其他在场任何人员发生争执,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必须告知该活动负责人员,并交由其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要服从上级的安排。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能出现工作态度不认真、不积极,敷衍了事,懒懒散散等现象。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在活动前后应该主动布置或清理会场。
第十四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级知会离场的前提下才能结束其所做的工作。
第十五条详细扣分加分细则请查阅第四章。
第三章部门评比细则
第一节为了充分调动团总支和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对在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系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团总支和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优秀部门是指在这个学期中,能够在主席团的带领下积极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以及指导老师下达的工作安排,并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校园效应,能在活动中体现团总支和学生会“团队、求实、创新、奉献”精神,同时能在系中起到表率作用,做到有所思、有所想的完成工作。
第二节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节本条例仅适用于“公共管理学系优秀部门”的评选表彰。
第四节 参评部门的要求
第一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作主动积极,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有所突破,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第三条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部门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成员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
第五节该学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优秀部门评选
第一条部内成员受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累计二人次者。
第二条部内成员以职务之便,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坏学生会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三条工作中因严重失职造成学生会各方面损失者。
第四条一个学年内在各种材料汇总工作中,迟交累计达三次(含三次),拒交一次者。
第六节优秀部门的审批程序如下:
第一条先由组织部通过手头上收集好的原始资料给予初次审查。
第二条将审查结果和原始资料上交到主席团,主席团进行二审再交由书记。
第三条由各部门部长核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者在2天内必须提出上诉并且带上证明,如无异议者将结果递交到书记处
第四条组织部复查上诉部门,确实核查到位,如发现有误立即更改结果,如证据无效则维持原评比结果。
第五条将优秀部门名单上交给指导老师。
第七节 优秀部门的审批以及评选的凭据:
第一条出勤
出勤包括例会出勤率,部长会议出勤率,全体大会出勤率,活动出勤率等。
第二条工作表现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时有无按照要求穿着会服或正装,正装的穿着是否正确5分。
有无按要求佩戴工作证5分,工作态度是否认真(在工作过程中有无交头接耳,有无打瞌睡,有无干活拈轻怕重,有无违抗负责人命令等)5分,礼貌(在工作期间有无尊重长辈,有无用粗言秽语辱骂观众,有无顶撞领导老师和师兄师姐)5分。
第八节评比分数
第一条总出勤率+部门加分总数+部门扣分总数占优秀部门评比的60分
第二条主席团以及书记团审核占优秀部门评比的10分
第三条工作表现占优秀部门评比的20分
第四条GPA、德育分占优秀部门评比10分
备注:
1、出勤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2、部门加分总数、部门扣分总数占评比分数“第一条”比例的确切分数由主席团和组织部商议决定
第九节评选范围:
团总支和学生会部门
第十节本项评比细则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团总支日常事务是管理,规范学生干部工作态度,在规则中达到互相激励、互相进步的目的。
设立每学期评比优秀部门能够促进系团总支和学生会的发展、建设。
*组织部属于考核部门,直接受到书记、副书记和主席团的审核,同时也受团总支其他各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评分制度
第一节为了使我系团总支和学生会能够按时保质的顺利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以及日常的运作,主席团制定了此评分制度,促进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效率的提高和调动团总支各部门内部成员的积极性。
第二节本制度以团总支和学生会各部门为单位计分考核,各参评单位得分由团总支组织部根据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活动表现等方面给予评定。
第三节扣分细则
第一条公共管理学系团总支与学生会有着严明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任何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如有违规者,此人以及所属部门都将受到扣分处理。
第二条在每次的部长例会中,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扣10分。
第三条在全体大会、大型活动、部门例会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人,缺勤一次扣4分/人,请病假、事假一次扣2分/人(必须上缴请假条),无故请假一次扣3分/人。
第四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1分。
第五条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第六条全体大会以及部门例会的签到必须当天交到组织部,迟交一天扣1分。
第七条各部门未按时上交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每次先扣5分,每迟交一天扣1分。
第八条各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的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人员名单等)并未存档扣2分。
第九条所交材料未按质按要求完成(如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等),每次扣1-2分。
第十条活动中有规定穿系服或正装的要按要求穿着,不遵从者扣2分。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穿背心、拖鞋到现场工作的扣2分。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佩带工作证的扣1分/人。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玩手机、长时间讲电话的各扣1分。
第十四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闲聊的扣1分。
第十五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扣1分。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讲粗话的扣5分。
第十七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吸烟的扣5分。
第十八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进行娱乐性活动(如玩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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