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信贷投向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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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信贷投向指引
电力行业2010年信贷投向指引
本指引所称“电力行业”是指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电力生产业和电力供应业。
其中电力生产业即电源指利用热能、水能、核能及其他能源等产生电能的生产活动,包括火力发电(D4411)、水力发电(D4412)、核力发电(D4413)和其他能源发电(D4419)四个子行业。
电力供应业指利用电网出售给用户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以及供电局的供电活动等,包括电力供应即电网(D4421)子行业。
一、电力行业基本情况
(一)2009年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1、工业产能复苏拉动用电需求逐步回升。
2009以来,经济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电力需求逐月回暖,在持续8个月负增长后,今年6月电力需求首次出现正增长,10月份单月发电量同比增长17.1%,1-10月同比增长3.2%。
分电源类型看,发电量构成中火电仍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到全部发电量的80.5%,水电占比16.3%,核电2.0%,风电占比0.7%。
从变动数据上看,火电增速回落5个百分点,水电和核电发电量增速回落较大,分别下降6.5和12.3个百分点;风电则发展迅速,2009年1-10月同比增速基本保持在100%左右的高水平。
分地区来看,9月份用电量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16个,以华北、华中、南方、西北部分省份为主。
东部地区用电量占全国用电量比重逐月增大,累计用电增速最高,已经率先开始恢复。
2、基建新增装机规模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但增量有所放缓,同时,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出现企稳回升。
自08年起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增速逐年放缓,09年1-10月全国装机规模超过8亿千瓦,同比增长9.4%;当年投产规模4912万千瓦,其中,火电比上年同期少投产753万千瓦。
从电力结构看,火电、水电、核电占比变化不大,分别为77.62%、19.49%和1.13%。
关停小火电机组2333万千瓦,“关小”成绩超过历年。
伴随着发电规模的高速扩张,06、07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5208小时、5011小时,08年受国内经济的影响,发电设备里用小时大幅下降至4648小时。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352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83小时,但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降幅明显收窄,特别是自7月以来已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3、火电行业经营业绩明显好转,但电网企业出现整体亏损。
09年以来,全社会用电量需求逐月回升,煤价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受上网电价调价翘尾影响,电力行业总体利润较去年大幅提高,1-8月电力行业实现利润518亿元,同比大幅增加475.3亿元,其中6-8月实现利润326亿元。
而电网企业受2008年上调上网电价、售电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亏损44亿元。
2009年1-8月电力企业主要利润情况
类型
利润/亿元
同比增长/%
电网
-43.94
-123.73
电源:
561.55
3656.16
其中:
火电
272.15
-
水电
192.56
16.94
核电
73.81
5.8
风电
23.02
221.08
1)火电企业整体实现盈利。
火电行业虽然利用小时下降很多,但受去年电价两次调整翘尾和东部沿海地区电煤价格同期下降较大的因素影响,09年1-8月份火电行业由去年同期亏损227亿元转为盈利272亿元,但也仅是2007年同期的一半。
盈利企业主要集中在一小部分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大部分火电厂仍未摆脱亏损局面。
2)水电企业盈利能力逐步恢复。
09年1-8月,水电企业利润总额193亿元,同比增长16.9%,行业亏损面27.9%。
3)核电企业财务及经营情况基本保持稳定。
09年1-8月份核电企业利润总额73.81亿元,同比增长5.8%。
行业亏损面16.7%,同比下降9.25个百分点。
4)电网企业出现整体亏损。
09年1-8月份电网企业整体亏损43.94亿元,亏损面达24.4%,增加4.9个百分点。
4、电力行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稳步提升,电源结构继续优化。
09年前三季度,新投产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占全部新投产火电机组容量的89.8%,全国供电标准煤耗341克/千瓦时,比去年同期降低6克/千瓦时。
目前,单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比达到64%,较“十五”提高20个百分点;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占比降至14%,大幅降低16个百分点。
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467台,总容量达到5407万千瓦,目前已有15个省份提前完成本地区“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任务。
5、今年1-10月五大发电集团市场份额较上年增加2.16个百分点,发电市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向五大电力集团集中。
集团名称
可控装机份额
火电装机份额
华能集团
10.83%
13.20%
大唐集团
10.40%
11.05%
华电集团
8.71%
9.94%
国电集团
8.86%
10.40%
中电投集团
5.77%
5.85%
合计
44.57%
50.44%
(二)行业相关政策变化及其走势预期
近年国家电力行业政策围绕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三大主线,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电力行业需求逐步回暖。
与此同时,行业所面临的结构性矛盾、价格形成机制等深层问题,正促使决策部门着力实施深化电力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
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能源规划重点是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使新增能源消费中非煤能源比例逐步提高。
其内容折射出国家将继续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加快电力工业的上大压小,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并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热电联产等清洁高效能源的建设。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鼓励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未来将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细化政策。
未来电力装机将呈现总体规模增速下滑,结构明显调整的局面,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进一步下降,期间小火电关停可能会大幅超过预期,新增水电规模将维持较高位,核电、风电增速大幅提高。
电网方面,未来我国将发展智能电网,相关规划有望于2010前出台。
一旦实施将有力于可再生能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大大降低能耗。
到2020年,发展智能电网节约的煤炭可能相当于目前全年发电用煤的一半。
二、我行授信业务现状
1、2009年1-10月,全行电力贷款增长略低于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占全行贷款比例较高,但略有下降。
目前全行电力授信总额较大,提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整体质量较好,不良贷款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
3、电力行业授信在各子行业中的分布变化不大,信贷投向仍然以电源企业为主,电网投入比例较低;在电源企业中,新增贷款以火电为主,水电占比不高,核电和风电均有所突破。
4、授信品种以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虽然电力行业固定资产贷款比例和超长期限贷款比例与前几年相比均有所上升,但总体看,我行电力行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偏低,与该行业的资金需求特征不尽吻合,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行贷款稳定性和收益率。
5、电力贷款区域分布情况
截至10月末,排名前十大分行贷款余额占全行电力贷款余额的62%,主要是北京、河南、青岛、江苏、深圳等分行,全行电力贷款相对集中。
6、主要授信客户。
从单个企业贷款情况看,排名前十户电力贷款的客户以五大发电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和一些省级电网公司为主。
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在我行贷款占比为42.5%,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
三、行业信贷投向指引
根据电力行业运行特征及发展趋势,结合我行内部评级分析结果,确定我行2010年电力行业总体信贷政策为:
支持重点、适度增加、区别对待、优化结构。
一方面对目前贷款占比不高的电网类企业应继续加大授信力度,提高贷款份额;另一方面,在电源类项目上,应加大投入核电项目,积极稳妥介入风电等新能源,对于占主导地位的火电,应突出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同时,择优适度支持大型水电项目。
(一)按照不同子行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趋势,区别对待、择优选择。
1、加大对电网类客户支持力度,提高业务份额。
全行应抓住国家加大电网投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加大对该类客户的授信支持,增加信贷投放,提高提用率,对电网类企业的贷款占比力争由目前的14.28%增加到20%以上。
授信客户方面,重点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对市(县)级以下电网客户,应审慎介入。
授信项目方面,重点支持由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电力公司)营运并承贷的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区域电网互联工程、跨区输变电工程及省会和地级(含)以上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等电网项目。
农网及其改造项目,应关注还贷来源落实,择优支持。
2、积极支持核电。
对列入国家规划、技术成熟的核电项目,应积极介入、加大投放。
授信客户重点支持中国核电工业集团公司和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以及五大发电集团。
3、火电行业侧重于结构调整,新增授信以“上大压小”为主。
一是加大结构调整,新增授信以国家重点支持的“上大压小”项目为主,继续遵循装机规模大容量、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重点支持单机装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坑口或煤电联营发电机组;对单机30万千瓦机组新增授信可适度介入流动资金贷款;对单机30万千瓦以下的机组原则上应予以减退或加固担保措施,其中对单机在13.5万千瓦及以下发电企业(包括热电联产)应加大减退力度;对经营持续恶化的发电企业,应加强监控,加固担保,择机减持退出。
二是在项目选择和区域上,除“上大压小”外,应充分考虑到资源、燃料供应、地域和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坑口电厂和煤电联营项目因靠近原料供应地,长远看具有较好的竞争优势;电力负荷中心可以保证较多的上网电量和较高的上网电价,未来收益有一定保障。
因此对大型煤电一体化和坑口电站项目、以及位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三大负荷中心地区和毗邻港口和交通运输便利路口(高速公路或铁路)的大型火电项目,可予以重点支持。
三是在授信客户方面,重点支持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国投电力公司等央企投资控股的电厂,适度支持财务状况良好、在区域市场占比较高的地方性主力发电企业,从严控制控股股东主营业务非电力和一般客户全资或控股的电力项目。
四是对符合国家规划并在西北、东北等寒冷地区“上大压小”、且单机在30万千瓦及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可给予适度支持。
项目配套热网工程须经有权部门批复同意建设,热负荷得到有效落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总热效率和热电比。
五是煤矸石发电项目,仅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2007-201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1985号)所列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名单,单机容量20万千瓦(含)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六是谨慎对待天然气发电项目。
当前天然气供应不稳定问题十分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天然气的应用;同时,相关配套政策的滞后也是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
因此,应密切关注国家对燃气发电的有关定价、税收、补偿等政策,在有关政策未出台前,宜谨慎对待天然气发电项目。
七是不介入燃油发电企业,已有授信的应尽早减持退出。
4、优选水电项目,适度支持。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流域规划,我行开展水电行业授信业务应围绕我国十二大水电基地开展,重点支持金沙江中下游、长江上游、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红水河、乌江和黄河中上游等流域的水电项目,重点支持西电东送的大型水电项目,同时,对四川、云南等地的其他一些水能资源丰富、建站条件好的中型水电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严格控制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项目。
在客户选择上,应重点选择有较强经济实力的投资人主体,目前各主要水电基地和主要流域都有对应的电力开发集团,我行应重点支持五大电力集团、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等全国性独立发电企业为投资总体的水电项目,适当支持财务状况良好、在区域市场占比较高、可获得地方政策扶持的地方性水力发电企业。
原则上不介入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下客户授信。
5、其他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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